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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城政事 | 深圳10+1区政府一把手最新军令状曝光!来深圳的人都要笑了!

源:深圳梦综合自深圳特区报、创新南山、蛇口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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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深圳市政府表示,至2035年前的公共住房建设用地已全部落实,明年底以前将全面完成“十三五”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目标,随后在全市范围举行了13个公共住房项目开工集中仪式,掀起了公共住房建设高潮。按照计划,各区军令状已下达,也将相应展开公共住房建设,共同完成全市公共住房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深圳规划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一套都不能少”,这是市委市政府对市民群众的承诺。市住建部门有关数据显示,截止目前深圳市已建设筹集公共住房31万套。预计到“十三五”期末,深圳市建设筹集的公共住房将达到42万套,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未来到2035年,深圳市已对公共住房建设项目做出用地安排,将通过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等六类十五种渠道,提供约34平方公里的用地安排,全力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打下坚实的基础。

市政府日前召开的有关公共住房专题会议更是传出好消息:位于原特区内的公共住房项目毛坯房最高售价低于5万/平方米、位于原特区外的公共住房项目售价低至2-3万/平方米左右,均远低于同类地区商品房售价。


而早在2018年8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发布,计划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公共住房和商品房的比例为6:4。


深圳10+1区政府住房保障军令状曝光,让每一个来深圳的人都要笑了!


1


南山区区长黄湘岳:

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已多渠道筹集公共住房3.3万套


“军令状”:

一街道一棚改项目,其中

高新公寓棚改项目可提供约4000套公共住房

明年推同乐、留仙洞地块,提供人才房1200套

加大公共住房建设管理模式创新力度




南山筹集公共住房3.3万套!

最新一批建在哪?如何建?



关于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公共租赁住房

小伙伴们最关心的就是

“南山如何推进公共住房建设?”

“在哪里建?建多少套?我能住吗?”

日前,南山区区长黄湘岳

围绕这一主题接受了媒体采访




至今已筹集公共住房3.3万套


      记者:近日,全市打响了公共住房建设的攻坚战,请问南山区是如何看待公共住房建设的重要性的 ?


黄湘岳:近日,全市启动了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行动,这是深圳落实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着力破解房价上涨过快难题的关键一招。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龙海家园


记者:南山区接下来将如何完成公共住房建设的近期目标? 


黄湘岳:一直以来,南山区高度重视公共住房建设工作。2011年至2015年,南山区大力支持市本级保障房项目建设,市本级在我区筹建的项目超过30个,约6万套,约占全市房源40%。其中桃源村、深康村、松坪村、龙海家园、朗麓家园、龙瑞佳园等项目已进行配租,有效缓解了轮候库家庭、企业人才等群体的租房困难。“十三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南山区坚决落实“房住不炒”政策定位,围绕安居工程三大核心任务,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至今已多渠道筹集公共住房3.3万套,为2300家企业配租人才住房10750套,面向轮候家庭分配1600套。同时,从2013年起,我区率先实施人才安居住房补租政策。截至目前,已连续实施7年,累计发放19亿元,按2万元/年的标准计算,相当于提供住房9.5万套。住房补租累计惠及企业3600家、各类人才约13万人次,受到企业、人才的欢迎,也为全市的住房保障探索了一条可复制的新思路。  


南山将如何推进公共住房建设?

最新一批公共住房如何建?

