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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丨《汉语韵律语法学纲要》(商务馆语言学教材书系)面世

汉语中心 商务印书馆汉语中心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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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语韵律语法学纲要》(商务馆语言学教材书系)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主要面向研究生和对韵律语法学感兴趣的研究者,也可供高年级本科生研读。

今刊前言,以飨学林。


前  言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汉语韵律语法学纲要》,既是韵律语法学这门新兴学科的研究型教材,也是韵律语法学学科建设的探索性著作。相较于主要面向本科生的韵律语法教材《汉语韵律语法教程》(冯胜利、王丽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本书主要面向研究生和对韵律语法学感兴趣的研究者,同时也可供高年级本科生研读。

汉语韵律语法学是在中国传统学术和当代语言学相结合的背景下产生的新兴学科,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正呈方兴未艾之势。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于汉语事实的韵律语法研究获得了相当丰富的学术成果;二是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韵律语法学的思想、观念和方法;三是韵律语法学和其他相关学科(如文体学、语体学、音韵学等)不断结合和交融,初步形成了一些交叉学科,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本书既是对既有成果和思想的系统整理,也试图探讨这门学科进一步发展的理论空间和应用领域。

我们在初步梳理韵律语法学的理论规范、基本现状及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确立了本书的基本框架。全书共有十三章,包含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概述韵律语法学的理论体系架构(第一章至第三章)。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韵律语法学的发展历程及研究观念、研究方法;第二章介绍韵律语法的基本原则和基础概念;第三章建构韵律语法单位的层级系统及其在构词、句法中的表现。

第二部分:刻画韵律语法的运作机制(第四章至第九章)。第四章介绍韵律构词中韵律模板的作用原理及其表现方式;第五章至第八章分别介绍韵律句法的四种运作机制:界取、整饬、删除、激活;第九章介绍韵律形态的内涵、作用方式和类型。

第三部分:探索韵律语法学的拓展空间(第十章至第十二章)。第十章历史韵律语法重点介绍若干历史语法现象发展进程中的韵律作用问题;第十一章方言韵律语法介绍核心重音在方言中的不同表现并举例性介绍方言中核心重音、焦点重音、语调重音与不同句法层级的对应关系;第十二章进一步介绍韵律语法在相关学科中的拓展情况,包括韵律文体学(如诗歌、骈文、散文的韵律)、韵律语体学、韵律音韵学、句读和吟颂等。

第四部分:简要阐释韵律语法研究所秉持的方法论原则和学术训练路径(第十三章)。

本书所涉及的基本论题都力求做到基础性和前沿性相结合,在系统介绍韵律语法学的基础知识(如理论原则、基本概念、重大论题、重要认识、基本操作规范等)的同时,充分吸收前沿性的研究成果,并借此提炼出韵律语法研究所蕴含的学术思想、观念和方法。在介绍相关知识时,力求将国际语言学的眼光和汉语语言学的研究实践充分结合在一起。

本书涉及的内容和领域既多且新,为此我们组建了一支有着共同学术追求的研究和写作团队。实际上,编写本书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打造专著性教材而建设一支有学术底蕴和学术情怀的韵律语法学研究队伍。根据每个成员的实际研究情况,我们做了有效的写作分工。各章的执笔人是:

第一章  冯胜利、施春宏

第二章  冯胜利、庄会彬

第三章  刘丽媛、马文津、马宝鹏、陈远秀

第四章  裴雨来

第五章  黄  梅

第六章  庄会彬

第七章  张又文

第八章  王  迟

第九章  王丽娟

第十章  李  果、苏  婧

第十一章  唐文珊

第十二章  袁  愫、陈远秀、王永娜、赵璞嵩、冯胜利

第十三章  冯胜利、施春宏

在书稿的整个写作过程中,从拟定大纲,到编制术语表,再到具体章节的撰写和修改、前后体例的统一和协调,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都积极参与,充分合作。在统稿过程中,除了二位主编的数轮审读修改外,裴雨来、王丽娟、庄会彬还提供了非常多的帮助,不同章节的作者也交叉读改,共同提高。

本书2016年4月份开始规划,在各位作者的艰苦努力下,历时三年,终于完稿。整个写作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作品的生长过程,同时也是向全新领域不断探索的过程。我们希望本书所梳理、建构、发展的体系,能够在韵律语法学深入发展的过程中起到进一步的助推作用。

当然,由于韵律语法学是一门兴起不久而正在蓬勃生长的学科,由于编写这样的研究型教材还是第一次尝试,同时有些成果还不够成熟、有些课题的研究刚刚开始,甚至只是根据理论所做的预测,因此本书的很多内容实际上都带有探索的性质,有些内容可能还会引起学界争鸣。这实际也是我们乐意看到的。韵律语法学本身就是在不断争鸣中成长起来的。另外,对于新学科,概念体系的建构实际是一项极其重要而又非常繁难的工作,而目前韵律语法学的很多概念或术语还在确立的过程中,不少术语的翻译和构造都是第一次,这既是学术探索的一部分,也使本书的概念系统建构工作殊为不易。还需要说明的是,韵律语法学所持的“语法”是一种大语法,由于观察角度的不同,本书前后章节有些地方的内容有所交叉,某些章节中有关理论背景的介绍性内容也有一些重复叙述的地方,唯愿这样的处理有利于读者理解和使用。

《孟子·尽心下》中说:“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谓之大。”只有发现问题,直面难题,不断探索,才能使韵律语法学变得充实而有光辉。

本书介绍的汉语韵律语法学学科的规划和建设虽是在该理论体系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衷心期待学界同仁的批评指正。


冯胜利、施春宏

2022年2月9日


名家评论

冯胜利是几十年来把韵律作为中心而不只是作为辅助手段来进行汉语构词法研究的学者,冯的著作是90年代汉语构词法研究最重要的成果之一……不仅仅是一个角度问题,而是抓住了语言研究之本

——潘文国、黄月圆、杨素英《当前的汉语构词法研究》,

载江蓝生、侯精一主编《汉语现状与历史的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句法观念结合汉语事实必然引出更深入的思考。冯胜利的韵律句法和韵律词法理论就是使汉语事实在普遍语法框架中得以合理解释的尝试。通过多年的探索,冯胜利确信韵律必须视为语言中相互作用的诸多层面里的一个独立的层面

——史金生、张伯江《现代汉语句法语义研究综述》,

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中国语言学年鉴》编委会编《中国语言学年鉴(1999—2003 上)》,

商务印书馆,2006


汉语形式语法研究的另一个重要领域是韵律语法。将韵律看作一种制约语法结构规则的形式,是近二十年来汉语语法研究的重要发展

——李宇明主编《当代中国语言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图书信息


《汉语韵律语法学纲要》(商务馆语言学教材书系)

冯胜利  施春宏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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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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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简介


冯胜利,北京语言大学教授,韵律语法学权威学者,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汉语的韵律、词法与句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汉语韵律句法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增订本,商务印书馆,2013)、《汉语韵律语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汉语历时句法学论稿》(上海教育出版社,2016)、《汉语韵律语法教程》(冯胜利、王丽娟,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汉语语体语法概论》(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8)。


施春宏,北京语言大学教授,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汉语动结式的句法语义研究》(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8)、《词义结构和词语调节的认知研究》(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5)、《形式和意义互动的句式系统研究——互动构式语法探索》(商务印书馆,2018)、《语言就是生活》(商务印书馆,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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