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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鲁课堂 | 我是个体,在景点经营索道和游船等服务项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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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体,在景点经营索道和游船等服务项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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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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