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城政事 | 深圳10+1区政府一把手最新军令状曝光!来深圳的人都要笑了!
来源:深圳梦综合自深圳特区报、创新南山、蛇口消息报
版权申明:内容来源网络,版权归原创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
“十三五”期间,深圳规划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一套都不能少”,这是市委市政府对市民群众的承诺。市住建部门有关数据显示,截止目前深圳市已建设筹集公共住房31万套。预计到“十三五”期末,深圳市建设筹集的公共住房将达到42万套,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1
南山区区长黄湘岳:
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已多渠道筹集公共住房3.3万套
“军令状”:
一街道一棚改项目,其中
高新公寓棚改项目可提供约4000套公共住房
明年推同乐、留仙洞地块,提供人才房1200套
加大公共住房建设管理模式创新力度
南山筹集公共住房3.3万套!
最新一批建在哪?如何建?
关于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公共租赁住房
小伙伴们最关心的就是
“南山如何推进公共住房建设?”
“在哪里建?建多少套?我能住吗?”
日前,南山区区长黄湘岳
围绕这一主题接受了媒体采访
至今已筹集公共住房3.3万套
记者:近日,全市打响了公共住房建设的攻坚战,请问南山区是如何看待公共住房建设的重要性的 ?
▲龙海家园
南山将如何推进公共住房建设?
最新一批公共住房如何建?
将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高新公寓棚改项目
▲南山区前海乐居桂湾人才住房项目。
黄湘岳:总之,我们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朝着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方向奋力前行,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南山力量!
看完这波重磅消息
有没有觉得我们南山美好未来在望!
南山区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朝着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方向奋力前行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贡献南山力量
2
“军令状”:
年均新增万套以上,到2035年新增超16万套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住有宜居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深圳全面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加快推进公共住房建设,努力满足全体市民的“安居梦”。龙岗是全市的人口大区,388.21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了超过500万的人口,我们始终把市民住房问题放在心上,把公共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大力推进,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突出表现为四个“最”。筹集建设规模全市最大。“十二五”以来,龙岗共建设筹集公共住房12.02万套,占全市20%以上,规模连续9年居全市第一。公共住房种类全市最全,涵盖了从院士级别的顶级人才、中高端人才、普通人才到户籍轮候人及低收入家庭。筹集建设模式创新全市最早。去年起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筹集社会存量住房,利用市场资源解决民生问题,拓展住房筹建渠道。针对宝龙片区教育配套缺乏现状,将学校与公共住房打包,率先采用EPC模式建设,缩短建设周期一年。面向辖区户籍轮候人配租全市最先。早在2016年,就面向区内户籍在册轮候人进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打造了公共住房筹集建设和供应分配的“龙岗样板”。
立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新起点,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圳提出了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实现“住有宜居”的要求。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虽只有一字之差,却体现了对居住环境更高的要求,体现了非同寻常的标杆意义。为实现这一目标,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大规模的公共住房建设。龙岗作为行政大区、人口大区,有责任、有能力为全市“住有宜居”作出更大贡献。接下来,龙岗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大决心、最强力度、最硬举措推进公共住房建设筹集,年均新增各类公共住房10000套以上,到2035年新增16万套以上。一是聚焦用地供给,强化土地保障。目前龙岗已有7块公共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面积约11万平方米,预计新增公共住房约4000套。二是聚焦供应模式,拓宽筹集渠道。通过新增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工改保、租购市场存量住房、产业园区配建等途径,充分挖掘潜力,保障房源供给。三是聚焦公共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大力推进项目周边交通、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公共住房居住环境。四是聚焦科学管理,打造智慧平台。加快推进住房数据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挖潜、建设、供应等全链条管理。
公共住房建设,满足着人们对家的向往、对亲情的守候,彰显着我们党的为民初心和使命担当。龙岗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勇当排头兵的标准和担当,多措并举加快公共住房建设筹集,以扎实行动成就更多人“住有宜居”的梦想,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福田区区长黄伟:
