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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泽尔:浪漫主义与唯心主义(黄江 译)

华夏出版社 经典与解释 2024-02-04



浪漫主义与唯心主义



拜泽尔 著  黄江 译



1. 问题:风车?



每当我们想到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的德国文艺大复兴时,我们必然会想到两场智识运动:浪漫主义(Romanticism)与唯心主义/理想主义(Idealism)。这些运动对于理解这个时代的德国文化显然是基础性的,故而历代学者都对二者进行了深入研究。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被如此低估,多少有些令人惊讶。它们有何共同之处,它们何以区分,至今仍旧非常含混。它们的确是如此含混,以至于一些学者已然开始争论它们的恰当关系。


我自己和弗兰克就是这样的两位学者。多年来,我们对唯心主义和浪漫主义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对立的观念。在其《无限趋近》(Unendliche Annäherung)当中,弗兰克将早期浪漫派运动视作唯心主义的基本对立面[1]。他强调这些运动间的对立有两个原因:浪漫派在本体论上是实在论者/现实主义者(Realist),在认识论上是反基础主义者,而唯心论者/理想主义者(Idealist)则不同,他们是基础主义者。在我的《德国唯心主义》《浪漫的律令》中,我把早期浪漫派运动置于德国唯心主义之中[2],弗兰克和其他人视之为一桩大错,因为这似乎把费希特式的唯心主义和基础主义关切归于早期浪漫派。近来,弗兰克在一个显眼之处宣告了我俩在这点上的分歧[3],因此我试着澄清这些问题正是(浪漫的)律令。这篇文章的要点就是如此这般。


弗兰克《无限趋近》


但在我深入细节之前,有必要澄清一下主要问题。完全可以理解的是,有人可能会反对说,弗兰克和我之间的争吵是茶杯里的风波,只是名相之争。为什么不和矮胖子(Humpty Dumpty)一起宣告,词意就是我们想要它们所意,这样矮子(拜泽尔)就能把浪漫主义称为一物,而胖子(弗兰克)就能把它称为另一物?反对者会说,浪漫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关系被低估且有争议,原因很简单,术语“浪漫主义”“唯心主义”没有明确含义。既然它们没有确切含义,就不存在浪漫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确定关系。学者所发现的关系只取决于他们赋予这些术语的含义。因此把整个问题纯粹当作名相问题,是对不慎的天真学者的一个陷阱,这看来是谨慎的好开端。正是基于这些理由,近一个世纪前,洛夫乔伊呼吁我们放弃那个浪漫主义概念[4]。洛夫乔伊抱怨道,那个概念已经被赋予了如此多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定义,以至于说复数的“浪漫主义”(romanticisms)好过说单数的“浪漫主义”(romanticism)。既然唯心主义的状况并不比浪漫主义好,兴许我们也应该放弃这个概念,从而抛下它与浪漫主义之关系的整个问题?


当然,这样的建议有其道理。对浪漫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关系的讨论确实存在着陷于章句的危险。我必须承认,围绕着术语“唯心主义”的不同含义,弗兰克和我之间有一些口舌之争。不过,认为这个问题完全是名相的,仿佛决然没有实质的问题,那就是一个错误。事实是,术语“唯心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指称或外延,尽管不是它们的内涵,已经被几代学者们相当好地固定了下来。术语“德国唯心主义”一般是指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哲学传统,更具体地说,是指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大约从1781年到1801年所阐发的学说[5]。“浪漫主义”在那些年里意指名为早期浪漫派(Frühromantik)的时期,而早期浪漫派是指耶拿和柏林的诗哲圈子,其中包括施勒格尔兄弟谢林诺瓦利斯施莱尔马赫荷尔德林蒂克。如果限定在这些时间段内,术语“浪漫主义”和“唯心主义”确实有确定的外延。那么这一时期唯心主义和浪漫主义之间的关系就变成了双重问题:(1)每一组思想家有何共同点?(2)这两组有何共同点,以及他们何以不同?这些根本不是名相问题,而是非常繁复艰涩的实质问题,涉及许多思想家的比较,每位思想家都有许多著作,其中许多非常晦涩。因而至此,问题的晦涩不仅来自语词的晦涩,而更多是来自主题本身。


