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订金”与“定金”,究竟哪个能退款?

厦门市消保委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3-11-11


“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

但法律效力不同

很多消费者区分不清

从而引发纠纷

近日,又有市民吃了亏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特发布案例

助您分清定金和订金

避免遭受损失

案例1



6月初,关先生在微信上
向某商家预定一间价格3200元/天的别墅
支付定金2000元
之后,他在另一个平台上
看到类似别墅,价格更实惠
遂向商家协商要求退款
商家认为关先生违约,拒绝退款
多次协商未果
关先生拨打了12315热线进行投诉


海沧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指出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第二款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别墅的租金为3200元,定金百分之二十即是640元,关先生支付了2000元已超过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经过执法人员沟通调解
商家同意退还关先生1360元

案例2



近日,吴小姐在一家家居店预订家具
支付了5000元订金
后因个人原因不想购买了
与商家协商退还订金时遭到拒绝

双方各执一词







商家表示其已下单采购相应的材料,合同已经开始履行,是消费者个人原因解约,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失,不同意退还5000元。
吴小姐称其交的只是订金,双方还未签合同。


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可充当货款;交易解除时,订金应返还。
经海沧市场监管所调解
最终,商家退还了5000元订金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定金是一种双向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则是预付款,是在合同正式生效前支付的预付款。当合同没有履行时,如双方对订金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订金应当返还。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或开具收据时,要注意分清,避免遭受损失。
当遇到“定金一律不能退”之类的条款,消费者可主张自己的权利,及时维权。

END

——————————————————
来源:厦门市场监管、厦门市消保委
转载请注明出处

 大家都爱看 


5大品牌全面整改!全国首个共享充电宝消费监督!  

深圳健身哪家强?这份榜单帮你忙!用餐时遭“钢丝”卡喉,保底赔偿1000元! 
因疫情取消了满月酒,千元订金能退吗? 
拉黑!深圳市这7家企业【失信】!
消费者在商场内不慎摔伤,商家应该赔偿吗?
花钱购买的洗车卡却说不能用,这合理吗?

▇ 关注获取信息 

订阅号

微博

抖音

可关注本微信公众号
回复【投诉】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本期封面图:


觉得有用就奖励一个“”和“在看”吧~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