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案例采撷 | 不正当竞争案例选辑:“寄生”商业模式的是与非

中伦蔡鹏律师团队 数据与电商研究室
2024-08-26

编者按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了“网络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本团队对上述案例进行了摘编和简要分析,以期为大家把握良性竞争的边界、合法合规地经营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我们此前已经发布了前两期:


案例四:“寄生”商业模式的是与非

两原告系QQ软件及产品的开发和运营主体,QQ软件提供手动抢红包功能。被告是两款涉案软件“某某抢红包”和“某某猎手”的开发和运营主体,该软件可自动领取红包、发送答谢消息,在免费试用次数结束后转为会员服务。两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涉案软件所体现的监听、控制或者自动点击屏幕的功能系开发者对安卓系统原本标准化服务的异化使用,两款软件属于平台“寄生型”软件。两被告上架运营涉案软件有违两原告正常提供QQ产品服务的初衷,直接冲击QQ以真实社交为依托的运营基础,妨碍两原告合法提供的QQ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应属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所抗辩的被诉侵权软件系为增添抢红包方式的多样式和丰富性而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依据不足,其仍然缺乏利用网络从事该种经营活动的合理理由。软件所提供的防止腾讯平台限制抢红包技巧的教程,系针对两原告所作出的对抗手段,足见被告作为开发者的主观故意。


涉案行为是利用技术手段从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未公布完整的裁判文书,在对已公开的本案相关报道梳理后,我们认为应当重点对“寄生”商业模式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关注。本案对于QQ抢红包软件的寄生性的认定从三方面展开:(1)对被寄生软件标准化服务的异化使用;(2)依赖被寄生软件才拥有受众市场;(3)用户可能基于对被寄生软件的信任而对寄生软件信任。因此,企业需要注意在做产品开发时,考虑技术和产品与平台之间的依附关系,并需要对该种关系的正当性进行合规判断,避免侵权之虞。


此外,本案也对该行为对被寄生软件的危害从两方面进行分析:(1)影响用户正常交互,影响产品功能,导致被寄生软件相应功能被边缘化、被架空;(2)损害被告竞争利益,削弱用户对被寄生软件的关注度,破坏用户信任,影响被寄生软件的流量变现。


往 期 精 彩

解读文章


案例分享


长按二维码一键关注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数据与电商研究室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