康德


既然我们面前有一个实在的问题,在我看来,试着回答它就显然是值得的。这首先是因为,根据共识,这些运动是如此重要,不仅对德国文化史,而且对整个哲学史都很重要。但为何我们应当试着回答它,还有另一个次要但仍然紧迫的原因:关于它们的相互关系的旧式标准理论,已经盛行了数代,业已彻底崩溃了。根据这个由海姆、科尔夫(H. A. Korff)与哈特曼(Nicolai Hartmann)[6]提出的理论,浪漫主义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的一种寄生形式,更具体地说是费希特的《知识学》(Wissenschaftslehre)的一种诗意形式。正如海姆所言,它是“诗意夸大的费希特主义”(海姆,《浪漫派》,页332)。这种解释之所以失败,不仅仅是因为对旧有文本进行了更仔细的解读,还因为许多新近文本的出版,这些材料是海姆、科尔夫与哈特曼所没有的。只是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随着荷尔德林、施勒格尔、诺瓦利斯和施莱尔马赫等人的新批评版本付梓,学者才有条件对早期浪漫派的许多哲学著作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检视。这向我们清楚地表明,浪漫派非但不是费希特的弟子,反而是费希特《知识学》的批判者,他们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克服他们所认为的费希特唯心主义之不足。早期浪漫派不仅反对费希特的方法论和自然观,也反对他的唯心主义,后者似乎把自身困在其自我意识之圈里。对于他们来说,费希特的唯心主义不是值得颂扬的答案,而是需要避免的问题。


因此,鉴于旧说已经崩溃,有必要重思唯心主义/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之间关系的整个问题。存在两条进路。一条是强调唯心主义和浪漫主义之间的区别,在它们之间做出截然划分。另一条是继续强调它们之间的亲缘,但持论费希特的唯心主义只是普遍理念论的一部分或一方面。弗兰克走上了第一条道;我走上了第二条路。多年来我一直试着劝说弗兰克走上救赎与正义之途,但他负隅顽抗。非但没有悔弃他的错误路径,反而公然向我挑战。因此,他实际上已经掷下了他的战书。为了充分承认这样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多年来他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我现在拾起它,准备比武。



比武?场合感需要一个恰当的隐喻,而此处是一个浪漫的场合。因此我请读者想象一下:两位年迈的骑士穿着锈迹斑斑、吱吱作响的盔甲进行比试,争夺一位美貌情人的垂青,她手持一朵蓝花。若您愿意,请叫她玛蒂尔德(Mathilde),或者称呼她杜西内娅(Dulcinea)就更好了。按照骑士惯例,如果我的对手把我从我的神驹驽骍难得(Rocinante)上打下来,我将放弃对她的追求。说到这,女士们、先生们,让我们开始吧。来吧!驽骍难得,起来!(Arre! Rocinante, arre!)



 2.浪漫主义与唯心论诸相



首先,让我简要总结一下争议现状[status controversiae]。我和弗兰克之间的基本分歧是,我坚定地将早期浪漫派置于德国唯心论的传统之中,而弗兰克则同样坚定地将其置于该传统之外,甚至是与之相对。弗兰克和我都同意,对早期浪漫派的旧费希特式解读已经过时了;但他将其作为区分早期浪漫派和普遍理念论的充分理由,而我认为这种推理是没由来的[non sequitur],因为费希特的唯心主义只是整个理念论传统中的一部分。我认为我与弗兰克的分歧部分是名相上的,源于术语“唯心主义”的不同涵义,但也部分是实质性的,反映了我们对文本的不同进路和解读。


关于名相问题,有必要明确“唯心主义”的涵义。弗兰克和我对这个术语的使用有所不同,这是我俩间一半分歧的来源。如果我俩一开始就对唯心主义的两种形式做出非常基本的区分,我们本可以避免许多混乱。粗略地说,有一种主观意义上的“唯心主义”,据其“唯心/理想”(the ideal)意指自我意识主体的意识领域(无论那个主体是经验的还是先验的,个别的还是普遍的);还有一种客观意义上的“唯心主义”,据其“唯心/理念”(The Ideal)意指原型或理知领域[7]。主观唯心论者认为,我们经验中的一切——尽管不一定是存在的一切——皆只备于某个自我意识主体;客观唯心论者则主张,我们经验中的一切——实际上是存在的一切——是某种原型或理念的表象、显示或体现。从这样的一般术语来看,应该很清楚,这些形式的唯心主义在概念上是不同的。一个主观唯心论者无需认为经验中的一切是某种理念或原型的表象;因为他可能是一个否认原型实在的唯名论者,认定一切存在都是分殊。一个客观唯心论者无需声称那些体现原型的殊相是被某个自我意识主体所感知或为其存在的;因为即便没有自我意识主体存在来感知它们,它们仍然可以是理念的体现或实例。