将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01//以棚户区改造实现城市提质,积极推进高新公寓棚改项目//


①注重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实施。今年3月,已出台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目前,正研究起草棚改工作指引。


②注重结合实际,科学筛选试点。按照“一街道一棚改项目”要求,对南山区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摸查研究,分片、分点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已完成30个初报项目的分析工作。


▲高新公寓棚改项目


③注重示范带动,打造标杆项目。积极推进高新公寓棚改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可提供约4000套公共住房。


02//扩大用地供量,明年初将推出同乐、留仙洞两个地块//


根据市政府相关部署,经过梳理研究,南山区明年初将推出同乐、留仙洞两个地块,建设一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大型公共住房社区,两个地块预计提供1200套人才住房。


03//加大公共住房建设管理模式创新力度//

▲南山区前海乐居桂湾人才住房项目。


①在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构建“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公共住房建设供给”的共赢模式。②在发挥“强区放权”作用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与深圳市规划、土地政策相衔接,通过实施试点项目,提出适合南山实际的公共住房建设模式。③在发挥货币补贴作用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与公共住房建设双管齐下,尽最大可能满足辖区群众的住房需求。

黄湘岳:总之,我们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朝着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方向奋力前行,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南山力量!


看完这波重磅消息

有没有觉得我们南山美好未来在望!

南山区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朝着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方向奋力前行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贡献南山力量



2


龙岗区区长代金涛:
努力让每一位龙岗人住有宜居
已建设筹集12.02万套,
2016年起面向辖区户籍轮候人配租全市最先



“军令状”:

年均新增万套以上,到2035年新增超16万套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住有宜居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深圳全面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加快推进公共住房建设,努力满足全体市民的“安居梦”。龙岗是全市的人口大区,388.21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了超过500万的人口,我们始终把市民住房问题放在心上,把公共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大力推进,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突出表现为四个“最”。筹集建设规模全市最大。“十二五”以来,龙岗共建设筹集公共住房12.02万套,占全市20%以上,规模连续9年居全市第一。公共住房种类全市最全,涵盖了从院士级别的顶级人才、中高端人才、普通人才到户籍轮候人及低收入家庭。筹集建设模式创新全市最早。去年起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筹集社会存量住房,利用市场资源解决民生问题,拓展住房筹建渠道。针对宝龙片区教育配套缺乏现状,将学校与公共住房打包,率先采用EPC模式建设,缩短建设周期一年。面向辖区户籍轮候人配租全市最先。早在2016年,就面向区内户籍在册轮候人进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打造了公共住房筹集建设和供应分配的“龙岗样板”。

立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新起点,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圳提出了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实现“住有宜居”的要求。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虽只有一字之差,却体现了对居住环境更高的要求,体现了非同寻常的标杆意义。为实现这一目标,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大规模的公共住房建设。龙岗作为行政大区、人口大区,有责任、有能力为全市“住有宜居”作出更大贡献。接下来,龙岗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大决心、最强力度、最硬举措推进公共住房建设筹集,年均新增各类公共住房10000套以上,到2035年新增16万套以上。一是聚焦用地供给,强化土地保障。目前龙岗已有7块公共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面积约11万平方米,预计新增公共住房约4000套。二是聚焦供应模式,拓宽筹集渠道。通过新增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工改保、租购市场存量住房、产业园区配建等途径,充分挖掘潜力,保障房源供给。三是聚焦公共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大力推进项目周边交通、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公共住房居住环境。四是聚焦科学管理,打造智慧平台。加快推进住房数据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挖潜、建设、供应等全链条管理。

公共住房建设,满足着人们对家的向往、对亲情的守候,彰显着我们党的为民初心和使命担当。龙岗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勇当排头兵的标准和担当,多措并举加快公共住房建设筹集,以扎实行动成就更多人“住有宜居”的梦想,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福田区区长黄伟:

共建美好住区 共享幸福福田


已开工筹建公共住房2.9万套,

探索棚改保障房+公建上盖+工改飞地


“军令状”:

