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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10分钟被骗走430万!当心这种新型诈骗

来源:环球网官方大鱼号

      近日,州市某科技公司法人代表郭先生10分钟内被骗430万元,警银联动成功紧急止付336.84万元,剩余93.16万元正在全力追缴中。
5月8日,包头市公安局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局发布一起使用人工智能AI技术进行电信诈骗的案件。
4月20日11时40分左右,福州市某科技公司法人代表郭先生的好友突然通过微信视频联系他,好友告诉郭先生自己的朋友在外地投标,需要430万元保证金,且需要公对公账户过账,想借用郭先生公司的账户走账。
好友向郭先生要了银行卡号,声称已经把钱打到郭先生的账户上,还把银行转账底单的截图通过微信发给了郭先生。
基于对好友的信任,加上已经视频聊天核实了身份,郭先生没有核实钱款是否到账,于11时49分先后分两笔把430万元转到了好友朋友的银行卡上。转账后,郭先生给好友微信发了一条消息,称事情已经办妥。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好友回过来的消息竟然是一个问号。
郭先生拨打好友电话,对方说没有这回事,他这才意识到竟然遇上了“高端”骗局,骗子通过智能AI换脸和拟声技术,佯装成好友对他实施了诈骗。
“从头到尾都没有和我提借钱的事情,就说会先把钱给我打过来,再让我给他朋友账户转过去,而且当时是给我打了视频的,我在视频中也确认了面孔和声音,所以才放松了戒备”,郭先生说。
值得注意的是,骗子并没有使用一个仿真的好友微信添加郭先生为好友,而是直接用好友微信发起视频聊天,这也是郭先生被骗的原因之一。骗子极有可能通过技术手段盗用了郭先生好友的微信。
4月20日12时21分,包头市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局接到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外协请求,称福建省一知名民营企业负责人被骗走430万元,而涉案的银行卡为包头市蒙商银行对公账户,希望包头警方能够帮忙进行紧急止付。
包头市公安局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局立即启动“包头市警银联动绿色查询机制”,在银行的全力协助下,仅用时10分钟,就将该诈骗账户内的336.84万元被骗资金成功拦截,但仍有93.16万元资金被转移,目前福建警方与包头警方正在全力追缴中。
[警方提示]
针对花样翻新的智能AI诈骗,公众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轻易提供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信息给他人,不过度公开或分享动图、视频等。
网络转账前要通过电话等多种沟通渠道核验对方身份,一旦发现风险,及时报警求助
如果有人自称“熟人”、“领导”通过社交软件、短信以各种理由诱导你汇款,务必通过电话、见面等途径核实确认,不要未经核实随意转账汇款,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
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96110报警。
更多精彩内容
1、“羊了个羊”,警方紧急提醒风险!”
2、全文发布《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

3、“刷单”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经营秩序,涉嫌“非法经营”!

4、罚款、停业!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疫情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5、检察院“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及部分常见罪名“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2022)

6、安徽高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

7、最高检、公安部通知:自2022年5月15日起,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由6万元下调为3万元。

8、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修正版)


1、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版)
2、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
3、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
4、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

1、公安经侦管辖的78个罪名——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5月15日施行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版)
3、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2021)
4、最高法发布《刑事诉讼法》解释(2021完整版)
5、两高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2021)
6、两高: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21)
7、两高三部发布《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20)
8、两高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
9、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21)
10、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2021)
11、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2020)
12、两高三部发布《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20)
13、新诈骗之王:兼职刷单诈骗的完整聊天记录
14、普法系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15、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行为也构成强奸罪!
16、河北公检法联合严打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17、两院两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2020)
18、最高法院发布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2020)
20、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
21、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多名网民因编造、传播疫情谣言被依法处理
22、社区矫正法(全文)
22、你还敢高空抛物吗?高空抛物、坠物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教训深刻
23、网络上发送“刷单获取佣金”的诈骗信息被判刑
24、最高法: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73.10元(2021)
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1、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
2、两高两部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
3、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2018)
4、最高院最新发布关于刑事案件三大程序新规【法发〔2017〕31号
5、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8)
6、两院两部:2019年10月21日起,非法放贷以非法经营罪入罪!
7、最高法院大法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给予从宽处罚(2019)
8、张军检察长:对民营企业,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2019)
9、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

本文由石家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邢克清律师团队编辑、整理,电话/微信13363119577,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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