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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社会学研究 | 中国大陆硕博学位论文:2004-2008(硕士篇)

性研究ing 性研究ing 2021-03-12

编者按:

性社会学,只不过是社会学的一个弱小分支。在西方,它发展不过百年,学者不过百人;在中国则更是历史短而人数少,但是,它研究的却是人类生活中发生最频繁、体验最深刻、意义最广泛的重大活动之一。人类智慧数千年来对于自身的几乎一切认识和争论,都可以在“性”(sexuality)这里得到集中的体现:精神与肉体、个人与社会、美与丑、生命与死亡,等等,不一而足。不妨说,“性”是研究人类的最佳切入点之一。


在2019年,性研究ing将推出“性社会学研究文献回顾”栏目,介绍发表在中英文期刊上的部分性研究文献和硕博学位论文(仅摘编题目与摘要)。接下来几期我们将梳理中国大陆与性社会学相关的硕博学位论文,以五年为间隔,以社会学与人类学领域为主。英文文献仍以 Culture, Health and Sexuality 为主,介绍最新期刊的论文情况。

 

本期整理的是2004-2008年的与性社会学有关的硕博学位论文,通过知网数据库和万方数据库共查得8篇博士论文和27篇硕士论文。因限于篇幅,故将博士论文与硕士论文分开推送,本篇主要介绍的是硕士论文,如有遗漏,欢迎后台留言建议,感谢大家的支持。


目录

1.虚拟社区中群体的建构——基于天涯社区一路同行中女同性恋群体的研究

曹妤,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6月


2.真实的“虚拟性”和虚拟的真实“性”——中国大学生互联网涉性活动的实证研究  

张娜,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6月


3.女同性恋非规范性世界研究 

王苹,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6月


4.农村女性婚恋性观念及其再生产机制探讨——对江苏省L村的考察

王会,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6月


5.“同志”何以为“同志”——关天同性恋自我认同心理的质性研究 

陈秀元,南京大学,2008年6月


6.互联网对同性恋互动方式与身份认同的影响——以高学历青年同性恋为例 

白相辉,吉林大学,2008年6月


7.身体修辞——男性杂志封面女郎的社会学研究

王佳毅,华东理工大学,2008年6月


8.我国男同性恋者的困境及应对策略 

岑颖颖,中南民族大学,2008年6月


9.女性酷儿群体的心理行为研究

王冬瑜,安徽大学,2008年6月


10.社会宽容与社会排斥双重建构的泰国同性恋亚文化研究 

胡丁维,厦门大学,2008年6月


11.“互助婚姻”——中国同性恋群体的行为策略选择 

甄凯晨,南京大学,2008年6月


12.女同性恋者性身份的形成——基于女同性恋者T角色的生命自叙 

王群,河海大学,2007年5月


13.走出禁区,探询生命之源——符号学视角下对中国电影中“性”的审视

李冬琴,云南师范大学,2007年5月


14.论性自主权之民法保护

吴小妮,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5月


15.深圳市女性性工作者的社会网络和艾滋病干预

韩丽,中南民族大学,2007年5月


16.变性之法律问题研究

陈晶晶,武汉理工大学,2007年12月


17.社会控制视角下城市未婚职业女性堕胎个案研究

廖小红,中南大学,2007年5月


18.网络区隔:对于性工作者网络间关系的思考

王玲芳,中山大学,2007年5月


19.性、伦理、禁忌——《金瓶梅》与《洛丽塔》的比较

刘琴,华中科技大学,2006


20.同性恋人群的生存状况研究——以长沙男同性恋人群为例 

庾泳,中南大学,2006年6月


21.同性恋者的社会网络

范乐娟,复旦大学,2006年6月


22.藏族传统性文化初探

严永山,中央民族大学,2005年5月


23.同性恋的历史、理论与现状——以“飘”为特征

张庆辉,四川大学,2005年4月


24.社会控制的盲区:规范的缺失与艾滋病的性传播——基于对北京地区站街女的个案调查与分析

徐新玉,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6月


25.当前中国多性伙伴行为者与社会控制关系的个案研究

方刚,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6月


26.恋爱关系的发展过程研究——以当代大学生的恋爱行为为例  

杨蕊,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6月


27.女大学生宿舍性交谈——集合行为的发生条件

何为 ,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6月




1

虚拟社区中群体的建构——基于天涯社区一路同行中女同性恋群体的研究

曹妤(硕士),社会学

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6月


摘要: 

互联网在中国发展十余年,改变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我国经济、社会、文化、意识形态带来了深远影响。互联网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实际影响,以及人们在网络新时代新的生活特质及行为特征,特别值得深入研究。随着技术进步,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社会时空对行动和人际关系的作用方式,构建出虚拟社区这一有别于现实实在社区的人类互动交流平台,使某些原本有可能因时空相隔而显得毫无关联的人能够跨越时空“相遇”并构建出“群体”。这种网络群体有无自己的特有本质与形式?它是否只是传统社会学定义的群体的新变种,二者有无本质区别?我们是否可以在既有群体研究框架下对这一新现象进行研究和解释?抑或是,貌似相近的现象实际上折射的已经是完全不同的社会背景和逻辑,需要新的研究思路与框架? 本文以天涯社区一路同行中女同性恋群体为例,从群体边界、群体身份建构和群体认同角度来考察虚拟社区中群体的建构过程和机制,试图回答几个基础理论问题:1、群体的实质是什么?2、其最关键的特征是什么?3、群体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本文得出的结论是,网络群体是一种有别于现实群体的新的群体形式,完全具备群体的实质——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一种个人的合成体,也具备群体的核心特征——具有共同的群体意识,构建了相对固定的群体身份,对群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并也被群体外部成员所接受,形成一定的群体边界,其主要功能也是和一般群体一样——满足人们各种各样的需求。



2

真实的“虚拟性”和虚拟的真实“性”——中国大学生互联网涉性活动的实证研究  

张娜(硕士),社会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6月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社会科学界对互联网的兴起及发展投来关注的目光。国内社会学界对互联网的研究兴起于1999年,目前处于理论探讨和争论的阶段。 互联网的崛起,使“性”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中国互联网用户的主力军大学生,在网上是否有涉性活动?处于互联网的环境下,大学生的性行为是否受影响?目前国内、国外对相关问题鲜有探讨。 笔者运用定量的研究方法,通过抽样调查的数据分析来呈现中国大学生在互联网上涉性活动(包括上网频率、网上交友、网上看黄、网上性爱四种形式的活动)的现状,同时,探索性的运用高级统计的方法来验证大学生互联网上涉性活动是否影响现实生活的性行为,进而探索互联网虚拟世界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在研究中发现,中国大学生使用互联网的频率较高,一半以上的大学生在互联网上有过网友,在上过网的大学生中,有一半以上的人看过黄(性材料),大学生参与网上性爱的比例较小。同时,大学男生女生在上网频率、网上交友、网上看黄、网上性爱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男生比女生在互联网上有涉性活动的比例更高。 笔者通过运用logistic回归方法发现,是否参加网络性爱、是否想过参加网络性爱以及是否有过未见面的网友是影响大学男生性行为发生的显著因素。而通过模型检验,并未发现互联网涉性活动显著影响大学女生性行为。 从本文的研究结果出发,笔者与国内互联网的文献和理论进行了对话,在网络社会是“虚拟的”还是“真实的”、 网络行为与日常行为是否冲突、性别化的互联网涉性活动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地探讨。笔者从本文的研究结果出发,认为,网络社会是真实的,网络社会是与真实社会相互联系的,网络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与日常行为有冲突,性别化的互联网涉性活动在一定程度说明了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展而非代替。 本文的学术价值在于国内社会学界目前还没有大学生互联网涉性活动的实证研究,本文是这方面的探索性研究。

   


3

女同性恋非规范性世界研究 

王苹(硕士),社会学

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6月


摘要: 