十三五期间确保完成3.6万套



福田作为深圳中心城区,背山面水、通山达海、环境优美,是全市行政、金融、文化、商贸和国际交往中心,也是这个城市“住有宜居”梦想的发源地。上世纪80年代起,深圳就在福田分批规划开发了通新岭、南华村、红荔村、莲花二村、梅林一村、益田村等大型公共住房社区,完善的配套、优美的环境,使之成为当时“宜居”的标杆。在此基础上,福田探索构建了一套公共住宅、商品住宅“双轮驱动”的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了滚动开发的建设模式。随着市场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城区建设全面铺开后空间的受限,福田公共住房建设一度趋缓。随之而来中心城区房价高企、职住分离等问题凸显,成为幸福福田建设的极大困扰。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福田区委区政府把有限的最宝贵资源用于开发筹措公共住房。“十三五”期间,未出让一块商品住房用地,将所有新供应居住用地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穷尽办法、创新手段,多渠道保障、多形式筹集,已开工筹建公共住房2.9万套,打出一组具有福田特色的“组合拳”。


  • 一是“棚改+保障”。把城市更新、棚改作为保障房筹集的重要途径,明确棚改项目住宅部分除返迁房外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举全区之力推动了华富村、南华村、香蜜二村等棚改项目,仅华富村东、西区棚改项目将配建不少于13万平方米、2400套保障房。


  • 二是“公建+上盖”。为集约利用土地,在全市率先开工建设多个公共配套上盖保障房项目,已启动福景、福沙全市第一批消防站上盖保障房项目、中康全市第一个变电站附建保障房项目等。其中,中康项目可筹措约14700平方米、380套保障房。


  • 三是“工改+飞地”。突破旧体制旧思维,实行跨区工改保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将原特区外自有工业用地用于建设保障房,建成后由我区回购或对企业配售,已建成龙华伟禄雅苑、龙岗坤宜福苑、宝安汇裕名都等多个大型安居工程住区。


  • 四是“统租+补贴”。积极盘活社会存量房源,创新筹集深圳市首个城中村人才公寓——水围青年人才公寓,以及天健缤悦荟、荣超城市春天花园、呈元驿人才公寓等多个项目,政府补贴后再以人才住房价格对各类人才出租,扩大保障房来源。


当前,中央赋予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历史使命。福田区明确提出要努力实现“住有宜居”、打造民生幸福标杆。为此,更需以前瞻眼光,对标全球住房建设的最佳实践,努力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形成公共住房与商品住宅相协同的住房体系。福田将进一步穷尽资源、穷尽办法,切实履行好公共住房建设的重大责任。近期,我们在可开发居住用地极度紧张情况下,通过规划调整等方式,一次性梳理出6块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预计提供公共住房3500套。后续还将通过棚改、城市更新配建、公建上盖、统租补助等方式,批量提供更多公共住房,举全区之力,加快推进公共住房大规模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十三五”期间3.6万套公共住房建设任务,与广大市民群众一起共建美好住区、共享幸福福田!


4


宝安区区长郭子平:跑出“住有宜居”加速度让人才抢滩幸福宝安


已筹集公共住房4.8万套


“军令状”:

2020年前再筹集公共住房1.2万套、供应2.6万套

到2035年完成建设筹集不少于21万套

广厦万间、心安万家。市委市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大力建设公共住房,是对中央“房住不炒”原则的坚守,也是实现先行示范区“民生幸福标杆”的创新举措。宝安矢志创新,探索公共住房建设的“宝安样本”,“十三五”期间将建设筹集公共住房6万套,以一间间明亮温暖的住房,承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激发改革发展磅礴力量。


宝安是深圳的产业大区、人口大区,实际管理人口573万人,解决好住房保障问题,是实事也是难事。破题的法宝在于改革,宝安坚持“多主体供给”谋篇、“多渠道保障”落子,在全市率先出台棚户区改造1+2文件、率先出台规模化租赁1+1和企业人才住房1+1等实施细则,闯出一条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的新路径。


一组数据振奋人心:截至目前,宝安各渠道建设筹集公共住房4.8万套,已完成“十三五”任务的80%,总量全市第二;已建成供应1.4万套,占全市的9%。一幅幅画面让人倍感温暖:公租房“兜底”保障,1.62万名困难群众住进了新房,一张张笑脸上洋溢着温馨;棚户区改造“暖人心”,4746位居民“出棚进楼”,提升人居环境;人才房“引凤来仪”,2万名人才住进品质社区,坚定在宝安创业信心。


