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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程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海淀表达”

全国人大 2023-06-29





  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都是第一次。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历史与时代的高度,为我们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指明根本方向,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辉、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


作为首都北京的中心城区,海淀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第一时间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在新征程上作出铿锵有力的“海淀表达”。



首创就职宣誓,

刻下制度发展中的

“海淀刻度”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这段文字,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的誓词。这一庄严的宣誓过程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份责任、一种担当,是向人民作出庄严承诺的过程。

 

作为一项制度设计,宪法宣誓制度在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已经提出。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作出了关于宪法宣誓的决定,并于2018年修改了誓词。2018年3月,宪法宣誓制度正式载入宪法修正案。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对于促进宪法实施、彰显宪法权威具有深远意义。

 

而新中国宣誓制度实践,要追溯到2009年的北京海淀。

 

2009年2月1日,时任海淀区人大代表的律师卫爱民向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建议:新任命的“一府两院”官员需宣誓就职,以此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海淀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一建议,并立即将其纳入审议程序。人民主体地位生动、具体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各环节。

 

2009年2月13日,海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的决定》。决定提出,今后依法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常委会通过任命后,适时进行就职宣誓。

 

就在此次会议上,被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部分列席人大代表和旁听群众面前,举行了庄严的宣誓就职仪式。

 

海淀就职宣誓制度的生动实践,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刻下独特的“海淀刻度”,对6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确立宪法宣誓制度提供了实践基础和重要参考。

 

2009年2月,海淀区人大常委通过了《关于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的决定》。图为就职宣誓仪式现场。(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供图)

 


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

增强群众获得感


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进程中,牢牢抓住“监督权”这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职权,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始终把握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

 

人大代表当“考官”,政府部门来“应考”。2018年,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全区工作重点,首次开展评议政府部门工作,将区国资委、区卫计委等5个部门纳入评议试点范围,结合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探索对该5个部门工作开展评议,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部门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民主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改进了工作作风。

 

2019年5部门,2020年9部门,2021年12部门,连续四年的评议工作,已实现海淀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全覆盖,达到了以评“体检”、以评促建、以评促提升的效果。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表示,开展评议工作有“三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参加评议的代表这么认真,二是没想到评出了政府部门的积极性,三是没想到政府的整改措施这么切合实际。

 

一个议案持续办三年,把工作做到底。从本届人大常委会开始,海淀区创新了议案督办方式,建立“督办一年、跟踪督办两年”机制,做到“一个议案办三年”,在议案办理的连续性、解决问题的有效性上实现较大突破,并成功推进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得到解决。比如2019年重点督办的“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融入中关村科学城发展”议案,推动海淀区农村实现整建制农转非,参与整建制农转非的4个镇共38个村2.8万农民全部完成户籍变更,彻底打破了人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全区在城乡共享发展成果、走向共同富裕上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从2019年到2021年,共有代表300余人次参加该议案督办活动,提出问题建议100余条,有力推动了议案办理进程。该议案办理还在农村集体产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科技农业、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多项措施督促建议办理,“不满意”的复查补办。本届以来,代表们共提出建议1486件,其中,会上建议1443件,闭会建议43件。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开展类案督办。将代表们集中提出的比如加强老旧社区改造、规范使用义务教育用地、推进医养融合居家养老模式等方面内容的建议,作为类案建议进行督办,推动承办单位以点带面解决问题。开展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督办。由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联系对口承办部门,开展建议督办检查、调研、座谈等活动,提高建议督办实效。聘请代表建议督办监督员参与督办。本届以来,共组织监督员围绕建议督办工作开展检查、调研、座谈等活动21次,监督员们提出意见、建议95条。对重点难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和跟踪督办。本届以来,对包括“关于加强对老旧社区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建议”“关于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绿色海淀的建议”等104件建议列为重点、跟踪督办建议,组织开展调研座谈、实地检查9次,有力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并促进一些建议办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建议办理结果第三方评估机制。由评估专家组通过推送调查问卷、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独立评分等形式,对建议的提出、办理进行客观评估。从2018以来,共对22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代表。特别是针对建议办理代表问卷调查中代表表示“不满意”的16件建议,开展了复查补办工作。2021届末之年,代表问卷调查反馈首次实现满意率100%。

 

2018年7月18日,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估启动会。(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供图)

 

