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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金税四期背景下企业转账给个人的十种合法方式(上)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高朋律师事务所 Author 王帅锋


本文共计2768个字,阅读时间大约5分钟




作者:王帅锋  高慧云




最近我们见到这样一个客人,王先生,某服装品牌创始人,在服装行业深耕多年,公司账户积累了大量的利润,王先生不知除“股息分红”方式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合法的方式将钱拿出来?王先生一向对公司的涉税事宜非常谨慎,因此感到非常苦恼。


在金税四期的背景下,不合法的公转私的路径将为自己和公司带来处罚的风险,甚至也会影响到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声誉。那么,企业转账给个人有哪些合法的方式?


方式一:利润分红


若个人是公司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者或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可以通过利润分红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账给个人。但利润分红也会为个人带来20%或5%-35%的个人所得税成本。


若公司未分配利润过大,长期不分红,是否会带来税务风险呢?分红是股东的一项权利,可以选择分红,也可以选择不分红;可以选择此时分红,也可以选择彼时分红。从现有法律法规上看,并无规定股东应该多久分红一次。但股东投资公司就是为了获利,若长期不分红,将公司利润累积于公司,“事出反常必有妖”,税务机关从账表上看,可能会怀疑公司未分配利润存在“虚挂”,而实际上,公司股东已经通过其他形式将利润转移出去了。一旦公司遭遇税务检查,很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



方式二:发放工资


股东可以作为公司员工,通过向公司提供管理等工作,由公司向个人发放工资,此时个人获得的收入就是“工资薪金所得”,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3%-45%的个人所得税。


发放工资是企业向个人转账的合法方式,但也需注意薪酬发放的税务风险。曾经有一公司几乎所有员工工资都在5000元左右,引起税务局的注意。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公司管理费用存在异常,公司最终承认:存在工资拆分的情况,即一部分工资采用票抵的方式进行发放。最终,该公司补税、罚款、滞纳金等合计超过120万元。所以,如果公司大部分员工,无论是基层、中层,甚至高层管理人员,工资都集中在5000元左右,想不被查都难,也极易引起金税四期系统的预警。


金税四期背景下,税务机关会通过大数据比对公司工资表人员、花名册人员、社保缴纳人员是否一致,也会比对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不同月份、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因此,企业需警惕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的行为。



方式三:发放劳务报酬


若个人未曾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了《劳务合同》,此时个人通过向公司提供劳动,可以以“发放劳务报酬”的形式向个人转账。但劳务报酬需要按照发放金额的80%并入综合所得,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照3%-4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方式四:发放董事费


董事费,一般是指经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合理的劳动报酬。因此,若个人是董事会成员,可以以“发放董事费”的方式向个人转账。


如果董事与企业实际签署了劳动合同,并由企业支付工资薪金,并在工资薪金基础上发放一定金额的董事费,则该董事费也同时属于该董事的工资薪金组成部分,按工资薪金性质,由该企业按累积扣除法预扣预交个人所得税,该董事应按照个税法的要求并入综合所得,按年度汇算清缴。


如果董事未与企业实际签署劳动合同,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方式五:费用报销


员工日常工作中一般会涉及到这样的一些报销事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办公费、修理费、咨询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和年收入的5‰孰低)、会议费(证据资料包括合同、发票、名单、内容等)、租赁费、广告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其余准予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等等。


但需要注意费用报销的税务风险。首先,费用报销事项一定是真实发生的,且与公司经营业务紧密相关的事项。比如一家餐饮企业在费用报销的发票中,存在大量服装购销发票;又如一家没有车辆的企业,却存在大量加油费发票……


其次,报销金额要具有合理性,且报销事项不能混同。曾经某地税务稽查机关工作人员在税务稽查时发现,某家大型药企在将餐费与会议费混同,财务上列支了亿元会议费。检查组发现,仅从报销凭证看,该公司小型研讨会的地点大多在餐厅包间,从此无法界定报销事项属于会议费还是餐费。根据规定,列支会议费的入账材料应反映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及支付凭证。餐费发票只能反映用餐的事实,却无法反映研讨会的内容及形式。除餐费发票,企业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凭证,形成一个证据链,证明该项会议费是真实发生且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金税四期真的要来了,企业与个人间的转账也会被纳入税务机关的监控之中,不合理合法的转账交易将会引起税务系统预警,为自身带来税务风险和麻烦!


下篇将继续为大家分享企业向个人转账的其他五种合法方式,敬请关注!


作者简介

王帅锋

律师


          王帅锋律师,税务筹划师,国际反洗钱师,南开大学硕士,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执业领域为财富管理、税务规划、公司合规等。长期从事境内外财富管理与涉税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曾为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净值人士提供法税服务。擅长家族信托方案设计与落地、保险金信托方案设计与落地、家族财富风险识别与防范、税务身份识别与规划、海内外投资税务支持、CRS合规规划、金税四期下家企税务风险诊断、合同法税同审、税务日常咨询、家企税务自查协助、税务稽查应对与争议解决、法税培训等。

作者简介

高慧云

高级税法顾问

税法教授


          高慧云律师为法律硕士、税法教授。为多家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各类基金提供投融资、并购重组等业务的税务法律服务,为多家家族企业及高净值人士海外投资与离岸业务提供国际税法服务支持,擅长家族企业及家族成员税务身份筹划;投资移民、家族信托的海外税收筹划业务。曾为私募投资基金公司提供境内基金、离岸基金投资架构设计税务顾问;为中国企业面向非洲投资提供税务法律顾问。在法律研究方面,合著有《家族信托:法理与案例精析》、主编《金融创新业务的税收筹划》等,并经常为《家族企业》、《清华金融评论》、《财智生活》等刊物写稿。在财富管理法律领域,接受过多家媒体的采访,如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营报、法制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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