对德国唯心主义传统的任何恰当解释都必须足够宽泛,以容纳这两种意义。狭隘的一言堂是行不通的,因为我俩置于这一传统中的典范思想家——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都在这两种意义上使用“唯心主义”。所有这一传统的学生都知道,在1800年前后,康德和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观念论)与谢林和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理念论)之间有一个根本性的断裂。那个断裂出现在谢林与费希特的通信中,接着又出现在黑格尔《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别》中,该书为谢林与费希特的决裂辩护。谢林黑格尔认为,他们的“客观唯心主义”超克了康德和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因其容纳了独立的自然实在,也因其没有把自然简化为自我意识主体的单独经验。正如我读到的那样,这是谢林著名的“通往实在之路”(Durchbruch zur Realität)背后的观点,见其1799年《动态过程的普遍演绎》(Allgemeine Deduktion des dynamischen Prozesses)[8]。


鉴于主观和客观的唯心主义具有如此不同的意义,并鉴于其主角之间存在着如此深刻且自觉的分歧,人们很可能会问为何或如何存在着一个唯心主义传统。为何不说两个传统,或复数的“唯心主义”,就像洛夫乔伊建议我们去对“浪漫主义”做的那样?要不是为了在这些唯心主义之间进行硬性的快速区分,我也会这么做,仿佛它们没有任何共同点,都同样成问题。只要两者都把思想领域或理想/理念作为理解经验或现实/实在的关键,只要两者都反对唯物主义,那么对于两股传统而言就仍然有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唯心主义”。这两派的基本区别仅仅在于我们是为心性(ideal)——思议的领域——赋予或剥离自我意识主体:主观唯心论者赋予,客观唯心论者剥离。这些唯心主义的共同原则可能是什么,这是一个难题,我无法在此追究。但是,除了我们如何制定这一原则之外,还有另一个理由来书写从康德到黑格尔的一脉单传,即,谢林和黑格尔都自觉地继续将自己置于康德-费希特传统之中。例如,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在其《差别》中仍视自己为康德哲学革命的完成[9]。我相信,除非能够解释这个明显的悖论——即谢林和黑格尔与康德和费希特的观念论决裂,但又都将自己置于康德-费希特传统之中——否则任何对德国唯心主义的叙述都是不完整或不充分的。


黑格尔


如今我与弗兰克在“唯心主义”概念上的主要分歧是,他将其涵义仅窄化为主观唯心主义。据其《无限趋近》中的定义,“唯心主义”,“略说”(grob gesagt)意指“现实的本质是精神[geistige]实体,或能被化约为它们”(《无限趋近》,页27)。这对主观唯心主义姑且是个合格的定义;但它对客观唯心主义完全无效,后者不认为现实的本质是精神。若对整个唯心主义传统采用弗兰克的定义,我们将不得不把唯心主义限制在康德费希特处,而把谢林黑格尔撇开。这样一来,“客观唯心主义”就不可能有任何意义,更不用说谢林和黑格尔与费希特的决裂,以及他们倡导关乎独立自然实在的唯心主义了。在《无限趋近》的一些段落中,弗兰克确实谈到了“绝对唯心主义”,这是“客观唯心主义”的同义词,他将其定义为一个绝对自我创造了一切实在的学说(同上,页128,133)。但在我看来,这仍然是“主观唯心主义”,因为意识领域是否属于先验或经验的,普遍或特殊的主体,无关紧要。无论如何,这种意义上的绝对唯心主义——一个创造整个经验实在世界的超主体(神)——并不是一个描述唯心主义传统中人的有效术语。这是一个古老的误会,还是入土为安得好(《德国唯心主义》,页4-6)。


