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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新定调,央行降准!深圳宣布顺利收官!6大房企出手97.27亿,2022年深圳第四批居住用地集中土拍成交6宗!

深圳梦 2023-09-06
 


中国人民银行11月25日宣布,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此次降准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5000亿元,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8%。中国人民银行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支持实体经济,不搞大水漫灌,兼顾内外平衡,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11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围绕部署抓实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等内容展开。会议从六方面做出具体部署,其中在第三方面稳定和扩大消费中,再度强调“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指导地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进保交楼专项借款尽快全面落到项目,激励商业银行新发放保交楼贷款,加快项目建设和交付。努力改善房地产行业资产负债状况,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在第五方面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部分进一步提出“适时适度运用降准等货币政策工

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11月23日,“金融16条”出台。与此同时,央行、银保监会宣布: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深圳楼市再迎3大利好!国常会重磅定调:降准!央行、银保监会:16条措施支持楼市!1.2万亿资金要来了 !


在诸多利好之下,11月25日,深圳市2022年第四批居住用地集中进行挂牌交易。本批次7宗用地有6宗顺利成交,成交用地面积约23.04公顷,成交地价总额约97.27亿元。
此次土拍国企央企仍是主力。具体情况为:深铁集团以39.63亿元竞得龙岗区坪地街道地块,底价成交;中海地产以31.92亿元竞得光明区凤凰街道地块,溢价率0.95%;华润置地以15.88亿元竞得龙华区民治街道地块,溢价率15%;华侨城集团以2.35亿元竞得龙岗区龙城街道地块,溢价率14.63%;深圳人才安居以1.49亿元竞得深汕特别合作区地块,底价成交。
值得注意的是,1宗地由民企竞得:江苏亚伦集团以6亿元竞得宝安区新安街道地块,溢价率14.94%。
7宗地中,有1宗流拍,6块地块成功出让。其中3宗以上限价成交,2宗地块底价成交。
至此,深圳市2022年度招拍挂居住用地集中出让任务顺利完成,共成功出让34宗131.1公顷居住用地,实现地价收入约736.27亿元。


保供给优结构

深圳2022年第四批次居住用地集中出让顺利完成


11月25日,深圳市2022年第四批居住用地集中进行挂牌交易。本批次7宗用地有6宗顺利成交,成交用地面积约23.04公顷,成交地价总额约97.27亿元。


从成交结果来看,4宗地溢价成交,3宗地达到最高溢价15%,其中1宗地通过竞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确定竞得人,2宗地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1宗地由民企竞得)。


从报名情况来看,企业参与积极性较强,参与本批次居住用地竞买的企业共计53家次(其中民企22家次);除本地企业外,外地企业达33家次。


挂牌成交地块一览表



至此,深圳市2022年度招拍挂居住用地集中出让任务顺利完成,共成功出让34宗131.1公顷居住用地,实现地价收入约736.27亿元。近年来,深圳一直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不动摇,不断加强供需调节,本年度居住用地集中出让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锚定目标抓落实——紧盯“十四五”规划目标,保障居住用地有序供应。根据《深圳市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供应居住用地1500公顷(不含深汕),根据《深圳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今年计划通过新供应、城市更新等多种渠道供应居住用地365公顷,其中计划通过新供应渠道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16公顷。本年度四个批次共计集中出让居住用地34宗131.1公顷,为如期完成全年居住用地计划供应任务打下良好基础,也为达成“十四五”期间居住用地供应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以人为本保民生——拓宽公共住房供应渠道,改善公共住房供给结构。本年度集中出让居住用地通过初始建设、竞建设公共住房的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公共住房建设,构建多主体参与、多层次保障的供应体系。本年度集中出让居住用地建成后,共计可实现供给公共住房建筑面积约132.7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7.10万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约49.11万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约76.54万平方米),进一步优化了住房结构,加大了公共住房供给。


