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梦推荐】纪念叶永志:反校园霸凌专题评述
文|Wendy YUAN
「永志不忘纪念,往事不如烟。」
2000年4月20日,年仅15岁的少年叶永志被发现在厕所身亡。
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他生前经历了残酷的校园霸凌。
本期《跨讲坛》文章将以反校园霸凌为主题,梳理校园霸凌的主要内容、类型和防治探索,希望为反霸凌事业献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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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基于性别歧视的校园霸凌
——玫瑰少年叶永志的悲剧
2000年4月20日叶永志事件发生后,校方将事件性质敲定为意外,声称「死去的叶永志患有心脏病」[1];然而在警方的深入调查下,事件的性质变成了一场基于性别歧视的校园霸凌。
调查结果显示,叶永志生前遭受了严重的言语霸凌和肢体霸凌,包括但不限于身边的男同学嘲笑他是「娘娘腔」,上厕所时「被男同学强行脱裤欺负」。
叶永志受到霸凌的原因,在于他的性别气质(Gender Temperament)不符合传统的社会性别期待。
关于案件细节的报道显示:「叶永志从小喜欢玩炒菜游戏,不喜欢玩电动玩具;声音尖细的他,参加学校合唱团,成为唯一的男生;因为举止扭捏,标准动作是兰花指。」[2]
这样「阴柔」的性别气质挑战了传统的两性性别秩序,因此他被男同学当成异类歧视,从而遭受了霸凌。
破除因性别歧视而起的校园霸凌,离不开性别教育的疏导。叶永志事件的发生推动了中国台湾教育事业对性别平等教育的关注,相关教育部门认识到校园内性别平等的重要性。
2004年,中国台湾的「性别平等教育法」规定:「任何人不因其生理性别、性倾向、性别特质或性别认同等不同,而受到差别之待遇。」
随着社会观念的发展,性别敏感教育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以往的「因性施教」教育理念受到质疑。
学者龙安邦辩证批判了「因性施教」的观点,认为其会导致「强化性别刻板印象,再生产性别不平等」的不良后果,并鼓励发展性别敏感教育,强调性别教育中要「既尊重性别,又超越性别;既促进学生充分发展,又保证学生自由发展」。[3]
学者回春茹同样认为「因性施教」强化了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接着回春茹探讨了中学的性别教育,支持「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师范教育体系」[4],培养学生的性别意识,消除校园内的性别偏见与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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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身边的校园霸凌
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5年的调查数据,中国的校园霸凌的发生率为6.1%。[5] 我们需要警惕身边的校园霸凌。
具体来说,什么是校园霸凌呢?学者孙晓冰和柳海民总结了校园霸凌的详细定义,具体表述为:
「霸凌者(Bully)、被霸凌者(Bullied)、协助者(Assistant)、旁观者(Outsider)在学校环境的氛围下所形成的对被霸凌者在生理上、心理上、物理上的伤害。」[6]
从行为主体看,霸凌者和助长者共同对被霸凌者进行霸凌行为,「形成霸凌氛围」,而旁观者起「助长」作用。
青少年时期,校园性别暴力(School-Related Gender-Based Violence,SRGBV)是常见的霸凌类型,而霸凌者常拿被霸凌者的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性别认同(Gender Identity)和性别表达(Gender Expression)做文章。
201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布的数据显示,性少数群体中大约85%的人在学校遭受了基于性别的暴力,其中45%的受害者因此影响了学业,甚至是辍学;而在中国,这个暴力行为的发生率是40%。
校园霸凌(Campus Bullying)问题是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其性质恶劣,对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有严重的危害。
研究表明,早年的霸凌经历对受害者可能有不可磨灭的伤害。
学者梁汀的实证研究数据显示,在校园霸凌的阴影笼罩下,相比于未遭受校园霸凌的学生,被霸凌学生更易产生心理健康问题。[7]
关于具体的表现方面,学者张子豪从学习生活和身心发展两方面阐述了校园霸凌对受害者的伤害,包括「逃学辍学、自卑敏感、孤独抑郁、缺乏安全感与信任感、发生不良生理反应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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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校园霸凌的积极探索
对于行为个体,面对潜在的校园霸凌危险,学龄期的青少年应培养自身的保护意识。
首先,要区别校园霸凌行为与日常校园生活中的「玩笑」,意识到自己是否正在遭受校园霸凌与性别暴力。
被霸凌的青少年不要将霸凌行为合理化,认为这是在「开玩笑」——玩笑只是施暴者的借口,要勇敢保护自己的权利,必要时更要努力摆脱「羞耻感」,主动向父母、教师、心理医生等可以信任的人寻求帮助。
除了学生的自救,教师和校方也有不可代替的责任与引导意义。陶行知先生曾说,在教师手里操着幼年人的命运,便操着民族和人类的命运。
教师在性别平等教育事业中起重要作用。
