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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一个亿!7类25项!东莞最新企业奖励申报指南来了

房姐看产业 房姐看产业 2023-02-24

今天是一篇长长的实操指南,关系到企业的奖励申报。

从“三来一补”,到“世界工厂”,再到争当“全球科创”。

开放型经济,一直都是东莞经济的最大特点与优势,也关系到东莞高质量发展的未来。

近日(10月21日),东莞市商务局发布《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 PS:可点文末“阅读原文”,获取全文内容

针对此前《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细化,详细列出了哪些企业符合条件,以及如何申请这些奖励资金

涵盖了批发、零售、餐饮、直播、电商、物流、保险、会展、服务外包,以及产业园区等方方面面,其中引入外资的大投资项目,最高奖励更是可达1亿元

力求将专项资金迅速落实到位,真正帮助到符合条件的企业,支撑东莞高质量发展。


市财政专项预算
7类25项,支撑东莞开发型经济发展

首先明确,什么是开放型经济

开放型经济是与封闭型经济相对立的概念,是一种经济体制模式。

在开放型经济中,要素、商品与服务可以较自由地跨地区、跨国界流动,从而实现最优资源配置和最高经济效率。(来源:百度百科)

为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东莞将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用来支持奖励相应企业发展。

重点用于支持以下方向:促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企业拓展市场、企业转型升级电子商务发展、商贸创新发展、服务外包发展、会展业发展和东莞商务服务发展,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的方向和事项。

一共7类25项,详细可见下表:


对行业、项目有要求外,专项奖励对企业也有基本的要求。

企业需要是: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和机构,以及符合本指南和相应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机构。

并且需要线上申请、线下提交同时进行

线上申请: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网址:http://dgboc.dg.gov.cn/zxzj


线下申请:打印申请表格,连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相关纸质资料,提交至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对应业务科室受理。

申请时间方面,当年实施完成的项目原则上最迟于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纸质资料时间为准,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本次发布的指南的适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发生的项目,东莞市商务局每年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接下来,逐个来看这7类25项,各企业的具体奖励金额、申请条件、申请方式~


奖励对象、奖励标准、申报单位都有了
附25项详细表格

7大类分别是:国际物流通道建设(4项)、企业拓展市场(5项)、企业转型升级(2项)、电子商务(6项)、商贸创新(5项)、服务外包(2项)、会展业(1项),一共25项。

📍一、国际物流通道建设

包括:保税物流及供应链项目、航空国际物流项目、冷链食品进口项目、东莞港航线项目。

1、保税物流及供应链项目

用来支持我市保税物流及供应链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

按照实际进出境货物、进口货值等标准进行奖励,最高可达300万元。


申报时间: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按月申报,申报资料应于次月10日前提交。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联系电话:0769-22813810。电子邮箱:tongguanwuliuke@163.com。

2、航空国际物流项目

用来支持通过在东莞设立远程货站收发货物的广东省内机场。

在东莞设立远程货站保持在5个及以上,最高奖励30万元/年。


受理科课: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联系电话:0769-22813810。电子邮箱:tongguanwuliuke@163.com

3、冷链食品进口项目

资助对象为:利用冷链进口食品、农产品、生鲜水产类商品的企业。

按进口货值1%支持,最高奖励100万元。


申报时间: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按月申报,申报资料应于次月10日前提交。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联系电话:0769-22813810。电子邮箱:tongguanwuliuke@163.com。

4、东莞港航线项目

用来支持纳入东莞市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统计的港口运营企业。

按外贸集装箱吞吐量等标准,最高资助2000万元。


申报时间:符合相关支持标准的可以按月申报,从3到12月按对应扶持标准额度给予每月10%的奖励,申报资料应于次月10日前提交。

如企业提前达到支持标准,可一次性申报全额资助。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联系电话:0769-22813810。电子邮箱:tongguanwuliuke@163.com。

📍二、企业拓展市场

包括:境内外重点展会及经贸活动项目、设立境内外展销中心项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外贸综合服务业项目、外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项目。

5、境内外重点展会及经贸活动项目

用来支持包括参与境内、境外两类展会项目的企业。

境内展会目录包括《粤贸全国东莞活动目录》(另行公布)等;境外展会目录包括广东省商务厅公布认定的“粤贸全球”计划等;

分为展位资助、费用补助等,最高可达相关费用的80%。


境内项目申报时间:须于展会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境内项目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联系电话:0769-22817510、0769-23192971;电子邮箱:shangwujiaoliu@dg.gov.cn

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跟进的项目(含加博会):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769-22819925;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贸易发展科,联系电话:0769-26995026。电子邮箱:fipc@dg.gov.cn

境外项目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0769-22806513、0769-22995396。

6、设立境内外展销中心项目

用来支持设立境外展销中心、境风展销中心的企业。

租金最高支持100万元,装修费用最高支持50%,不超过1000元/平标准。


境外展销中心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0769-21668361、0769-21668396

境内展销中心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联系电话:0769-22817510、0769-23192971。电子邮箱:shangwujiaoliu@dg.gov.cn

7、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用于支持在东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自主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的企业。

按企业实缴保险20%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0769-22806513、0769-22995396。

8、外贸综合服务业项目

用于支持在东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经税务等有关部门备案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按实际费用的50%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0769-22806513、0769-22995396。

