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股权激励前世今生-连载(三)
目录
一、内部股阶段
二、虚拟股票期权阶段
三、虚拟受限股改革阶段
四、虚拟受限股与TUP并存阶段
五、虚拟受限股、TUP与ESOP1并存阶段
六、总结
三、虚拟受限股改革阶段
虚拟股票期权计划停止实施后,华为重新选择实股激励,即虚拟股票,后面统称为虚拟受限股。华为官方也对虚拟股票进行了说明。
华为董事会秘书江西生曾在回答中外媒体记者问答时说道:为什么叫虚拟股票?第一,员工不是直接登记为股东,获得的不是华为直接的股份,所以称之为虚拟股票。但是,华为这部分的工会股份是全部对应到每个持股员工的。第二,公司的利润完全由持股员工享有,可以不分配,也可以分配一些,也可以留一些用于以后年度发展。第三,如果华为亏损,虚拟股票价值就会降低。通过“一股一票”选举持股员工代表行使这部分股份的权利,因此股东权利是由持股员工选举的代表行使的。所谓限制主要是指限制处分权,具体表现为持股员工不得将虚拟股票进行质押或者转让,即使是在内部也不允许相互转让。
(一)MBO虚拟股
2003年9月,华为提前将虚拟股票期权改为MBO虚拟股方案,所谓MBO虚拟股方案是华为向中高管理层增发虚拟股票,高管人均配股100万股,但需锁定三年,三年内不得兑现。如果员工在三年内离职,所配虚拟股票不予回购。
当时的华为内忧外患,高管普遍信心不足,认购意愿并不强,任正非便将配股对象面向了绝大多数员工。同时,华为开始与各大银行开展合作,让银行为员工提供购股贷款,降低员工购股资金压力。通过MBO虚拟股方案实施,华为解决了当年现金流问题,由于设定了三年的锁定期,绑定了很多核心员工,使员工成为奋斗者。
(二)虚拟受限股
2004年,MBO虚拟股没有成功,华为进而确定了员工普遍持股的虚拟受限股制度。所谓虚拟受限股,与之前的虚拟股票期权相比,除了实权和期权区别外,并无其他区别。为了大量融资和激励更多员工,2004年,华为大量发行虚拟受限股,增发规模为史上最高,达到了19%,共发行虚拟受限股近7亿股,融资规模超过22亿元。
(三)退休保留虚拟受限股
为保持激励的长期性,2004年华为通过了《关于退休保留虚拟受限股的理事会决议》,开始实施提前退休政策。该决议规定工龄满8年、年龄45岁以上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老员工可以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内部退休的员工可以保留虚拟受限股。2007年,华为又规定老员工患了重病,可以提前至40岁退休。退休保留虚拟受限股制度的出台,是虚拟受限股体系的一个重大发展,使得华为的虚拟股票更加接近于实股。
(四)饱和配股制度
2006年,电信行业竞争激烈,华为等通信行业企业面临着利润率下降,华为开始考虑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并出台了“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人岗匹配、易岗易薪”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同时推出“以级定股”的饱和配股制度,对每一级别所获得的最高虚拟受限股数量进行限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老员工躺在股权上睡觉,以及“坐车人”(历史贡献者)比“拉车人”(当前贡献者)获得更多回报的不合理现象的问题。
2008年,出现全球金融危机后,华为也面临着业绩下降、利润减少等诸多困难,华为应对危机,增加了当年的配股比例,新增股份超过11亿股,主要针对新入职员工,当年融资金额约45亿元。
(五)奖励配股机制
2009年,为弥补饱和配股对优秀老员工的不公,华为在饱和配股之外,设立了奖励配股机制,奖励配股不受饱和线的约束,不需要计入饱和配股数量,只适用于优秀员工,根据绩效单独配股,可以突破岗位级别的上限。奖励配股的主要目的是继续强化绩效结果导向,让员工努力做贡献,奖励配股制度是对饱和配股制度的进一步优化,是为了使公司经营成果的分配机制更加合理与均衡。奖励股仍需花钱购买,与饱和配股股价一致。
(六)虚拟受限股要点
华为的虚拟受限股制度是华为股权激励方案的精髓,从2003年至今,基本框架未发生变化,只是具体配股政策顺应时代发展和公司现况,实施动态调整,推出了MBO虚拟股、退休保留虚拟受限股政策、饱和配股制度、奖励配股机制,不断优化。
华为虚拟受限股实施要点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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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耿海霞律师,执业领域:并购重组、私募股权基金、企业融资、股权激励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耿律师擅长于新型资本市场业务,成功为多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私募债发行及股权激励提供法律服务;在公司尽职调查及企业融资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曾担任多家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与投资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私募股权基金机构的设计、基金相关协议的起草、风险资本投资和退出等方面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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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解读:上海高院《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三(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