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1.30交流群推荐文章 | 周报
荐文周报
1.25-1.30
在1.25至1.30中,“法律竞赛”一共为交流群的同伴们推荐了18篇精选文章,分别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商事仲裁"、“国际经济法”和“各国国内法”4个主要领域。
以下是各领域的推荐文章,可点击文章标题跳转查看。部分无法跳转的文章,本文将提供链接自行搜索。
国际公法
1.
本文系我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贾桂德所作,其就去年7月发生的美方要求中方关闭休斯顿总领馆事件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
2.
该系列在线研讨会由英国国际法及比较法学院(British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BIICL)主办,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参与主持研讨会系列第四期,着力探讨在危机中教授国际人道法这一主题。
3.
《国际海洋法庭特别分庭就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作出管辖权判决》
2021年1月28日,国际海洋法庭特别分庭就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作出管辖权判决,驳回马尔代夫提出的初步反对意见,确认对两国在印度洋的海洋边界问题享有管辖权。
4.
Amicus Curiae Brief re MH17; Human Rights Committee on Search and Rescue at Sea
如题,诺丁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近日就欧洲人权法院荷兰诉俄罗斯案(MH17事件)撰写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书。
链接:
https://www.ejiltalk.org/amicus-curiae-brief-re-mh17-human-rights-committee-on-search-and-rescue-at-sea/
国际私法/商事仲裁
1.
在此篇文章中,作者分别阐述对国际仲裁有重要影响的三类法律:实体争议准据法、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和仲裁程序法的含义和重要性,说明在国际仲裁实务中确定适用法律的考量因素和程序,以及当各项法律之间产生矛盾时的解决原则。
2.
机构仲裁是国际仲裁的重要形式。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选择仲裁机构或者机构仲裁规则,由仲裁机构依照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世界各地有众多专业化的仲裁机构为国际用户提供机构仲裁服务。我们将在本文中对主要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进行介绍,并为当事人对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提供建议。
3.
在国际仲裁中,仲裁员费用的计算方式因仲裁类型、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的差异不一而足,本文就一般性规则作出说明,以便当事人了解与仲裁员费用相关的基础概念,帮助当事人作出更为合理的选择。
4.
仲裁庭的组成在国际商事仲裁中是一个举足轻重的议题,仲裁庭会直接影响到仲裁程序的进行以及仲裁裁决的产生。本文介绍了仲裁庭组成的相关话题。
国际经济法
1.
如题。
2.
本文回顾了中国在WTO内话语权提升的历程,认为中国已经成为WTO体系内最为重要的参与者。
3.
如题,附上PDF。(文件请见交流群)
4.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解读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
1月25日,中国与新西兰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负责人就中新自贸协定升级的有关背景和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
各国国内法
1.
《〈民法典〉第192条、第193条(诉讼时效届满效力、职权禁用规则)评注》
《民法典》第192条是诉讼时效届满效力的一般规则,第193条是职权禁用规则。应在“抗辩权发生主义”的框架下,确定援引时效抗辩权的场合、主体、形式及效力,该援引行为亦受到诚实信用原则的限制。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构成以明示形式放弃时效抗辩权的行为,应在此前提下确定该弃权行为的形式和效力。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的,属于具有合法原因的履行行为而不构成不当得利,应在此前提下确定自愿履行的形式和效力。
2.
《拜登治下FATCA或将“重启”,中国金融机构面临合规挑战》
拜登政府上台后,涉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披露的《外国账户纳税合规法案》或将获得更为严格的执行,中国金融机构也将面临业务、财务、合规成本等多方面的挑战。本文将介绍FATCA法案的概况和中国金融机构面临的合规挑战,并对合规中的风险要点作出提示。
3.
《民法典》第160条承认当事人享有对法律行为附加期限的自由。期限具有未来性和必至性。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是我国实证法规定的期限类型。当事人在期限到来之前享有期待权。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当事人不得依其意思赋予期限到来以溯及力。
4.
本文系关于合同法债权让与制度的评注。
5.
公司利润分配是在平衡公司内、外部主体之间利益的基础上,对净利润在提取了各种公积金后如何进行分配而采取的基本态度和法律政策。本节期待通过对我国案例的研究来指导司法实践,并希望对此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6.
本文系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所规定的日常家事代理权所作的评注。
近期推荐
②针对赛队提问的答复 | 2021年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
④讲座预告 | “首信杯”首届全国行政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鉴定分析方法说明会
专辑
推荐
编辑 | 澜、看看
点亮在看,知识又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