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上海法院综配改革案例第10期丨宝山区法院“加减乘除法”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优化审判资源 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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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宝山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通过健全完善案件繁简分流体制机制,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宝山区法院“加减乘除法”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优化审判资源 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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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该院为了应对不断攀升的办案压力,坚持与时俱进,运用“加减乘除法”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2017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308件,审结36065件,同比分别上升17.07%和17.15%。
一、做“加法”促进分流:构建立体、多层、动态分流机制
1.增加案件分流层级:让适合的案子去适合的团队。根据案由、标的额在立案环节对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进行初次分流,繁案进入审判庭进行精细审理,简易案件由速裁庭快速审理。对于进入审判庭的案件,做好分案工作的动态调整、实时优化和统筹调配。在以随机分案为原则的基础上,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等案件,充分考虑案件难易程度与法官审判能力、专业特长等因素,采取庭长指定分案模式。
2. 增加人力资源效能:让适合的人去适合的团队。通过动态统筹评估各大审判业务口的工作量,合理设定各岗位法官员额、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数量和配比,推动工作量相对较少部门的人力资源向工作量相对较大的审判业务庭倾斜。在原有专项合议庭的基础上,建立劳动、保险、破产和清算、涉外商事、公司等数个新型专业审判团队,由资深法官带队,并配备相对固定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通过团队作战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专业化审判团队
二、做“减法”提高效率:促“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功能释放
1. 减轻诉讼负担,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的诉前调解功能。在区交警队、区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设立巡回审判点并派驻法官,对经过宝山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调解委员会、区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官依法审查并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2017年12月,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驻该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成立,为前来诉讼的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合法维权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2.减轻审理负担,充分发挥诉调对接的服务审判功能。在诉前调解阶段先行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有效送达地址;对确无法送达的当事人,在诉前调解阶段已穷尽送达方式的,在立案后可直接予以公告送达。对原告诉讼请求不明确、请求权基础存在重大风险,被告答辩意见不明确,以及诉辩双方重要证据缺失等情况,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引。对在诉前需要司法鉴定、评估的案件,由诉调对接中心负责委托办理,以缓解业务庭审判压力、节约诉讼时间。
诉调对接中心
三、做“乘法”精细管理:完善繁简审理模式,实现“加速度”
1.“简案×简审”模式,效率提升。速裁庭审理的案件由该庭自行立案、合理排期、多地址同步送达应诉材料等,缩短案件审理周期。针对群诉案件中各当事人意见不一、争议事实不一,以及部分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弱、影响庭审节奏的情况,尝试庭前适用涵盖当事人对案件意见及案件的基本事实要素等内容的“要素式问询表”,以尽早固定无争议事实、发现争议焦点,提升庭审效率和调解机会。对适用小额程序审理的案件大部分适用要素式文书,简化文书制作程序,做到快审快结。对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及简易程序案件,通过三集中三简化(即集中公诉、集中分案、集中排庭,简化权利告知、简化调查辩论、简化文书内容),实行集约化流程管理,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要素式问询表
2. “繁案×精审”模式,效果提升。对于重大、复杂、疑难及新类型案件,在正式开庭前召开庭前会议,实现对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的过滤和整理,为案件庭审活动做好准备。通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讨疑难问题,总结类案,为法官办案提供智力支持。对部分繁案,组织年轻法官及助理旁听庭审,通过现场教学、庭后研讨等方式,发挥资深法官在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指导审判中的重要作用。
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
四、做“除法”优化资源:立足审判全局寻找“最大公约数”
该院通过剥除审判辅助性事务,组建专门机构,由专人统一办理审判辅助事务工作,从而让法官集中精力于审判核心事务,提高审判质效。如,在法警大队设立送达中队,对于通过EMS快递送达被当事人拒收的案件以及涉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案件、涉部队停偿案件等重大、敏感的群诉案件,由送达中队上门送达。送达中队针对送达对象,统筹送达路线,高效开展文书送达工作。在执行局设立保全组,专门负责房产、车辆、金融、土地登记等保全工作。
法警大队设立送达中队
责任编辑 / 俞小海 伍红梅
执行编辑 / 胡逸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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