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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燕:外资外贸企业复工法宝

张云燕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1-09-21


张云燕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全国青联委员,耶鲁大学“创新学者”,金融博士,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成员。


2020年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作出重要指示,精准布局。3月4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再作部署,要求“在扩大对外开放中推动复工复产,努力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本文就外资外贸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及其应对进行了梳理和解析,以期帮助企业化解经营风险,稳定顺利地度过这一特殊时期。



一、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法宝


疫情过后企业恢复生产面临各种困难,各地政府及时出台了帮扶措施。以上海为例,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缓解企业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这些政策涵盖了金融支持、税收支持、财政补贴、保险保障、劳动用工保障、企业生产运营等各方面,成为企业度过疫后生产经营恢复期的重要法宝。

(一)


金融支持法宝

政府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加大对流动资金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直接融资,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同时,鼓励加大信贷支持,鼓励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给予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支持,加快兑付政策性扶持资金。

(二)


税收支持法宝

政策总体上对防疫重点企业和相关防疫物资实行税收优惠,延长了申报纳税期限,优化了退税服务,加快各类手续办理进度。对于企业来说,需要仔细研究各自所在区对于税收的具体规定,属于相关企业和产品范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才能获得税收的减免优惠。

(三)


财政补贴法宝

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如减免企业房屋租金、暂退旅游服务保证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等,同时也鼓励相关创新产品的研发,支持重点防疫物资供销企业扩产增能等。防疫物资生产、人工智能研发等企业迎来了加速发展的机遇。企业应依据所在区的具体细则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得专项财政补贴支持。

(四)


保险保障法宝

在疫情特殊时期,政府出台相关适当下调和延长了保险缴费期限,暂时缓解了企业压力。企业在做好基础保险的情况下,通过申请就可以调整保险缴纳的数额和期限。

(五)


劳动用工保障法宝

政策要求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间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稳岗补贴,全面落实了培训费补贴政策。对于企业而言,人员负担压力虽然很大,但是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招聘培训也可通过线上实现。企业应体现出责任担当,采取灵活用工制度,与员工共渡难关。同时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依法享受相应补贴。

(六)


企业生产运营法宝

政策优化和加强了各方面的服务保障,包括企业信用机制、就业用工、法律服务、纳税审批等。企业可以尝试“一网通办”,更方便快速地完成业务审批和企业合作互助。企业如需要开具不可抗力造成巨大影响的相关事实性证明,也可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免收服务费。



二、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建议


根据法律法规并结合政策适用,笔者对外资外贸企业在复工复产复市提出以下建议:


(一)擅用组合拳——保障现金流和生产运营的基本资金需求,化解“人、财、物”危机

外资外贸企业在复工过程中面临许多现实问题:比如劳动力短缺,需求和供给不平衡,用工和生产成本增加;同时受各公司复工日期不同及国内、国际物流运输限制,部分原材料无法按期交付,生产资料的缺乏,导致部分企业无法如期完成项目,面临现金流压力。除了生产经营遭受阻滞,人员、房租等庞大开支的重创,企业甚至面临合同违约的风险。

建议外资外贸企业在制定复工、运营、财务方案时,要厘清主要矛盾、明确各项费用支出的轻重缓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和成本,由于订单等的减少和市场变化,可以变更和适当减少工作时间,减少能源损耗和人员支出;避免额外的违约责任负担,将存在违约风险、亟待支付的费用明确出风险等级,优先解决第一危机,对于极有可能违约的合同,可先向合同相对方出具风险提示函,并与对方就合同履约期限、履约担保、履约内容等条款再行协商;

获得补贴和申请可能的减免,企业应实时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保险费用及税款延缴、免缴政策,特别要关注海关在税收及贸易便利方面有何新举措,及时在窗口期申请相关费用减免或延期缴纳,降低企业抗疫阶段的运营成本;多渠道筹备资金,可积极向银行、相关政府部门等申请专项贷款和融资担保,就疫情前的银行贷款可向银行申请延长还款期限,缓解现金流压力,确保企业顺利渡过难关。


