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启华vs邓野:谁的巴黎和会研究更值得一读
本文原载深圳《晶报》20141102,署名“顾一清”
唐启华vs邓野:同工异曲,各有千秋
1914年夏天爆发的欧战对处于远东的中国产生了莫大的影响。其一,1914年8月日本借口对德宣战,出兵青岛,由此中日之间在甲午战争二十年后形成了山东问题;其二,1917年北京政府因对德宣战问题引发府院之争,张勋复辟,结果导致南北分裂;其三,1918年在段祺瑞集团的安福系的支持下,徐世昌当选总统,在一战的最后阶段对德宣战,有资格参加来年在巴黎召开的善后会议。由巴黎和会引起的五四运动,震惊中外,被认为是近代中国的一个转折点。
凑巧的是,社科文献出版社在一战百年之际先后出版唐启华先生的《巴黎和会与中国外交》和邓野先生的《巴黎和会与北京政府的内外博弈》两部学术著作。毫不夸张地说,因为这两本书的问世,人们对1919年的巴黎和会与北洋政府的认识更上层楼。
两书都试图厘清这一时期中国内政与外交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对照之下,唐著是单线型的,偏重外交,从该书目录大体能略窥一斑:前两章分别处理欧战期间和停火后中国对和会的筹备状况,第三章介绍和会外交的经过,最后两章分别叙述拒签合约及善后问题;而邓著就像书名所说的,讲的是“内外博弈”,是多线型的,更加近似网状。
就风格而言,唐著充分利用了北洋外交档案,紧紧围绕北京政府对和会有无准备、亲日派是否卖国、中国在巴黎和会外交是否失败等问题,详细征引相关史料,扎实而细腻,需要读者沉心品读。而邓著在史料的提取拿捏上极为老到,以快刀斩乱麻之势,抓住巴黎举行的世界之和议与上海举行的中国南北之和议,把派系林立、矛盾冲突纷然杂陈的那段历史“驯”得服服帖帖,纲举目张,井然有序,而且简明扼要的叙述中充满了历史张力,甚至试图勾勒出徐世昌、顾维钧、吴佩孚等人的形象,让人手不释卷。
两书在主题上有所交叉,但因研究重点不一,学术风格存异,参照阅读颇有可观之处。以徐世昌为例,唐著没有什么介绍,而邓著花了不少笔墨铺叙,通过他的就职来反映这位前清翰林、当选总统的政治趣味,同时展示了那个时期的一种政治文化。当然,这种详人所略、略人所详并无高低之分。不过对读者来说,却值得琢磨,也是一种乐趣。
再以陆徵祥(唐著作“陆征祥”)为例,虽然两书都有专门的章节讨论陆的抉择,但重点截然不同,详略也大有差别。唐著着重讲述的是巴黎和会之前陆徵祥联美制日外交路线的形成过程(页118-138),详细披露了过日风波,但遗失公文箱事件等内容,邓著就因“体例所限”未作论述,而把重点放在陆徵祥对德和约的态度上(92-93、151-153、160-161页),指出陆氏期望中国在和约上签字,但他本人明确拒签,因为他觉得自己签过“二十一条”了,不能再惹火烧身。邓著的一个目的是要表现当时的官场文化和社会心态,所以会突显一种纠结和两难——“为国家前途计,和约不可不签字,而为国家一时安宁计,和约又绝对不能签字”(153页)。
身为外交总长和中国代表团团长,陆徵祥在两本书中的形象颇不一致。邓著呈现给读者的多是一种负面印象,性格软弱,动辄辞职,责任心不强,在和会上的表现跟顾维钧相比,尤其差距悬殊。但是,唐著从欧战期间中国对和会的筹备写起,而陆徵祥可以说是1914年到1920年中国外交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全程参与和会,做了大量准备和协调工作,因此,在同情之理解方面唐先生无疑更为圆融周到,对陆的评价也更显公正:“陆征祥个性温和,过去常被批评为懦弱无能,无力整饬代表团秩序。但从档案看,他在关键时刻能做出决断,如确定联美制日;也能大度包容,承诺王正廷任第二全权;还能忍辱负重,多次请辞被慰留后都能撑持到底。以他当时所处的磨心位置,国际压力与国内纷争交相而至,能够坚持到底,实属难能可贵。”(374页)
正如邓野在前言中承认的,“因篇幅和体例所限,分析与论述未能充分展开,不少材料也未能充分采用”,这不免造成该书在一些问题上判断失误。比如,邓著强调北京政府和中国代表团一开始“未将山东问题视为一个主要问题”(33页),但唐著第一章第一句话就指出了症结所在:“在过去的观念中,一提到巴黎和会就会想到山东问题,事实上在当时的中国外交,应是先有山东问题,才有参加和会与参战的问题”(页13)。而通读唐著,可知邓野的判断缺乏有力的凭据。
甚至在邓著中出现了明显的错误:1919年1月22日中国代表团第二次会议,决定向和会提出六项要求,但“六项要求当中并无山东问题”(47页),但参阅唐著,可知这次会议第五、六两项要求谈的就是山东问题(页167-168)。
本来,这种差错是可以避免的,因为书中的叙述就存在自相矛盾之处,稍作斟酌即可发觉。比如,邓著一边说代表团不重视山东问题,一边又说顾维钧在战时就曾着重研究废除不平等条约问题,包括收回山东主权(46页);一边说代表团第二次会议没有提及山东问题,可是次日陆徵祥为什么要介绍山东密约的情况呢(47页)?——遗憾的是,不知什么原因导致邓著出现了这样的疏误。