本文以女同性恋为研究对象,采用定量研究与个案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来了解女同性恋自身视角下的非规范性世界,并对女同性恋非规范性世界的现状进行分析,试图找出影响她们生活世界的原因。 对女同性恋非规范性世界的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女同性恋者性与爱的情况,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性取向一包括性取向的成因、第一次性经历的影响以及同性恋中的双性恋几方面;性观念,即对性与爱的看法;性生活,包括性行为中的角色划分以及性行为方式;二.女同性恋者的自我身份认同情况,主要从身份感知、身份困惑以及身份接受几个方面来调查女同性恋者的身份认同情况:三.女同性恋者的同性社会交往情况一包括交往方式、交往频率及交往中的性别角色体现;四.女同性恋者对生活的态度—包括对异性婚姻的态度、对同性婚姻的态度以及对生活的整体感知情况。 通过相关分析和交互分析发现,社会认同对非规范性世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自我身份认同以及生活态度方面,人口学特征对非规范性世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性观念与社会交往方面。而女同性恋者人口学特征对于自身生活世界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应对外在的较低社会认同,将外在压力逐渐内化于心,进而影响自己的生活。所以,外界的社会认同是女同性恋者非规范性世界的形成的主导因素。 对女同性恋者生活世界的改进建议也从社会认同的角度入手。认为主要是要正确认识同性恋现象,给予女同性恋者给多关注,并出台关于同性恋的立法等。



4

农村女性婚恋性观念及其再生产机制探讨

——对江苏省L村的考察

王会(硕士),社会学

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6月


摘要: 

90年代以来,很多农村女性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产,越来越多的农村女性获得受教育机会,拥有婚姻自由权。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农村地区,以江苏省L村为代表,父权制、男权制得到削弱的同时,生育偏好意识减弱,女性自我意向和社会定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女性掌握着相当的话语权,在很多方面主导着家庭。同时,农村社会,在两性关系上出现了新的状况,奉子成婚现象普遍化,婚外情、婚外同居等现象逐年增多。伴随着这些现象的出现,农村女性的婚恋性观念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本文通过对农村女性的深度访谈资料展现了农村女性婚恋性观念的变与不变的复杂性:一方面,农村女性性意识觉醒,冲破了传统观念对女性角色的定位;另一方面,农村女性难以应对婚恋与性生活中的种种不幸。在此基础上,本文以女性主义的视角,用身体的政治和实践概念来解释当下农村女性复杂的婚恋性观念,探讨农村女性婚恋性观念的再生产机制。全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导言部分,介绍了研究的缘起,本文的研究方法及数据资料,总结了研究现状,并对本文的关键词给予界定。 第二部分,首先简单介绍了L村村庄概况,简略讲述了村庄的性别文化,并对L村村民的婚恋性观念进行了初描,文章分为四个方面,包括对奉子成婚、婚外情、婚外同居,性与生育等问题的看法。最后,通过村庄女性案例的自述资料展现农村女性的婚恋性观念。 第三部分,总结了农村女性变与不变的婚恋性观念,重点以女性主义的视角,引入身体的政治和实践概念来解释当下农村女性婚恋性观念,尝试性的探讨和解释农村女性婚恋性观念的再生产机制。 第四部分,结语。



5

“同志”何以为“同志”——关天同性恋自我认同心理的质性研究 

陈秀元(硕士),社会学

南京大学,2008年6月


摘要: 

本文试图了解同性恋者在其不同的成长阶段即儿童期、青春期、成年期过程中自我认同的规律,在这些阶段中他们是如何发现自己的同性倾向,如何接受、认同同性倾向,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遇到哪些问题。本文还探讨同性恋者身份角色在社会背景下所受到的影响,他们在当下异性恋文化霸权的背景下同性恋的身份角色会受到怎样的影响,通过研究希望达到更加了解这个同性恋群体的目的。本研究运用文献综述法,参与式观察法,以及深度访谈法,在对1986年--2006年间178篇文献深入量化归类的分析基础上,设计研究方案,通过进入同性恋圈子参与他们的活动进而了解同性恋群体的内部行动逻辑和行为特性,并与同性恋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访谈,了解了他们内在真实的想法。通过研究发现,同性恋者在其自我认同的发展过程中,童年起、青春期、成年期的自我认同发展是不连续的,每个阶段的自我认同都有其特殊的地方,处理好每一个阶段的问题对于同性恋者的人格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研究发现同性恋者的自我形象和公共形象与其自我认同程度的高低有着直接的联系。



6

互联网对同性恋互动方式与身份认同的影响——以高学历青年同性恋为例 

白相辉(硕士),社会学

吉林大学,2008年6月


摘要: 

在当代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和社会剧烈变革的背景下,互联网作为一种方兴未艾的新事物,除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之外,还深刻地改变了中国高学历青年同性恋群体的互动方式,新的社会交往又进一步地重新定义和反思现有的性身份。本文根据在互联网上和网下所做的访谈调查,以国外的身份理论、酷儿理论和国内同性恋研究成果为依据,深入分析了互联网是如何深刻地改变着高学历青年同性恋者的互动方式,并如何进一步地影响着互联网构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同性恋身份认同。笔者认为,在进行同性恋身份政治的社会运动同时,必须关注日常生活世界中的身份问题,这不但是现如今中国同性恋群体的观念和态度的事实,而且对于争取同性恋政治权益也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7

身体修辞——男性杂志封面女郎的社会学研究

王佳毅(硕士),社会学

华东理工大学,2008年6月


摘要: 

对于女性媒介形象的研究由来已久并已形成一些经典范式——国内外一些研究学者通过分析电视、报纸、杂志、广告中反映性别角色的内容,将媒体中的女性形象与社会现实相比较来探讨媒体与社会的关系,媒体经常将女性边缘化或是表现出对女性的刻板成见或显示女性在媒介中的刻板形象——女性始终处于被动的、驯服的、附属的社会地位。由此,媒体进一步宣扬了性别差异和性别歧视,从而充分地满足了父权社会或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体制需要。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女性媒介形象的解读不应再停留于此。最近的国外媒介女性形象则注重女性“社会身体”的研究,通过对女性展现在公众面前的身体去分析现代社会对女性身体的解读,从而强调身体的社会性。此外,对媒介女性形象的文化研究也成为热点,媒介女性形象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从深层来说反映了文化和社会的变迁。 而处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社会对媒介形象的逐渐改变与社会文化的关系还不够敏感,把媒介女性形象置于“身体社会学”和“文化”的理论所作的研究甚少。因此,我希望通过对中国男性时尚杂志——《男人装》的封面女郎的文本分析,以媒介对封面女郎的身体改造为切入点,以文化塑造身体的角度,以社会学的多元批判来填补这方面的理论空白,完善这方面的研究。



8

我国男同性恋者的困境及应对策略 

岑颖颖(硕士),社会学

中南民族大学,2008年6月


摘要: 

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多元化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男人也有女人,有白人、黑人,也有黄种人。同样除了异性恋者,也存在着同性恋者。但是在异性恋者占主体的世界里,他们是一群属于亚文化的群体,生活在社会的边缘。因为他们的性取向与社会大多数人不同,他们的一些生活方式与传统的一些习俗不相符合,他们的价值观念与主流的价值观念有出入,所以这群人在主流社会中会显得格格不入。一些主流文化与道德规范使他们的行为遭到方方面面的阻扰与误解,他们是一群处于夹缝中生存的群体。特别是男性同性恋者,社会传统赋予了他们更多的责任,所以也遇到了更多的障碍。他们的生存状态也值得全社会的关注。
   本文通过对8个男同性恋个案的访谈和相关文献的研究,对男同性恋的生存状态进行了一定的了解,概括出男同性恋者主要面临着人格困境、情感困境以及社会困境,并对产生这些困境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针对这些困境提出了法律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的一些应对策略,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能过上健康、正常的生活。
   文章通过五个部分对男同性恋者的困境及应对策略进行论述:
   第一章是本文的导论,主要介绍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并就同性恋研究进行了国内外文献综述。同时还概述了同性恋者社会处境的演变、简要介绍了同性恋的概念及类型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是本文的社会困境及应对策略。在该章中结合访谈案例及文献资料阐述了男同性恋普遍遭遇的社会困境,并就产生困境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善他们社会困境的三条对策。
   第三章是本文的人格困境及应对策略。本文首先阐述了男同性恋者遭受人格困境的主要表现。然后运用人格理论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改善此困境的三条应对策略。
   第四章是本文的情感困境及应对策略。文章首先概述了男同性恋者面临的主要情感困境。然后分析了产生此类困境的主要原因,并指出了响应的应对策略。
   第五章是论文的结语部分,此部分对作者在同性恋者困境方面研究中的收获及不足进行了总结。指出了通过论文的准备以及写作,更加深入直观地了解了男同性恋这一群体。



