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尼克: 别扯犊子了,朕的大清早亡了
欢迎投稿,尤其欢迎历史、文学及文学评论类原创文章,若有打赏归原创作者,投稿邮箱:2713023142@qq.com,文后请附微信联系方式和作者简介。
老尼克: 别扯犊子了,朕的大清早亡了
作者:老尼克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了这么个事:“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熏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啥意思呢?有人卖珠宝,装珠宝的盒子做得很漂亮,有人看上盒子了,只买走盒子而不要珠宝。这个故事主要是讽刺一些人不识货。
其实吧,装东西的容器,论价值,也不一定比里面装的东西价值低,或许价值还远远高于里面所装的东西。
昨天看了个视频,某地人新建房子,推倒老屋,挖出一罐子,里面有古币,为了更方便取出古币,他们敲碎了罐子,里面有古币三二十枚吧。然而,经鉴定,被他们打碎的罐子,是宋朝的,我不懂文物,啥样的也说不清楚,反正专家说这罐子价值上亿。这简直是《买椟还珠》的镜像版。
一干吃瓜群众高兴啊,说啥的都有,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是,一个人挣不到自己认知以外的钱。对于这句话,余甚以为是。
然而,结合这件事本身来说,吃瓜群众没笑到点子上。为什么呢?首先咱先假设专家说的是真的,当然了,所谓专家嘛,咳咳咳……,咱就说是真的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看明白没?别说那是您家老宅,您还别不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挖出来,就是国家的,那一个亿,您落不着!
有聪明人说了,我不吱声,偷偷卖掉换钱。可以是可以,但您得把事情做干净了,倒卖价值上亿的文物该判啥罪我不知道,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我知道倒卖文物价值够五万元,量刑就是五年起步了。上亿?能不能让您交粮本?
那怎么才能把事情做干净呢?我不知道,怎么把这事做干净,这是技术活。我想啊,我要是一夜暴富,换房子换车子换妻子,这老套做法不能干,但洗发水用完了,那瓶子我绝对不会再兑水了,用完的牙膏皮也绝不再猛挤了。为什么呢?您换房子换车子换妻子,明显是有钱了,钱咋来的?咱中国人有个优点,一般不太嫉妒电视里人有钱,外村的也不太嫉妒,仅仅只嫉妒身边人,上个月您还不如我呢,今天咋就有钱了?凭啥你有钱了我没有?我,我举报你!
真憋屈啊,明明怀里揣一个亿,不能花,好不痛苦。钱多不一定是好事。香港《大公报》曾做过一个统计,统计中六合彩大奖的人,跟踪十年,结果大多数人十年后的生活不如他中奖前。这钱放李嘉诚手里,十年翻几番没问题,但放一般百姓手里,能做到不霍霍的,还真不多。
事情一出,人们都很亢奋,吃瓜喝茶摇扇子的围观群众不管这些个,看热闹的哪个会嫌事大?越热闹越好,事没搁自己个儿身上,不花钱看热闹,不看白不看。
这些年类似的事不少,看惯了热闹的吃瓜群众新鲜不了几天,就会找别的新鲜事乐呵去了。但也有让我觉得挺新鲜的事。前几年的一个视频,南方某地一女子对一群城管发表演讲,她说,你们说我这房子违建,我这房子祖上传下来的,一百多年了,你们那法律哪年修订的?新中国1949年成立,可我这房子当时就在这里……,这事我觉得挺新鲜的,这种事适用于哪条法律呢?
几年了,我也没整明白,谁知道昨天又来了更新鲜的,据网易新闻报道,粤西一座300年祖坟,被定性为违章建筑。这是根据大明律还是大清律定的呢?为了整明白这件事,老尼克第一时间联系了爱新觉罗溥仪,他一听就急眼了,说,叭叭叭叭叭的,别扯犊子了,朕的大清早亡了!
作者简介:老尼克,原名杨磊,现年51岁,初中毕业,居住古都洛阳,原洛阳轴承厂工人,好看历史闲书,偶尔写点杂文,纯属兴趣所致。
精彩文章回顾:
圣君原创系列:
老尼克原创系列:
言论逼仄,公众号中枪过于频繁,为更多展示文学、历史、文学评论及文化与收藏信息动态,欢迎识别下面二维码,加我小号!每天展示出不一样的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