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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师招聘正在进行,这些岗位等你报名!

广州教育 2021-11-12



广州这些地方正在招聘教师

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

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市天河区实际,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公办中小学教师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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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范围、

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毕业生以及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或全国暂缓就业政策的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报考考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0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 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 取得与所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2020年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8. 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9. 同时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 应届毕业生。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的人员英语等级不作要求,应聘其余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含)以上成绩。

(3)年龄限1992年9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1985年9月1日(含)后出生。

2. 社会人员。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具有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成绩,应聘其余职位的人员不作要求。

(3)取得与招聘职位相应的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具有初级职称的年龄限1990年9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限1985年9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限1975年9月1日(含)后出生。

说明:1.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曾有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经历的须同时具备并提供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相关专业(代码)要求。报名时毕业不超过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2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生以及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查询网址:http://edu.gd.gov.cn/zwgk/gfxwj/content/post_2270900.html)或全国暂缓就业政策的毕业生,其中: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限内(含2018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就业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毕业生”是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 “社会人员”是指应届毕业生之外的人员。2020年1月1日前已取得毕业证书(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且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考生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但需满足社会人员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于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9:00起至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16:00止,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系统要求上传应聘材料扫描版。应聘材料应包括:

1. 身份证、户口簿。

2. 学历与专业证明材料。其中:学校就业推荐表(2020年毕业生提供)或已获得的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或暂缓就业考生、社会人员必须提供)。

3. 教师资格证书(非2020年毕业生必须提供)、职称证书(社会人员必须提供)。

4. 国家英语成绩报告单或专业英语等级证书(除应届毕业生报考体育、美术、音乐教师职位以及社会人员报考非英语教师职位外,其余职位的必须提供)。

5. 普通话二甲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提供)。

6. 其他材料(学习或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相关荣誉或竞赛成果,此项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在报名系统中对考生进行网上审核的方式。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16:00前考生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若存在材料缺漏情况,考生于2020年7月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于2020年7月2日(星期四)17: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三)报名须知

1. 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2. 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 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 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或者不按期补齐资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天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上述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开始之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基本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及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免笔试。

(一)笔试

1. 参加笔试的人员于2020年7月9日(星期四)12:00之后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3.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当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为1人时按1:20的比例确定人数,当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为2人时按1:15的比例确定人数,当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为3人及以上时按1:10的比例确定人数。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名单。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免笔试,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环节。

4. 笔试成绩和基本能力测试公告初定于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公布,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通知为准。

(二)基本能力测试

1. 基本能力测试初定于2020年7月18日(星期六)、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通知为准。

2. 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参加实操技能测试,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职位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3. 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按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当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及心理品质测试

1. 资格复审及心理品质测试初定于2020年7月22日(星期三)同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通知为准。

2. 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出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时,可在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能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1. 面试初定于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28日(星期二)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通知为准。     

2. 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

3.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其中博士研究生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天河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thnet.gov.cn/gzjg/qzf/qjyj/tzgg/)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其中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及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综合成绩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天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后果考生自负。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职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层次的除外),但其本科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是否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判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我区暂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按《广州市天河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穗天教〔2018〕91号)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六)本公告由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38622519、监督电话:020-38622508(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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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对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情况,依照《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番府〔2018〕82号),现面向全国从广州市外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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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岗位


 本次拟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含杰出人才和骨干人才)5名,学科不限。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高级职称、良好的思想品德、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拟纳入编制管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2号)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gzswjk/2.1.1/201901/e9ff61f4cdaa4471a5f6cb7dab5e9c3c.shtml;http://rsj.gz.gov.cn/hrssgz/ywzt_rcgz_rcrh_tzgg/201905/d9219ab1b2ac4b25beac81bac9742daf.shtml)。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杰出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校长、教师。

(3)副省级城市以上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称号获得者。

(4)国家级名校长、名教师,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省级特级教师。

(5)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6)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国际上或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优秀人才。

2.骨干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7)省级名校长或名教师,知名学校的校级领导,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班主任,副省级城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8)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

(9)多次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竞赛获得前3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10)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地市具有较高影响的优秀人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021年3月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邮报名的形式,电子邮箱:724287213@qq.com。报名电邮的文件包名称为:“报考人才类别名称(如:杰出人才)+本人姓名”,内容包括:《广州市番禺区2020年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见附件2,本人报名登记表的名称为:“报考人才类别名称+本人姓名”)和本人所获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版(所有证明材料需打包)。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符合上述“具体资格条件”第(1)(2)(3)(4)(5)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由区教育局考核引进。

