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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拍案读史

李乔 群言杂志 2021-08-26
原载《群言》2016年10期

汤锅背后的痛史

张献忠屠蜀,人间至惨事。然有妄人曰,农民英雄岂可能搞屠杀,屠夫定是明军清军。鲁迅认定张献忠曾屠蜀,说他杀杀杀,杀个没完。闻一多亦认为张曾屠蜀。何炳棣曾问闻一多川中名菜“原锅子汤”是否源自湖北,闻氏湖北籍,答曰很可能,“因为明末张献忠屠蜀后,江西人入湖北、湖南,两湖人实四川,把大锅汤菜传统带进四川”(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第183页)。闻氏时任西南联大教授,巴蜀掌故自当留心。虽一菜之细事,亦从大背景着眼,遂言及张献忠屠蜀事。考证汤锅(火锅)源流,张之屠蜀乃立论之重要根据。惟坚信此事为有,才会引为证据。闻一多入川后必耳闻张屠蜀传闻,相关文献亦极可能过眼。闻氏素重考证,于传闻绝不会轻信,信则有据。在妄人看,鲁闻二人阶级立场皆可疑,便是毛泽东赞为“现代圣人”“英雄气概”云云,亦不可靠。数年前,张献忠家乡欲为张献忠立雕像,吾于讨论会上力陈不宜,乡人虽不快,亦无从反驳。
民国工程师节之由来

读《顾颉刚自述》,知民国有工程师节。立意当与今之教师节同,表尊重与鼓励意也。然节期却为附会传讹而得。顾毓琇往访顾颉刚,闲谈大禹生日可否考得,答曰禹为神话人物,有无其人尚不能定,何从考出其生日?又云,不过川西羌人习惯以六月六日为禹之生日,祭赛甚热闹,方志记之。顾毓琇时为教育部政务次长。数天后报载,定六月六日为工程师节。陈立夫云,大禹治水为工程史上大事,顾教授已考出禹王生日为六月六日。至此,顾颉刚方知顾次长来意。顾颉刚答词本无误,却被善意扭曲利用。立节固为嘉事,然立节过程略嫌草率,根据亦苍白。“尧是土堆,舜是草,禹是虫。”顾颉刚《古史辨》引《说文》“禹,虫也”,疑禹者或为上古社会之图腾。此推测不无合理因素,然备受讥笑。盖人心不愿祖宗是一条虫也。立工程师节,又令世人更曲解顾氏——禹既为神话人物,岂可凿实其诞日,莫名其妙也。顾颉刚冤哉!




蔡元培:“出体力,出脑力,都是劳工”

“五四”前后,“劳工神圣”的口号响遍中国。什么是“劳工”?今人一般理解为体力劳动者,类似于过去对工人阶级概念的解释。实际上,今人的理解与当时人的理解颇有不同。力倡“劳工神圣”之说的蔡元培在一次题为《劳工神圣》的演说中解释“劳工”一词时说:“我说的劳工,不但是金工、木工,等等,凡是用自己的劳力作成有益他人的事业,不管他用的是体力、是脑力,都是劳工。所以,农是种植的工;商是转运的工;学校职员、著述家、发明家,是教育的工;我们都是劳工。”后来,蔡元培在口述传略中对这段演讲词做了些许改动,写道:“孑民又提倡劳工神圣说,谓:出劳力以造成有益社会之事物,无论所出为体力,为脑力,皆谓之劳工。故农、工、教育家、著述家,皆劳工也。商业中,惟消费公社,合于劳工之格。”基本意思未变,只是对从商可否算劳工作了一定限制。

蔡元培的论说极有见地。他把体力之劳和脑力之劳都算作劳动,故而认定操作者都是劳工。其根本标准是“用自己的劳力作成有益他人的事业”,或曰“出劳力以造成有益社会之事物”。这是多么正确的标准。改革开放以后,肯定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知识分子、企业家的劳动都得到了承认。蔡元培的见解堪称此现象的一个先声。
蔡元培曾给《新青年·劳动节纪念号》题过“劳工神圣”四个大字,还在文章中满怀激情地向世人宣告:“此后的世界,全是劳工的世界啊!”这不就是今天中国的现实么?