大任担当,奋进征程。“住有所居”是美好生活的基石,“住有宜居”更是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打造“全球标杆城市”的“重头戏”。在“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面前,宝安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在人才,要引凤凰来,必须筑好巢。为此,宝安全力练好“内功”,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改革落到实处。


  • 一是强化政府统筹推动,加强公共住房用地保障,在已出让8宗用地基础上,今明两年再出让6宗;加快政府投资公共住宅项目建设进度,在建成源和苑等项目4527套住房基础上,建设燕罗街道规模近千套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实施新安38区、39区“棚改+人才安居”项目,2021年实现交付使用、提供人才住房近千套。


  • 二是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在完成规模化租赁签约9711套的基础上,探索以“企业出地、定向配租”方式在机场用地上建设2500套住房配租给机场范围内人才,探索通过“企业出房、政府整租”建设全国首个规模化高端精品整租人才社区——星河荣御。此外,通过城市更新方式配建房源145万多平方米,以松岗车辆段、中车“地铁上盖”方式提供保障房8000多套,泉宝工业园等3个“工改保”配建项目提供住房2500余套。


  • 三是推动“住有宜居”,以“职住平衡”为原则,优化公共住房空间布局,近期计划出让尖岗山地块等4宗公共住房用地,用于建设出售或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同时,推行公共住房装配式技术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公共配套服务,让高品质住房在宝安遍地开花。


此心安处是吾乡。家是温暖的港湾,宝安将坚持“先行示范”标准,2020年前再筹集公共住房1.2万套、供应2.6万套,到2035年完成建设筹集不少于21万套,以铿锵步伐实现从“有得住”向“住得好”迈进,全力打造产城融合的宜居典范城区。


5


龙华区区长王卫:加快土地供应速度 全力保障用地需求
已建设筹集约3万套人才和保障性住房,任务完成90%

“军令状”:

力争到2025年筹集开工人才和保障性住房7万套

▲北站商务中心区鸟瞰图


民以居为安。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今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把“打造民生幸福标杆”作为“五大战略定位”之一,并提出“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这为新时代深圳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作为全市人口大区,龙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方位提升住房保障水平,让龙华人民筑梦安居”为目标,不断加大公共住房供应力度,为近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以规划政策为引领,高位推动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制度保障,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定实施《龙华区住房保障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完善规模化租赁筹集供应全流程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人才保障和基本保障并行,“多渠道、分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以地块供应为支撑,新增供地总量居全市首位。坚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加快土地供应速度,全力保障公共住房用地需求。2017年以来,已供应地块7宗,用地面积19.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4万平方米。在近期全市新增供应的34宗公共住房建设地块中,供应中华自行车厂项目等地块4宗,总用地面积30.1万平方米,占全市供应面积的30.1%,排名全市第一,预计可提供人才住房建筑面积84.67万平方米。

以拓宽渠道为抓手,建设筹集完成量走在全市前列。坚持多管齐下、多方发力,综合利用城市更新配建等手段,积极探索存量用地建设、长租公寓等方式,加快推进房源筹集工作。特别是,全市首创“按需实租”模式,在四大产业园区统租房源,实现房源供应与入住无缝对接,有效降低租赁房源空置率,推动实现“职住平衡”。“十三五”以来,全区已建设筹集约3万套人才和保障性住房,任务完成率超过90%,连续两年在全市考核中名列前茅。

以提质提效为目标,创新推出“双百、双标准化”工作模式。坚持质量为先、住有宜居,严把保障房项目户型配比、优化方案设计等五大环节,实现所有保障房项目100%达到户内装饰装修二类标准,在全市首推100%全覆盖符合性验收,住房品质不断提升。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龙华将紧紧围绕“实现住有宜居,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启动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加大住房供应、扩大保障范围、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服务管理,力争到2025年筹集开工人才和保障性住房7万套,实现总数翻番,在“住有宜居”上先行一步、率先突破,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努力在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中走在前列!



