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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有了新调整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6月16日北京报道:2019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按照工作程序,需要根据大会精神和代表的意见建议对计划进行调整。2020年6月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调整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都有哪些新变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常委会立法工作有关要求写入计划,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完善相关表述。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安排,计划调整时增加一段有关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内容,主要包括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统筹考虑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根据决定,计划中增加加快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同时,计划对民法典宣传和普法工作等也作出安排。
此外,代表们提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做好“六保”“六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基层治理、国家安全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建议,立法工作计划就此已作出统筹考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