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使:2019中国十大责任保险故事
回顾刚刚过去的2019年,中国财险市场继续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增长30%以上,远高于同期财险业务的整体增速,责任险更加深入地参与了社会治理并促进了法治建设进程。
与此同时,2019年发生了很多值得总结回味的与责任保险相关的故事,还是老规矩,我总结出自己心中的“2019中国十大责任保险故事”,排名不分先后,一家之言,供大家品鉴。
--王大使
No.1
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
关键词:安责险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事故调查组认定,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刻意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环保管理混乱,日常检查弄虚作假,固废仓库等工程未批先建。相关环评、安评等中介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出具虚假失实评价报告。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在一次会议上曾指出,“保险业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方面不足,没能参与到企业治理、特别是风险高的企业的治理当中来。”保险业参与不足,主要指的是安责险的保障存在缺口。
此次事故中,肇事企业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曾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安责险和公众责任保险。其中企业财产保险保额3.22亿元,但安责险中雇主责任保险保额仅为4940万元,公众责任保险保额更少,仅为1350万元。此外,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共有职工198人,但在安责险中仅有158人投保,并没有达到全员投保的要求。
在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所处的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内,投资亿元以上企业有68家,但投保了安责险的企业只有34家,仅占企业数量的一半。
从本次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来看,未来应加大安责险推广力度,进一步发挥安责险的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的双重功能作用。
No.2
视觉中国黑洞事件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险
2019年4月10日晚,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冲洗”完成,多国科学家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智利圣地亚哥、中国上海和台北、日本东京、美国华盛顿6个地方同步发布。
4月11日中午,有网民发现,在视觉中国网站上,黑洞图片被列入视觉中国的“编辑图片”,并且标明: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服代表。随后,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在微信朋友圈中表示,“黑洞”照片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EHT),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相关质疑声开始出现,舆情热度开始升温。
12日上午,因为天津网信办连夜依法约谈视觉中国网站,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称“图片版权保护将纳入专项行动”等,使话题热度再起。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纷纷发声,深层次的讨论和反思增多。
从之前随便侵权、盗用图片,摄影师欲哭无泪,到如今全民吐槽视觉中国的“过激”经营方式,这说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同时对于知识产权保险的讨论也行业内外也日益增多。
2019年8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融资质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保证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为知识产权驱动创新发展提供保险服务。
近年来国家在知识产权保险鼓励政策上频频发力,保险行业内对于知识产权保险的前景普遍看好,有观点认为知识产权保险是中国保险市场的下一个“千亿级”蓝海领域。但也有一些观点认为,知识产权保险的风险较大,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险的风险控制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是一个难题。
那么,知识产权保险的春天真的来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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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上海特斯拉自燃事件
关键词:产品责任险
2019年4月21日晚八点半左右,上海一小区内,一辆停在车库内的特斯拉轿车底盘突然冒出白烟,短短五秒内,白烟越来越大,随即发生爆燃并蹿升明火,火势猛烈。停放在旁边的奥迪和雷克萨斯两辆轿车也遭到不同程度烧毁。
事故发生后,十余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由于地下车库散发出刺鼻气味,消防员一度无法进入车库,只能通过朝车库内灌水进行扑救,所幸事故无人员伤亡。
4月22日下午2点多,火灾调查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察,并对车主询问。针对网上流传,特斯拉车主有私拉电线充电的情况,车主予以否认。
据有关媒体报道,这并不是特斯拉第一次出现自燃现象,近几年来类似新能源汽车自燃事件在国内已经发生过多次了,例如蔚来汽车在2019年就发生过多起自燃事件,纯电动车电池安全性受到消费者日益质疑。
很显然,这都是因为锂电池导致的。这是纯电动车都有的一种潜在风险:锂电池失控风险。
从产品责任保险的角度来看,目前保险人对于承保纯电动汽车及其电池的产品责任风险是十分谨慎的,因为电动车自燃与爆炸风险很高。
2019年初,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部门发布的《电动汽车安全指南》中指出,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体上对安全性认识不足,产品设计的安全性累积不够,全链条中安全交互机制没有形成,导致电动汽车安全事故频发,多起电动汽车起火事故,对产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新能源汽车行业及其保险人将面临新兴风险的挑战,随着我国新能源技术的不断提升,希望电池安全问题有望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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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阿里巴巴在美证券集体诉讼最终和解
