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及处理意见
法大研字〔2019〕39号
关于公布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我校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2019年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馈了2016-2017学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我校研究生院抽检的2017-2018学年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也全部反馈。现将抽检结果、处理意见等公布如下:
一、抽检结果
1.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共抽取我校2016-2017学年度硕士学位论文(不含专业学位硕士)42篇,其中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3篇,其余学科硕士学位论文19篇。42篇硕士学位论文中,3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合格率92.9%;3篇论文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见,占抽取论文总数的8.1%。“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名单如下:
2.2018年下半年,我校对2017-2018学年度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按博士学位论文15%左右,硕士学位论文5%左右进行论文抽取,共有学生代表4名,纪委工作人员1名与学术规范委员会专家1名到场共同监督论文抽取并在抽取名单上签字确认。抽取26篇博士学位论文,115篇硕士学位论文,共141篇学位论文。被抽取的论文经送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中心的论文评审平台进行匿名评审,1篇博士论文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合格率99.3%, 8篇论文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见,占抽取论文总数的5.7%。“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名单如下:
二、处理意见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规定,对相关学院、导师做出如下处理:
1. “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刑事司法学院郑*、商学院邓*、外国语学院李*2020-2021学年度停止各类硕士生招生,恢复招生后,2年内不得招收定向硕士研究生;民商经济法学院符**2020-2021学年度停止各类研究生招生1年,恢复招生后,2年内不得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以上4名导师本年度不能参与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导师、先进工作者等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
2.由以上二级培养单位将“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抽检结果,书面通知论文作者;
3.主管校领导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导师及所属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和专业(学科)负责人进行质量约谈;
4.报送抽检结果至我校人事管理部门,作为相关老师岗位晋职、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
5.“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所属二级培养单位对评审意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限期整改,整改报告经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6. 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见”的学位论文所属的二级培养单位,应对评审意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认为论文质量不高的,以及连续两年指导的学位论文有不合格意见的,由二级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导师进行质量约谈。
三、其他事宜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三级论文抽检反映出的问题,认真分析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科培养质量和导师指导工作的监控,树立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取全院大会、教授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务必将抽评结果送达每一研究所、教研室和每一位导师,并将送达情况上报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联系电话:58908068)。
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和指导,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6月5日
详见: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0D29FEE9F90DCA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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