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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2018年4月环保部最新发文精选


小编的话:

3月份的时候小编有提到2018年公告2号、3号均已发布,但是1号文在哪里,难道又是个重磅消息?

4月注定不平凡,不仅发布了公告1号文,还发布了部令1号文,又是掀起了一阵浪潮啊!

生态环境部令

1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2018年4月28日发布,2018年4月28日实施。

16项报告书变为报告表、15项报告表降为登记表、取消3项登记表!企业编制环评文件所需时间和费用大幅度降低,项目审批时限由60天缩短为30天!

生态环境部公告

1关于发布《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1号,2018年3月26日发布,2018年3月26日实施。

指导市、县级人民政府开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高水源地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 性,为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关于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和处罚情况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5号,2018年4月10日发布,2018年4月10日实施。

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期治理、罚款、警告,共45家单位列入处罚名单!

3
关于2018年第一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和重新核定结果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7号,2018年4月18日发布,2018年4月18日实施。

共5家机构,1家不予批准、4家重新审核!

4
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6号,2018年4月19日发布,2018年4月19日实施。

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文件

1关于2017年度全国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查处情况的通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环评[2018]3号,2018年4月10日发布,发布即实施。

附:2017年度受到环保部门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理的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共7人)名单。受查处主要原因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差!

2
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科技[2018]5号,2018年4月17日发布,发布即实施。

科学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1关于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标征函[2018]3号,2018年4月2日发布,征求意见稿。

又一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2
关于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长城一矿及选煤厂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环评函[2018]136号,2018年4月17日发布,即日实施。

因现状调查不充分、生态恢复措施不足,环境部驳回环评报告申请

3
关于征求城市轨道交通等两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环评函[2018]146号,2018年4月18日发布,征求意见稿。

含两项征求意见稿: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

2.水利建设项目(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

4
关于同意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继续完成已承接环评工作的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环评函[2018]141号,2018年4月17日发布,即日实施。

同意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评价范围缩减后继续完成原已承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

5
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辐射函[2018]145号,2018年4月18日发布,征求意见稿。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


来源:生态环境部

本文由环评互联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期编辑:刘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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