9

女性酷儿群体的心理行为研究

王冬瑜(硕士),社会学

安徽大学,2008年6月


摘要: 

在我国尚未建立针对同性恋的法律的背景下,关注同性恋现象和她们与家庭、社会的冲突,不仅关系到女同性恋者自身心理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发展。异性恋在社会性别选择中处于主导地位,而女同性恋却只是一个被社会大众忽略的盲点,两者的地位极为悬殊。关注这个社会弱势群体,研究她们的生存状况和心理行为,具有十份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确定研究内容时,笔者先对女同性恋群体作了探索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该群体的生存状况提出两个研究假设:(1)女同性恋群体在我国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度较低;(2)性与生殖分离的心理意识是导向女同性恋行为的心理动因。本文在对国内外酷儿理论(关于同性恋的理论)进行对比分析的同时,采取偶遇抽样方法对女同性恋者进行个案访谈。基于同性恋群体大多以化名的方式隐藏于网络之中这一特殊性,同时通过网络调查的研究方法对女同性恋群体的心理和行为进行剖析。在研究的后期阶段,通过文献分析的研究方法继续对女同性恋群体的心理行为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结果验证了笔者的假设。
  本文主体部分是对女同性恋现象的心理与行为进行研究。通过对国内外酷儿理论的梳理引出本文的主题,并指出女同性恋现象在古今中外社会中都有存在的历史与现实。通过对女同性恋现象在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女性主义、人性等方面进行的多维视角分析,对女同性恋的成因进行了说明,并提出女同性恋现象具有性别上的特殊性。在分析过程中通过人性论的视角探讨女同性恋现象,不失为一种创新。在文章的中间部分,利用个案访谈和网络调查的资料,分析了女同性恋的情感和性生活、女同性恋文化的传播途径、女同性恋面临的家庭和社会压力、不完善的婚姻政策以及影视作品中的女同性恋现象,从多方面阐述了女同性恋的心理和行为状况。在文章的最后部分,笔者结合社会现实由女同性恋所处地位较低的问题引发的一系列的思考,提出了女同性恋心理健康、同性婚姻合法化、建立反歧视法以及同性恋成为新型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等观点。通过对女同性恋群体一系列问题的研究,希望女性酷儿现象能够引起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



10

社会宽容与社会排斥双重建构的泰国同性恋亚文化研究 

胡丁维(硕士),社会学

厦门大学,2008年6月


摘要: 

本研究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以泰国同性恋为研究对象,从社会宽容和社会排斥双重角度,探讨泰国同性恋亚文化是怎样被建构的。 本研究根据泰国人对泰国同性恋的称呼及不同特征,将其分为六大类,分别是GayKing,GayQueen,Tom,Dee,Kathoey,Dud.通过“滚雪球”的方法获得同性恋样本,笔者在每一类同性恋中分别选取两位研究对象进行深入访谈,通过个案访谈与小组访谈相结合的方法获得第一手资料,同时笔者也通过与泰国民众的访谈获得一些补充性资料,以深入了解“局内人”和“局外人”在建构同性恋亚文化方面的一致性及差异性。 本研究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的,并对重要概念进行了界定,最后介绍了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 第二部分:回顾了社会排斥理论的形成及发展过程,以及社会排斥理论的应用领域,同时也回顾了泰国有关同性恋的研究。 第三部分:根据泰国同性恋的分类访谈研究对象,分析社会宽容与泰国同性恋亚文化的关系以及社会排斥与泰国同性恋亚文化的关系,社会宽容方面主要从宗教和经济角度分析,社会排斥方面主要从文化排斥和政治排斥两个角度来分析。 第四部分:总结泰国同性恋亚文化是在社会宽容和社会排斥的双重力量的影响下,同性恋亚群体通过高度的自我认同而产生和发展的。在结尾,笔者还分析了本研究的局限性。



11

“互助婚姻”——中国同性恋群体的行为策略选择 

甄凯晨(硕士),社会学

南京大学,2008年6月


摘要:

同性恋群体是一个有着自己的行为模式和规范的亚文化群体。他们散落在大众之间,却有着独特的、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的特征。对同性恋群体的界定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对同性恋群体的人数占总人_口中的占比有着不同数据,但这些并不妨碍同性恋群体成为社会学理想的研究对象。扩展关于同性恋群体行为模式的知识,探索导致这些行为模式的原因对于加深对这一人群的认识,消除社会大众的误解、歧视至关重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中国的同性恋研究肇始于20世纪的八十年代。李银河、潘绥铭、刘达临三位学者在90年代初各自进行过同性恋群体行为模式的调查,获得对这一群体整体性的认识。在此之后,国内学者或者执着于同性恋的病理化研究,或者重复横断面的调查统计而无纵向比较研究,原因分析,以致十几年间严谨的有影响力的研究屈指可数。笔者认为笔者认为同性恋现象的社会表现形式以及社会、经济、政治变迁过程与同性恋现象的相互作用,才是一个真正具有社会学意义的研究问题。十几年来,中国社会结构、经济结构的变迁,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使得同性恋群体呈现新的行为模式。“互助婚姻”是男性同性恋者与女性同性恋者所结成的没有婚姻的实质内容,只有婚姻形式的婚姻模式,是同性恋群体面对婚姻压力的一种新的行为策略。笔者希望能够通过调查能对同性恋群体的“互助婚姻”的样态有个初步的了解,并在社会结构变迁的背景下对“互助婚姻”这一婚姻方面的行动策略产生的原因做探索性分析,以期可以获得有益的发现。
   “互助婚姻”是在社会控制宽松的社会背景下,面对依然存在的文化规范压力,完成身份认同的同性恋者避免婚姻压力的行动策略的选择,是其参与者在规范的制约下又有自己的意图要表现时,所采取一种相变通或相权衡的“权宜”。“互助婚姻”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权宜性”。明确婚前财产,清晰划分各自的收入与负债,不生育,放弃继承权等等都是为了进一步权宜行为创造空间。或许只有在同性婚姻合法化,消除主流文化群体歧视之后,同性恋人群才可以完全的放弃这一无奈中的权宜之计,畅享阳光下的自由生活。



12

女同性恋者性身份的形成——基于女同性恋者T角色的生命自叙 

王群(硕士),社会学

河海大学,2007年5月


摘要: 

本研究的目的是描述并分析女同性恋者性身份的形成历程。受访者是一名认可自我性身份并以T角色自居的女同性恋者。研究方法采取质性研究,以故事叙说作为资料呈现与分析的方式。 以往关于同性恋成因的研究大多是以男同性恋者作为研究的样本,很少涉及女同性恋者性身份的形成问题,研究方法上也很少以个人生命史作为研究的对象。女同性恋者作为和主流异性恋者相对的性身份到底是如何产生的?为了解释这个问题,本文以fly为个案,收集fly的个人生命史资料,按照时间序列将性身份的发展脉络划分为跨性心理和行为的萌芽、性取向的产生和发展、性身份的初步形成、性身份的“定型化”四个阶段,找出每个阶段影响性身份形成的因素及相关事件,并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社会学分析。 女同性恋者性身份形成的研究发现与结论是:早期跨性心理及行为、青春期同性情感实践、第一次同性性经历等对同性恋性身份的形成有重大的影响;同时,拉拉圈亚文化对同性恋的身份角色有着重塑和巩固的作用。性身份的形成是连续发展的过程,是个人根据其生活经历做出的生活方式的选择。



13

走出禁区,探询生命之源——符号学视角下对中国电影中“性”的审视

李冬琴(硕士),广播电视艺术学

云南师范大学,2007年5月


摘要:

从对中国电影中性爱表现历史变迁的审视中,我们看到虽然中国电影中的性爱表现在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多重影响之下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但是自始至终性都作为一个表象、一个符号被用于电影创作者的话语表达。那么,性作为符号,作为能指,其所指要表达的是什么呢?论文的第二部分深入挖掘,发现在救亡和启蒙的时代任务之下,性在中国电影中更多的所指在于表现“压迫”和“压抑”,以此来表达对封建社会的无情批驳和对美好人性的热情讴歌。有所指就必定要有能指,在各方力量的压制之下,性不可能在银幕上进行赤裸裸的表现,那么,它又是以怎样的方式进入到话语表现当中的呢?论文的第三部分通过对中国电影中性的表意方式的审视,发现在中国大陆电影中性表意符号的产生原因与中国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历史、方式、内容等因素进行了探索之后,再注视中国电影中的主要的性承载者——女性,便能够发现即便经历了对禁区的突破却仍然蕴藏在中国电影中的,几乎是亘古不变的中国人微妙的性心理。其最突出之处便是对电影中的妻子和“非妻子”的性表现有着明显的区别。从历史梳理,到对其表现方式、表意内容、微妙心理的分析,中国电影中的性在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和政治背景下呈现出了自己独特的面貌。



14

论性自主权之民法保护

吴小妮(硕士),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5月


摘要:

性自主权,作为自然人的一项基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自主决定自己的性行为或其他边缘性涉性行为,从而对自己的性权利进行独立支配的一项人格权利。性自主权研究是民法学研究领域的新课题之一,其特征在于从民法学的视角研究性自主权及其法律保护,其最终目的仍在于维护自然人之权利与利益。本文借助历史学与社会学的分析视角,意图在一个比民事法律更为广泛的知识背景中探讨性自主权的内涵及其法律保护。多种类型的性侵害现象的普遍存在决定了性自主权的民法保护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文章引言部分从侵害性自主权的两个典型案例入手,透析出我国司法实务界面对与自主权有关的案件所存在的困惑与难题。性自主权究竟是不是自然人的一项独立人格权?如果是,其权利主体如何界定?性自主权受损害时,权利人的哪些具体损害或损失应由法律明文规定由侵害人加以赔偿?性自主权受损害时,法律如何对权利人进行救济,或者说,权利人通过何种途径维护其利益?通过整篇文章的分析,希冀解决以上问题。

文章第一部分首先对传统贞操观进行剖析,指出其弊病,将笔者所言之性自主权与其严格区分,给性自主权以准确界定;其后将性自主权与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隐私权和配偶权进行比较研究,使得作为具体人格权之一的性自主权与其他相关的具体人格权以及其与作为身份权的配偶权之间的区别一目了然,阐明了性自主权的性质,以区别于我们形成已久的关于性权利的常识性观念。性自主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研究证实了性自主权是一项独立的、无法由任何一项其他权利所包含的、能给所有自然人性权利的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予以充分概括的权利,其在民法上应获得独立存在的空间。侵害性自主权的行为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其他边缘性涉性行为。

文章第二部分对侵害性自主权的具体行为进行概括并归类。现实社会中侵害性自主权的行为主要有强奸行为,奸淫幼女、鸡奸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权之行为,强迫他人卖淫行为,猥亵行为,以欺诈手段诱使女子在非正常承诺的条件下被奸淫,利用从属关系奸淫或猥亵等等。文章重点对婚内强行型性侵害行为及同性之间的性侵害行为进行了分析。对于夫妻一方违反另一方意愿所发生性行为的性质,笔者认为不可一概而论。除文中所列特定情行外,不宜将之定性为侵害性自主权之行为。而同性恋现象之普遍存在决定了同性之间的性侵犯行为亦时有发生。同性恋者亦享有法律保护的性自主权。因此,法律急需制定可行的法规以规制同性之间的性侵犯行为。

文章第三部分分析了构成侵害性自主权的民事责任所须具备的四个要件,包括:侵害性自主权之行为、侵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加害人故意的主观过错。只要具备了以上四个条件,侵害人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不可避免地将造成性自主权人之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因此,侵权人应对受害人加以赔偿。性自主权侵权行为之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涉及到权利人名誉受损的情形,还应采取合理措施恢复权利人的名誉。同时,侵害性自主权行为的特征以及民法保护方法的财产性、补偿性又决定了对性自主权受害人的法律保护只能以损害赔偿为基本方法。

文章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性自主权之保护,分析了此种保护所存在之缺陷,即性自主权受保护主体狭隘,民事实体法缺乏对性自主权之明确规定,对性自主权之保护力度不够,而且程序上刑事诉讼法缺位。

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现行立法的构想。一方面,在今后出台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性自主权为一项独立人格权,同时规定将性自主权受侵害之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纳入赔偿范围;另一方面,应完善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运作模式,建立两大诉讼并列的救济程序。如果特定的侵害性自主权之行为乃一种非刑事犯罪性质的侵权行为,原告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适用民事侵权诉讼程序解决民事救济问题。如果特定的侵害性自主权之行为不仅构成民事侵权,还构成刑事犯罪,则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或民事侵权诉讼程序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在如今权利彰显的年代,人们思想观念转变更新,个人权利意识渐渐觉醒,更要求法学界肯定性自主权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而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必要性,在民法体系内部,给予性自主权应有的法律地位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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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女性性工作者的社会网络和艾滋病干预

韩丽(硕士),社会学

中南民族大学,2007年5月


摘要: 

近年来,中国艾滋病问题日益严重,经性接触传播的比例逐渐增加。女性性工作者是性病/艾滋病感染的高危人群,她们在艾滋病传播链中具有特殊的“桥梁”作用,所以在艾滋病流行的早期,这个群体就已被世界各国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对象。本文以深圳市120名女性性工作者为研究对象,通分析研究对象不同形式和层次的社会网络,设法了解和掌握其网络内不同的社会规则或者群体观念,通过促使其网络内群体观念和潜在规则的改变,来干预群体高危行为,为降低目标群体艾滋病的HIV感染率和发病率,提高女性性工作者的艾滋病防范意识和防范措施。 本文首先解释了艾滋病社会网络等概念,并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整个研究流程和文章的创新点。然后阐释了社会网络理论中的几个基本概念,并对艾滋病的流行趋势和传播途径进行梳理,并提出社会网络理论对防控艾滋病的启示。 接下来介绍了我们的研究过程,包括前期的准备工作?如何进入社区和定性?定量资料的收集。最后对女性性工作者的网络特征进行总结,并提出五条干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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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之法律问题研究

陈晶晶(硕士),法学

武汉理工大学,2007年12月


摘要:

变性是主客观性别分裂时,通过法律的承认或者变性手术,使主客观性别达到同一。性与性别是不同,但是法律上往往只承认了性,忽略了性别,性与性别分裂时就产生了变性的问题。国外对变性问题的研究由来已久,欧美国家都有相关的法案,这些法案在一定的层面上维护了变性人的权利,可是尽管如此变性人在婚姻、家庭等各方面仍有更多的问题需待解决。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在变性问题上的滞后性,有关变性问题的研究多在于社会学、医学方面的刊物上,对变性问题的法律研究少之甚少,有关的专著更是凤翎毛角,无论是深度和广度都无法填补我国在变性问题的法律空白,变性人在社会中所遭遇的尴尬境地无法解决,在身份、工作、婚姻、家庭、子女等各方面的权利更是无法得到确切的保障。本文意在为徘徊在边缘的变性人群找到价值基础,在解析国外的相关案例和法令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的文化和社会背景,呈现我国在变性问题上应有的法律理念。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首先对性、性别、变性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分析变性的成因,以此对变性的理论基础有全面的认识,提出要在法律上采纳社会性别观念,解构二元性别观念,建立性别识别标准多元化。第二章介绍和评议国外有关变性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由此分析世界各国在变性有关法律问题上的发展和完善,同时为我国关于变性问题给予借鉴。第三章分析变性在我国引起的法律问题,从性别登记、婚姻、家庭、子女等方面进行阐述,同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第四章呈现我国在变性的法律问题上应有的法律理念,以宽容、正义、平等、自由的法律思想来指导我国的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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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控制视角下城市未婚职业女性堕胎个案研究

廖小红(硕士),社会学

中南大学,2007年5月


摘要: 