(二)灵活漂移术——排解劳动用工之忧

疫情带来的复工推迟,员工不能按时返岗,实习生大幅减少,加上近期海外疫情扩散造成出口订单骤减,外资企业工资发放压力较大,如果企业临时增加短期员工或外包工,则会用人成本增加。此外,疫情也给企业带来了大量劳动纠纷,尤其是BPO类型的服务外包企业,后期会面临比较多的群体性劳动纠纷问题。不少企业还面临人员调整、部门整合的困扰。外企在防疫期间应尽可能保障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不要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否则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疫情期间,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确定灵活的工作模式,鼓励企业采取停工不停产、离厂不离岗的工作方式,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活动。企业可尽量与员工达成共识,推行年休假调整、调剂使用年度休息日、调岗调薪、轮岗轮休等制度,节约人工成本。可通过“员工共享”模式,打破疫情隔离人员流动的僵局,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企业可充分利用云办公系统,采用远程办公、视频会议等新模式,保持企业员工之间的工作联络,进一步优化办公模式,减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市场千里眼——减少市场变化造成的供需影响

核心部件、原材料不足会进一步打击企业生产。受疫情影响,部分进口原材料和配件出现不同程度紧缺,原材料价格疯涨。当前海外疫情局势不容乐观,企业要未雨绸缪,根据疫情影响预测国内和国际市场变化,尽早合理增加库存或者减仓,避免未来几个月因原材料不足造成生产停滞或者市场变化带来销售受阻。企业如遇原材料企业、上游供货商供货困难等情况,应尽快寻找替代货源或者改变产品结构。如果预测到原材料不足将可能导致订单逾期履行或者无法履行时,要尽早与客户沟通,将对客户的损失降到最小,并保存已采取尽力降低损失措施的相关证据,提前做出法律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法律应对措施。


(四)创新思维法——攻克订单量减少问题

每年3-5月是出口下单高峰期,今年由于海外新冠疫情蔓延,持续冲击供应链产业链,不少外贸企业刚解决完工人返岗难、复工复产推迟的问题,又陷入原有订单取消、新订单减少的困境。企业要适当降低利润,稳住现有订单,与取消订单客户协商延期履行,保持合作关系。企业要打开创新思路,响应政府号召,探索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面对订单量减少,适当缩减生产规模,通过员工轮岗以降低成本。

企业应抓住疫情过后的发展契机,优化商业模式,推动转型升级,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对流程进行改造,向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发展转型,提高工业机器人密度,减少低技能劳动密集型行业比重。


(五)法律护体剑——减少风险、确保合规

各个国家对于“不可抗力”的概念定义及适用条件不同,英美法系国家并无“不可抗力”概念。国际贸易中尤其重视双方的“意思自治”,外企在签订合同时应从维护自身利益角度考虑选择较有利的适用法律。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要及时通知客户,履行相应义务并且附上不可抗力事件相关证明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减少法律风险。

外资外贸企业要善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法律默示与合同相关的约定,若因疫情影响面临合同违约、诉讼中止、债务到期等法律问题,应及时履行告知和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中国企业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申请出具相关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作为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证明。但外资外贸企业也要认识到即使可以适用不可抗力条款,也将面临大量沟通、解释、协调、说明工作,以修正此前双方的合作计划以及相关的合同与协议。疫情期间,涉外企业应及时了解合同相对方所在地区的疫情政策和合同准据法对“不可抗力”的法律适用,与外国客户及合作伙伴的保持密切沟通,采取商事调解等非对抗纠纷解决方式。

此外,外企在复工复产后应履行好防疫义务,确保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依规,切勿因一时之利,铤而走险,导致企业信誉崩塌,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特别是涉及生产医疗用品和各类生活必需品的外企,更要严把产品质量关。外企相关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做好管理工作,加强信息管理,避免虚假疫情消息传播,注意保护员工个人信息,未经员工个人同意或疫情需要,不得泄露或公开披露个人隐私信息。


(六)环境定心丸——稳固未来市场格局

近期,中国贸促会成立了“两稳”工作专班,调动全国贸促系统力量,助力企业做好“两稳”’工作,力争把疫情对外资外贸的影响降到最低点。外资外贸企业要增强抗疫信心。疫情期间如果企业治理结构相对健全,未陷入债务危机及法律纠纷,一般不会遭遇致命性打击。企业应注重合规经营,避免重大诉讼和法律纠纷,增强企业的免疫力,以确保在任何时刻都能经得住挑战。

外资外贸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要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确定灵活的工作模式;要创新业务模式,取得竞争优势,赢得客户信赖;特殊时期要努力维持现有订单,挖掘潜在客户,维系企业生存;遇到商事纠纷,要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要注重企业合规,增强应对风险的能力。愿我们携手攻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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