关键词:招股说明书保险,POSI
“虽心有不甘,又无心恋战。”
这恐怕是对阿里巴巴应对美国两起集体诉讼心态的最佳写照。
2019年4月29日,就阿里巴巴上市之初在美国纽约南区法院遭遇的一起“集体诉讼”,阿里巴巴选择支付2.5亿美元作为和解条件,阿里巴巴回应称,双方已经对该诉讼达成一致,此诉讼所依据案例,跟阿里巴巴信息披露准确度和管理透明度毫无关系。
事实上,早在2018年12月底,因同样原因而在加利福尼亚州法院遭遇的另外一起“集体诉讼”,阿里巴巴也选择了和解,当时的和解金额为7500万美元。
虽然这两起诉讼分别发生在纽约和加利福尼亚州,但是,这两起案件或纠纷都指向了同一事实或行为,即:阿里巴巴上市前夕的一次行政指导工作。
当时的背景是,2015年1月28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在官网刊登了题为《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的文章。
在加州与纽约州的原告都诉称,阿里巴巴应该在IPO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4年7月与原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内若干区域性地方监管机构的会面。阿里巴巴及其高管违反了美国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案,对重要事实做不实陈述,或省略重要事实,使得在当时情况下产生误导。
据了解,在阿里巴巴证券集体诉讼案中保险人至少支付近亿元美金抗辩费用与和解金!
这可能也是阿里巴巴当年在美上市购买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保险POSI的全部保单限额,涉及到很多国内外保险人与再保人。
这个故事再次告诉我们:美股招股说明书保险与董责险绝对不能怀着侥幸的心态承保,不是超赔层就一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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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疫苗强制责任保险正式确立
关键词:疫苗责任险
历经最高立法机关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6月29日表决通过了《疫苗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对疫苗管理进行的专门立法,将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
在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违法者施以最严厉处罚的同时,建立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也成为《疫苗管理法》的亮点。
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及2018年发生的长生生物疫苗事件,令国产疫苗的安全性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业内人士看来,《疫苗管理法》的正式出台,首次将疫苗管理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有望推动行业进入规范化健康发展阶段。
值得关注的是,《疫苗管理法》明确“国家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取得疫苗药品注册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
值得一提的是,除强制保险外,《疫苗管理法》还提出,国家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
总的来说,针对一系列疫苗相关的险种设计、运作,保险业还需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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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
《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出台
关键词:安责险
自2018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施行以来,安责险保费保持了快速发展,目前绝大部分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已在相关高危行业开展了强制安责险的统保。
2019年8月,应急管理部正式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一级巡视员王士杰表示,制定实施《规范》主要基于3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需要。二是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的需要。安责险的首要功能是事故预防,即要突出一个“安”字,充分发挥安责险防控风险的作用,实现安保互动,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这是实施安责险制度的根本目的。三是提高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能力水平的需要。
王士杰介绍,近些年,北京、山东、广东、湖南、湖北等地区在推进实施安责险、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事故预防服务、建立安保互动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特别是在强化事故预防服务方面,探索形成了财政补贴推动的“山东模式”、实现行业领域全覆盖的“北京模式”、政府组织实施的“湖南模式”、部门合力推动的“湖北模式”、安责险+科技+服务的“浙江嘉兴模式”、为企业提供第三方贴心技术服务的“广东佛山模式”等等,并为企业提供千倍以上的风险保障。
“但各地区、各保险公司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缺乏制度设计,将安责险简单地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保险,预防服务的功能发挥不充分;有的注重收取保费,在开展风险评估和聘请技术机构为企业服务方面办法不多,甚至基本没有服务;有的不知如何开展、怎样开展预防服务,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不强等。因此,急需对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引导,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安责险制度发挥应有作用。”王士杰说。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表示,这次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就是安全生产行业强制性标准,目的是指导保险机构如何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进行制度上、程序性的规范,保证建立一种机制和体系,最终解决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问题。目前重点解决的是保险机构在事故预防服务当中不作为、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另一方面保证投保单位交了钱,就能够得到合理合规的服务来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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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出台
