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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海论丛 | 2020年第14期 新时期海洋强国建设

韬海论丛

为方便读者快速了解海洋发展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和最新研究成果,中心推出“韬海论丛”栏目。以期通过专题形式探讨热点问题,多角度反映专家观点,为关心海洋研究的学者提供最新资讯。

本期专题:

新时期海洋强国建设

2020年第14期

 

论题速览



01


新时期海洋强国建设形势与任务研究


王芳,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02


中国海洋强国治理体系建设:立足周边、放眼世界


朱锋,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等。



03


中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若干理念与原则


张良福,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04


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海权与海外利益保护


尤永斌海军潜艇学院基础部政治理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1


新时期海洋强国建设形势与任务研究



【论点撷萃】

海洋强国建设必须基于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大环境及海洋形势大背景,从当前及“十四五”国家发展宏观战略分析入手,研究提出新时期海洋强国建设的基本思路、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和海洋经济绿色转型,强化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以海洋科技创新助推海洋强国建设,分阶段有重点地做好海洋维权工作,加快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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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节点,也是海洋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今年的全球新冠疫情不断蔓延,大国战略博弈全面加剧,海上形势将更加复杂变幻,不确定因素增多。因此,海洋强国建设必须基于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大环境及海洋形势大背景,从当前及“十四五”国家发展宏观战略分析入手,研究提出新时期海洋强国建设的基本思路、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新时期海洋强国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海上形势风云变幻,在当前的世情、国情、海情下,加快海洋强国建设仍面临着国内外的诸多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发展机遇与基础

首先,从国际来看,海洋强国间竞争与合作并存。在当今和平与发展的后海权时代,各国在海洋领域的交流交锋更加频繁,世界海洋强国间呈现出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局面。中国坚持和平发展政策,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环境、经济和政治等领域的全球性问题是大势所趋,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命运共担成为新时期海洋强国建设的新路径。

其次,从国内来看,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综合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教育、技术实力的综合性指标,也是支撑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中国综合国力迅速增长,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和世界最大的商品制造国。我们的城镇化、工业化进程还没有完成,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可能在较长的时间内仍保持比较快的增长。

最后,从我国海情来看,海洋资源环境条件良好,海上综合力量日益壮大。中国是濒临西北太平洋的沿海大国,海岸线漫长,管辖海域广阔,海洋资源丰富,目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总体不高,中国走向海洋的资源环境和地理条件基本具备,海洋资源支撑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潜力巨大。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海洋维权执法能力和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均有明显提升和增强,参与和处理国际海洋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拥有一支不断壮大的海上综合力量,为建设海洋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宏观形势与挑战

在取得了令人瞩目成就的同时,海洋发展也面临着国际国内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体现在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和海洋权益维护等各个方面。

从国内海洋发展来看,一是海洋经济发展方面,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海洋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仍然受制于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难以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方面,近岸海域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受损严重,传统海洋资源供给方式亟待改变,近远海开发格局不均衡。三是在海洋维权方面,管辖海域维权能力亟待加强,深度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能力有待提高,海洋维权体制机制尚待完善。四是海洋强国自身能力建设方面,在舆论引导、议题设置、人才培养、海洋意识等方面亦存在不少“能力短板”。

从国际形势发展来看,由于全球海洋的连通性和与邻国海洋争端悬而未决,我国的海洋强国建设面临着来自美西方集团和周边国家更直接、更复杂、更频繁的国际挑战。一是中美贸易战有演变为新冷战的风险,近期美国借“印太战略”加强对我国海上安全的钳制。二是南海、东海、台海问题错综复杂,敏感脆弱。三是国际秩序处于“旧制动摇、新序待立”的脆弱期、动荡期,不确定因素增多,特别是太空、网络、海洋等“新疆域”的规则制定成为各方新的争夺热点。四是全球海洋治理呈现主体多元化、分散化的趋势,海上恐怖主义、公海生态保护区、海洋垃圾、海洋酸化等,极地、深海成为全球海洋治理新疆域,更增加了全球海洋治理的紧迫性和严峻性。

综上,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实现现代化和建设海洋强国的新时期,未来10年或更长的时间里,是海洋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国际秩序加速演变、国际格局深刻巨变的时期,世界转型过渡期的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更加突出,并不同程度反映在海洋领域。这一时期,中国仍将可能保持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因此在支撑国家经济发展的资源问题上面临的现实和潜在风险就更加突出,部分战略性资源将面临着较大的稀缺性压力。为了缓解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供给的需求风险,需要通过资源补充或替代加以解决。从海洋中获取资源和财富是支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战略选择和必然途径,应积极布局、主动作为,推动营造有利的战略环境,为加快推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作出贡献。