6


罗湖区区长刘智勇:

打造民生幸福标杆 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超过2.6万套,

供应住房近7500套


“军令状”:

城市更新与二线插花地棚改双提速

累计筹集超70万平方米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事关辖区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全区营商环境提升,更事关罗湖全面振兴发展全局。罗湖作为老城区,积极探索土地资源紧缺约束下建设筹集住房新路,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不断破解供应困境,努力实现群众住有所居需求。


坚持多点突破,着力破解住房供应困境。通过市场租赁、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配建、区属保障性住房修缮使用、城中村综合整治等举措,最大限度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获得发展空间。城市更新已竣工项目提供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5万平方米。“十三五”期间,罗湖区开工筹集任务34831套,2016年至今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超过2.6万套,供应住房近7500套。


强化政企协同,实现人才住房规模化供应。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组建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以深业东岭项目试点“政府+企业”的模式,政府负责制定政策、准入门槛和条件,企业负责运营管理,实现人才住房规模化供应和专业化管理,2018年以来先后规模化租赁深业东岭、万科泊寓、招商开元等项目住房,向辖区企业配租3526套。同时通过“住房+货币补贴”双重保障,发放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约7700万元,营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为罗湖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紧贴民生需求,确保辖区居民住有所居。切实承担基本住房保障的民生责任,对低保及低保边缘等低收入群体,采取以货币配租为主,实物保障为辅的方式保障,年均发放住房保障家庭货币补贴280户、约380万元,2018年面向户籍在册轮候无房家庭配租236套公租房。2019年10月首次面向先进制造业职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0套,助力先进制造业职工安居乐业。


接下来,我们将积极践行全市开展的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行动,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深层次挖掘住房潜力,努力实现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加快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区。


优化筹集渠道。继续通过更新改造、棚户区改造、地铁上盖物业开发、工改保及仓储用地开发、存量楼宇清理改造等方式,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让项目早日建成,让群众早日受益。加快湖贝统筹片区等14个在建更新项目和江西经贸小区等8个已批规划未开工更新项目建设,提供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总面积37.8万平方米;加快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力争到2023年建成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4992套,总面积33.17万平方米。


完善供给保障。继续加强与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罗湖安居特发棚改服务公司等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合作,通过市场筹集、开发建设项目、城中村统租、棚户区改造等方式,更大力度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做好面向基本人群住房保障工作,合理制定轮候库疏解方案,探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努力让罗湖辖区各类人群能够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7

光明区区长刘胜:

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 打造人才安居高地


已建成公共住房项目18个,

提供住房20872套


“军令状”:

未来5年将提供各类公共住房超过4万套,

其中人才住房超过2万套;

全市最大长圳公共住房项目2021年落成,

提供公共住房9672套


住房是民生之基、幸福之源。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公共住房建设,是不断提升住房供给水平和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作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主阵地和核心承载区,光明区正在全力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随着一大批世界级大科学装置、一流科研平台和顶尖科学家向光明聚集,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智能制造企业借力科学城发展之势,选择到光明投资兴业,光明站在了新时代的“聚光灯”下,正在成为各类资源汇聚的热土。如何做好人才安居工作,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全区住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光明是全市公共住房的主要供给区,全市最大的公共住房项目在光明。近年来,光明区大力构建以公租房为基本、人才住房为重点、产业配套宿舍为特色、安居型商品房为补充的公共住房体系,以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累计已建成公共住房项目18个,建筑面积100.28万平方米,提供住房20872套。2019年,光明区已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7宗共计22.61万平方米,占全市2019年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计划供应总量的57.9%。全市在建规模最大的长圳公共住房项目,即将于2021年在光明区落成,总建筑面积109.78万平方米,提供公共住房9672套,集中应用8位院士的设计成果,打造“三大示范、八大标杆” 综合性示范工程。