当然,有的情况就更复杂一些。譬如,1月27日中国代表团头一次出席五国会议,而团长陆徵祥听从了某人的建议,遂称病卧床,派王正廷、顾维钧出席。邓著根据熊希龄给唐绍仪的一封密电,认为是一位日本大使“嘱祥暂避”,“借留余地”(49页),而唐著根据外交档案,指出这是美国前远东司司长的建议(页170;在邓著中,顾维钧回忆录指的似是现任远东司司长,见48页)。因为邓著是在顾维钧回忆录的基础上讲述这段插曲的,而要把故事说“圆”,必然做出各种分析,显得更加曲折,也更好看,但在档案面前,恐怕陆团长自己的电报更为可信。走笔至此,不禁想起王国维的一句话:“哲学上之说,大都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要是移过来评价两书,对唐著和邓著未免都不公平,失之简单粗暴,反不如悉心把玩来得欢实。
有趣的是,唐著在叙述拒签合约时,强调的是北京政府认为应该签字,而民间舆论与北京政府之间存在歧见,以及民族主义对中国外交的影响(页328);而邓著在第十章《拒签对德和约》中精心结撰了几个故事,特别是总统徐世昌和代国务总理龚心湛各自打的“小算盘”,足见两人的敷衍推脱,描叙了他们费心安排的脱身之计,即在巴黎和会签约前两天发出“不能保留即拒绝签字”的电令,但这其实是一条废电,保证代表团收到时恰好过了签约的时间(209-216页)。
在以前关于巴黎和会及五四运动中的大多数著作中,研究系的身影是比较模糊的。但两书都尽力勾画其态度和作为,多所贡献。唐著专门抽出一节,用了三十多页来谈研究系“微妙而重要的”影响,涉及外交委员会与铁路统一、梁启超游欧与和会外交、国民外交协会与国际联盟同志会、研究系与五四运动等议题(页244-277),特别是前面两个小题,是邓著没有着力探讨的。比如,梁启超现身巴黎,对陆徵祥等全权产生了不少压力,他将取代陆或其他代表的传闻不断,给代表团带来许多困扰,也引发了诸多针对他的谣言攻击。邓著虽提及梁氏赴欧,基本上是一笔带过,相反它更关注研究系在内政方面的作为和影响,比如对山东问题责任人的认定与追究(95-99页),以及安福国会和日方对研究系的反击(140-146页)。
通过两位学者的研究,我们知晓五四运动并不是一场纯粹的学运,其实云诡波谲,夹杂着各种新仇旧恨。这个学潮的主要诉求“外争主权,内除国贼”就包含了不同派系政治斗争的内容,把拒签《凡尔赛和约》等同于爱国,主张签字等同于卖国,绝对是too young too simple。
拒签德约后,中国代表团并未曲终人散。诚如唐启华所言,“过去对巴黎和会中国外交的研究,多到拒签对德和约为止,事实上此后之交涉仍多,且关系重大。”(页333)而两书都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仍各有侧重。例如,唐著叙述的“各方反应”主要来自异邦,如美、英、日(页333-337),邓著则更关心域内的反响,着重介绍了徐世昌、严复、顾维钧等人的观感(228-229页)。
两书的结语都相当精彩,值得仔细品读。关于中国在巴黎和会的外交表现,邓著未作深入的论析,但仍然下了“失败”的判语,不过它把巴黎和会与南北和会结合在一起,这样评述其影响:“两个和会的失败及其余波,反映在对外关系上,日本被锁定为国家之敌;反映在对内关系上,安福系被锁定为国民之敌。”邓著还指出,在此期间中国产生了两个明星人物,其一是吴佩孚,在内外两敌锁定之后,站出来扛起抗敌大旗的就是他(241页);其一是顾维钧,作为外交界代表人物极受作者青睐,认为他“在技术上的十分专业的素养与表现,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清末民初以来中国外交的形象”(247页)。
同样面对这个问题,唐著则力避简单的“外交失败”之说,倾向于肯定中国代表团的成绩,尤其可贵的是,作者从另一个角度的剖析。作为谈判的对手方,“日本也不认为自己在巴黎和会上获得胜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虽得到了《凡尔赛和约》山东条款,勉强维护了面子及国家荣誉,又得到北京政府签约的承诺,似乎胜券在握……结果美国国会不批准对德和约,让山东问题国际化。加上山东问题完全违背威尔逊原则,以及公布中日密约,都让日本国际形象大受损伤。此外,日本的‘种族问题’提案无法获得通过,以及在和会上由三巨头主导的情况,也加深日本尚未被白人列强圈认可的自卑感。若说中国‘外交失败’,日本方面却看不到有什么‘外交胜利’的喜悦,日本民族主义者反而感受到相当的挫折感,而中日、美日关系恶化,更是苦恼”(页376-377)。
这里提到日本在巴黎和会上的“种族问题”议案,因不属于两书的议题,都是一带而过。但不妨说一句,要是有学者以日本的和会外交为主题展开深入的研究,那我们对一些问题的理解应该会更加通透。就唐著和邓著而言,互有胜场,各有千秋,两相对照参阅,实乃读者之幸。
【晚清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