弗兰克和我赋予唯心主义的不同涵义对于我们之间的争议具有决定性意义。因为他从主观上定义这个概念,所以把它与早期浪漫派区分开来;因为我对其定义更广泛,不仅在主观上,而且在客观上,所以我把它放在唯心主义的总标题下面。但在一个重要的意义上,弗兰克和我是一致的,即,若要在主观意义上定义唯心主义,那么浪漫派就不是唯心论者,他们确实反对观念论。对早期浪漫派的旧费希特式解读背后正是这种狭隘的主观意义,弗兰克同我都反对。此外,关于早期浪漫派的实在论,弗兰克跟我是一条心。在《无限趋近》中,弗兰克认为,浪漫派不是观念论者,而是实在论者,持论是域独立于自我意识主体而存在。在拉什(Fred Rush)抱怨弗兰克使用“实在论”的模棱两可之后[10],弗兰克在《德国唯心主义的出路》(Auswege aus dem deutschen Idealismus, 19–26)中做了一些精细的区分。我们无需在此细究,尽管它们很有用。对于浪漫派,实在论的相关义被弗兰克称为“本体实在论”,据此义,“存在着独立于意识之物,其独立性由术语是(being)来意指”(同上,页19,21)。



虽然这可能会让弗兰克和其他人感到惊讶,但我必须强调,我完全赞同他,即早期浪漫派正是致力于这样一种实在论。有必要补充的是,这种实在论旨在全力以赴,支持独立于任何主体(经验或先验的)的自然存在。因此,它不能还原为康德和费希特在其主观唯心主义(先验观念论)下试图调和的“经验实在论”,因为那种经验实在论虽然支持空间中“我们之外”的客体的主体间存在,但仍将空间本身视为“先验观念”,即作为自我意识主体的直观形式。这种形式的实在论不会令浪漫派满意,正如小施勒格尔所言,他们想要的是“高级实在论”,它将赋予自然以独立于任何主体的实在,无论是经验还是先验的[11]。


倘若浪漫派渴望一种高级实在论,这的确是弗兰克归于他们的那种本体实在论,就很容易论定他们反对唯心主义。这的确正是弗兰克所作的推论。然而,这是个误导,因其没能区分主客观唯心主义。虽然高级实在论的确与主观唯心主义不配,但它却与客观唯心主义美满,而客观唯心主义的一切都是为了配适那种实在论。即便没有自我意识主体,仍有可能持论自然中存在的万物都是心的表露,其中的理念是原型或理知的。



如果我们接受浪漫派持有这样一种客观唯心主义,那么就有可能解释他们哲学话语的一个非凡特征,即他们对一种既是唯心论/理想主义又是实在论/现实主义的本体论要求。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早期浪漫派经常会写到“理想实在论”“现实唯心论”。这可不是一个花言巧语,而是表达了一项非常合理的哲学方案:召唤一种能够公正对待外部世界现实的理想主义形式。早期浪漫派坚信,在完全的唯物主义和彻底的主观唯心主义之间应该有某条中道。这条中道就是他们的客观唯心主义。只有它才能把世界解释为理想的表达——从而避免唯物主义。但它也能让世界独立于主体而存在——从而摆脱主观唯心主义。


认识到早期浪漫派在这个意义上是客观唯心论者,也就有可能强调早期浪漫派的一面,这面曾被弗兰克低估了,但却被一些更老的评论家正确地强调了[12]。这就是柏拉图之维。所有早期浪漫派——小施勒格尔、施莱尔马赫、荷尔德林、诺瓦利斯和谢林——在他们年轻时都受到过柏拉图的深远影响,并且这对他们的所有思想都有着普遍的影响。我相信瓦尔泽(Oskar Walzel)是完全正确的,他在近一个世纪前写道,浪漫主义是自文艺复兴以来柏拉图主义的最大复兴(瓦尔泽,《德国唯心主义》, 页5,8)。浪漫主义唯心论的柏拉图之维体现在,他们将绝对等同于理性或逻各斯或理念。我将不得不在此放弃集结和援引关于这种解读的所有证据,这项任务我已在别处执行了(参见本书《浪漫的律令》第四章“早期浪漫派与柏拉图主义传统”,页87-111,尤其是页103-111)。然而,这种柏拉图式解读之于我们对浪漫主义的一般解释的后果是重大的。因为这意味着我们必须拒绝流俗解释,即将浪漫主义解读为一种非理性主义形式,作为对启蒙运动(Aufklärung)的反叛并且作为狂飙突进(Sturm und Drang)的一种激进形式。关于审美经验优先于推论思维形式的浪漫信条,并不意味着对于普遍理性的否定或限制,而是旨在提升理智直观形式于推论思维形式之上。它从未意图拒斥理性本身。