图为长圳公共住房项目(凤凰英荟城),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科裕路交汇处东北侧,总建筑面积11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将提供用于出租的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9672套,已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下半年建成交付。

光明区积极推动住房制度改革,让公共住房政策覆盖更多的人群、让住房分配更加阳光透明。制定出台《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光明区产业配套宿舍配租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有效提升了公共住房分配管理规范化水平。已累计供应房源1706套,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2331万元,基本住房保障率位居全市前列;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一线产业职工等新市民群体定向配租产业配套宿舍5400余套,共惠及约1.65万人,极大缓解企业住房紧张局面;面向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等配租人才住房约2200套,充分满足了光明科学城人才引进和区重点民生单位的住房需求。

光明区以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更大力度推动公共住房建设,吸引更多人才参与光明科学城建设。光明区将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契机,加快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大规模推进公共住房建设。未来5年预计将建成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人才房、长圳车辆段(二期)等公共住房项目18个,可提供各类公共住房超过4万套,其中人才住房超过2万套。并着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形成具有光明特色、匹配科学城发展、服务于高端人才引进和新市民群体的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体系,助力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建设。


8


坪山区区长李勇:全力推进公共住房建设打造“住有宜居”坪山范例


已累计供应房源5.68万套,

配租人才住房1.3万套


“军令状”:

年均新增各类公共住房超4500套,

到2035年新增各类公共住房超7.2万套



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更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深圳东部最年轻的行政区,坪山区始终坚持把公共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充分发挥空间潜力大、政策灵活性强的优势,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公共住房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公共住房体系。截至目前,全区已建设筹集各类公共住房项目78个,供应房源5.68万套,有力保障了广大市民群众的住房需求。特别是,为加大对人才的保障力度,坪山区大力实施“以房引才”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应保尽保”,累计为各类人才配租住房1.3万套,实现“人才来了就有坪山房”。


8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努力实现“住有宜居”,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双区驱动”的新起点,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启动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行动,向广大市民群众作出了“一套都不能少”的庄重承诺,吹响了新时期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的集结号。接下来,坪山区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向发力,全力推进公共住房建设筹集,年均新增各类公共住房4500套以上,到2035年新增各类公共住房7.2万套以上。一是以更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安居·凤凰苑、安居·盘龙苑、安居·秀馨苑等在建项目进度,预计新增公共住房6000多套。启动大型安居社区规划建设,建成后还可新增公共住房4000多套。二是全力拓宽筹集渠道,在推进新供应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配建、招拍挂配建、规模化租赁等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工改保”、社区统建用地建设等新路径,努力筹集更多优质房源。三是全力完善公共配套,着眼公共住房用户生活所需,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要求,加快完善项目周边交通、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让公共住房更加宜居。四是全面优化政策环境。加快出台公共住房筹集、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办法,并在准入、使用、退出等方面建立规范化机制,确保公共住房项目高标准规划设计、高质量建设施工、高水平管理服务,让更多住户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


建成广厦千万间,使得千家万户俱欢颜。坪山区将坚持以“先行示范”的标准,尽最大努力、用最实举措建好、用好、管好公共住房项目,全力打造“住有宜居”的精品工程,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全市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新征程中,向广大市民群众交出创新坪山的优秀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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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区长杨军:打造保障性住房品质“新标杆”
已筹集10070套,均价不超3万 十三五目标:保障房13739 套

“军令状”:

 拟再出让公共住房用地6宗,年底开工6个项目将提供住房超3000套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盐田区全面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加大保障房筹建力度,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引领区。

发力供给侧,做强保障性住房总量“大蛋糕”。先后筹集建成六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实现户籍低保和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住房问题100%得到解决。稳步推进第七期、第八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计划筹集住房1600套。“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开工筹集保障性住房13739 套,自2017年至今,每年新开工和筹集保障房均超过3000套,合计10070套,预售商品房合计仅为5050套。2020年1月前,拟再出让公共住房用地6宗,超同期全市出让土地宗数六分之一。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盐田港后方陆域西南片区人才住房等6个项目将于年底前陆续开工,预计提供住房超3000套。

