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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取更多拆迁补偿,广州黄埔有村民机关算尽,最终闹上了法院

羊城纵览
2024-10-29
今天,10月26日,据@水秀书香新横沙公众号获悉,横沙旧改发文:贪字作怪,白忙一场!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横沙旧改-阻碍港湾北路拆迁反面教训

横沙城中村改造是推动当地城市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工作。其中,港湾北路的通达在片区改造和建设中意义深远。在拆迁改造过程中,个别村民为了博取更多的补偿,信口开河、胡编乱造开出远远超出补偿大纲的条件。该案经法院审理后,最终按照《横沙“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做出终审判决。因其贪图私利,影响大局。因此不享受补偿的部分奖励政策。可以说贪字作怪,耗费心神,最终白忙一场,得不偿失。

一、政府发文明确推进港湾北路的开通,工程建设范围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拦和干扰。

2012年,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港湾北路(护林路二期-大沙地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穗发改(2012)346号),为实现黄埔达到与护林路相连,提高道路的通达性和使用效率,同意实施港湾北路(护林路二期-大沙地路)工程项目。2013年6月3日,原黄埔区政府印发《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港湾北路(大沙地路-护林路二期)》和祖光路(丰乐北路-规划五路)工程建设的通告》,明确:“二、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黄埔区政府统筹协调推进,具体由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组织横沙社区和广州兆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扰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以及施工工作”。

二、港湾北路开通的意义深远,对解决片区交通拥堵、群众就医便捷性、小孩上学通道、人居环境提升有极大作用。

港湾北路作为黄埔区重要市政道路之一,其建设对保障黄埔中心城区道路的交通顺畅具有重要作用,对未来的区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道路建成通车后将明显改善该路段以往交通拥堵、消防及治安隐患等长期问题,将极大丰富和完善黄埔区内路网结构图体系,带动区内经济可持续增长,实现区内人居环境和城市功能的显著提升。另外,港湾北路建成后,能有效缓解广医五院周边交通拥堵状况,为群众就医提供极大便利,同时解决中小学、幼儿园通道问题。
(香秀二街实景图)

(港湾北路北段实景图)


三、多数群众支持港湾北路拆迁, 朱姓村民“超纲要求”阻拦拆迁。

自2013年以来,经各方努力,市政道路动迁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港湾北路北段仅剩下1栋朱姓村民涉案房屋未能实现动签。横沙社区等多方组织与朱姓村民协商,按照《横沙“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动迁。据不完全统计,仅有图片和文字记录的动迁活动有19次。但朱姓村民一家始终提出很多无理的补偿要求,严重超出了《横沙“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有违公平公正拆迁补偿原则,无法达成签约补偿事宜。

朱姓村民的涉案房屋为港湾北路北段拆迁红线范围最后的“留守户,已严重影响市政道路建设进程,也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港湾北路如不尽快建设,则会导致横沙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安置区、融资区地块无法竣备、已完工地块无法交付、计划开工地块无路可走。

四、朱姓村民房屋拆迁补偿——法院明确判决:横沙村-港湾北路段房屋为集体土地房屋,按照《横沙“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作为本案的补偿标准。

临迁费拆迁补偿方案标准按照每月20元/平方米补偿,另奖励增加的18元/平方米补偿不能享受。

法院判决:根据《横沙“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临迁费计算标准为20元/平方米.月,支付至安置房交付之日。

     根据《横沙城中村改造项目私宅交屋奖励及临迁费调整公告》,2022年7月1日起,在原临迁费20元/平方米/月的基础上,奖励每月每平方米18元,共每月38元/平方米,该公告是兆霖公司与横沙联社发布该公告的目的在于加快推进横沙改造范围的签约交屋工作,对配合改造工作的权属人给予奖励。公告载明临迁费调整对象针对的是已签约已交屋未回迁安置的情况。该户朱姓村民并不属于主动签约交房的情形,因此其主张自2022年7月1日起应以每月38元/平方米的标准计付临迁费,法院不予支持。  

点评:如果当初配合拆迁,不但能领取临迁费,并能享受提高原标准的奖励,折腾几轮,最终只能按补偿方案最初的标准补偿临迁费。


五、朱姓村民超出最高补偿安置住宅面积部分(366.5326平方米),只能置换商业安置指标,不能申请住宅指标。

法院判决:该户朱姓村民480平方米的住宅安置指标 ;366.5326平方米(超出最高补偿安置面积部分)可置换商业面积安置指标。

点评:根据有关优先先签约的政策,原本240 -320平方米以内的建筑面积可申请置换住宅。但该户朱姓村民不配合拆迁签约,享受不了申请置换住宅的政策,只能置换商业。


六、无证空地无补偿,飘楼和阳台计算50%,飘板无补偿。
法院判决:根据《横沙“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为依据补偿,自留无证空地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飘楼和阳台按照50%计算补偿面积。

点评:超出补偿大纲的要求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原本户村民提出阳台、飘楼100%计算补偿,均属个人臆想。

    
  横沙改造的进度关乎到我们所有村民和孩子早日实现幸福生活。各位村民,我们以此案例为鉴,再次呼吁:未签约留守户应该及时纠正错误认识,顾全大局,着眼未来,按照横沙村《拆迁补偿方案》,积极主动签约交屋,早建设,早回迁,享受改造红利,共建美好祥和的新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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