有些人反对将客观唯心主义归于浪漫派,以及将他们归入柏拉图主义传统,理由是浪漫派拒绝了论断存在是完全透明且理知的。在这种观点看来,有必要按照以下思路区分唯心主义浪漫主义唯心论者坚持存在的透明,而浪漫派则强调其障碍[13]。这在我看来似乎太简化了,过于非黑即白,因为对存在的认知可能是一个程度问题。虽然浪漫派当然不认为我们能对存在拥有完美认知,但他们的确认为我们犹在镜中(through a glass darkly)[14]略有所知。我们认识它的媒介将是审美直观,即柏拉图《斐德若》中的观相。在任何情况下,客观唯心主义都不预设任何关于理智知识的教义。在我看来,客观唯心主义是一个是态学的论题,认为万物皆是理智的外观;但它不是一种认识论的主张,即我们作为有限造物,对是其本身拥有尽善尽美的知识。


柏拉图


这种反对部分是基于浪漫派反基础主义的启发,而基础主义是唯心论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确实是区分浪漫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主因之一。根据这种区分,浪漫派根本就是反基础主义者,而唯心论者在其认识论本质上是基础主义者[15]。费希特连同早期谢林是莱因霍尔德——其基要哲学(Elementar philosophie)——基础主义方案的追随者,这基本上是我们在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兹那里发现的旧第一哲学[philosophia prima]复兴。虽然黑格尔拒斥了莱因霍尔德式方案,但他从未抛弃基础主义,而只是通过其他手段来追求它:他著名的辩证法。早期浪漫派位列耶拿奇迹时代(Jena Wunderzeit)诸子,拒斥了莱因霍尔德式方案,此方案是他们自己哲学的出发点之一。弗兰克尤为强调早期浪漫派的反基础主义,他对这个主题的探索与阐发,我相信,是他对早期浪漫派研究的主要贡献之一。我完全赞同弗兰克所谓早期浪漫主义之为反基础主义,而且我也追随他的脚步,将其纳入我分内之事。在此我们的确有充分的理由区分早期浪漫派和唯心主义,并且我不认为我在自己早先的工作中足够强调这点。然而,有必要补充:早期浪漫派的反基础主义并未使其在我心目中的唯心主义的确切意义上减损理想主义。如上文所释,客观唯心主义的论题当中没有任何东西使其拥趸致力于基础主义。我们可以肯定,一切实在/现实皆是理念/理想的表现,并且否认基础主义万象。兴许能持随缘:我等凭感观,照见风月宝鉴而明觉精察,并判一切根本义。如我所见,即为浪漫所缘。



 3. 浪漫派美学与唯心主义 




在至少暂且平息了普泛的浪漫主义何以关乎唯心主义的问题之后,我想转到涉及这种关系的另一个更具体问题,即浪漫派美学何以关乎唯心论传统。现在,图您一乐,弗兰克和俺将角色互换。如今遍体鳞伤的俩骑士将从裁判台两边交换马甲。现在将由弗兰克来强调唯心论遗产对浪漫主义的重要,而将由我来低估其意蕴。为何要搞怪角色颠倒?是因为弗兰克在其《德国早期浪漫主义美学导论》(Einführung in die frühromantische Ästhetik)中捍卫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对浪漫派美学的机要性。弗兰克指出了康德的认识论与浪漫派美学之间的一个惊人的类比:正如康德式主体创造其知识标准,浪漫派天才也创造艺术标准。据说,正是康德的革命主张,即知识在于对象符合概念(而非概念符合对象),将美学从古典摹仿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据其艺术家必须复制自然的给定表象[16]。在这样强调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和浪漫派美学之间的亲和力时,弗兰克遵循了一个可敬的传统。其最伟大的捍卫者之一是伽达默尔,他在《真理与方法》中以此为基础,指控浪漫派从事一种彻底的主观美学[17]。其拥趸有海姆、科尔夫与哈特曼,这些旧说的主演认为浪漫主义只是“费希特《知识学》的一种诗意形式”。这个传统没有消亡的迹象,它最近出现在克内勒(Jane Kneller)的《康德与想象力》[18]。看来我确实得单枪匹马冲锋陷阵!