  1.引进方式。区教育局根据拟引进对象的资格条件组织考核,合格的直接办理引进手续。

  2.引进程序。

  (1)初选。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者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确定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2)用人单位报区教育局党组组织考核认定。区教育局党组对拟引进对象进行研究讨论,并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视为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3)聘用。区教育局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办理高层次人才的入编及岗位聘用备案等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

  (二)符合上述“具体资格条件杰出人才”第(6)(7)(8)(9)(10)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由区教育局委托专家委员会考核通过后办理引进手续。

  1.引进方式。区教育局建立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专业水平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引进手续。专家委员会由本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

  2.引进程序。

  (1)初审。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将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报名者列为候选人,连同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

  (2)面试。区教育局组织候选人参加面试。专家委员会对候选人个人资历、教育教学经验、教育管理经验、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获得专家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报名者视为通过面试考核。

  (3)区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区教育局党组进行研究讨论,并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视为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4)聘用。区教育局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办理高层次人才的入编及岗位聘用备案等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番禺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七、办理录用和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选,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录用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递补。

八、待遇


引进的人员可享受《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所规定的相应的待遇。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通告解释权在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咨询电话:钟老师020—846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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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

教职员 (含特殊教育学校)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南沙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190名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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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1.“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毕业生(报名截止时考生须在择业期内)。

 2.“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含国(境)外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190名,包括小学教师174名、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16名,由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分配至区内公办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2、3。

2.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

3.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资格证书,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要求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笔试及面试合格成绩,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社会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职称和工作经历相关要求。

4.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

5.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校医岗位的社会人员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全科医师证者优先。

6.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正式录用前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的毕业生。其中2020届毕业生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无法获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8.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书面同意(资格审查时需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9:00时至6月19日17: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因疫情原因,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笔试、心理品质测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三个环节组成。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南沙区教育局发放的考试通知单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心理品质测评

(1)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人员:成功网络报名的考生。  

(3)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学科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4)笔试后进行心理品质测评。心理品质测评约3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心理品质测评结果不公布,且不带入综合成绩,仅在下一环节中作为参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5)。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3.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3)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及无学生授课的形式进行;康复教师、心理教师及校医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及病例分析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网络面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考生须另外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分数计入面试成绩。

4.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和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按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

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关于印发<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南沙区教育局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由本人负责承担复查体检费用)。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6、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组织考察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小学岗位人员入职时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性质的,入职后可按照其原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级别进行安排(不含高职低聘情况);其他报考人员(含高职低聘情况)按照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的最低岗位进行安排。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岗位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入编后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五、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二)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三)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南沙区教育局的工作岗位安排。

(五)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须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六)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未能按期取得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

4.其它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

况。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九)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请点击进入原文下载附件:

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职员 (含特殊教育学校)公告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2020年

公开招聘初中语文骨干教师公告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简称“省实荔湾学校”,是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委托百年名校广东实验中学管理的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新样态公办学校,分小学部与初中部两个校区。为不断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语文骨干教师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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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职称证书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至少一轮与应聘职位相应的中学循环教学经历。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具有由行政部门认定的地级市及以上教育类荣誉称号或者是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事业单位(如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等,不含学校)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或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者,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表


四、应聘程序

1.投递个人简历和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22日

纸质资料投递方式:应聘教师从招聘公告公布起可邮寄或亲自到校投递应聘资料,应聘资料含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含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和个人生活近照一张)。

电子资料投递方式:资料发送至gdsyzxlwxx@163.com

应聘者可选择一种方式投送应聘资料。

2.电子简历投递要求

①请用个人邮箱发送完整电子简历,请勿重复发送。

②邮件主题格式:应聘科目—姓名—毕业学校—专业;(例如:中学语文—张三—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

③关于附件:附件中所包含的各种证件图片请注明名称(例如:身份证.jpg),请勿用超大附件发送,以免因邮件附件过期而无法下载。

3. 简历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专业测试

学校根据需要择优挑选应聘对象,并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专业测试,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及时关注学校的公众号。

4.测试通过后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学校所需经费均由荔湾区财政核拨,教职员实行聘任制,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二)教职员薪酬遵循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参照荔湾区在编教师的工资项目(含住房补贴、五险一金等)发放,教职员工资和区内同等学校公办教师人均工资水平相当,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省级(含副省级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另行发放专项补贴。

(三)入职人员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者可办理学校集体户(属广州市户口),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尽力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户问题。


六、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联系方式:  020-80502582   陈老师 

电子邮箱:  gdsyzxlwxx@163.com

邮寄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广钢新城)北文街2号 

邮政编码:  51000


附件:请识别下图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来源:广州教育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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