二、“十四五”时期海洋领域重点任务

十四五”是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时期,基于对“十四五”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预测及展望,结合国际国内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海洋主要领域的重点任务。

(一)推动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和海洋经济绿色转型

围绕着海洋资源与国家发展的关系进行整体思考,要把握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立足国内,面向国外;要处理好开发与节约、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围绕着海洋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树立新型资源观,全方位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建设海洋生物资源、海洋能源、海水资源、金属矿产资源和空间资源等战略性资源基地,把海洋资源转化为现实财富,进一步提升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一是推动海洋渔业产业结构优化,发展远洋渔业;二是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三是大力扶持海洋生物医药发展;四是大力推动扶持海洋装备制造业发展;五是加快发展海洋服务业;六是推动智慧海洋工程建设;七是创新海域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及配套制度。

(二)强化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维护海洋生态健康为基础,持续加大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原则,正确处理好海洋资源的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全面综合开发和高效集约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健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机制,二是构建海岸带开发保护空间格局,三是推进海洋环境污染控制和海洋资源保护,四是加强海洋资源环境监测工作。

(三)以海洋科技创新助推海洋强国建设

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激发海洋科技创新无限活力;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加快实施深海探测战略;围绕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加速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工作;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四)分阶段有重点地做好海洋维权工作

有重点分步骤落实不同海域的维权战略、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将海洋维权任务有机融入到日常业务之中。

(五)加快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加强海洋经济和产业合作,推进海洋公益服务领域的全方位合作,拓展海洋人文领域的交流合作。

*节选自《新时期海洋强国建设形势与任务研究》,原刊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05期。作者王芳,系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2


中国海洋强国治理体系建设:

立足周边、放眼世界



【论点撷萃】

构建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治理体系,首先需要我们自身做好中国课题。中国建设21世纪的海洋强国战略并非仅仅是简单的传统意义上的海权大国战略,而是要在发展蓝色经济、推动海洋科技进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完善海洋法治体系等方面贡献出中国智慧,这是我们得以走向海外、经略海洋的起点和基础。

——朱锋,秦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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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治理体系,首先需要我们自身做好中国课题。中国建设21世纪的海洋强国战略并非仅仅是简单的传统意义上的海权大国战略,而是要在发展蓝色经济、推动海洋科技进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完善海洋法治体系等方面贡献出中国智慧,这是我们得以走向海外、经略海洋的起点和基础。具体说来,需要从这样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积极推动蓝色经济发展。应转变传统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促进海洋渔业、海洋油气等传统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海洋新能源制造业等新型产业,推动海洋科学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以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地健康发展。

第二,加强全民海洋意识的培养。中国作为历史上曾经的大陆型国家,民众的海洋意识相对薄弱。在向21世纪海洋强国转型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文化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跳脱自身“大陆经验”的视野和束缚,通过加强全民海洋教育等方式强化全民海洋意识,不断熟悉和了解海洋文明和海洋大国的观念与行为,提升自身作为海洋强国的“软实力”,使中国的影响力更好地为海外国家的民众所感知和接受,这对于我们实现海洋强国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三,进一步完善海洋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我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必须要有相关的海洋法律法规作保障,这样才能不断规范各方行为,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各个环节做到有法可依,以确保我国海洋强国战略正常有序地施行。另一方面,随着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幻,海洋权益争议等问题也愈发复杂,为了更好地处理相关问题并尽可能为本国争取应有的海洋权益,我国应借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体系以及他国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制定和颁布海洋基本法,并不断充实和完善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四,摸索和确立我国在21世纪的海洋安全战略。我国的海洋强国战略不仅仅是要发展和提升海洋科技、海洋经济和海洋资源利用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在政治、外交和均势上制定和执行强大的海洋安全战略。尽管在和平年代,国家不会轻易受到来自他国的军事威胁,但是大国间的地缘政治竞争依然挥之不去,我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必然会被有些国家认为是地缘战略行动。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中国21世纪海洋强国战略必然需要我们以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海军力量作为支撑和保障。