共建美好住区 共享幸福福田
已开工筹建公共住房2.9万套,
探索棚改保障房+公建上盖+工改飞地
“军令状”:
十三五期间确保完成3.6万套
一是“棚改+保障”。把城市更新、棚改作为保障房筹集的重要途径,明确棚改项目住宅部分除返迁房外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举全区之力推动了华富村、南华村、香蜜二村等棚改项目,仅华富村东、西区棚改项目将配建不少于13万平方米、2400套保障房。
二是“公建+上盖”。为集约利用土地,在全市率先开工建设多个公共配套上盖保障房项目,已启动福景、福沙全市第一批消防站上盖保障房项目、中康全市第一个变电站附建保障房项目等。其中,中康项目可筹措约14700平方米、380套保障房。
三是“工改+飞地”。突破旧体制旧思维,实行跨区工改保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将原特区外自有工业用地用于建设保障房,建成后由我区回购或对企业配售,已建成龙华伟禄雅苑、龙岗坤宜福苑、宝安汇裕名都等多个大型安居工程住区。
四是“统租+补贴”。积极盘活社会存量房源,创新筹集深圳市首个城中村人才公寓——水围青年人才公寓,以及天健缤悦荟、荣超城市春天花园、呈元驿人才公寓等多个项目,政府补贴后再以人才住房价格对各类人才出租,扩大保障房来源。
已筹集公共住房4.8万套
“军令状”:
2020年前再筹集公共住房1.2万套、供应2.6万套
到2035年完成建设筹集不少于21万套
一是强化政府统筹推动,加强公共住房用地保障,在已出让8宗用地基础上,今明两年再出让6宗;加快政府投资公共住宅项目建设进度,在建成源和苑等项目4527套住房基础上,建设燕罗街道规模近千套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实施新安38区、39区“棚改+人才安居”项目,2021年实现交付使用、提供人才住房近千套。
二是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在完成规模化租赁签约9711套的基础上,探索以“企业出地、定向配租”方式在机场用地上建设2500套住房配租给机场范围内人才,探索通过“企业出房、政府整租”建设全国首个规模化高端精品整租人才社区——星河荣御。此外,通过城市更新方式配建房源145万多平方米,以松岗车辆段、中车“地铁上盖”方式提供保障房8000多套,泉宝工业园等3个“工改保”配建项目提供住房2500余套。
三是推动“住有宜居”,以“职住平衡”为原则,优化公共住房空间布局,近期计划出让尖岗山地块等4宗公共住房用地,用于建设出售或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同时,推行公共住房装配式技术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公共配套服务,让高品质住房在宝安遍地开花。
5
龙华区区长王卫:加快土地供应速度 全力保障用地需求
已建设筹集约3万套人才和保障性住房,任务完成90%
“军令状”:
力争到2025年筹集开工人才和保障性住房7万套▲北站商务中心区鸟瞰图
民以居为安。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今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把“打造民生幸福标杆”作为“五大战略定位”之一,并提出“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这为新时代深圳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作为全市人口大区,龙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方位提升住房保障水平,让龙华人民筑梦安居”为目标,不断加大公共住房供应力度,为近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以规划政策为引领,高位推动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制度保障,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定实施《龙华区住房保障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完善规模化租赁筹集供应全流程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人才保障和基本保障并行,“多渠道、分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以地块供应为支撑,新增供地总量居全市首位。坚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加快土地供应速度,全力保障公共住房用地需求。2017年以来,已供应地块7宗,用地面积19.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4万平方米。在近期全市新增供应的34宗公共住房建设地块中,供应中华自行车厂项目等地块4宗,总用地面积30.1万平方米,占全市供应面积的30.1%,排名全市第一,预计可提供人才住房建筑面积84.67万平方米。
以拓宽渠道为抓手,建设筹集完成量走在全市前列。坚持多管齐下、多方发力,综合利用城市更新配建等手段,积极探索存量用地建设、长租公寓等方式,加快推进房源筹集工作。特别是,全市首创“按需实租”模式,在四大产业园区统租房源,实现房源供应与入住无缝对接,有效降低租赁房源空置率,推动实现“职住平衡”。“十三五”以来,全区已建设筹集约3万套人才和保障性住房,任务完成率超过90%,连续两年在全市考核中名列前茅。
以提质提效为目标,创新推出“双百、双标准化”工作模式。坚持质量为先、住有宜居,严把保障房项目户型配比、优化方案设计等五大环节,实现所有保障房项目100%达到户内装饰装修二类标准,在全市首推100%全覆盖符合性验收,住房品质不断提升。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龙华将紧紧围绕“实现住有宜居,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启动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加大住房供应、扩大保障范围、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服务管理,力争到2025年筹集开工人才和保障性住房7万套,实现总数翻番,在“住有宜居”上先行一步、率先突破,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努力在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中走在前列!