伽达默尔


在我策马扬鞭之前,容我稍缓,提一下弗兰克立场中的奇特张力。怪的是,他如此坚决地拆散浪漫主义与唯心主义/理想主义,但又强调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对浪漫派美学的意义。因为若我们采用康德的哥白尼革命背后的知识范式,我们很快就会落回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正如康德在第一批判第二版序中的著名构想,这一范式规定我们先天所知只是我们所创(B xviii. 对比B xii, xiii)。若我们坚持这种创造之于一切知识都是必要的,如康德肯定的那样,那么我们就会陷入自我表征循环当中。在我们的创造性认知活动应用于世界之前,世界本身会是什么,结果是那个臭名昭著的怪物,康德的物自体(Ding-an-sich)。


在此有些东西必须让渡,因为弗兰克不能二者兼得。而让渡之物正是弗兰克对哥白尼革命的强调。因为在他的“导论”过程中,弗兰克发现自己正在撤回他最初作为其指令之类比的重要性。他完全正确地看到,这个类比有些不对。问题是这样的:当哥白尼学说被应用于感性时,它导向了感性判断是非认知性的学说。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第一段中强调并明确地告诉我们(AA 5, 204. 对比214),感性判断与真理无关,它不涉及对象中的任何东西,因其只关乎鉴赏者的快感,这绝非偶然。康德关于快适的严格主体地位学说是哥白尼革命的直接后果,因为它把美的标准置于感受能力中,而非客体本身。康德视相反的学说——唯理论认为感性判断在客体本身当中形成了一种完美直观——为重蹈形而上学独断论的覆辙,把美的标准置于客体本身,更具体地说,置于其完善性或统一性中。但恰恰是康德否定了感性判断的认知地位,显示了他的哥白尼革命与浪漫派之间的深刻差异。因为浪漫派个个都热衷于美感就是认知的学说,这确实给了我们进入真理的洞见。当然,弗兰克太清楚这一点了,值得注意的是,正由于这个原因,他回撤了,止步了,没能跟进他的类比(《德国早期浪漫主义美学导论》页38–39, 122–123, 129)。



只要我们考虑到康德哥白尼革命对于感性判断之认知地位的影响,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康德美学之于浪漫思想,更多是挑战而非激励。若我们想追溯浪漫派美学理论的来源,那么我们就必须回到古典教义,更确切地说是柏拉图学说。此情此景,我欲再奏我的柏拉图竖琴!因为正是《斐德若》《会饮》的柏拉图——而非《王制》的柏拉图——才是浪漫派的主要灵感。浪漫派也是狄奥提玛的孩子,他们的美学源头可以追溯至狄奥提玛的教导,美在于对理智形式的感知。这一教导也是唯理论传统的核心——沃尔夫、鲍姆加登、哥特谢德(Gottsched)、温克尔曼和门德尔松的美学——据其美在于直观至善(intuitio perfectionis)[19]。


而今,在提出了一些大而化之的主张之后,让我再提出一个比先前更异端的主张。即,与其把浪漫派美学视为建立在康德的基础上,不如视其为恢复理性主义美学的尝试,是对康德式哥白尼革命的反抗。因为浪漫派首先想恢复感性判断的认知地位这一古典教义,反对康德的主观主义。康德意欲埋葬的教义,他们却意欲重振。对诗艺背后真理的浪漫强调,及其柏拉图遗产,不允许有其他结论。


笛卡尔的梦境


当然,浪漫派与他们的唯理论前辈之间仍有很大区别。即,浪漫派倒转了理性主义的知识等级。唯理论者将感性经验置于理性的力量之下——在此理性被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构思和推断的力量——而浪漫派则将其置于理性之上。当然,正是在这一方面,强调康德对浪漫派的影响是公平的,因为他们确实接受了康德对传统形而上学的一些批判。康德对推理力的攻击之于他们将感性经验提升到一切形式的知识之上确实关键。但这点被推得太远了,仿佛与唯理论形而上学决裂就意味着与其美学决裂。这也是没由来的[non sequitur]。


