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雪芬:教育部门能否也来一次扫黑处恶
刚刚原创:
"冒名顶替第一案":20年前山东女生被冒名顶替上学,官司惊动最高院(宪法司法化第一案)。该案讲的是:1999年1月29日,忍无可忍的被顶替者齐玉苓在家人的帮助下将陈恒燕、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滕州第八中学、滕州市教委等推上枣庄中级法院被告席。
法院当时判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7000元,精神损害费50000元等。
这几个标杠案件都发生在山东省。受害对象是自己的同行、学生、自己辖下的穷苦百姓。还有刚发生不久的山东理工大学高考顶替案。高考顶替,录取通知书、学生档案、户籍资料,学校审核,只要有一个环节把关都可能会发现问题,结果没有。
三
高考录取后被顶替,不仅仅是山东的问题。顶替可能有多种情况:
第一种是复课生顶替应届生学籍,自己参加考试。这种有可能和自己的姓都不一样了;
第二种是学生嫌录取的学校不好,不是理想学校,放弃后学籍被自己的家长和老师卖掉。然后再重新弄新学籍或者顶替他人再次参加高考。这种家长当时可能收别人钱了;
第三种最恶劣,学生考上了大学自己没有拿到录取通知书,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去了。
第二种和第三种可能都有一串人在团伙作案。山东省在1998年前有初中中专,限制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所以初中中专生出现的问题最多。例如姓张的学生,顶替姓李的学生学籍考上学,从入学那一天开始到他退休,在单位上只能姓李了。这种情况 全国都有。
四
山东某县有一个奇葩的案例:一对双胞胎姐妹,妹妹的人生被姐姐顶替。妹妹学习好,考上后姐姐去上的。然后妹妹复读,发挥失常,抑郁了。好好的生活,被自作聪明的父母搅乱了。因为妹妹学习好,她父母感觉,妹妹第二年还能考的更好,没有考虑女孩子的心理变化。现在姐姐在县医院上班,妹妹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父母内疚死了。
现在想起来,我可能也被顶替过。我第一年大学考上了,光荣榜都发了,但是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到现在都不知道第一年是啥原因。当时有2个人和我遭遇相同,其中一个同学父母在教育局的,后跑到省里,她女儿然后上大学了。剩下的我和另外一名同学复读一年后再次考上。当时太穷了,早一年出来和晚一年出来,家庭负担都不一样。
每一位被顶替者的人生命运,在那么一瞬间就彻底“被改变”了……
五
毁人一生造成的伤害与造成别人妻离子散其实是一样的。当年的大学生和现在的大学生,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以前的大学生有工作分配,出来就是干部。
每当这样的事件曝光时,大家关注点多在对顶替者的谴责。殊不知顶替者不过是花 ,始作俑者、成局的人才是最可恶的;他们是这恶之花的叶、茎、根。他们才是真正盗窃他人人生的主犯。顶替者更似是“买赃人”的角色。
那些被迫改变的人生,怎么才能弥补?
一名警察告诉我这样一个真实的例子,不过时间很久了:小三已孕,男欲与妻离婚,妻不允。后闹僵,妻举报男,检察院介入查,男被双规。不久男的领导在单位车棚自缢而亡。后查明男给小三买一房一白色路虎车。——男捕前系某招生办主任。
这种事,我一直的观点是深挖,但不支持索赔,时间不会倒流,损失无法确定。当初“买学”的也未必就是本人所为。深挖把别人“学籍”出卖的人,打通底层民众为数不多的上升通道最重要。
六
苟晶冤 苟晶怨。!
刚刚消息:山东淄博教育局副局长何向东投案自首!
最后,希望这次高考录取冒名顶替的舆情,能够推动刑事立法。用法律杜绝人生的抢劫与绑架。
最新原创(可点击查看)
第四篇:徐雪芬:李文亮医生的离世对社会是一种痛,无论医生还是警察
第六篇:徐雪芬:方方日记与中国良心
公众号:女律师札记
文如我,我如文
公众号:女律师札记
文如我,我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