中国传统文化对私人性行为的社会控制一向是十分严格的,与性有关的行为被严格地控制在婚姻的范围之内。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的确立,自由主义的思潮经过与中国传统文化与经济生活形态的较量,中国人与性有关行为与观念发生了惊人的改变,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性解放、婚前同居屡见不鲜,与婚前同居同步而来的是中国未婚女性堕胎行为的大量增多。 针对这一现实,笔者选择城市未婚职业女性的堕胎经历为具体研究内容,运用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的方法,以社会控制的视角从单位、家庭、社区三个角度对堕胎的现状进行描述与对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展开了深入的分析。同时,针对从单位、家庭、社区三方面揭示堕胎所受到社会控制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目前中国未婚妈妈合法化这一事实,本文也探讨了未婚职业女性的堕胎原因。研究发现: 1.对于在市场机制单位工作的女性来说,单位不再关心她们个人的私事,单位与个人之间在荣誉、地位、尊重上的交换力度大大下降,因此,单位对她们堕胎的控制消失。而对于在再分配机制中单位工作来说,单位对个人的控制作用依然存在。 2.随着社会转型,家庭制度、家庭关系也发生了较大的变迁,家长权威不断弱化,家庭内部的成员关系平等化。个人成年后经济的独立与父母分居摧毁了代际之间源于家长权威的控制与服从关系,家庭对未婚职业女性堕胎行为的控制减弱甚至消失。 3.大城市的精神生活促成了一些有助于未婚职业女性自由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场域”,如城市人口的匿名性、宽松的社会舆论,社区对未婚职业女性堕胎的社会控制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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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区隔:对于性工作者网络间关系的思考

王玲芳(硕士),社会学

中山大学,2007年5月


摘要: 

本文首次将区隔概念引入网络分析领域,通过考察性工作者身上所体现的一种特有现象,揭示了自我中心网络间区隔的存在,并试图探寻这种网络区隔的产生机制,分析其影响效果,同时寄望于对理论间的对话以及其各自的丰富与发展提供一个机遇。
  与社会中其他群体或职业不同,在性工作者身上出现了一种普遍的对家人亲友隐瞒实情的现象,她们的当前生活对家庭而言处于匿名状态。如果将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等至亲或是意同于至亲的一起生活互相扶持的人定义为初级网络,将性工作者所处的性工作行业定义为当前网络的话,当前网络匿名于初级网络,两者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区隔现象。对于同原本最亲密的初级网络间的关系状态来说,这种区隔是非常罕见的。可以说,这种自我中心网络间的区隔是由性工作这门特殊的职业所引起的。然而,性工作者网络间非区隔现象也同时存在,亦即性工作者的当前网络对于其初级网络是公开的,甚至还出现了家族式从业的极端形式。这种关系的分化是由于性工作这门职业附带了两种最为主要的符号——经济符号与文化符号,不同的人选择关注不同的符号,从而产生不同的价值判断,于是导致了不同的网络关系形式。关注其文化符号的重视道德评判,将对该职业持消极的价值判断,从而导致匿名状态产生,所谓区隔;选择关注其经济价值的给予积极判断,而同时忽略经济与文化符号的人持无所谓态度,两者都促使性工作者网络对其初级网络公开,导致一部分非区隔现象的同时存在。然而不可怀疑的是,性工作者身上网络区隔的存在是大范围的,对她们当前心理和日后生活的负面影响是也是严重的。它加重了性工作者与社会之间的行为、心理上的隔离,并且因为烙上了文化的稳定性特征而可能影响到她们的一生。首当其冲受其影响的便是家庭,这个构成社会最坚固的单位所遭受的危机将是最大的,由此,也不可避免给整个社会的发展带来负向影响。所以对于这种非常规的自我网络间区隔现象,亟需日后的更深入的分析和相应对策建议。通过上述讨论,以期对性工作者自我网络间区隔作一探索性分析,并通过将区隔概念引入社会网络领域,尝试从这些不同的理论场域寻找有着共同解释力的概念或观点,在领域之间找出对话平台,为更好发展各自领域开辟一条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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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伦理、禁忌——《金瓶梅》与《洛丽塔》的比较

刘琴(硕士),文学

华中科技大学,2006


摘要:

本文以《金瓶梅》与《洛丽塔》经历了禁与局部解禁、再晋身于文学经典之列的历史,从厘清两书作者生平、成书背景、小说传世经历等问题入手,从色情与乱伦、伦理与禁忌的存在悖论进入《金瓶梅》与《洛丽塔》的比较研究。《金瓶梅》与《洛丽塔》揭露了肉欲与乱伦的禁忌,又遭到禁忌反对,最后又在一定程度上臣服于禁忌,本文试图以此去发现并澄清与禁忌、伦理、色情、乱伦相关的文学问题,并进一步指出色情与乱伦是人类历史上永不凋零的“恶之花”。由《金瓶梅》与《洛丽塔》作者生平身份的比较,再由其流传及出版的相似命运,可以看出《金瓶梅》、《洛丽塔》如何与禁忌相关,其被禁、被删、被谴责的过程,恰好就是禁忌生成的过程。在性禁忌的背后,是伦理的禁忌,《金瓶梅》与《洛丽塔》分别披上冒犯性禁忌的外衣,行着冒犯伦理的事情(包括世俗伦理、身体伦理等),以一种隐匿的方式陈述人类的罪欲。《金瓶梅》与《洛丽塔》所揭示的问题,是人类永恒的问题。《金瓶梅》与《洛丽塔》既是女性的悲剧史,也是人类的悲剧史。它们分别冒犯人类禁忌,但又不同程度为人类禁忌与人类文明作出了辩护。《金瓶梅》与《洛丽塔》最终成为文学史上的经典。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它们也是禁忌下的产物、固有秩序下的产物,艺术为它们提供了避难所。禁忌永远比我们的想象要强大坚韧,而冒犯禁忌也成为一种文学原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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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人群的生存状况研究——以长沙男同性恋人群为例 

庾泳(硕士),社会学

中南大学,2006年6月


摘要: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关于同性恋人群的社会排斥关注极少,对同性恋人群的生存状况调查也并不多。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在当代社会中,社会排斥在同性恋人群的情感、婚姻生活和行为互动等方面是如何具体表现的,力图呈现出同性恋人群的现实状态,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及时疏导这种社会排斥所产生的后果。 本文运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以湖南长沙的男同性恋者为主要的调查对象,从中获得研究所需要的第一手资料。有以下基本发现:①由于长时间处于被社会排斥的状态,男同性恋者的心理不健康现象明显;②男同性恋爱情成功率相当低,性伴侣数目多,一夜情现象严重;③绝大多数同性恋者最后选择和异性结婚,对同性恋者和他们的伴侣以及小孩带来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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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者的社会网络

范乐娟(硕士),社会学

复旦大学,2006年6月


摘要: 

同性恋问题主要是由他们特殊的社会处境造成的,同性恋者的社会网络构成了他们具体的生活环境,对他们的身份认同、行为方式、生活策略等方面产生影响。因此,研究同性恋者的社会网络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同性恋问题。 本文将社会网络划分成非同性恋社会网络、同志社群和亲密关系三部分。通过对现有访谈资料的再分析来研究这三个部分如何影响同性恋者以及同性恋者又是怎样处理这些关系的。访谈资料表明,非同性恋社会网络是社会压力的主要来源,其中家庭的作用最为关键;同志社群为同性恋者提供了主要的情感支持,增强了他们的身份认同;同性恋者的感情关系由于得不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保护而脆弱易碎,他们倾向于将感情和性分离,短暂的性关系在同志圈中是常见的现象。 本文在最后提出了消除偏见和歧视的途径,以及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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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传统性文化初探

严永山(硕士),民族学

中央民族大学,2005年5月


摘要:

性作为一种本能,是人的一种自然属性。正如古人所说:“人之大欲,饮食男女”,从这种生理意义上的性本能来讲,人类和其它动物都具有很多相同或相似的方面。但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其区别于其它动物的社会性和文化性上,这其中就包括和动物性本能有根本区别的人类性文化。 性文化是一个介于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之间又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文化的、自有特点的、形成体系的文化。性文化是文化人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自古至今构成社会文化的基本因素之一。我们在研究藏族文化的过程中,不可忽视对藏族性文化的研究,因为藏族性文化密切关联着藏族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及藏族社会的发展,同时又是藏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藏族性文化进行研究,将会对我们全面研究藏族文化起很大的作用。 本论文主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为指导,结合文献引用法、比较研究法和实地考察法,通过对藏族传统性文化形成和发展过程的陈述,对藏族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性观念、性崇拜、性禁忌、性教育、性科学、性艺术、性典籍等作了初步分析和总结。在此基础上,从爱情、婚姻、家庭、生殖、宗教、社会等方面系统地论述了性文化在藏族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最后探讨了藏族传统性文化的发展与藏学研究的协调问题。 任何一个文化现象,归根到底还是由这个群体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他们的生产方式决定的。藏族传统性文化是在高海拔地区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以繁衍后代为根本动力、民间习惯法为道德准绳、佛教思想和其它民族文化因素为补充,经历了人类婚姻史上从原始杂婚到一夫一妻制的完整过程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藏族传统性文化,在原始社会处于人类共同的蒙昧阶段,性作为一种本能没有任何限制。原始初民对性的虚幻反映直接导致了性崇拜的兴起。后来随着人类对性的认识一步步加深,对性的规范也日益严格,全面的性禁忌开始形成,并对后来的婚姻家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阶级社会开始之时就形成了一夫一妻制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佛教的传入对藏族文化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对藏族传统性文化来说,除了作为意识形态的佛教思想对藏人道德标准和审美情趣的影响外,众多男子出家为僧、禁欲戒色的现象为藏族人口的繁殖构成了一定程度的威胁。加上青藏高原恶劣的自然环境本身就制约着藏族人口的发展,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出于繁衍后代为目的的藏族传统性自由观念。另外,由于出家僧人不从事生产劳动,妇女成为社会主要劳动力,妇女地位得到提高,同时也实现了男女性平等。 从古至今,勤劳勇敢的藏族人民创造了无比灿烂的性文化,形成了包括性观念、性崇拜、性禁忌、性教育等在内的一整套性文化体系,对藏族人的爱情、婚姻、家庭、生殖以及对藏族社会都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藏族人民自始至终都未放弃过对性文化的研究和探索。在藏学成为世界性学科的今天,怎样使藏族性文化的研究更加适应藏学研究发展的总趋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巨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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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的历史、理论与现状——以“飘”为特征

张庆辉(硕士),社会学

四川大学,2005年4月


摘要:

通过大量的文献资料,作者发现,同性恋是在人类历史上、在各个文化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行为模式。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古希腊文明中的情形,希腊人把同性恋视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支。中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同性恋现象可以跟古希腊的情形相提并论。但同性恋在希腊文明辉煌之后,在欧洲是漫长的受到残酷对待的中世纪。在欧美之外的世界中,也有许多社会曾对同性恋采用严刑峻法。中国同性恋没有象在欧洲那样大起大落,到明清两朝甚至产生了极盛的情势,但这种现象在古代文献中总是时隐时现,忽明忽暗。随着文明的进程,特别是20世纪席卷西方的同性恋运动,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经历了从认为同性恋是罪恶到同性恋无罪但反常、病态,再到认为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是一种正常的性取向等三个阶段。经典的理解和解释同性恋的理论,有先天形成论,认为同性恋是基于生物有机体的性质以及该有机体的机能故障而形成的;创新性越轨论,认为同性恋是对失范的社会结构的一种创新性越轨:亚文化习得论,认为同性恋是在接触了同性恋群体后接受和习得了他们的亚文化;以及最有影响的弗洛伊德心理学理论,认为同性恋是性心理发展中某个阶段的抑制或停顿等等;这些研究的基本假设是:同性恋行为必然是反常的,必须通过各种方法校正和治疗。然而,对同性恋“转变”、“治疗”实践的失败证明认为同性恋是疾病和倒错的思想及其引申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同性恋与艾滋病的关系引起的歧视和污名,同性恋者的身份和行为是隐秘的,这使得他们的性感情和婚姻生活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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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控制的盲区:规范的缺失与艾滋病的性传播——基于对北京地区站街女的个案调查与分析

徐新玉(硕士),社会学

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6月


摘要: 

从1985年我国发现第一例传入性艾滋病以后,短短的二十年时间里,艾滋病在我国的传播已经经历了传入期,传播期,目前已经进入到快速增长期。截止到2003年6月,我国的HIV感染者为102万,大约占全部成年人口的千分之一,其中22万人已经死于艾滋病;存活的HIV感染者为84万,其中艾滋病患者约8万人。目前中国艾滋病感染者人数正以平均每年30-40%的速度增长,如果艾滋病的流行按照这样的速度继续发展,到2010年,我国艾滋病人口可能达到1000万人左右。
  近几年的数据显示,在艾滋病传播的三种途径中,艾滋病通过性传播的比率正在不断上升,性传播将会逐渐成为我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方式。中国目前存在着大量的性工作者,中国官方公布的数字是600万。如此庞大的性工作者队伍,是控制艾滋病通过性传播的重大隐患。
  为了了解中国女性性工作者与艾滋病相关的性行为的情况,以及她们对艾滋病的了解程度和预防措施。2004年6月至7月,作为美国华盛顿大学社会学的调查项目,我们对北京地区的站街女进行了调查。因为在中国性调查的回答率比较低,而且回答者如果经过某个熟悉的人介绍来参与研究过程,那么他/她会对我们有更多的信任,会更好地配合,因此此次收集样本的方法将是“滚雪球”的方式。此外,由于她们是城市里的特殊群体,有着流动性强,自我保护性强等特点。因此本文采取了实地观察法和在自然状态下与站街女聊天的方式。所得的资料均为当天回到住处整理出来的聊天记录。此次调查走访了11处站街女聚集的地方,获得了21个访谈资料。
  本文在解释艾滋病的性传播这一问题时,使用的是社会失范理论。这里所说的失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作为规范生活的规范或者缺失,或者缺失有效性,不能对社会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从而在社会行为层面表现出混乱的状况。在社会失范论的理论基础上,我们分别分析了处于社会底层的站街女,站街女的防艾盲区,嫖客的防艾盲区,“亲属”厄运和社会控制的盲区。
  通过对站街女的成因,艾滋病的认知程度,性行为的防范措施以及对以站街女为核心形成的“性行为网络”的分析,我们验证了以下四个假设:一、站街女对艾滋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得越多,就会越多地采取安全措施;相反,对于艾滋病基本知识不了解甚至很无知的站街女,在商业性性行为中越不注重保护自己,也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二、在与站街女进行商业性性行为时,嫖客防病意识越强,越多地采取安全措施,他们越能有效阻断疾病的传播;相反,不想或者不愿意采取安全措施的嫖客,越有可能相互传染性病或艾滋病。三、在仿夫妻关系中,越是觉得安全,或者倾注了情感而不成为以金钱为目的的商业性行为时,站街女越少采取安全措施。四、处于社会底层,同时处于性工作者底层的站街女,她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她们受到来自社会上各个方面的压力。对于控制疾病传播而言,越是忽视和不恰当的管理,就越妨碍对艾滋病通过性传播的有效控制。
  同时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些结论。卖淫嫖娼来源于社会转型期的结构性失范,其中道德规范的缺失显得尤为突出。站街女对防护措施的无知,以及相关高危人群对于预防艾滋病的无知,来自于行为规范的缺失。行为规范的缺失则是来自于制度的缺失。在此基础上,分别对道德失范与艾滋病的性传播,行为失范与艾滋病的性传播以及制度失范与艾滋病的性传播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首先,针对道德失范,国家应该加大宣传和教育,普及性知识;重视艾滋病问题,宣传艾滋病的基本知识,消除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与歧视,创造一个宽容的大环境。其次,针对行为失范,我们需要引导高危人群做“正确的事”,切断可能的传染途径。第三,针对制度失范,在社会结构性失范的背景下,增加制度的有效供给是解决艾滋病通过性传播的有效途径。然而我国目前的政策决定了无法从疾病的意义上对高危人群进行管理和控制,制度的缺失造成社会控制的盲区。因此笔者认为,以站街女为例,将这一群体归入到社区进行管理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
  当然,受到个人能力和资料局限性的影响,本文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文章中还有很多需要继续探讨和研究的地方。本文只代表个人见解,希望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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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多性伙伴行为者与社会控制关系的个案研究

 方刚(硕士),人类学  

 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6月


摘要:

中国对私人性行为的社会控制一向十分严格,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一生只有一个性伙伴是极正常的事。“多性伙伴行为”对中国人来说是一个陌生而全新的词汇。 但近年,中国社会经历社会转型,悄然出现了性革命迹象,其中也包括多性伙伴行为者。但他们通常很隐秘,亦为主流社会和主流舆论所诟责。 对这一人群的研究,有助于理解社会转型期社会控制与私人性行为之间的博弈关系。 对于多性伙伴行为者的研究已经有很多了。但是,大量的英语学术圈的研究,以及由潘绥铭教授在中国进行的研究,都是定量调查,集中于揭示多性伙伴行为的者的特征。我们没有检索到对多性伙伴行为者的深入的个案研究。 多伴侣性行为者与社会控制的关系是怎样的, 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个人与社会控制之间是如何完成博弈的,这些,都为我们的个案研究留下了充分的空间。 

       社会控制分为非正式控制和正式控制。社会控制的组织,在美国主要是宗教和家庭,在中国没有宗教,但需要加上单位与社区。本研究主要集中在非正式控制上。 本研究应用了社会交换理论。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都是相互作用的,相互回报的,人们都想利益最大,支出最小。付出多而得到少的关系总会终止,而得到多的关系会维持。因此,社会规范能够作为个体利益的后果而产生,之所以会存在社会控制,因为受控制者从控制中获利,遵守和服从社会控制对受控制者有利。如果与个人利益相左,社会控制就会受阻。 本研究采取深入个案访谈方法完成。通过互联网,并采取滚雪球的方法寻找志愿受访者,入选条件是在十八岁之后至少有过十个以上性伙伴。共访问了十七名女性和十名男性。 在分析方法上,除自如至终应用社会交换理论进行分析外,在分析不同的现象时,还借用了单位制的研究成果、福柯的权力理论、性脚本理论,等等。 

        本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1、 单位、家庭、社区三个控制组织的控制力量消解。 中国特色的“单位制”对私人生活无孔不入、全面控制的特点,在市场机制下的今天已经解体了。单位正还“工作场所”的本来面目,而不再是一级政治组织。对于处于市场机制单位里的多性伙伴行为者,他们已无需再用个人私生活的“节制”来和单位进行“不被干预”的交换。但是,对于那些仍在再分配机制中工作的人,不得不仍心有余悸,在采取多性伙伴生活方式时要小心一些。 父母对多性伙伴行为者子女的控制权力正在放弃。配偶对多性伙伴行为者的控制仍然十分严格,他们不得不采取回避、隐藏等手段,来交换到“平安无事”,避免由于婚姻受到冲击而可能付出的高额代价。 居住社区对私人生活控制的退出最为全面和彻底,社区单纯居住职能的确认,社区管理者服务职能的确定,特别是新建商品房小区的兴起,都促成了这一结果。 2、交换与控制的丧失导致性脚本被改写与“反塑”。 本研究中绝大多数受访者都经历了作为非正式控制表现之一的性脚本普遍被改写的过程。迁移到新的居住地、生活在开放的大都市、工作及交友于开明的小环境、叛逆的异性的影响、通过互联网结识性伙伴的方式,这些都使社会控制得以维持的交换关系被消解,构成了影响多性伙伴行为者修改自我性脚本的条件。 在主流社会不遗余力地向民众灌输自己的性脚本的同时,实际上在“反塑”着自己的对立面。而当与社会控制进行交换的压力破解之后,人们的行为可能走向这个对立面。中国文化下的性脚本中,从古至今,“处女情结”一直很强,“第一次”被烘托成一个女人生命中 “最宝贵的东西”,从而为失去它之后成为一个“坏女人”埋下了伏笔。本研究中受访的多性伙伴行为女性,很多人都是在“第一次”之后,彻底改变了她们的行为准则,因为“反正已经不是处女了,就无所谓了”。因此,“贞女性脚本”之下,埋伏着的是“荡妇”模式。 3、一些特殊场合,貌似社会控制仍起作用,其实另有隐衷。 受访的多性伙伴行为者不愿意谈自己与小姐的性行为,这主要是社会对性工作者(sex worker)的深刻偏见与歧视,认为找“小姐”是件丢身份的事情,男人找小姐会被认为没有本事找情人,是“不成功”的人;不敢在工作场所公开找情人也是一样,实际是担心私人关系影响到工作关系的正常运行,从而使得职业上的利益受损。所以,这些貌似社会控制仍在起作用的表现,背后其实另有隐衷。 多性伙伴行为者普遍担心同性性行为的曝光。异性恋主流社会在自己“性革命”的同时,对同性恋社群还持有“双重标准”。同性多性伙伴行为者是弱者中的弱者,对私人生活的普遍的、深刻的宽容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项研究,还可以给我们一些更深入的启示: 第一,工作场所与社区不再对私人性行为行使过重权力,得益于中国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建设,体现了正发生的国家与社会职能的相对分离过程。正是在鼓励多元性,拒绝国家权力,强调对自由意志之尊重的市民社会建设过程中,私人性行为的不受干预才具有了一定的土壤。 第二,市场机制的引入,使经济领域出现“自由”之后,不可避免地,这种自由将辐射到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领域。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还是个人,都不可能在某一方面充分沐浴着自由的阳光,同时在另一方面绝对权力的控制毫不松动。自由是一种内在逻辑,对私人性行为干预的减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三,私领域正在受到更多尊重,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权力发生转型。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准之一,便是国家与社会对私人生活的更少干预。公领域与私领域必须清楚地分开。个人的权利是第一性的,是本源的,国家与社会是为个人权利的实现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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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关系的发展过程研究——以当代大学生的恋爱行为为例  

杨蕊(硕士), 社会学 

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6月


摘要:

爱情是人类生活中重要而复杂的一个方面。有史以来,它一直吸引着人们的兴趣,激发着艺术家、诗人、小说家等的灵感。虽然爱情是很多文学艺术和文化作品中最为永恒的主题,但鲜有关注恋爱关系发展过程的研究。本文以心理学家斯滕伯格提出的三个组成部分的爱情观为分析的起点,结合中国当代大学生恋爱行为的实例,运用过程-事件分析的策略,试图剖析了恋爱关系的动态发展过程。 从笔者收集和整理的结果来看,与本文的研究相关的文献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于中国当代大学生恋爱行为的研究,这部分研究勾勒了当前中国大学生恋爱行为的总体面貌,探询了大学生恋爱行为原因,为笔者的研究提供了背景资料。另一方面是关于恋爱过程的分析,这部分研究大都根据某个或某些指标的变化把恋爱过程分成几个阶段,描述各个阶段的特点。这些研究为笔者的研究提供了启示。 

论文的第三部分阐述了本研究的理论视角和分析框架。本研究分析的起点是心理学家斯腾伯格提出的三个组成部分的爱情观,即亲昵、激情和责任感这三个部分在爱情中起着关键作用,远比其他的属性重要,而且爱情的其他许多方面,只不过是这三大要素的组成部分或表现形式而已。笔者在此基础上,将爱情的三个组成部分具体化为感情、性活动和承诺。本研究作为一项小型定性研究,以地处北京的正规大学的、正在谈恋爱的在校生为研究对象,主要通过面对面的深度访谈收集资料,以电话访谈和网络通信作为补充。作者共访谈了八个同学,收集了十五个恋爱过程。在分析中,笔者以恋爱双方确定恋爱关系时为切割点,将恋爱关系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在第一个阶段,我们主要考察恋爱关系的酝酿和确立,分析恋爱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在第二个阶段,我们主要考察从恋爱关系的确定到关系的结束或者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感情、承诺和性活动这三者在动态过程中的变化和相互作用以及社会因素对恋爱关系发展的影响。 