尽管浪漫主义美学和理性主义传统之间有明显的亲和力,尽管浪漫美学和康德传统之间有明显的张力,但我对学者开始将注意力从康德转向唯理论者并不乐观。视康德为美慧之源的旧习着实太难打破了。我们浪漫派知道,当来自柯尼斯堡的邮车发生故障时,康德派会做什么。与其失去几周真理报,他们宁可在《判断力批判》的更隐晦处搜肠刮肚以求慰藉。他们在文本中翻找每一条证据,以证明浪漫派无以复加[non plus ultra]地受惠于这片感官世界(aesthetic universe)。当然,他们找到的学说似乎预示着后来的浪漫主题。因此他们指向了康德的天才概念,他的艺术之为道德象征的观念,以及无目的之合目的性悖论。所有这些想法可能的确对浪漫派有暗示作用。但它们的问题在于,它们有太多范导性限定,无法支持浪漫派对艺术的认知地位的信念。康德从未允许艺术家洞悉自然背后的理念,原因很简单,这些理念对他来说只有范导性效用。他只允许我们将自然当作仿佛是根据理念所创造的,但不允许我们假定它实际上就是这样。康德式艺术家仍然被困在主观唯心主义(观念论)的意识圈内。


弗里德里希·席勒


关于这些康德式旧习,坦率地说我感到难以置信。浪漫派从来都不是康德的《判断力批判》的狂热信徒,他们从未皓首穷经来寻找灵感。毕竟,对于一个将阿拉伯纹(arabesque)作为完美高度的经文,人们能说什么呢?《判断力批判》的大信徒是席勒,似乎康德影响了席勒,而席勒影响了浪漫派,传导了康德对浪漫派的影响。但在席勒的《美育书简》荷尔德林《新美书简》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后者意在维护被前者破坏了的感性真理主张。所谓康德与浪漫派之间的亲和力缺乏可信度的原因之一是,它没有见识到一个基本而简单的事实后果:康德不读希腊文。大多数青年浪漫派从小就接受了希腊语训练,正是如此,他们能够接近并深入柏拉图的《蒂迈欧》《会饮》和《斐德若》。正是康德对希腊的无知,在他和浪漫派代际间设置了一个主要的文化藩篱。让我们面对现实吧:这位柯尼斯堡的干硬圣人对爱欲无感,所以他从未理解狄奥提玛教导的灵魂。


在一个方面,我愿意承认,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和浪漫派美学之间的旧式类比包含着一丝真理, 即,浪漫派的确强调了艺术家的创造性角色,他们并不期望艺术家仅仅复制外部自然的表象。但这一点给我们留下了一个问题,而这个类比的主演们并没有意识到,即,浪漫派何以可能既强调艺术家的创造性角色,又强调艺术揭示真理的力量。看来艺术家的创造力只揭示了他自己的感官欲望,而非外部世界的任何东西。这里的问题是如何把对艺术创造力的浪漫信仰与模仿自然说结合起来,浪漫派从未真正放弃过这一学说,这甚至是他们的本体实在论要求。我在此建议,对此明显悖论的解释就在于浪漫派普泛的自然概念,更具体地说,他们的有机自然观。据此观念,自然的有机力量在主体的创造力中达到了最高的组织和发展,因此他所创造的也是自然通过他所创造的。艺术家通过他自己的创造力,成为自然她自身的自我实现和自我揭示的工具[20]。这一理念的典型表达是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System des transcendentalen Idealismus)。若我对这一悖论的解决方案是正确的,那它就表明了浪漫派自然哲学之于他们美学的重要性。只有当我们把浪漫派美学置于其自然哲学(他们的自然整体观)的语境中,它对艺术知解力的主张才开始有意义。


谢林


就这样吧。在这场比试中,我带着抨击做了最后一次招架。如今我的驽骍难得已然厌倦,我想观众亦如是。我退赛了,不知道玛蒂尔德会授予我何等宠爱。我抑或弗兰克才配得上她的蓝花,我将留给看官来判断。





【注释】(向上滑动阅览)


[1] Manfred Frank, Unendliche Annäherung. Die Anfänge der philosophischen Frühromantik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97), 27, 65–66, 663–665, 715.


[2] Frederick C. Beiser, German Idealism: The Struggle against Subjectivism, 1781–1801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以及本书。


[3] 参见Manfred Frank, Auswege aus dem deutschen Idealismus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2007), 16–17. Elizabeth Millán-Zaibert 也质疑了我将浪漫派涵摄于唯心主义,Friedrich Schlegel and the Emergence of Romantic Philosoph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2007)。


[4] Arthur Lovejoy, “On the Discriminations of Romanticism,” Proceedings of the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39 (1924), 229–253. 重刊于Lovejoy, Essays in the History of Ideas (New York: Capricorn, 1960), 228–253;中译见“论诸种浪漫主义的区别”,《观念史论文集》,吴相译,商务印书馆,2018,页274–303。