因地制宜优布局——优化居住用地空间布局,加强土地复合开发利用。本年度集中出让居住用地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进一步优化空间分布:宝安宝中、龙华超核等9宗用地位于都市核心区、光明凤凰等多宗用地位于区域中心,通过稳步加大都市核心区及各区中心地区的居住用地供应促进居住用地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同时,继续运用复合开发的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坪地、昂鹅车辆段等3宗用地以轨道交通发展建设为抓手,在轨道用地及其周边进行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开发,通过与轨道用地的复合利用和立体建设推动片区职住平衡与产城融合。


激发活力稳市场——多措并举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本年度居住用地集中出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拟定出让方案,通过推出全年期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整宗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竞建设安居型商品房等方式,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坚持落实地价溢价率不超过15%的要求,通过采用竞地价、竞建设公共住房建筑面积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房地联动以引导市场主体预期,保障土地市场的良性竞争与平稳发展。


深圳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规划引导、渠道拓展、体系优化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居住用地均衡有序供应。


(内容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龙岗坪地街道

宗地:G10203-0499

深圳地铁3号线延长线白石塘站车辆段宅地,

深铁以39.63亿底价竞得

商品房限售3.74万/平方米

安居房限售1.81万/平方米

交易日期:2022-11-25 15:00

土地位置:龙岗区坪地街道

成交价:3,963,000,000元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土地面积:131,619.81㎡

交易方式:挂牌


出让条件(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采取“三限双竞+摇号”规则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售价、限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竞地价、竞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达到最高限制建筑面积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入竞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相应扣减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竞买人报出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未超过最高限制建筑面积时,按报出建筑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竞买人报出最高限制建筑面积,且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接受该建筑面积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建筑面积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三)同一企业参与本批次(含深土交告〔2022〕55、56、57、58、59、60号公告)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已竞得3宗用地的企业,自确定竞得第3宗地后,该企业自动丧失本批次用地的继续竞买资格,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因本条款导致宗地报价、现场竞价或摇号环节有效竞买人不足一人时,则该宗地不受此限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四)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时提供有关材料明确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五)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七)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八)本公告出让宗地进入轨道3号线安全保护区,竞得人需在办理《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九)本公告出让宗地涉及坪地支线原水管管理和保护范围,竞得人如需在该原水管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活动,须进一步对接龙岗区水务局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十)本公告出让宗地北侧道路(用地面积约16642平方米)、东北侧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约32400平方米)、东侧36班小学(用地面积约14592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产权归政府。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与龙岗区相关部门签订负责建设的道路、03-10地块小学新建工程、03-07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监管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十一) 本公告出让宗地内,G10203-0499(1)中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34370平方米,G10203-0499(2)中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6910平方米。(十二)本公告出让宗地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主持专家评审,论证南北向下穿市政道路的可行性,若可行,需在本宗地的地下预留南北向的双向两车道市政道路及慢行系统的建设空间(产权归政府)。(十三)本公告出让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374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安居型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181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不高于190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十四)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的安居型商品房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竞得人须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签订《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书》。(十五)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十六)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安居型商品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分别以宗地的《深圳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