此外,构建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治理体系,还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国际合作,深度参与到全球的海洋治理体系当中去,这不仅符合中国的自身利益,也体现出中国作为海洋强国的大国责任和大国担当。“海洋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的提出,正体现了中国与其他国家加强对话交流,深化务实合作,促进互联互通,增进海洋福祉的明确意愿,为国际社会完善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具体来说,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和海洋治理体系的发展,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持续加大涉海企业的改革力度,拓宽和深化海洋经济合作。我们应以“一带一路”为引领,通过构建优势互补、开放、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框架体系,加强与沿线国的战略对接,以发展蓝色经济为主线,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技创新与应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展开多方位、深层次的国际合作,全力把握国际海洋经济和海洋科技的创新驱动,大力打造蓝色经济合作平台,推动建立蓝色经济合作国际机制,与世界人民一道促进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鼓励海洋研究、教学和人才培养机构的国际化,促进海洋文化的国际交融。我国利用海洋的历史源远流长,具有十分优秀的传统海洋文化。我们应当以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为契机,促进我国同其他国家海洋文化的深度交融,努力汲取他国海洋文化之所长,同时积极推动我国“和平、合作、共赢”海洋发展理念的传播,这对于我们提升民众的海洋意识、扩大我国海洋发展理念的国际认同程度和吸引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中国涉海科研、教学和人才培养机构、院校要增进和培养自身的国际沟通和交往能力,让自身的管理、科研和国际合作进程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真正成为培养和塑造中国和地区范围内先进海洋文化理念和实践的“排头兵”。

第三,加强海上执法力量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区域内海上执法力量之间的联络、交往与合作的区域网络。海上执法力量的沟通与合作,对于在南海和东海这样的争议海域的维稳和维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海上执法力量的行动,贯彻一个国家的主权原则和法律授权,但海上执法力量不是简单的主权执法和维权手段,更是宣介立场、促进认同、管控争议和建立海上行为规则的主体性力量。与此同时,海上执法力量的跨国交流和对话,更是传播善意、减少对立升级的重要资源。在南海和东海海域,中国的海上执法力量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海上执法力量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是加强海上治理体系中维稳目标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第四、推进中国成长中的“海上军事外交”,向周边国家及时传播中国“和平之海”“友谊之海”与“合作之海”的目标和理念。21世纪的中国海军,不仅应该具有先进的战斗力,更需要具有21世纪的国际合作、沟通和对话能力。中国的现代化海军建设,离不开国际交流合作。这既有利于提升中国海军的国际化与现代化素养,更有利于增进中国海军同其他国家海军之间的增信释疑,进而推进海上双边及多边的海军合作机制向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同时,中国海军积极履行国际责任义务,保障国际航道安全,努力提供更多海上公共安全产品的行为,也能深刻反映出中国作为负责任海洋强国的良好形象,以及愿与世界各国人民一同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美好愿望。

第五,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体制机制建设,为区域和全球海洋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发出强大的“中国声音。随着全球化带来各国经济合作的不断密切,人们对于海洋公共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多,来自非传统海洋安全领域的问题也日趋凸显,如海洋垃圾清理、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非法捕捞等,这些问题和挑战都需要各国通过紧密的国际合作来共同应对。当前,海洋全球治理进入了深度调整期,中国应当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以“一带一路”为重要抓手,构建多层次的蓝色伙伴关系,不断扩大我们的“蓝色朋友圈”,深度参与到联合国框架内全球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去,在全球和区域性的规则制定中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当前,我国海洋事业总体上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对于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原刊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03期。作者朱锋,系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秦恺,系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助理。



3


中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

若干理念与原则



【论点撷萃】

我国建设海洋强国,要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陆海统筹,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科技兴海、依法治海、军民融合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张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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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陆海统筹,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一、坚持陆海统筹理念

第一,坚持陆海统筹,就是要破除长久以来“重陆轻海”的传统观念,从根本上转变以陆看海、以陆定海的传统思维,确立“重陆兴海”理念,从战略高度认识海洋,经略海洋。

第二,坚持陆海统筹,就是应认识到向海洋进军,要以陆地为基本立足点和依托。海洋只有在与陆地统筹中才能实现最佳效益,在确保陆地强国地位的基础上建设海洋强国。

第三,坚持陆海统筹,在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要突出发展海洋,把海洋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控制放在突出位置。

第四,坚持陆海统筹,就是要充分认识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要性,把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二、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建设海洋强国战略时所指出的那样,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要下决心采取措施,全力遏制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趋势;要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之中,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自然生态环境;要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要坚定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建立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实行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施陆海统筹的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放。目的是提升海洋开发质量,提供更多更好的海洋生态产品,满足人民对碧海蓝天、洁净沙滩、放心海产品的需要。加快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开展海洋修复工程,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也特别重要。

