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及衍生品法律评论》第三卷征稿启事
为推动期货法立法和期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加强期货市场法治建设与法治研究,《期货及衍生品法律评论》第三卷设立“期货法立法与期货市场监管”专题,面向海内外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诚征佳作,并择优刊出。现就征稿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刊物简介
《期货及衍生品法律评论》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连续出版的法学学术集刊。作为国内首本专注于期货及衍生品法律问题的公开出版物,《期货及衍生品法律评论》旨在构建我国期货及衍生品法治建设观点交流平台,推进期货及衍生品法律研究,为推动我国期货法立法,实现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法治化进程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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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范围
参考选题如下(可不受此限):
1. 期货法的立法目的及调整范围
2. 论期货法与证券法的关系
3. 期货法立法核心制度研究
4. 期货法违法行为类型的完善
5. 期货市场交易者权利的保护
6. 期货法法律责任制度体系的构建
7. 期货法域外适用相关问题探析
8. 金融科技发展对传统期货交易制度的挑战与应对
9. 境外衍生品市场立法动态及其对我国期货法立法的启示
10. 期货市场创新发展与期货监管体制的完善
11. 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与期货跨境监管
12. 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制
13. 期货市场操纵市场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研究
14. 场外衍生品监管最新发展趋势及启示
截稿日期
截稿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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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要求
1. 论文应当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应用性,篇幅1万字左右,特别优秀稿件不受此限。
2. 投稿请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wangchao2@cffex.com.cn(建议投稿后电话确认)。所有投稿应符合国家著作权规定、公认学术规范和所附《编辑体例》要求。投稿文档请按如下格式标明,并同时标注于邮件主题上:“作者_文章名_投稿日期”,例如:“程红星_期货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及整体框架研究_2017.10.22”。
3. 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度,作者投稿时请一律将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学位、职称、研究成果等)、通讯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以及本文是否为何种课题等内容,另页单独注明,正文中不要出现任何个人信息。
4. 凡投寄本刊的稿件,请勿一稿多投。投寄本刊的稿件三个月内未收到编辑部用稿反馈的,可自行处理。在编辑部编辑稿件期间,如遇到他刊拟采用的,请作者及时告知相应的决定,以免造成重复刊发。
5. 本刊编辑部对拟用稿件有权修改、精简或者删减。所刊文章,均不代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观点,文责由作者自负。除作者特别说明外,其文章均为其个人观点,与其所在单位、职务无关。
6. 向本刊投稿即视为授权本刊将稿件纳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以及本所官方网站,本刊支付给作者的稿酬已包含上述数据库著作权使用费,如有异议,请来稿时注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7. 联系人:
王 超:021-50160665
施廷博:021-5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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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体例
(一)编排体例
1. 标题为宋体小三号字,居中。如有关于本篇文章的说明,注脚注,用上标(∗)。
2. 作者为宋体小四号字,居中,并用上标星号(∗)作为介绍作者脚注的标志,在脚注中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为便于联系,另请作者向《期货及衍生品法律评论》编辑部提供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固定及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编辑部对此予以保密)。如有两名作者,第二名作者用两枚上标星号(∗∗),依此类推。
3. 摘要、关键词:楷体GB2312小四号字,中文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
4. 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首行缩进,行距18磅。区分标题和要点,标题层级依次为“一、……”“(一)……”“1……”“(1)……”,要点层级依次为“1……”“(1)……”“①……”,一段之内的要点列举使用“(1)……”。一级标题采用四号宋体加粗;二级标题采用黑体小四号字不加粗;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不加粗。引用具体法律文件应加书名号,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法条序号(第×条、第×款、第×项)、时间(世纪,年代,年、月、日等)、数量金额等用阿拉伯数字,但直接引用原文的从原文。
(二)格式规范
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符号为“1、2、3…”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字体为宋体小五号。
具体示例如下:
(1)著作类
(独著作品)朱苏力:《送法下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5页。再次引用,如中间无间隔:同上注,第65页。中间有间隔:朱苏力,见前注1,第78~80页。
(合著作品)崔建远、韩世远:《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多人合著作品)蔡守秋等:《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214~216页。
(编辑作品)张文显:《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5~67页。
(2)论文类
(期刊)陈瑞华:《程序性制裁制度的法理学分析》,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6期。
(论文集)白建军:《犯罪定义学的理论方法与实证刑法学》,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1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1~152页。
(学位论文)刘晓华:《私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研究》,山东大学法学院2013年博士学位论文,第30页。
(3)译作类
[德]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杨富斌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82页。
(4)报纸类
姜明安:《多些民主形式,少些形式民主》,载《法制日报》2007年7月8日。
(5)古籍类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
(6)辞书类
《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68页。
(7)网络类
温毅斌:《略论我国民事权利和债论体系的建构》,载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FullText.aspx?ArticleId=97027,2016年7月26日最后访问。
(8)外文类
从该文中注释惯例。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