光明凤凰光明城站

宗地号:A503-0100

中海以31.92亿竞得

商品房限售4.89万/平方米

安居房限售2.34万/平方米


交易日期:2022-11-25 15:00

土地位置:光明区凤凰街道

成交价:3,192,000,000元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道路用地

土地面积:28,564.79㎡


出让条件(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采取“三限双竞+摇号”规则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售价、限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竞地价、竞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达到最高限制建筑面积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入竞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相应扣减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竞买人报出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未超过最高限制建筑面积时,按报出建筑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竞买人报出最高限制建筑面积,且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接受该建筑面积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建筑面积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三)同一企业参与本批次(含深土交告〔2022〕55、56、57、58、59、60号公告)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已竞得3宗用地的企业,自确定竞得第3宗地后,该企业自动丧失本批次用地的继续竞买资格,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因本条款导致宗地报价、现场竞价或摇号环节有效竞买人不足一人时,则该宗地不受此限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四)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中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五)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七)A503-0100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安全评价报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G01117-0080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安全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八)A503-0100宗地进入轨道6号线与轨道13号线安全保护区,竞得人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A503-0100宗地开发建设需与轨道6号线、13号线做好衔接,该宗地土地出让范围不包括与轨道区间用地重叠的地下空间范围(A503-0100-1地块)。(九)A503-0100宗地竞得人应当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在地块范围内对周边交通噪声和振动情况进行监测,并编制项目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应当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合理布局建筑物,合理安排卧室等居住用房的朝向,有效降低住宅建筑受交通噪音的影响,并结合评估结果采取隔声窗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保障建筑物室内及室外地面噪声值满足国家声环境标准要求。(十)A503-0100宗地内道路(A503-0100-2地块)覆土以下空间在满足管线敷设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竞得人进行连通和整体开挖,不得作为经营性功能使用,具体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该部分空间产权归竞得人。覆土及以上空间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十一)A503-0100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489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安居型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234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不高于246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G01117-0080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395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安居型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197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不高于207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十二)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的安居型商品房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竞得人须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签订《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书》。(十三)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十四)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安居型商品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分别以宗地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

龙华民治街道北站

宗地号:A806-0403

华润以15.88亿+竞配1200平成交

商品房限价7.245万/平方米

安居房限价3.62万/平方米


交易日期:2022-11-25 15:00

土地位置:龙华区民治街道

成交价:1,588,000,000元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土地面积:8,720.51㎡

交易方式:挂牌


出让条件(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采取“三限双竞+摇号”规则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售价、限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竞地价、竞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达到最高限制建筑面积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入竞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相应扣减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竞买人报出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未超过最高限制建筑面积时,按报出建筑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竞买人报出最高限制建筑面积,且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接受该建筑面积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建筑面积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三)同一企业参与本批次(含深土交告〔2022〕55、56、57、58、59、60号公告)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已竞得3宗用地的企业,自确定竞得第3宗地后,该企业自动丧失本批次用地的继续竞买资格,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因本条款导致宗地报价、现场竞价或摇号环节有效竞买人不足一人时,则该宗地不受此限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四) 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中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五)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七)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八)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当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在地块范围内对周边交通噪声和振动情况进行监测,并编制项目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应当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合理布局建筑物,合理安排卧室等居住用房的朝向,有效降低住宅建筑受交通噪音的影响,并结合评估结果采取隔声窗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保障建筑物室内及室外地面噪声值满足国家声环境标准要求。(九)本公告出让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7245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安居型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362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不高于380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十)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的安居型商品房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竞得人须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签订《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十一)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十二)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安居型商品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分别以宗地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

深汕合作区

宗地号:H2022-0003

深圳人才安居以底价1.49亿获得

安居房限售8900元/平方米


交易日期:2022-11-25 15:00

土地位置: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

成交价:149,000,000元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土地面积:50,158㎡

交易方式:挂牌



出让条件(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安置用房,采取“双限单竞+摇号”规则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均价),竞地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限15%溢价率)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且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接受该报价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三)同一企业参与本批次(含深土交告〔2022〕55、56、57、58、59、60号公告)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已竞得3宗用地的企业,自确定竞得第3宗地后,该企业自动丧失本批次用地的继续竞买资格,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因本条款导致宗地报价、现场竞价或摇号环节有效竞买人不足一人时,则该宗地不受此限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四)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中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五)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七)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八)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8900元/平方米(不包含室内装修价格)。(九)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的安居型商品房及安置用房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以下简称区住建水务局)负责监管。竞得人须与区住建水务局分别就安居型商品住房、安置用房建设管理事宜签订《H2022-0003宗地住房建设和管理协议书》。(十)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宗地规划配建的物业服务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商业可分割转让;安居型商品住房105781平方米,该部分产权归竞得人,由合作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监管,出售的安居型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按照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安置用房44210平方米,产权归政府所有,由区管委会按683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回购并指定单位接收,由区住建水务局负责监管。(十一)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安居型商品房、安置用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分别以宗地的《H2022-0003宗地住房建设和管理协议书》为准。