第四部分是对访谈资料的具体分析和论述。首先,在大学生恋爱关系的酝酿和起始阶段,对于为什么一个人会和某个特定的个体确定恋爱关系,已有研究者提出的接近性、相似性和互补性、互惠性和身体吸引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作用。总的来看,接近性奠定了确立恋爱关系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相似性与互补性,互惠性和身体吸引以及难以得到等因素发挥着具体的作用。但是对于不同的人,各种因素发挥的作用效果是不一样的。一般说来,对于大学生而言,从笔者的访谈中来看,发挥作用最普遍的因素是相似性,特别是兴趣爱好的相似性。其次,对于恋爱关系的发展,我们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以我们收集到的15个恋爱过程为基础,分析在恋爱关系的发展过程中,爱情的三个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具体来看,恋爱关系发展过程中,感性、性活动和承诺三者的相互作用表现为:感情是承诺的基础,感情的增进促进了承诺的持续;对恋爱关系的承诺实际上是对性活动的许可,性活动等级的增加促进了承诺的确立和持续;感情是性活动的基础,感情的增进需要性活动来促使,性活动等级的增加确实促进了感情的发展。 另一方面,我们在综合分析这些相互作用的基础上,结合15个恋爱过程的实例,归纳总结在一段恋爱关系的发展过程中,这三个组成部分相互作用的时间序列的一般模式。感情是恋爱关系的基础和起点,不过此时的感情只是双方的相互欣赏和吸引。在这个基础上,当事人作出主动提出确定或者答应确定恋爱关系的决定,即短期承诺。随着恋爱关系的确定,双方的性活动开始出现,早期的性活动只是牵手、接吻等低层次的活动。身体接触让双方相处得更加亲密、自然,更加坦诚地对待对方,双方的联系更加密切。这实际上是感情的升华。随着感情强度的增加,双方维系恋爱关系的动力增加,对维系恋爱关系的承诺,即一些长期的承诺确立。在“以后会在一起”、“将来结婚”这样的一些长期承诺的基础上,恋人之间的性活动等级增加,生殖器接触、性交等深层次的性活动发生。发生这些深层次的性活动,感情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恋爱关系从实际到预期都得到持续。在这个过程中,感情、承诺和性活动的相互作用次第发挥效用,一个组成部分程度的变化推动另外两个组成部分的变化,其他两部分的变化又反作用于该部分,推动该部分的变化,如此形成了三个组成部分的“滚动运行机制”。

最后,我们分析了相关社会因素对恋爱关系发展的影响。作为特定的研究对象,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和属性以及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影响着他们恋爱关系的发展。在文中,我们主要分析了个人的发展、不确定的未来、学校的规章制度、客观环境以及社会群体主要是家庭和同龄群体对恋爱关系发展的影响。我们主要关注的是这些社会因素对恋爱关系发展的制约作用,或者假设对恋爱关系的发展有制约作用的因素在实际中没有发挥作用。 论文的第五部分总结了第四部分分析论述的结论,并指出了本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选择了大学生这个在目前中国相对特殊的群体作为研究对象,笔者对恋爱关系发展过程的讨论具有一定的群体局限性。二是在实际过程中,感情、性活动和承诺三者有时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但在笔者对访谈材料进行分析时,有切割和分离的痕迹。最后,作者指出,对恋爱关系的后续研究可以致力于把恋爱关系的发展过程置入社会、文化等更宽广的背景中,讨论本文所归纳的恋爱关系发展过程中爱情三个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以及滚动运行机制是如何在社会文化中被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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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宿舍性交谈——集合行为的发生条件

何为 (硕士),社会学

 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6月

摘要:

把女性谈性作为一个严肃的社会学议题国内鲜有人做,但是在国外,建构主义者和女权主义者们已经做了大量的相关研究。已有的研究都以交谈的内容作为研究对象,笔者认为“性交谈”(Sex Talk)的意义远远不止于仅仅对这一行动表述出来的内容的分析。不管谈论的内容是什么,为什么会谈性、为什么不谈性、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谈论性,即“谈性这一行为发生的情景”本身是值得探讨的。本文提出的问题是:既然传统观念和主流的社会习俗要求未婚女性不能公开说性,为什么有的女大学生能够在很多场合坦然谈性呢? 综观女大学生谈性的场合,包括和男朋友、亲密的同性朋友等私人场合,公开场合包括性教育的课堂、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社团活动、寝室里的多人场合和聚餐场合等,另外还有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谈性。并非所有的场合都值得探讨,笔者认为最值得讨论的是女大学生在寝室里聚众说性的问题,这种场景最能够表现出她们面对新旧思想和规则的冲突时的所作所为。 

本文用集合行为理论来解释女大学生在寝室聚众说性的现象。冲突的价值观正是集合行为的一个重要的促发因素,大学女生们无视传统上未婚女性忌讳说性的规则,不顾所谓的“廉耻”而集体谈性也可以作为检验和丰富集合行为理论的个案,这便是其理论价值。这里,“女生寝室集合说性是怎么发生的”对应的理论问题是:集合行为是怎样发生的? 

关于集合行为理论,本文概括性地探讨了其理论传统,着重比较了有代表性的感染论、趋同论、斯梅尔塞的条件说和突发规范理论,并详细分析了作为女生宿舍谈性分析框架的突发规范理论。 突发规范理论认为:首先,事件(刺激)和人们在人际互动中定义的基调产生突发规范,使得众人都要遵守这种规范行事。因为在反常情况下,人们需要发展一种规则,理解什么样的行为是被期望的。突发规范使集群能够行平时不行之事,其范围从默许到强制。突发规范的形成过程是人际互动的定义的过程,被突发规范理论视为核心的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发生了什么。第二、将带来什么样的后果。第三、我们有哪些权利,什么是正当的,合适的。其次,从感觉到行动的过程,人们在接下来的事件中通过试错和各种遭遇,权衡可行性和时间性,产生行为。这些行为的规则不断受到新的事件和遭遇的影响。集合行为的形成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事先存在的群体和网络、异常事件,以及群的团结(即群要有一定的凝聚力)。 沿着突发规范理论的思路,“女生们在面对刺激的时候,为什么能打破传统的观念和规则?怎么打破的?”对应的理论问题是:旧有规则是怎样被逾越和推翻的,突发规范是如何得到认同的,这样的规范有什么样的力量。突发规范理论的回答是,一个事先存在的群体通过人际互动对某事的正当性定下一个支配性的基调,与这个基调相应的规则同时产生,约束参与者,参与者在这种规则的要求下以各种方式参与集合行为。

这里笔者从突发规范理论得出以下推论,以备解释集合谈性的具体情景。 

推论一:基调。由于人们对某个事情定下的基调是通过人际互动达成的,那么刺激发生后,有不同反应的人的之间的地位关系、各方人数多寡、当时大家对这件事情的理性分析和很多偶然因素都会影响人们对基调的认定,以及集群接下去的行为规则。 

推论二:规则的力量。由于人们按照占支配地位的基调和规则行事,则该规则对参与者有一定的约束力,从默许到强制。众人通过互动感到的强制性的规则如果被某参与者违反,则该参与者会受到其他参与者的惩罚。 

推论三:个人价值观不是集合谈性的决定因素。由于规则是众人妥协的结果,并非普遍情绪或者一致看法,则参与者对此事的价值观可能没有任何改变,在集合行为发生之后仍有可能在别的情景下完全按照另一套原则行事。 命题:变化的规则。由于集合行为的发生是人们在接下来的事件中通过试错和各种遭遇,权衡可行性和时间性而产生的,这些行为的规则不断受到新的事件和遭遇的影响。那么规则从一开始到最后都随着人们不断修正的主导的基调而改变,因此集合行为也会在程度和方式上不断变化。 

本文运用的个案来自北京不同高校不同年级的女大学生和女研究生。笔者用个案访谈的方法采访了10位,选取其中较有代表性的6位的口述记录作为分析材料。对6个个案的分析回答了“同为寝室,为什么有的寝室的聚众谈性活动对性健康、别人的涉性经历、自己的涉性经历可以说的很深很透,而有的寝室却浅尝则止,甚至闭而不谈”。 本文最后讨论了寝室场景与其他制度性行为场景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涉及到小规模集合行为的暂时性规则与被众人接受的习俗制度的关系。结论是:集合场景中的价值和规则要通过在集合场景中关键性的人际交往来改变制度行为场景中的规则,是比较难的,因为对于道德问题而言,如果没有明显的利益驱动导致改革,原有的道德规范的生命力远强于新生规范。所以,虽然事实并不否定女大学生在这一时期的宿舍公开场合的开放性会对她们在其他公共场合产生影响,但由于交往不畅以及传统道德力量的强大,这种影响力量甚微。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解释,为什么大学生们走上社会后,会逐渐放弃很多他们在大学里引以为自豪的、于人于己无害的叛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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