[5] 我们当然可以把日期延长到1801年后。但为了与早期浪漫派进行更准确的比较,我在此将其搁置一旁。及至1801年,谢林和黑格尔的客观或绝对唯心主义的实质已经形成,而谢林和黑格尔的著作只是更系统地具体阐发了主要思想。我也将搁置把术语“唯心主义”单独应用于从康德到黑格尔时期的问题。这是有问题的,因为它忽略了洛采(Lotze)和特伦德伦堡(Trendelenburg),这两个十九世纪唯心主义传统中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译注:拜泽尔在此指的是亨利希的《在康德与黑格尔之间》,乐小军译,商务印书馆,2020;以及他本人的专著Late German Idealism: Trendelenburg and Lotz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6] Rudolf Haym, Die romantische Schule (Berlin: Gaertner, 1882); H. A. Korff, Geist der Goethezeit (Leipzig: Koehler und Amelang, 1964), III, 244–52; 以及Nicolai Hartmann, Die Philosophie des deutschen Idealismus (Berlin: de Gruyter, 1923), I, 220–33, 尤其是页221, 224, 226, 228。


[7] 我在《德国唯心主义》中为这种区分做了辩护,页349–374, 379–391, 418–421, 447–451, 491–505。


[8] 我关于谢林与费希特决裂的解读,在此无法详细展开,可参见我的《德国唯心主义》,页469–505。


[9] 参见Hegel, “Vorerinnerung,” Differenz des Fichteschen und Schellingschen Systems der Philsophie, in Werke in zwanzig Bänden, ed. K. Michel and E. Moldenhauer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70), II, 9–11。译注:中译本见《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别》,宋祖良/程志民译,商务印书馆,1994,页1–4。


[10] 参见他对Elizabeth Millán-Zaibert的《早期德国浪漫派的哲学基础》(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of Early German Romanticism)的书评,Notre Dame Philosophical Review, 2004.12.09。


[11] 参见Schlegel, Philosophische Lehrjahre, in KA 18, 31, no. 134; 38, no. 209; 80, no. 606. 诺瓦利斯持类似的观点,见其Allgemeine Brouillon, in NS 3, 382–4, no. 634; 252, no. 69; 382, no. 633; 429, no. 820,以及Fragmente und Studien, NS 3, 671, no. 611。


[12] 柏拉图的遗产被瓦尔泽所强调,German Romanticism (New York: Putnam, 1932) 以及Erwin Kirchner, Philosophie der Romantik (Jena: Diederichs, 1906), 8–34。


[13] 此观点可见Millán-Zaibert, Friedrich Schlegel and the Emergence of Romantic Philosophy, 32, 34, 36, 38。


[14] 译注:此处拜泽尔化用了伯格曼“神之默示”三部曲的首部名称《犹在镜中》(Såsom i en spegel, 1961)。


[15] 这种对唯心主义传统观可追溯到一个被遗忘但可敬的来源:Jakob Friedrich Fries, Reinhold, Fichte und Schelling (Leipzig: Reineicke, 1803)。弗里斯展示了费希特和谢林如何采纳莱因霍尔德的基础主义方案,并对该方案提出了重要的反对意见。他顺便提到了黑格尔,后者很快就会成为莱因霍尔德的克星。


[16] Frank, Einführung in die frühromantische Ästhetik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89), 9-14.


[17] 参见Hans-Georg Gadamer, Wahrheit und Methode (Tübingen: Mohr, 1990), 93-94。(译注:中译本见《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21,页130。)伽达默尔对浪漫主义者说得很少,但他认为他们是席勒美学教育计划的一部分,他认为席勒的美学教育计划已经主观化了。


[18] Jane Kneller, Kant and the Power of Imagina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19] 参见我的Diotima’s Children: German Aesthetic Rationalism from Leibniz to Lessing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译注:中译本见《狄奥提玛的孩子们》,张红军译,人民出版社,2019。


[20] 译注:关于通过模仿揭示自然的母题,可参见洛夫乔伊,《存在巨链》,张传有/高秉江译,商务印书馆,2015;奥尔巴赫,《摹仿论》,吴麟绶/周新建/高艳婷译,商务印书馆,2018;皮埃尔·阿多,《伊西斯的面纱》,张卜天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斯塔罗宾斯基,《透明与障碍》,汪炜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以及拜泽尔的好友迈克尔·弗里德曼所著《分道而行》,张卜天/南星译,商务印书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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