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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法问答】关于吃水产的侯昆
【教法问答】关于吃水产的侯昆
请教一个问题,穆斯林为什么不能吃螃蟹?
四大法学家在鱼及鱼类的水产动物是合法食品这一点上,观点是一致的,没有分歧。但对除鱼以外的水产动物,他们有分歧: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主张,水产动物中,只有鱼及鱼类的水产动物是合法食品,可以吃,其余都不能吃。伊玛目马立克及部分莎菲尔学派的学者认为,鱼以外的水产动物可以吃。他们的根据是《古兰经》明文“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5:96)但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认为,这段经文及类似的圣训,所指水产动物的合法性,只是指鱼类,因为水产动物中的鱼类是一种美味的食品,其他动物则不然。真主在《古兰经》中明确规定:“众人啊!你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佳美的食物。你们不要随从恶魔的步伐,他确是你们的明敌。”(2:168)所以,食物是否能吃,除合法外,洁净和佳美也是一个重要的条件。(参考教法经《米扎乃立库布拉》第二册73页)
至于虾,有学者认为它是属于鱼类。但阿语辞典《孟知德》将虾归在蟹类,而螃蟹、乌龟、鳄鱼、青蛙、娃娃鱼等,就连伊玛目马立克及部分莎菲尔学派的学者也认为不能吃。为了谨慎,还是不吃为好。
我们中国穆斯林,全都遵循的是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的买兹海布(法学主张),所以,我们应当按大伊玛目的主张办,只吃鱼类。对于鱼以外的、以及搞不清其属类的水产动物,我们只是不吃它们就行了,也不要轻易地断它们为哈拉目(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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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储月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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