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系统应对暴雨灾害指引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含义:6小时内本地将有暴雨发生,或者已经出现明显降雨,且降雨将持续。
1.进入暴雨防御状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应关注暴雨预警信息,以便天气突然恶化时及时应对。
2.上学时间段内所在区域的学生及其家长认为有必要延迟上学时,可以延迟上学,并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因此延迟上学的学生,不作迟到和旷课处理。
3.及时清点、核实人员数量和在位情况,联系并关注正在途中的学生,以确保人员安全。
4.处于低洼易涝区、危房、边坡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的学校师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学校低洼易涝隐患点应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室外人员做好防雨、防陷措施,或到安全场所暂避。
6.及时检查水、电、气、网络等基础设施,防止出现停水、漏电、燃气泄漏、断网等险情。
7.暴雨黄色预警信号解除,且学生及其家长认为安全时,学生应当及时上学。
含义: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将持续。
1.进入暴雨紧急防御状态,密切关注暴雨最新消息。
2.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应向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家长发布延迟上学的通知,学生家长应指导学生延迟上学;正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学校应保障在校(含校车上、寄宿)学生的安全,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让学生回家。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不必到园。
3.停止一切室外活动,及时组织人员进入室内;室外人员要远离低洼易涝区、危房、边坡、简易工棚、挡土墙、河道水库等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远离架空线路、电杆、斜拉铁线、铁塔和变压器等高压电力设备,及被水浸泡的电箱、电线、路灯及公交站牌等带电设施,远离排水口;避免涉水穿越水浸区域,远离被水浸或裸露的电线,以防触电。
5.正在途中的校车等行驶车辆应绕开积水路段及下沉式立交桥,避免穿越水浸道路,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驾乘人员应及时向学校值班室报告情况并保持联系。
6.对低洼地段室外供用电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学校低洼易涝隐患点组织人员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7.注意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转移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人员到安全场所暂避。
8.暴雨橙色预警信号解除,且学生及其家长认为安全时,学生应当及时上学。
含义: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将持续。
1.学校进入暴雨特别紧急防御状态,高度关注暴雨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防御暴雨通知。
2.6:00~8:00和11:00~13:00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时,所在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分别上午和下午停课,无需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应向家长发布停止上学的通知,学生家长应指导学生停止上学。未启程上学的学生、儿童不必到学校、幼儿园上课;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儿童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或者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已到学校(园)学生、儿童服从学校(园)安排,学校、幼儿园应确保校舍、园区开放,妥善安置在校(含校车上、寄宿)学生,应保障在学校(园)(含校车上、寄宿)学生、儿童的安全,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儿童回家。
3.室内人员应立即采取防御措施,关闭和紧固门窗,防止雨水侵入室内。一旦室外积水漫进屋内,应及时切断电源总开关,防止触电伤人。
4.处于低洼易涝区、危房、边坡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的人员应立即撤离、转移到安全场所暂避,并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电源,对低洼地段室外供用电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室外人员应远离低洼易涝区、危房、边坡、简易工棚、挡土墙、河道水库等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远离架空线路、电杆、斜拉铁线、铁塔和变压器等高压电力设备,及被水浸泡的电箱、电线、路灯及公交站牌等带电设施,远离排水口;避免涉水穿越水浸区域,远离被水浸或裸露的电线,以防触电。
6.正在途中的校车等行驶车辆应绕开积水路段及下沉式立交桥,避免穿越水浸道路,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如遇严重水浸等危险情况应立即弃车逃生。
7.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应严密监视灾情,做好暴雨及其引发的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8.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解除或降级至橙色以下预警信号后,负责教育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学校做好复课准备。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复课,决定复课的学校,应及时将复课信息通知学生或家长。学生、家长要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学校复课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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