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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产值两年内要过百亿!《山东省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发布

通航圈 2023-12-24
到2025年,全省无人机制造业持续加快发展,无人机综合管理服务、文旅新业态等创新发展,全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
近日,山东省工信厅网站日前就《山东省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山东全省无人机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具备山东特色的无人机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全省无人机制造业持续加快发展,无人机综合管理服务、文旅新业态等创新发展,全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培育10家左右产值过亿元龙头企业,培育100家左右“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

作为装备制造业大省,山东无人机产业具备较好的制造基础,但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规模、创新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近年来山东各地都在探索发展无人机产业。特别是滨州市,依靠山东航空学院的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提出打造我国东部无人机产业集聚区,辐射东北、华北、华东等区域。根据征求意见稿为抢抓无人机产业发展机遇,山东将重点实施创新能力提升、优质企业梯次培育、应用场景拓展、产业集群发展、低空经济培育、合作空间强化、标准检测体系构建等七大行动。
其中,支持有较好产业基础的市、县(区)规划建设无人机产业园区以开放合作形式,建立技术应用交流平台、新产品新技术演示验证中心,支持打造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等。充分发挥济南、青岛、济宁、日照、滨州等地在产业配套、协同创新、示范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基础优势,支持联合创新,打造“研发+制造+服务+应用”的产业链,支持具备条件地区创建无人机特色产业集群。鼓励省内产业聚集区加强与无人机制造龙头企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水平高校院所对接合作,积极争取落户一批高端整机制造或配套项目。此外,鼓励发展低空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低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对公共类无人机起降、停放、气象监测等服务设施,鼓励地方政府给予支持支持开发空中游览、编队表演等服务项目开创空域媒体新兴商业模式快打造低空场景应用示范区,征集推介宣传一批无人机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丰富低空经济新业态。加强无人机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支持无人机企业制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等,开展标准化项目建设,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
支持以山东航空学院代表的无人机高校和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加快培育储备无人机专业人才。拓展无人机校企合作领域,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为专业院校提供无人机实践等相关服务。
山东航空学院(更名前为滨州学院)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全文:

山东省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无人机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新兴装备,在个人消费、农林植保、国土测绘、智慧城市、环境监测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正在成为引领生产制造新领域、消费服务新模式的重要产业。我省无人机产业具备较好的制造基础,但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规模、创新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为抢抓无人机发展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促进我省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抓国家促进通用航空产业、低空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资源要素优势、产业先导优势、场景应用优势,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对标先进,强化产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培育,推动我省无人机产业体系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无人机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具备山东特色的无人机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产业规模逐步壮大。全省无人机制造业持续加快发展,无人机综合管理服务、文旅新业态等创新发展,全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培育10家左右产值过亿元龙头企业,培育100家左右“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

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强化无人机产品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等质量可靠性检测能力,带动全产业链创新能力提升。建成一批无人机“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无人机发动机、航空遥感和光电探测、无人机倾斜摄影相机等优势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

应用场景加快拓展。无人机衍生市场实现突破,应用场景不断拓展,鼓励无人机企业积极参与无人机产品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国产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试点为契机,拓展无人机租赁、维修保养、培训等产业下游领域,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促进全省低空经济创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为抢抓无人机产业发展机遇,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应用领域拓展和产业生态优化,重点实施创新能力提升、优质企业梯次培育、应用场景拓展、产业集群发展、低空经济培育、合作空间强化、标准检测体系构建等七大行动。

(一)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围绕无人机产业核心零部件、硬件、智能化等关键核心环节征集关键技术攻关需求,对能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择优纳入省级科技计划支持范畴。支持无人机发动机、航空遥感和光电探测等优势配套产品创新研发,提高产品的全国配套率,扩大产品应用领域和范围。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一批无人机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动力系统、“无人机+”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无人机侦测探测和反制技术研发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促进有条件的民用无人机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优质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建立完善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结合山东无人机生产和应用市场特点,与全国市场份额和技术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错位发展,深耕细分领域,引导支持企业采取差异化产品发展策略,打造一批在农林植保、消防救援、航空物流等细分领域的优势企业。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的精准需求,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区域发展优势,制定产业链招商、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专项支持政策。支持无人机企业参加展览展会,对符合条件的主办类展会和各市组织的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补贴,助力企业抢订单、拓市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应用场景拓展行动。鼓励各级政府和具备条件企业在农林植保、自然资源管理、国土测绘、城乡规划、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水利巡检、快递物流、建筑业巡检、入河排污口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等领域推广使用无人机产品。全面梳理全省现有产品供给能力,形成无人机供给目录,组织推介典型无人机产品应用场景,带动提升产品适配性和应用市场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无人机产品享受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助推无人机产品推广应用。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规范应用试点,对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现应补尽补。支持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建供需服务第三方机构,加强山东省无人机联动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全省无人机资源,推动在应急、水利、环保、自然资源等领域广泛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产业集群发展行动。支持有较好产业基础的市、县(区)规划建设无人机产业园区,以开放合作形式,建立技术应用交流平台、新产品新技术演示验证中心,支持打造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等。充分发挥济南、青岛、济宁、日照、滨州等地在产业配套、协同创新、示范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基础优势,支持联合创新,打造“研发+制造+服务+应用”的产业链,支持具备条件地区创建无人机特色产业集群。鼓励省内产业聚集区加强与无人机制造龙头企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水平高校院所对接合作,积极争取落户一批高端整机制造或配套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低空经济培育行动。鼓励发展低空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带动研发、制造、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做好飞行保障工作。支持低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对公共类无人机起降、停放、气象监测等服务设施,鼓励地方政府给予支持。支持开发空中游览、编队表演等服务项目,开创空域媒体新兴商业模式,加快打造低空场景应用示范区,征集推介宣传一批无人机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丰富低空经济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航山东安全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合作空间强化行动。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等。聚焦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推动聚集人才、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作用。鼓励企业通过项目合作、兼职挂职等形式,柔性引进使用各类人才智力。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无人机行业技能人才搭建技能比武平台。营造创新开放的产业生态,组织有能力有意向企业开展开放对接交流活动,积极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强化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无人机企业合作,促进互利共赢。(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加强无人机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支持无人机企业制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等,开展标准化项目建设,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引导企业根据需求开展相关检测,鼓励开展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等检测,在生产制造环节支持企业构建产品检验体系,严把产品质量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建立具有试验验证水平和无人机检测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无人机关键零部件及应用系统的检测能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省直相关部门和民航等部门积极对上争取政策扶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资源整合共享力度,切实承担起促进和规范无人机产业发展的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无人机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通过技术创新同步提升无人机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注重人才培养。支持以山东航空学院为代表的无人机高校和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加快培育储备无人机专业人才。拓展无人机校企合作领域,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为专业院校提供无人机实践等相关服务。对引进的无人机产业领域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在科学研究、子女教育、医疗健康、职工培训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三)营造良好环境。围绕支持无人机产业创新发展,持续优化相关支持政策和服务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符合条件的无人机企业和项目,加强与政府引导基金等合作对接,做好各方面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无人机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企业通过风险投资、股权投资、银行融资等多种方式开展融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征信服务,积极支持无人机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提升市场竞争力。


来源:山东省工信厅网站、经济导报。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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