6
罗湖区区长刘智勇:
打造民生幸福标杆 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超过2.6万套,
供应住房近7500套
“军令状”:
城市更新与二线插花地棚改双提速
累计筹集超70万平方米
光明区区长刘胜:
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 打造人才安居高地
已建成公共住房项目18个,
提供住房20872套
“军令状”:
未来5年将提供各类公共住房超过4万套,
其中人才住房超过2万套;
全市最大长圳公共住房项目2021年落成,
提供公共住房9672套
住房是民生之基、幸福之源。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公共住房建设,是不断提升住房供给水平和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作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主阵地和核心承载区,光明区正在全力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随着一大批世界级大科学装置、一流科研平台和顶尖科学家向光明聚集,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智能制造企业借力科学城发展之势,选择到光明投资兴业,光明站在了新时代的“聚光灯”下,正在成为各类资源汇聚的热土。如何做好人才安居工作,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全区住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光明是全市公共住房的主要供给区,全市最大的公共住房项目在光明。近年来,光明区大力构建以公租房为基本、人才住房为重点、产业配套宿舍为特色、安居型商品房为补充的公共住房体系,以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累计已建成公共住房项目18个,建筑面积100.28万平方米,提供住房20872套。2019年,光明区已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7宗共计22.61万平方米,占全市2019年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计划供应总量的57.9%。全市在建规模最大的长圳公共住房项目,即将于2021年在光明区落成,总建筑面积109.78万平方米,提供公共住房9672套,集中应用8位院士的设计成果,打造“三大示范、八大标杆” 综合性示范工程。
图为长圳公共住房项目(凤凰英荟城),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科裕路交汇处东北侧,总建筑面积11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将提供用于出租的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9672套,已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下半年建成交付。
光明区积极推动住房制度改革,让公共住房政策覆盖更多的人群、让住房分配更加阳光透明。制定出台《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光明区产业配套宿舍配租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有效提升了公共住房分配管理规范化水平。已累计供应房源1706套,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2331万元,基本住房保障率位居全市前列;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一线产业职工等新市民群体定向配租产业配套宿舍5400余套,共惠及约1.65万人,极大缓解企业住房紧张局面;面向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等配租人才住房约2200套,充分满足了光明科学城人才引进和区重点民生单位的住房需求。
光明区以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更大力度推动公共住房建设,吸引更多人才参与光明科学城建设。光明区将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契机,加快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大规模推进公共住房建设。未来5年预计将建成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人才房、长圳车辆段(二期)等公共住房项目18个,可提供各类公共住房超过4万套,其中人才住房超过2万套。并着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形成具有光明特色、匹配科学城发展、服务于高端人才引进和新市民群体的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体系,助力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建设。
已累计供应房源5.68万套,
配租人才住房1.3万套
“军令状”:
年均新增各类公共住房超4500套,
到2035年新增各类公共住房超7.2万套
9
已筹集10070套,均价不超3万 十三五目标:保障房13739 套
“军令状”:
拟再出让公共住房用地6宗,年底开工6个项目将提供住房超3000套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盐田区全面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加大保障房筹建力度,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引领区。
发力供给侧,做强保障性住房总量“大蛋糕”。先后筹集建成六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实现户籍低保和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住房问题100%得到解决。稳步推进第七期、第八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计划筹集住房1600套。“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开工筹集保障性住房13739 套,自2017年至今,每年新开工和筹集保障房均超过3000套,合计10070套,预售商品房合计仅为5050套。2020年1月前,拟再出让公共住房用地6宗,超同期全市出让土地宗数六分之一。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盐田港后方陆域西南片区人才住房等6个项目将于年底前陆续开工,预计提供住房超3000套。
按下快进键,跑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度”。坚决克服在建成区面积狭小,土地资源高度紧张等现实困难,综合运用政府规划建设、城市更新配建、棚户区改造、大型基础设施上盖等多种渠道,充分挖掘土地资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空间支撑。全面落实“深圳90”审批制度改革,提标推出“盐田80”创新举措,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等方面一系列改革措施,切实加快建设工程进度,全面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速增效。
