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忞教授:从中外对比看责任管理教育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
严忞 博士
英国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商业与法学项目主任
嘉宾介绍
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法学博士,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商业与法学项目主任、商法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大学金山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公司治理及企业社会责任等。在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法学SSCI期刊6篇、ABDC指南中A级期刊5篇。并同时担任多本SSCI及SCI期刊以及牛津大学出版社的专家评审。专著《反思股东利益最大化》由英国最大出版社之一Routledge出版,参与副主编的《商业伦理》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问答环节
Q1:请问您是如何理解这个责任管理教育和青少年成长的,它有什么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跟西方相比,责任管理这个概念在内地起步是比较晚的,但是,近两年来,发展是非常迅速的。气候变化这个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再加上这次的新冠危机,这两个突出的议题使人们意识到了责任管理的重要性。然后,青少年是我们的未来,若干年后,现在青少年就会成为政府,企业的中坚力量,所以如果说从他们现在就着手,去培养一些相关的理念原则,让他们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相信若干年以后,有可能是5年10年,或者是15年20年,当他们成为这个中坚力量的时候,这个变化会是水到渠成,这是一个代际和一个代际人的变化,就比如说我们的上一代或者上两代,他们的观念和世界观跟我们这一代已经会有区别。从现在开始,着重对我们的青少年给予一个正确的教育引导,在未来是会有巨大的变化的。此外,责任管理教育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不是说通过一节课,一个讲座或者一篇论文就马上能够出现效果,需要不断去引导。回到这次论坛,它起到了一个开头的作用,后续还需要不断跟进,配套措施跟上以后,论坛每年定期举办,我对责任管理教育的未来是十分有信心的。
Q2:您长期在英国任教,跟英国相比,国内的责任管理教育的发展有什么区别?
在英国,或者说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责任管理教育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这个概念也是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慢慢形成的。在2000年左右的时候,其实英美的商学院的普遍教育,包括法学院的教育,都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主,也就是作为企业高管,最主要的义务就是把股价推高,股东利益最大化。欧美商学院,法学院的学生都是接受这样的教育,配套的相关法律,也都是一致的。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当这些学生成长为企业高管或者律师,他们碰到问题,自然而然的处理逻辑就是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那么其他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可以牺牲的,这样的处理原则是不完善的。其实在六七十年代,已经有了这样的讨论,但是没有形成主流,到了21世纪初,慢慢的对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个原则有了更加严肃的批判。公司在社会中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企业仅仅注重利益的话,会带来很大的麻烦。企业运营不仅仅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其他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需要被照顾到,也是有正当性的。这从法学、管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等等角度,都是可以正当化的,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慢慢的,责任管理这个理念就凸显出来了。联合国PRME这个倡议提出之后,有很多商学院慢慢加入,然后就会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强调责任管理理念。
另外,我想补充一点,大约10年前在美国有一个针对法学院和商学院的学生调查,超过90%的人都认为公司最重要的义务是对股东的义务,就是股东利益最大化。我想说的是,即使在英美,股东利益最大化也还是主流,所以我觉得任重道远,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万事开头难。
Q3:您认为目前国内责任管理教育的现状是什么样的,然后有哪些需要改善的,然后有哪些您觉得是可以积极推广的做法?
上一个问题回答了西方的现状,他们起步比我们早一些,回到国内,因为我在英国任教,对这个不是特别的了解,相关的文献也不是很多。但在跟其他老师交流之中,也开始感觉到了这是一个重点,或者说以后发展的一个热点。虽然目前中国商学院加入PRME的数量不多,好像是20多个。国外的话基本上是主流的商学院都会加入。国内院校的基数非常大,还在一个刚开始起步的阶段,我相信它离遍地开花不会特别久远,这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就像刚刚说的,如果只注重经济利益,或者说效率,或者说只注重股东利益,是不可持久的,会遇到非常多的问题,考虑到这个,责任管理会变成主流,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如果说能从西方借鉴什么,首先我觉得是不应该只是在形式上,比如简单的加一门课,而是真正地在精神上接纳责任管理理念,真真正正去贯彻,而不是仅仅跟一个潮流、举办一个活动,实际上并没有做出很多改变,还是原来旧的原则,比如利益优先、效率优先、股东利益最大化等等。这是有一个过程的,责任管理原则学术委员会可以多搞一些互动,比如中英、中西方的交流,从欧美他们现有的经验去吸取教训,让我们以后的路可以走的更顺利。
Q4:您的研究方向是公司治理和企业社会责任,你觉得企业在责任管理教育中可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您是如何将专业研究方向和责任管理教育相结合的呢?