三、坚持科技兴海策略

海洋科技创新应该在建设海洋强国进程中发挥核心和支柱作用,引领和支撑“经济富海、依法治海、生态管海、维权护海、能力强海”,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建设海洋强国必须走海洋科技创新之路,建设海洋科技强国。

应该以海洋强国战略为引领,面向海洋经济、国家安全、生态文明建设三个维度,实施海洋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系统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争取在深水、绿色、安全的高技术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努力形成海洋科技协同创新的新局面。要瞄准海洋领域的重大自然科学问题,加快实现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性突破,为认识海洋提供理论技术支撑;以技术创新为先导,提升海洋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转化能力;加强海洋调查观测,提高海洋认知能力;加快核心关键技术的突破,推动“深海进入、深海探测、深海开发”;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促进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的紧密融合,引领海洋经济提质增效和空间拓展;加快科技成果集成创新,支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安全保障;加强海洋科技国际交流合作,加速海洋高新技术引进与融合,推动优势海洋产业走出去,加强联合研发平台建设和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加快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海洋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海洋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海洋科技体系竞争力。

四、坚守依法治海目标

在海洋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海、加快建设法治海洋,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海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海洋强国建设具有深远意义。为此,中国应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配置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提高海洋科技水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征程中,一是完善我国涉海法律法规体系。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提供充分的国内法律依据。因为,维护海权、建设海洋强国离不开完善的海洋法律体系。

二是要遵守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现代国际海洋法律制度,并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法律规则的制定,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海洋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以推动全球海洋治理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

中国是现代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重要参与者、积极支持者和推动者。中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是世界航运大国、渔业大国、造船大国,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理涉海争端,都应该在国际法基本原则和现代海洋法的框架内进行,应该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特别是需要通过国际法、国际海洋法来维护国家长远利益、战略利益和核心利益。

在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征程中,中国应树立负责任的法治大国形象,继续担当国际海洋法律秩序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自觉遵守和坚定维护现代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同时适应全球海洋治理的不断深化和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需要,主动引导海洋法领域的规则,引领国际海洋法的发展,为全球海洋治理和建立和平公正的国际海洋秩序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与有关国家一道共同推动建立海洋命运共同体。在新时代和新的历史方位,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海洋法治思维,需要依法治海。

五、加快军民融合战略进程

在海洋领域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就是要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和建设世界一流海军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海洋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双向支撑作用,统筹蓝色经济发展和海洋国防建设需求,统筹安全和发展、军用与民用、战时与平时、当前与长远的需求,统筹海洋开发和海上维权,统筹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综合管理、维护海洋权益和海上军事安全,统筹配置军民力量和资源,通过整体筹划、一体运作,推进海上行动能力和保障设施建设,形成军民一体的海上力量组合和支撑保障体系。

六、坚持合作共赢目标

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海洋不仅不是隔断各国沟通联系的障碍,而且日益成为不同文明间开放兼容、交流互鉴的桥梁和纽带,成为世界各国合作共赢的空间;同世界各国一道,通过发展海洋事业带动经济发展、深化国际合作、促进世界和平,努力建设一个和平、合作、和谐的海洋,是我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应有之义。

具体体现在海洋开发利用上,要加强国际合作,营造和平共处、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重点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密切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战略对接,深化蓝色伙伴关系,加强海洋开发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提高海上执法、搜救、海运保障、防灾减灾等水平。

总之,建设海洋强国,寄托着中华民族向海图强的世代夙愿。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前景十分光明,挑战也十分严峻。我国应该坚持走陆海统筹、开发与保护并重、科技兴海、依法治海、军民融合、合作共赢之路,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原刊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03期。作者张良福,系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4


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统筹与布局



【论点撷萃】

海洋强国战略是全面的开放的战略,是目标指向清晰明确的战略,必须多点协同、奋力推进,必须多方着手有效实施。构建海洋领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各国共担维护海洋之责、共享海洋发展之利。

—— 尤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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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战略是通过对海洋事业发展和海洋利益安全进行总体筹划,指导国家更好利用海洋助推民族发展的战略。21世纪,人类进入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新时期,海洋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更加突出。如何利用好海洋,更好发挥海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审时度势,及时布局我国海洋战略并付诸实施,为实现民族复兴奠基助力。

