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增量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问题增量积极稳妥推进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平耕保办发〔20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县(市、区)深入开展情况摸排,积极研究分类处置意见、建议,坚决遏制新增问题,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当前,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已圆满结束,摸排数据最终成果已上报国家信息汇交平台。但遏制新增问题,仍需持续发力;国家分类整治政策出台前,存量问题细化分类、举证资料收集等整治前期准备工作,也要提前谋划,尽快部署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韩正副总理1月21日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自然资源厅雷思维厅长关于河西部分市州月报新增为零的警示提醒要求,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站位,增强整治行动自觉。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全市各级要从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六严禁”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采取有力的举措,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为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零容忍”,坚决遏制新增问题。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2020年7月3日以来,违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新增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厉惩处。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员会和村级协管员,以及现代科技的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媒体反映、日常动态巡查、信访舆情分析、卫星遥感监测等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要强化对乱占耕地建房打击力度,坚决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从快从严查处,一律予以拆除,并限期复耕;要谨记省自然资源厅雷思维厅长关于河西部分市州月报新增为零的警示提醒要求,坚决防止该发现的没发现、该制止的不制止、有案不查、隐瞒不报等行为。
三、善协作,形成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合力。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协作,增强执法合力,形成强大的工作氛围。对于新增乱占耕地违法建房行为,要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及早处置到位、消除违法状态。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严肃问责,严肃处理。
四、强推进,奠定分类处置基础。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国家分类整治政策出台前的这段窗口期,认真分析存量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研判分类处置面临的形势,在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的基础上,做好分类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无死角”。一是认真抓好存量问题的细化分类工作。对摸排发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分类处置意见、建议征求表所罗列的项目,对号分类、统计、汇总、归档,为分类处置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扎实开展存量问题调查复核、证据资料收集。要进一步核实摸排发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用地主体、面积、地类、建设时间、房屋性质、实际用途、违法违规等情况。涉及农民宅基地的,要查清是否具备“一户一宅”条件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公示,并有针对性的收集一些用地相关资料。三是对存量问题中确认属于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要先行启动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坚决依法立案查处,规范开展调查询问、现场勘测、违法事实认定等调查取证工作,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或破坏耕地罪的,要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提前开展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等相关工作,要确保查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符合规定。四是坚持疏堵结合,保障农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各县(市、区)要建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多部门联动运行的宅基地联审联批机制,乡镇政府要落实宅基地管理的属地责任,切实履行宅基地审批主体职责,规范审批管理、畅通审批渠道、提高审批效率,切实保障好农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
四、广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引导。
要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相关内容,要做深做细做实群众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确保不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
平凉市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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