按下快进键,跑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度”。坚决克服在建成区面积狭小,土地资源高度紧张等现实困难,综合运用政府规划建设、城市更新配建、棚户区改造、大型基础设施上盖等多种渠道,充分挖掘土地资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空间支撑。全面落实“深圳90”审批制度改革,提标推出“盐田80”创新举措,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等方面一系列改革措施,切实加快建设工程进度,全面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速增效。

坚持高标准,打造保障性住房品质“新标杆”。盐田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如海福居、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均坐落在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盐田中心区,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认可。严格执行绿色建筑金级以上标准,筹建的保障性住房均为高品质绿色建筑。在全面提升居住品质的同时,大幅降低租购房成本,努力实现居民群众“安居梦”,如海安居、海桐居等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仅为20元/平方米左右,鸿基出口监管仓“工改保”、盐田后方陆域西南地区01-21地块人才住房等项目均价都不超3万元/平方米。

接下来,盐田区将积极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机遇,聚焦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全方位谋划和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驶向高质量发展“快车道”,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增强住房保障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盐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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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管委会主任双德会:加快推进公共住房建设打造“住有宜居”大鹏样板
已累计筹集公共住房项目19个、房源1.1万套,累计供应房源5742套

“军令状”:

2020年末超额完成1.5万套筹集任务不断盘活存量住房市场,争取在葵涌片区成功租赁一批项目


▲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片区规划建设效果图。


大鹏新区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契机,以高质量“美丽大鹏”建设为抓手,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与供应体系,补齐补优补强公共住房短板,努力打造“住有宜居”大鹏样板。


一、高站位、高标准,全面落实公共住房建设要求。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公共住房建设要求,高标准规划,高品质设计,高水平建设,加快推进公共住房建设筹集,让更多市民群众早日圆上“安居梦”。


突出组织领导。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每年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工程。成立新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才安居和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小组会或专题会。


突出环保理念。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技术,引入“人脸识别”等智能家居、智能化管理等先进技术。如东湾半岛花园项目推广使用绿色工地技术。


突出住房品质。坚持道路、公交、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与公共住房的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公共住房既实用、舒适,又便捷。如大鹏中心区鹏湾府、龙湾府人才住房项目配建文体设施、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九班幼儿园等完善的区域性配套设施。


二、惠民生、促发展,致力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十三五”期间计划筹集1.5万套,截至目前已累计筹集公共住房项目19个、房源1.1万套,累计供应房源5742套(拆迁安置房4885套、公共租赁住房559套、人才住房298套),预计到2020年末,有望超额完成房源筹集及供应任务。


改善居住质量。充分释放山海资源优势,建成了南澳枫浪山花园、坝光安置区等一批“海景房”“山景房”,将公共住房打造为美丽、宜居、舒适的幸福家园。


服务人才发展。有效保障了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大鹏医疗集团、华大基因、马歇尔医疗团队等企事业单位人才及轮候库家庭,对保障房住房的需求,解决人才发展后顾之忧。


扩大覆盖群体。下一步面向新区各类群体供应招商东岸公共住房、丰树苑、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保利香槟苑等一批房源,让更多人感受到普惠的温暖。


三、早谋划、多举措,加速推进房源筹集房源供应。


以新供应用地建设为主,以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配建、社会存量住房租购等为重要补充,推动政府职能部门、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国企等各类主体参与公共住房建设筹集,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赢的良好局面。


持续加大用地供应力度。扩大土地供应,提高开发强度,确保上洞电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按时开工,推进坝光片区可售型人才住房项目尽快完成供地,推动坝光片区新增公共住房项目尽快立项。


