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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精粹 | 行政管理与空间治理单元的尺度协调与优化——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实践与探索【抢先版】

郭磊贤 彭琳婧 等 国际城市规划 2023-11-08
【编者按】为了更好地推广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将不定期地推送一些尚未见刊的稿件的精华观点,以飨读者。本文为本刊已录用文章《行政管理与空间治理单元的尺度协调与优化——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实践与探索》的精华版,作品的发布已取得作者授权。欢迎读者指正、讨论。在此感谢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撰写精华版的作者,你们的努力让学术论文的阅读体验变得更好。 

地理学、城乡规划、公共管理、经济学领域的同行们大都应用过各类以不同等级行政边界套入统计数据并分级设色的空间分布可视化图纸。但由于部分地方单元提升单元行政级别,在原单元基础上分设两个或多个同级别单元以应对经济与人口快速增长,部分同级别地方单元开展行政兼并等原因,地方单元的“行政尺度”与“空间尺度”出现对应关系偏差,使得主政者或研究者难以直接通过基于行政边界的数据可视化结果客观了解、判断区域空间发展状况,给规划和治理实践带来干扰(图1)。如何不以大规模行政区划调整的方式,转而通过技术层面的处理来协调单元的行政尺度与空间尺度,提升空间规划和政策设计的科学性,是区域研究面临的重要课题。


图1  行政尺度与空间尺度理想关系(左)与偏差情形的对比(中、右)


对此,一些国家和地区曾探索相关经验。考虑到欧盟各成员国以及次级行政区在面积、人口、经济等要素规模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及其带来的空间治理难题,欧盟建立了“标准地域统计单元”(NUTS: Nomenclature of Territorial Units for Statistics)系统。NUTS系统共分为三级,以人口规模作为各级标准地域统计单元的划定依据,结合其他辅助标准,并参考各成员国现有的州/省、市/县以及乡/镇/社区单元行政边界,对各成员国地方行政边界进行拆分或组合,形成覆盖欧盟全域的单元系统,并直接用于支撑欧盟几乎所有区域政策的制定与评估工作(图2)。类似的实践包括美国经济分析局的经济区单元,国内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分别对京津冀和湖南省开展的探索。


图2  欧盟标准地域统计单元系统及其三级空间单元划分

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地区的粤港澳大湾区有“一国两制三关”之称,系多重制度空间。改革开放以来,这一地区经历了在县级单元基础上设立副省级的深圳市,以及珠海、东莞、中山等撤县建地级市的行政尺度剧变,并与港澳回归后香港的“地市级空间尺度、省级行政尺度”和澳门的“区级空间尺度、省级行政尺度特征”叠加,进而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呈现出显著的行政尺度与空间尺度关系偏差现象(如具有同一空间尺度且存在大量跨界事务协调需求的深圳邻莞辖区与东莞镇街之间并不具有平等的行政层级),给城市群发展附加了额外的内部尺度不协调因素。


为此,本研究提出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空间治理标准单元的思路。该体系包括三个单元层级:I级单元对应城市空间尺度,II级单元对应县级行政尺度/分区空间尺度,III级单元对应乡镇街道行政尺度/组团空间尺度。具体分级如下。


(1)“9+2”城市各自所辖行政区范围记为I级单元。


(2)内地9市中不设区市(东莞、中山)和其余城市所有市辖区县按常住人口规模排列后,位于箱型统计图上边缘以下的区县保留作为II级单元。位于箱型统计图上边缘以上的区县,参照本级性行政区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空间政策所制定的空间分区方式进行拆分,形成II级单元。香港按港岛、九龙、新界划分II级单元,澳门取全域作为II级单元。II级单元的规模基准区间上限为常住人口200万人。


(3)内地9市中现有乡镇街道按常住人口规模排列后,位于箱型统计图下四分位距值以上的乡镇街道保留作为III级单元。位于箱型统计图下四分位距值以下的乡镇街道中,两个以上相邻且位于城市发展新区、农林生态功能区以外的,参照上级行政区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空间政策所等制定的空间分区方式进行合并,形成III级单元;两个以上相邻且位于城市发展新区、农林生态功能区之内的,保留作为III级单元。孤立不相邻的,保留作为III级单元。香港按行政分区划分III级单元,澳门按堂区划分III级单元。III级单元的规模基准区间下限为常住人口1万人。


以经标准化处理后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II级单元地区生产总值分布为例,通过与原有按区县、乡镇街道边界绘制的分布图相比,单元处理后的数据可视化分布图能够基本消除因行政尺度与空间尺度关系偏差而造成的空间认知干扰。UPI 


【后记】本研究成果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综合决策和协同服务研究与示范”(2019YFB2103101)资助。基于本研究成果制订的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空间治理标准单元划分指引》(T/GDC 97-2021)已经广东省产品认证服务协会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欢迎同行使用该标准所提供的空间治理标准单元边界进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研究,促进区域政策科学性与合理性的提升。
标准详细信息:http://www.ttbz.org.cn/StandardManage/Detail/46390/

作者:郭磊贤,博士,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城乡发展规划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guoleixian@aliyun.com
彭琳婧,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工程师。penglj@upr.cn
李启军(通信作者),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高级工程师。380244913@qq.com
郭晨,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guochen@smartcitysz.com
司马晓,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simax@upr.cn

本文封面图片来自: https://www.pexels.com/photo/city-buildings-and-green-trees-near-ocean-1337144/(Photo by Jimmy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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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排版 | 张祎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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