9、外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项目

用于支持东莞市致力于提升“莞货”知名度,积极开拓内销市场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按新增内销额的0.2%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769-22403717;0769-22002089。电子邮箱:chanyefazhanke2022@163.com

📍三、企业转型升级

包括:大项目投资项目、AEO认证项目。

是所有类别中,上限奖励金额最高。

10、大项目投资项目

用来支持对我市新签或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支持。

行业划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属于制造业的,按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5%的比例予以奖励;属于非制造业领域的,按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申报时间:当年实施完成符合条件的项目最迟于次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0769-21668396,0769-21668361。

11、AEO认证项目

用于支持东莞市的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海关总署规定标准的企业。

中国海关自2008年正式实施AEO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本国海关、国内其他部门以及互认国海关最便捷和优惠的管理措施。AEO企业可以享受到国际、国内两个层面的优惠政策。

对于首次通过认证的支持6万元,当年通过复核的支持3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769-22403717;0769-22002089。电子邮箱:chanyefazhanke2022@163.com

📍四、电子商务

包括:发展直播电商项目、电商直播基地建设项目、举办电商直播活动项目、新引进跨境电商优质企业项目、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项目、获评电子商务类荣誉称号项目。

一共6项,是所有大类中,项目数最多的。

12、发展直播电商项目

用于支持在东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制造企业(含其在东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全资子公司)或MCN机构,且其通过直播方式在国内产生的年度线上销售额(MCN机构服务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

MCN机构英文全称是Multi-Channe-Network,广义上是指有能力服务和管理一定规模帐号的内容创作机构,通俗点说,是专业培养和扶持创作者的经纪公司或者机构。

可按销售额或服务收入的1%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0769-21660953。电子邮箱:dzswk@dg.gov.cn。

13、电商直播基地建设项目

用于支持东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直播基地运营企业。

可按实际投资额的25%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0769-21660953。电子邮箱:dzswk@dg.gov.cn。

14、举办电商直播活动项目

对由在东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电商直播基地在东莞市内举办经市商务部门备案的电商直播活动予以支持。

可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支持,最高每场不超过8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0769-21660953。电子邮箱:dzswk@dg.gov.cn。

15、新引进跨境电商优质企业项目

用于支持2021年1月1日(含)之后在东莞市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商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

按业务规模划分标准,最高补助不超过80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0769-21660107。电子邮箱:dzswk@dg.gov.cn。

16、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项目

用于支持在东莞市注册登记的、在跨境电商平台进行线上销售的B2B业务企业。

按业务规模划分,最高支持不超过2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0769-21660107。电子邮箱:dzswk@dg.gov.cn。

17、获评电子商务类荣誉称号项目

用于支持首次获评国家、省电商示范基地(园区)或跨境电商示范基地(园区)、电商示范企业或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公共海外仓认定(以商务部、广东省商务厅官网公布名单为准)。

按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标准奖励。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0769-22420006。电子邮箱:dzswk@dg.gov.cn。

📍五、商贸创新

包括:“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项目、支持批发业稳定增长、支持零售业稳定增长、商贸企业纳统项目、餐饮企业纳统项目。

18、“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项目

用于支持经东莞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市级批发、零售(含汽车)、住宿、餐饮等行业商(协)会。

按活动费用的30%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市场科,联系电话:0769-22882903;电子邮箱:519178561@qq.com

19、支持批发业稳定增长

用于支持已纳入东莞市限额以上统计名录库、当年纳入统计的含税销售额达5亿元及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不含当年新入库企业)。

按当年销售额增长情况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市场科,联系电话:0769-22882903;电子邮箱:519178561@qq.com

20、支持零售业稳定增长

用于支持已纳入东莞市限额以上统计名录库、当年纳入统计的含税销售额达2亿元及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不含当年新入库企业)。

按当年销售额增长情况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市场科,联系电话:0769-22882903;电子邮箱:519178561@qq.com

21、商贸企业纳统项目

用于支持当年新增纳入东莞市限额以上统计名录的批零住餐行业企业、个体户。

其中,由个体户或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企业的,符合条件还有额外奖励。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市场科,联系电话:0769-22882903;电子邮箱:519178561@qq.com

22、餐饮企业纳统项目

用于支持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已纳入东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统计名录库的限上餐饮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支持。

按营业额排名,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联系电话:0769-22996862,0769-22818603;电子邮箱:dgfwmy@126.com

📍六、服务外包

包括:服务贸易项目、服务外包产业园区项目。

23、服务贸易项目

对东莞市从事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数字贸易等),并且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相关应用中及时、准确填报服务外包业务登记信息的独立法人企业或机构,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支持。

按在岸(或离岸)执行金额划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联系电话:0769-22996862,0769-22818603;电子邮箱:dgfwmy@126.com

24、服务外包产业园区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给予支持。

按产业园区的规模、入驻企业、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划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联系电话:0769-22996862,0769-22818603;电子邮箱:dgfwmy@126.com

📍七、会展业

25、会展业项目

用于支持在东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在东莞市内组织举办会展活动的会展企业,或服务于会展业的商(协)会和社会团体。

按实际租金费用支持,最高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0769-22806513、0769-22995396。

7类25项相关的奖励标准都在上面了,你的企业符合哪一项?可点文末“阅读原文”获取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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