我的研究方向是公司治理和企业社会责任。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从企业利益最大化入手。目前在国内,企业利益最大化仍是最主流的,国内的公司法也时不时提到这个。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是要为股东服务的,包括它的制度设计,有意无意的推送了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个概念。刚刚也提到了,如果只是股东利益最大化,那很有可能导致一个误区,就是牺牲其他的利益相关者来增加股东利益,这个我们是反对的。当然,有一个做法是可以的,就是把蛋糕做大,那么股东也可以分到的更多了,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举个例子,企业可以通过产业升级变得更加有效率,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采用新能源来减少污染,这样就把蛋糕做大了,多方都会受益,股价会升高,当地环境得到保护,多赢的局面是应该提倡的。从另一方面回答这个问题,并不是说股东利益提高了,其他的相关利益方就一定会受到损害。遗憾的是比较常见的情况是经营管理者,他不是把蛋糕做大,而是通过改变分配方式,把原来应该给雇员或者当地社区那一份减少了,比如削减客户服务,外包出去,用最低的价格来做,这样对公司的成本降低了,利润提高了,但是对于顾客来说,服务质量就下降了。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本应该给顾客的东西,这一块蛋糕,给到了股东,这种增加股东利益的方式,我们是反对的。再举一个例子,环境类企业,偷偷排放污水,短期来看成本是降低的,但是长期来看,对环境造成污染,也会反噬企业。另外需要补充一点:短视性,就是说如果把股东利益看成一个短期的东西,比如公司的季报月报,更容易出现这个问题,如果看长远一点,不仅仅看到当下的股东,还把未来的股东也考虑进去。不能做类似偷偷排污水这样等转嫁成本的事情来短暂推高股价,这个我们要有非常清晰的认识。
总的来说,需要全面的认识股东利益最大化,它有效率方面的优点:可以把经营管理者的责任,绩效等规定清楚,通过公司的股价或营收等变化来判断管理者的表现。这个评估方法是有一定优势的,也正是这样才会成为主流。但是,通过长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足的地方,我写了很多文章就是针对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弊端,以及为何利益相关者需要被更多考虑,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作用等等。可喜的是,在欧美有越来越多的反思。特别是欧洲大陆由于特殊的历史及制度原因,股东利益最大化是不被接受的,而是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的利益都应该优先考虑。
还有一点是通过法律来进行约束,我是法律背景的,我们怎么通过法律来直接约束企业的行为,就是如果有这个法律,就设定了底线,企业不能做这些事情,比如排放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比如说不能侵犯雇员正当合法权益。还有就是合同法,比如上游企业是一个非常有责任的企业,通过上下游的关系,合同上来约束供应商也达到这些要求,如果达不到要求,就等于违约了,通过法律的机制来促进企业。我举个例子,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起源于欧美,通过我自己的研究发现我们国内很多外贸企业早在90年代的时候就接受了这个理念。这是因为他们欧美的采购商在合同里面要求,一定要达到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我才能采购你的东西。那么,通过法律,可以一步步地完善企业行为。当然,这只是一个外部措施,还需要企业经营管理者发自内心的认同,觉得这是一个正确的事情,而不是说有外部压力,我就被迫去做。这就又回到了我们说的,一定要从青少年做起。
Q5:本次亚洲教育论坛责任管理教育分论坛中有哪些让您印象比较深刻的地方?
首先我人在英国,线上参与的论坛,主要负责为青年学生演讲做评委。其次,我鼓励了我在伦敦大学的一个突尼斯籍的博士生参加论坛。所以我对这个环节印象比较深刻。我感觉这个论坛首先是国际化,有不同的国家的学生来参与,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理念可以碰撞出不同的火花,也可以让在国内的同学了解到一些不一样的观点。另外一个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学生的演讲,非常有深度也非常有多样性。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的提问和点评也恰到好处。
Q6:您觉得本次论坛产生了什么影响?对下次论坛有什么期许?
我觉得本次论坛是一个很好的开场,影响力是全国性、国际性的,邀请了很多国际专家,开了一个好头。当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单独的一次论坛本身影响力肯定是有限的,更需要以后的配套措施,不光是论坛本身,要给高校、中学具体帮助措施,改善或者设计一些课程,真正的把责任管理教育融合到教学中去。关于对下次论坛的期许,希望下次论坛能够在全部在线下举行,各位老师和学生共聚一堂来发表他们的想法,进行思想上的交流。
(采访人&撰稿人: 弓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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