鼓励引导配建公共住房。进一步激发实施主体配建公共住房的积极性,大力推进谭屋围、白石岗等城市更新单元项目配建一批公共住房。


不断盘活存量住房市场。协调相关企业积极推进存量项目改造开工建设,鼓励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加大存量住房租购力度,争取在葵涌片区成功租赁一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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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主任黄伟平:

今年建设万套公共住房


已开工建设人才房10455套,
预计2021年陆续投入使用

“军令状”:

 2022年全区计划建成公共住房7万套
2025年计划建成住房14.97万套
2035年计划建成住房40.68万套

住有宜居,人才心安。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大力建设公共住房,建立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打造先行示范区“民生幸福标杆”的有力举措。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第“10+1”区,在全面履职元年,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战略机遇,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目前已开工建设人才保障性住房10455套,预计2021年将陆续投入使用,将基本满足辖区人才保障住房需求。

规划引领 掀起建设高潮——

深汕特别合作区通过规划引领保障公共住房建设落地, 2022年全区计划建成公共住房7万套;2025年计划建成住房14.97万套;2035年计划建成住房40.68万套。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住房采用装配式建筑、BIM等技术进行高质量、高标准建设,2019年,全区共有4个公共住房项目实现动工建设,包括深耕村、深颐村、深乐村和海逸村,累计总占地面积约22.85公顷,总建筑面积为115.67万平方米,总套数累计达10455套,预计2021年陆续投入使用。

创新机制 探索深汕特色——

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的“飞地”,房地产政策应有别于深圳,必须实行差异化,将借鉴新加坡“居者有其屋”的计划,进行有益探索,初步形成深汕特色。

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供应总量中,市场商品住房占比40%,公共住房占比60%(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各占20%)。到2022年,预计全区供应公共住房用地将攀升至11宗,供应面积约140公顷。未来,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约为同区域同类型市场租金的30%;人才住房的租售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60%;安居型商品房的租售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50%。

分类供应 保障民生需求——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住房建设以民生优先为原则,优先保障鹅埠片区和鲘门高铁片区,项目选址分布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最优的区位,配有社区老年人日照中心、小孩托管中心、健康服务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与周边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建设、交付。

同时,深汕特别合作区将采用“BOT”模式,委托区属国企拟在10个月内建成4个租赁住房项目,用地面积约24公顷,预计到2020年上半年,全区供应租赁住房将达7000套,将极大满足全区广大人才对租赁住房的迫切需求。

深汕特别合作区将全力打好公共住房建设攻坚战,奋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深圳自主创新拓展区、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深汕力量。


小伙伴们最关心的:

“公共住房我能住吗?”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起来看看~


一、关于价格


//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为周边地区市场房价的5-6成//


位于原特区内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售价处于4-5万元/平方米区间,最高售价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平方米;


位于原特区外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普遍处于2-3万元/平方米区间,最高售价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平方米。


//公租房只租不售,租金打三折//

在全市各类住房当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只租不售,租金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二、购买条件、申请流程Q&A


Q:

1.购买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的条件?

A:

(1)人才房

《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购买的主要条件是:具有深圳户籍的各类人才并在深缴交10年社保,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如何界定上述文件中提出的“各类人才”?

《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显示: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属于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列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与深圳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均可纳入深圳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意见》则提出,“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方面人才供应”。


2)安居型商品房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租赁或购买的主要条件是: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深缴交10年社保,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不超过收入财产限额。


Q:

2.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如何才能上市交易?

A:

《意见》提出,“建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封闭流转制度”,即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封闭流转期间,因另购市场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当面向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转让,或由政府规定回购。


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其所购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经政府批准后可以进入市场流转,但应当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Q:

3、上述“限价”的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将如何分配?

A:

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显示,在住房分配方面,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则实行按批次分配。


对于已在轮候库的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家庭,按照“老人老办法”,可继续采用轮候分配方式。同时,为充分体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照顾,在安居型商品房的分配过程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可享受增加抽签次数、配置两个摇号号码、适当加分等优先政策。


Q:

4.公租房要怎么申请?

A:

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只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即可;属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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