实现部门预算审查全覆盖,管好政府“钱袋子”。在预算监督方面,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也有新的探索。2017年选取5个部门试点,在部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同步开展部门预算审查;2018年部门预算审查范围扩大到16个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首次实现30个政府工作部门预算审查全覆盖,真正实现了预算审查工作由程序性审查向程序性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并重的重大转变;2020年,在全覆盖基础上聚焦重点、优化流程,关注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及预算安排与部门履职之间的匹配度,共计提出意见建议194条,各部门采纳并调整预算项目223个,部门和区财政共计核减预算17.73亿元,调增预算3.47亿元;2021年,落实人大预算审查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要求,聚焦支出政策,选取养老服务、旅游产业发展、农田生态补偿等11项政策结合项目预算探索开展重点审查和跟踪审查,为预算审查监督探索了新路径。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加强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举办初任代表任职培训班,对全体区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学习培训。与区委党校联合,尝试委托办班、小规模短期培训等形式开展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组织部分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北戴河基地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系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等。本届以来共组织开展了各类学习培训活动26次,共计46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代表们的履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学习方式也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发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作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指导各街镇认真落实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通过代表信息公开、选民接待日、代表进社区、“代表联系选民月”、代表届中述职等形式,密切代表和选民之间的联系,听取民意。五年来,参加“代表联系选民月”的区代表共计1157人次,接待选民共计13239人次,收到选民反映的问题共计2239件。参加代表届中述职活动的区代表共计406名,参与率为98.3%,7800余名选民直接听取了代表述职。开展市区代表联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就相关条例草案征求选民意见建议,五年来共征求包括《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草案)》在内的多项条例草案意见建议共计865条,有效推动了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推进代表“家”“站”建设,2020年,全区29个代表之家和95个代表联络站全部建设完成,丰富了代表联系选民平台。

 

立足岗位战疫情,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面对2020年新冠疫情危机,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职能优势和代表资源优势,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发布致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以岗位为平台,奋战疫情防治一线,形成了代表参与防控、服务防控、建言防控的良好局面。常委会会议共三次审议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及预算调整方案,共计审查批准新增一般债券18.92亿元、专项债券48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27.93亿元。围绕“促防疫、解难题、稳增长”主题,走访驻区企事业单位,详细了解疫情期间企业困难和发展需求,并赠送防疫抗疫物资,凸显战“疫”中的温暖。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立足自身工作岗位,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比如,已年过七旬的市、区人大代表段淑珍,多次深入社区走访看望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并详细了解防控布控具体情况,并提出了疫情期间取消车辆尾号限行规定,延长假期,推迟幼儿园、中小学及院校开学时间的建议,同时提出了建议北京市委向中央提议推迟全国“两会”召开时间的建议等,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群众的忠诚和热爱。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部下沉社区(村),全程参与社区疫情值守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彰显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 

 

面对2020年新冠疫情危机,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部下沉社区(村),全程参与社区疫情值守工作。(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供图)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打造“四个机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海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以高度的现实紧迫感抓好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永葆鲜明政治本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在区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人大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年度工作要点、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开展财政监督、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党组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真正做到在区委的领导下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切实做到区委重心转移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建设成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作为我国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海淀区在近期举行的北京市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共抽调6千余名工作人员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全区143.5万余名选民在2283个固定投票站和1011个流动票箱参加区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参选率为94.84%;7个镇15万余名选民在317个固定投票站和121个流动票箱参加镇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参选率为95.16%。参选率较上届选举均有提高。本次选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真正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打造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

 

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人大作为工作机关,无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还是人事任免,都要做到严格依法宪法和法律,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和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依法履职尽责,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着力加强对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宪法法律知识培训,加强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宪法法律修养,督促他们模范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真正从内心尊法、敬法、畏法、爱法,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打造忠于宪法和法律的工作机关。

 

密切联系代表,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题中之义。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群众所急所难所盼,在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中加强作风建设,发动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万名代表下基层”开门立法活动,以及针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三边”(身边、路边、周边)检查,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垃圾分类“桶前值守”等活动,直接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代表队伍、常委会组成人员队伍和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以真抓实干的劲头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提升了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打造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历史昭示未来,征程未有穷期。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依法履行职责,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出新的海淀贡献。

 


作者:杨光红、冯 添

编校:施 林

责编:舒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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