关键词:产品召回险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第19号令的形式公布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召回规定》”),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让“缺陷产品召回”再度成为关注的热点。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始于2004年。最早是汽车领域,逐步扩大到儿童玩具、食品等。2015年,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发布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填补了我国消费品召回的空白。其后,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要求逐渐提高,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更加重视,全社会的“召回”意识不断加强,消费品召回呼唤更全面、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与《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相比,新的《召回规定》对缺陷的定义有所变化,取消了目录管理,细化了生产者、职能部门的责任,对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的报告义务、召回时限、召回计划、信息公开等各环节操作作出了具体要求,鼓励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建立消费品可追溯制度等,可以说覆盖更全面、保障更有力。
此外,从召回制度的权威性来看,2015年《召回办法》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层级较低,仅在实践中起到指导规范作用,但在强制力方面有所欠缺。新的《召回规定》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的形式公布,属于部门规章,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设定警告或者国务院确定限额内的罚款。这为消费品召回装上了必要的“牙齿”,有利于落实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召回义务和责任,加强召回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产品召回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一直不瘟不火,比较常见于出口汽车配件、家用电器、食品等产品海外买家的采购合同要求中,生产商与销售商主动购买召回保险的意愿不强。随着《召回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生产商因召回导致的责任风险大大上升,产品召回保险的法律基础进一步加强,其发展空间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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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
华为前员工被拘251天时间
关键词:雇佣行为责任险,EPLI
2018年3月,华为前员工李洪元过去所在部门的秘书,通过私人账户向其转款304742.98元(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
同年12月16日,李洪元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次年1月22日被逮捕。举报其敲诈勒索的系华为公司部门主管。
2019年8月23日,李洪元在被羁押251天后重获自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
10月24日,李洪元以“批捕后证据不足被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要求龙岗区检察院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同时赔偿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898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11月25日,龙岗区检察院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其中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9300.9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7755元,并向李洪元原工作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其父所在工作单位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如果李洪元决定起诉华为,要求华为承担因涉嫌诬告而依法应负有关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法院支持李洪元的诉讼请求,是否有可能导致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呢?如果有,那是什么险种呢?答案是:非常有可能启动“雇佣行为责任保险”(如果有)。
雇佣行为责任保险,英文为Employment Practice Liability Insurance,简称EPLI,它起源并主要发展在美国保险市场,现在几乎是每一家美国大公司的标配保险保障。EPLI可以单独购买,也可以包含在董监高责任保险(D&O)中。
据了解,EPLI早在十几年前就被外资保险公司引入了中国市场,但一直没有被市场广泛接受并认可,我认为其主要原因是与中国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与雇员的维权意识总体比较低有关。
随着我国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加强,与雇佣行为有关的劳动纠纷也会越来越多,企业面临的雇佣责任风险不断上升,EPLI这个在海外已经很成熟的责任保险产品或许能迎来发展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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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