有观点认为:「如果班主任老师对学生的世界很不熟悉,或不加控制地授权让班干部去解决主要问题,则具有『失范倾向』的学生发出『失范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大增——使用暴力以征服歧视对象的想法就很容易被构思出来。
「如果家长不在身边,则留守家庭和离异家庭的孩子更易于『失范』。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在校园暴力治理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老师的歧视性行为,往往会成为学生的歧视性行为的诱导因素与鼓励因素。」[9]
在性别教育方面,校方及教师应保持性别敏感度(Gender-Sensitive)。
玫瑰少年叶永志事件中,已有的新闻报道显示,学校的老师并没有起到保护叶永志安全的作用,反而老师认为叶永志「没有性别平等的观念」:「他只跟女同学在一起,很少与男同学来往。」
而且老师对于霸凌行为的评价是:「这并不是很过分……也不是每次都这样,男生只是好奇而已。」[10]
由此可见,该校老师的性别盲视和性别偏见,使得其对霸凌行为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并没有制止悲剧的发生。
在教育发展进程中,教师的师德建设和责任心培养越发受到重视。
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文件,重点强调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
文件要求教师做到「关爱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名学生,关注学生成长,保护学生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了解中学生身体、情感发展的特性和差异性,基本掌握心理辅导方法,能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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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宏观层面看,校园霸凌议题不只是校园内部的矛盾,而是错综复杂的社会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各个部分共同完善反校园霸凌的监督机制以及应对机制。
法律层面,有关校园霸凌的法律法规在陆续完善。
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要「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法制日报》评论员史洪举强调,要严格管教霸凌他人的学生,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考虑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让校园霸凌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退一步说,史洪举认为学校也可尝试利用「学校惩戒权」处理犯错的学生。[11]
媒体赋权方面,学者卜卫强调校园霸凌报道要遵循新闻伦理原则。
她认为,媒体在反校园霸凌运动中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因为「新闻报道不仅能使公众关注校园性别暴力议题,帮助他们认识暴力的形式和性质及系统性原因,也能宣传预防暴力和干预暴力的具体方法和有效途径,进而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全面支持的环境」。
同时学者卜卫也呼吁要提升「媒体对校园性别暴力的报道敏感性和质量」。[12]
此外,媒体在报道时也要注意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安全和心理感受,避免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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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2][10] 俞飞.玫瑰少年之死[N]. 法治周末, 2018-10-19.
[3] 龙安邦. 驳“因性施教”——兼论性别敏感教育[J]. 北京社会科学,2018(03):22-31.
[4] 回春茹. 高校女性/性别课程对于中学性别教育的启示[J].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9,21(03):49-53.
[5] 陈梦谣. 校园霸凌:50%被欺凌者不敢说出来[N]. 钱江晚报, 2017-01-11.
[6] 孙晓冰,柳海民.理性认知校园霸凌:从校园暴力到校园霸凌[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35(31):26-29.
[7] 梁汀. 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探讨[J]. 心理月刊,2021,16(23):18-20+53.
[8] 张子豪.“校园霸凌”防治路径探索[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8,No.572(05):66-68.
[9] 张翼. 破解校园暴力之殇[N]. 中国青年报, 2015-07-27(2版思想者).
[11] 史洪举. 惩戒校园霸凌不该成为孤例[N]. 法制日报, 2016-12-20.
[12] 卜卫,刘晓红,田颂云,熊颖,黄艾,吴昊.校园性别暴力的媒介再现研究[J].妇女研究论丛,2019(01):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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