鲁迅口述拿来主义

改革开放已30余年,排外思想并未尽除,晚清徐桐和拳民的幽灵仍时常游荡在世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某些蹩脚理论家仍以此为圭臬,莽夫们更以“爱国”为名砸车伤人,大闹街市。心有所感,我便在中央编译局举行的一次出版座谈会上发言:“应将鲁迅先生的杂文《拿来主义》印成大字本,普遍发给机关、团体和基层。”这当然不是正规建议,是在呼吁应该学习鲁迅的拿来主义,因为这个精彩思想可以醒脑、开智、祛愚。
鲁迅不仅写过杂文《拿来主义》,还在口头上简述过拿来主义思想。1933年,鲁迅与斯诺有过一席谈话:
我对苏俄不了解,但我读过不少俄国革命以前的作品,他们同中国很有些相似之处。我们肯定有可以向俄国学习的地方。此外,我们也可以向美国学习。但是,对中国来说,只能够有一种革命——中国的革命。我们也有可以从自己的历史中吸取的教训。(武际良《斯诺与<西行漫记>前奏——<活的中国>编译前后》)

细读这段话,可以发现这真是片言缩写的《拿来主义》。不管东方西方,不问姓资姓社,不拘古代现代,苟利国家之革新、人民之福祉,统统可以拿来。但又必以中国为本位,以革命为依归。这就是鲁迅的拿来主义,何其正确,何其精警!这段话知者甚少,故录此以广之。
梁鲁论读书角度

“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绛洞花主·小引》)鲁迅论《红楼梦》此名言,吾赞佩至极。近读梁启超《慧观》一文,推测迅翁之言恐由梁氏文启发而来。
梁氏曰:“同一书也,考据家读之,所触者无一非考据之材料;词章家读之,所触者无一非词章之材料;好作灯谜酒令之人读之,所触者无一非灯谜酒令之材料;经世家读之,所触者无一非经世之材料。”此文刊于1900年3月1日《清议报》,早于鲁迅《绛洞花主·小引》。
对比梁鲁二语,可见其相同处:皆揭示读书者因身份不同而眼光与角度各异。红学家冯其庸授课,常告学生读书可用“八面受敌法”,即一本书,每读一次换一角度,多次变换则全书尽知矣。此法颇类似梁鲁所言不同身份之多角度也。
迅翁之发明,在于察知读《红楼梦》者之具体视角,梁氏所言则泛论读书角度之不同。梁氏发明在先也。文化相续,互相启发,乃学术文化之常态,无足诧异,更无损迅翁之发明。然亦不应埋没梁氏。故记此一笔。
不悟自己之为奴

鲁迅给郑振铎的一封信里说:“顷读《清代文字狱档》第八本,见有山西秀才欲娶二表妹不得,乃上书于乾隆,请其出力,结果几乎杀头。真像明清之际的才子佳人小说,惜结末大不相同耳。清时,许多中国人似并不悟自己之为奴,一叹。”
若不是鲁迅把此事写出,我们怎会想到清朝竟还有这等事、竟还有这等人!此真乃才子佳人小说之历史版。若非鲁迅告以档案所载,人若向我讲此事,我一定以为他在编故事,说八卦。然而这却是真事无疑。但这是一桩文字狱吗?不大像啊。然其载于文字狱档,应该是的,却又大异于常见的那种政治性的触犯逆鳞或违碍时忌所酿成的文字狱。那么,这算是哪种文字狱呢?我看是文字狱的一朵奇葩。酿成这起文字狱的原因,不是这位秀才政治上不谨慎,或是笔下对皇上不恭敬,而是由于他拿皇帝不当外人儿,混淆了主奴关系。区区一个小秀才,竟敢麻烦皇帝帮自己追女人,可笑亦可怪也。为什么会这样?就是鲁迅说的,他“并不悟自己之为奴”。鲁迅为此而“一叹”。

鲁迅所叹息者,当然并非这秀才一人,而是天下许多中国人。鲁迅慨叹清代的中国人在清廷200多年软硬兼施的统治下,已经浑然不觉自己是奴隶了。“不悟自己之为奴”,实乃奴性之最深者。不悟,自然也就不图改变,“暂时坐稳了奴隶的时代”便会延长下去,直至延长到“欲做奴隶而不可得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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