新版《证券法》3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董责险,D&O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新《证券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是第2次修订,修订后的《证券法》条文226条,比2005年版《证券法》的240条少14条,增加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两章,修改变动的条文在100条以上。算得上是一次“大修改”。
纵览修订后的《证券法》,核心亮点表现为:
相对扩大了证券的定义;全面推行注册制;提高了投资者保护水平;加重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其中,修订后的《证券法》新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大幅度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最大亮点是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
新《证券法》第95条规定:
“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对按照前款规定提起的诉讼,可能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投资者发生效力。
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第95条规定是本法最为“激进”的条款。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困难就在于受害投资者人数众多,单个受损金额又很少,因此需要有一个便利诉讼方式将所有受害投资者组织起来参与诉讼。实践中,最高法院于2003年发布虚假陈述证券赔偿诉讼的司法解释,虽然采用了因果关系推定的方式解决了实体法问题,但并没有解决诉讼方式的问题。该司法解释明确此类诉讼只能采用单独或者共同诉讼,不能采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此次第95条的规定,明确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可以采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由法院发出公告征集受害投资者登记。该种诉讼方式其实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4条早有规定。
最重要的是第95条第三款的规定,在该条规定下,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投资者委托,就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更为重要的是,在法院公告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直接在法院登记,除非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这就是所谓的“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美国集团诉讼的中国版本。
美国集团诉讼所以会发挥巨大的遏制违法行为的效果,就是因为在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制度安排下,不需要众多受害投资者主动加入诉讼,而是由“代表性原告”代替他们向违法公司求偿。这也是美股上市公司都会购买D&O保险的重要原因。当然,美国证券集团诉讼也有种种弊端,例如律师主导导致滥诉、过早和解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足够赔偿等。
但第95条第三款设计的“中国版证券集团诉讼”则极为精巧:首先,该条设计的诉讼方式并没有突破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只是借用了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躯壳;其次,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替律师来主导诉讼,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滥诉和过早和解的可能。当然,这样做也有一些限制,包括该机制的启动依赖于法院发出公告,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激励机制可能出现问题等。这都需要今后在落实该条款中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
可以预见的是,新《证券法》大幅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随着中国版证券集团诉讼的确立,上市公司因虚假称述而需承担的证券民事赔偿责任风险大大上升。这将激发上市公司及其高管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D&O)以转移其责任风险的需求,A股董责险的购买率有望逐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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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危机四伏
关键词:诉责险,LPPL
这几年我与诉责险结下了不解之缘,从确立诉责险的官方英文名词(Litigation Property Preservation Liability,简称LPPL)与合约再保险的市场标准承保条款,到成为国内最早承保诉责险业务的再保人之一,写了不少有关诉责险的中英文文章,做了很多有关诉责险的培训和演讲。对诉责险的研究和实践让我学习到了很多新知识,认识到了很多新朋友,同时也对其风险越来越敬畏。
回顾过去的一年,随着市场不断爆出大额保险索赔案件,前几年认为诉责险是所谓”利润险种“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弱,诉责险的长尾特性在这一年表现得淋漓尽致,很多保险索赔案件都是两三年前承保的案件,有些甚至更久。
这一年,我收到或听说的诉责险索赔金额与判决金额越来越高,千万级赔案已经非常常见,过亿级赔案也有若干。有保险人在一周内因收到若干大额索赔开庭通知而赶紧加强诉责险的风险管控,可是几年前已经出具的保函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之前因风控不到位而承保的问题案件就像是一颗颗埋下的地雷随时都有可能爆炸,这都是诉责险作为中国特色法律保险的特性所致。
作为承保人,只有敬畏风险才能理解风险,才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承保好诉责险,需要的扎实法学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才能避开那些隐藏的陷阱。我非常赞同大家财险法律合规负责人崔律师的一句话:诉责险是法律人玩的险种。诉责险的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离不开法律专业人员的参与。
随着诉责险保险赔案不断涌现,考验保险人的新问题出现了,即保险人基于保险法与保险合同约定的向诉责险被保险人追偿的权利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还有待司法实践的检验。保险人因出具保函而“买单”后能否减损,还是个很大的未知数。
2020, 我们一起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最后,祝大使学院的各位朋友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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