一、战略目标: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一)把建设海洋强国作为谋划全局的重大战略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在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科学技术、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海洋事业总体上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为进一步深入利用海洋、发展海洋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世界潮流,客观分析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历程和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我们党作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海洋强国,走的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建设之路,即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总的原则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陆海统筹,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设海洋强国是推进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必将为国家其他各项建设奠定基础、铺平道路、树立样板。

(二)多点协同助推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实现

海洋强国战略是全面的开放的战略,是目标指向清晰明确的战略,必须多点协同、奋力推进,必须多方着手有效实施。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是党中央统揽政治、外交、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其中的一路就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建海上丝绸之路,可以通过海洋这个纽带把我国与沿线国家有机联系起来,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共享机遇、共迎挑战,最终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着眼长远开展大洋和极地利用。海洋面积广袤,拥有人类社会发展所需的丰富资源,尤其是在深海远洋尚有很多未知领域等待开发。随着海洋科技能力的快速提升,我国开始更多地进行深海远洋调查研究,不断拓展海洋科技国际合作,对远海和大洋的利用范围越来越广阔。极地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科学考察实践所证明,极地正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成为与人类息息相关的重要区域。

大力加强我国沿海港口建设。利用海洋的基础在陆地,重点是沿海各省。走向海洋走向远海,首要工作是要建好沿海各港口,一港带动一地辐射一线。相关沿海城市应有走向大洋、勇创一流、开放包容、海纳百川的志气和勇气,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以优良的港口促进海运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海洋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支撑。以各沿海港口为起点,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联通世界,以大洋极地的开发利用联通未来,多点开花,多措并举,必将更好推进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实现。

(三)建设强大海军为实现战略目标保驾护航

海军强、海权兴、国运昌,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重要启示。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海军,寄托着中华民族向海图强的世代夙愿,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推动海洋战略的实现,必须加强经略海洋能力和实力,必须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海军,这是关系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海洋开发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在海外有大量投资、大量建设项目、大量公民,海上战略通道更是关系我国经济和民生的命脉,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显著提高海外安全保障能力。维护我国海外利益和公民安全,除了经济、政治、外交等各种必要手段,还需要有坚强有力的军事力量和手段,这既是丰富多种手段的必需,更是必不可少的保底力量和手段。建设一支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世界一流海军,为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提供战略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已成为当务之急。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海军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支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构建海洋领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海洋对于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构建海洋领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各国共担维护海洋之责、共享海洋发展之利。

要共同维护海洋安全。海洋的和平安宁关乎世界各国安危和利益,需要共同维护,倍加珍惜。各国应坚持平等协商,完善危机沟通机制,加强区域安全合作,推动涉海分歧妥善解决,不能动辄就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要加强海洋交流合作。我国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就是希望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蓝色经济发展,推动海洋文化交融,共同增进海洋福祉,让浩瀚海洋造福子孙后代。

要共同维护海洋生态。各国要持续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构建海洋领域人类命运共同体把我国的海洋战略置于更广阔的国际视野中,把我国的海洋梦想与各国的海洋梦想相连相通,指明了人类海洋文明发展进步的方向。

二、战略原则:着眼战略全局维护海洋权益

战略原则是战略实施过程中处理问题的基本思路。我国海洋战略的实施推进,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兼顾各方需求,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充分尊重各国人民共同利益,致力于维护海洋和平稳定,着力推进各国合作共赢,坚持按照既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又符合我国实际的思路处理问题。

坚定维护主权和相关权利。主权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权利,在处理海洋相关问题上,我国始终坚持把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对涉及我国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核心利益,坚定不移加以维护,坚持寸土不让、寸海不丢。我们始终坚持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坚定维护自身的领土主权和正当合理的海洋权益。

坚定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航行自由。海洋是人类的海洋,只有和平稳定的海洋才能给人类带来更多的幸福。我们始终作为和平海洋和谐海洋的坚定维护者,致力于海洋和平,推动海洋为人类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和平解决争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国家间要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不能动辄就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我国一贯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处理同有关国家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尽管我国拥有主权的一些南海岛礁和相关海域与其他国家存在争端,但我们始终主张通过和平谈判方式解决问题。我国坚持同直接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有关争议。

*节选自《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统筹与布局》,原刊于《前线》2020年第06期。作者尤永斌,系海军潜艇学院基础部政治理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韬海论丛 | 2020年第01期 海洋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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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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