宝安新安街道宗地号:A002-0091

南通亚伦6亿竞得

安居房限售4.43万/平方米

交易日期:2022-11-25 15:00

土地位置:宝安区新安街道

成交价:600,000,000元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土地面积:5,425.03㎡

交易方式:挂牌



出让条件(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安居型商品房,采取“双限单竞+摇号”规则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安居型商品房销售价格,竞地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三)同一企业参与本批次(含深土交告〔2022〕55、56、57、58、59、60号公告)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已竞得3宗用地的企业,自确定竞得第3宗地后,该企业自动丧失本批次用地的继续竞买资格,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因本条款导致宗地报价、现场竞价或摇号环节有效竞买人不足一人时,则该宗地不受此限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四) 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中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五)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七)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八)本公告出让宗地进入轨道28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1880.31平方米,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禁止侵入轨道28号线规划控制区。(九)本公告出让宗地安居型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443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最高售价不高于465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十)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安居型商品房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竞得人须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签订《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十一)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安居型商品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


龙岗龙城街道

宗地号:G01019-0042

由华侨城以2.35亿竞得

安居房限售均价2.22万/平方米



交易日期:2022-11-25 15:00

土地位置:龙岗区龙城街道

成交价:235,000,000元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土地面积:5,918.41㎡

交易方式:挂牌

二、出让条件(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安居型商品房,采取“双限单竞+摇号”规则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安居型商品房销售价格,竞地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三)同一企业参与本批次(含深土交告〔2022〕55、56、57、58、59、60号公告号公告)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自确定竞得第3宗地后,自动丧失本批次用地的继续竞买资格,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因本条款导致宗地报价、现场竞价或摇号环节有效竞买人不足一人时,则该宗地不受此限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四) 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中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五)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七)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安全评价报告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八)本公告出让宗地安居型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222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最高售价不高于233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九)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安居型商品房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竞得人须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签订《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十)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安居型商品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公告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备前述资格)。



宗地:G01117-0080



暂未成交

宗地号:G01117-0080

土地位置:龙岗区龙岗街道

起始价:626,000,000元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土地面积:10,446.23㎡

交易方式:挂牌



出让条件(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采取“三限双竞+摇号”规则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售价、限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竞地价、竞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达到最高限制建筑面积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入竞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相应扣减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竞买人报出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未超过最高限制建筑面积时,按报出建筑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竞买人报出最高限制建筑面积,且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接受该建筑面积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建筑面积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三)同一企业参与本批次(含深土交告〔2022〕55、56、57、58、59、60号公告)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已竞得3宗用地的企业,自确定竞得第3宗地后,该企业自动丧失本批次用地的继续竞买资格,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因本条款导致宗地报价、现场竞价或摇号环节有效竞买人不足一人时,则该宗地不受此限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四)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中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五)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七)A503-0100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安全评价报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G01117-0080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安全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八)A503-0100宗地进入轨道6号线与轨道13号线安全保护区,竞得人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A503-0100宗地开发建设需与轨道6号线、13号线做好衔接,该宗地土地出让范围不包括与轨道区间用地重叠的地下空间范围(A503-0100-1地块)。(九)A503-0100宗地竞得人应当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在地块范围内对周边交通噪声和振动情况进行监测,并编制项目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应当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合理布局建筑物,合理安排卧室等居住用房的朝向,有效降低住宅建筑受交通噪音的影响,并结合评估结果采取隔声窗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保障建筑物室内及室外地面噪声值满足国家声环境标准要求。(十)A503-0100宗地内道路(A503-0100-2地块)覆土以下空间在满足管线敷设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竞得人进行连通和整体开挖,不得作为经营性功能使用,具体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该部分空间产权归竞得人。覆土及以上空间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十一)A503-0100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489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安居型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234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不高于246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G01117-0080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395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安居型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197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不高于207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十二)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的安居型商品房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竞得人须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签订《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书》。(十三)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十四)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安居型商品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分别以宗地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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