坚持高标准,打造保障性住房品质“新标杆”。盐田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如海福居、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均坐落在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盐田中心区,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认可。严格执行绿色建筑金级以上标准,筹建的保障性住房均为高品质绿色建筑。在全面提升居住品质的同时,大幅降低租购房成本,努力实现居民群众“安居梦”,如海安居、海桐居等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仅为20元/平方米左右,鸿基出口监管仓“工改保”、盐田后方陆域西南地区01-21地块人才住房等项目均价都不超3万元/平方米。
接下来,盐田区将积极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机遇,聚焦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全方位谋划和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驶向高质量发展“快车道”,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增强住房保障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盐田力量。
10
已累计筹集公共住房项目19个、房源1.1万套,累计供应房源5742套
“军令状”:
2020年末超额完成1.5万套筹集任务不断盘活存量住房市场,争取在葵涌片区成功租赁一批项目▲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片区规划建设效果图。
深汕特别合作区主任黄伟平:
今年建设万套公共住房
“军令状”:
住有宜居,人才心安。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大力建设公共住房,建立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打造先行示范区“民生幸福标杆”的有力举措。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第“10+1”区,在全面履职元年,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战略机遇,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目前已开工建设人才保障性住房10455套,预计2021年将陆续投入使用,将基本满足辖区人才保障住房需求。
规划引领 掀起建设高潮——
深汕特别合作区通过规划引领保障公共住房建设落地, 2022年全区计划建成公共住房7万套;2025年计划建成住房14.97万套;2035年计划建成住房40.68万套。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住房采用装配式建筑、BIM等技术进行高质量、高标准建设,2019年,全区共有4个公共住房项目实现动工建设,包括深耕村、深颐村、深乐村和海逸村,累计总占地面积约22.85公顷,总建筑面积为115.67万平方米,总套数累计达10455套,预计2021年陆续投入使用。
创新机制 探索深汕特色——
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的“飞地”,房地产政策应有别于深圳,必须实行差异化,将借鉴新加坡“居者有其屋”的计划,进行有益探索,初步形成深汕特色。
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供应总量中,市场商品住房占比40%,公共住房占比60%(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各占20%)。到2022年,预计全区供应公共住房用地将攀升至11宗,供应面积约140公顷。未来,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约为同区域同类型市场租金的30%;人才住房的租售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60%;安居型商品房的租售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50%。
分类供应 保障民生需求——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住房建设以民生优先为原则,优先保障鹅埠片区和鲘门高铁片区,项目选址分布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最优的区位,配有社区老年人日照中心、小孩托管中心、健康服务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与周边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建设、交付。
同时,深汕特别合作区将采用“BOT”模式,委托区属国企拟在10个月内建成4个租赁住房项目,用地面积约24公顷,预计到2020年上半年,全区供应租赁住房将达7000套,将极大满足全区广大人才对租赁住房的迫切需求。
深汕特别合作区将全力打好公共住房建设攻坚战,奋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深圳自主创新拓展区、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深汕力量。
小伙伴们最关心的:
“公共住房我能住吗?”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起来看看~
在全市各类住房当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只租不售,租金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2.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如何才能上市交易?
A:《意见》提出,“建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封闭流转制度”,即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封闭流转期间,因另购市场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当面向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转让,或由政府规定回购。
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其所购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经政府批准后可以进入市场流转,但应当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更多精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