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如何应对创新策源力的提升困境?|之江策
导 读
创新策源力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盛、要复兴,就一定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截至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合肥首批4家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获批。包括杭州在内的西安、武汉、南京等地正在积极争创。如何让我省在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脱颖而出,让科技创新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发挥支撑引领作用,逐步形成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浙江路径,关键在科技创新策源力的提升。本文调研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地,针对当前创新策源地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正 文
- 约2600字 -
01
浙江省区域创新能力现状如何?
根据科技部《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20)》披露,我省区域创新综合能力居全国第5,是连续13年保持全国第5。北京创新综合能力独居第一层次,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天津、山东位于第二层次。2020年,我省研发投入1840亿元,居全国第4位,占GDP比重2.8%,科技进步贡献率高达6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59.6%。其中,在三大科创高地全年R&D经费投入同比增长10.2%。科技创新正为浙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能,但较广东、北京、江苏和上海仍存在一定差距,这4个省份的基础研究经费总额占全国基础研究投入的比例超过50%。
创新策源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直觉突破(灵感)-解释规划(具象)-逻辑推理(验证)-推广应用(转化)。“策”是手段,为开源创造有利条件,策源真正“源头”在以超常型隐性知识(如天赋、灵感)为基础的直觉突破。“策”偏向引领性和拓展性,策源更注重突破性和首创性。只有真正理解创新策源的流程,才能更好地保护原始创新。才能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灵感,创造出更多高价值的产品,从而提升我省的创新策源力。
围绕创新策源力的提升,需要解决创新策源制度顶层设计,形成与科研经费投入相适应的创新策源产出比;需要解决创新主体定位不清的问题,明确创新主体是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建的联合体,只有三方有机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科技产出与技术创新不衔接的问题;需要解决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分享科技创新资源的问题,引导我省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发挥主力军作用,鼓励民营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导的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分享科技创新资源的局面。
02
如何提升浙江科技创新策源力?
我省需要在教育、人事制度、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协同规划,在源头上找问题,在改革中提升创新策源力,同时提炼总结浙江创新策源地建设的成功经验,为“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一)明确创新主体,在教育、人事、金融等方面改革,营造创新策源的最佳环境。明确创新主体是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建的联合体,由三方共同实现从科技供给、应用实践、转移转化。一是发挥教育在创新策源中的支配地位,承担起在创新主体、创新管理、创新评价等方面的启蒙教育,培养青少年群体的科学独立精神、探索精神,培养大学生群体的科学开拓精神、奉献精神。把教育改革与我省的产业结构升级紧密结合,让更多具有创新策源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承担起产业结构调整的重任。逐步将幼儿园和高中阶段纳入义务教育,让有创新精神的青少年接受开放式教育,让创新型人才培育从娃娃抓起。二是将行政型人事制度转为知识型人事制度,尤其将培育年轻人的超常型隐性知识和创新策源团队建设作为工作核心。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营造出有利于创新策源的人事环境,让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本在市场公平竞争中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各获其利,将人口红利转化为人力资源红利。三是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助力科技创新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建立健全种子基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新兴金融组织,采取不同于传统金融的信用担保机制,将传统的货币信用担保向人力资本信用担保转变,创建以人力资本为本的人力资本产权,实现超常型隐性知识自治配置。
(二)加强公共服务,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明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体牵头单位。现行的中共浙江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涉及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30家省级单位。在缺乏主导单位推动下,各部门在科技创新领域形成九龙治水格局,这本身就成为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优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明确政府不是创新的主体,而是创新制度环境的提供主体。完善制度保障,牢固树立科研真正目的是为了成果转化。转化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科技成果归属问题,“国有资源流失”“侵吞集体知识产权”罪名极大影响创新积极性。建议明确有关职务发明的界定,修改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中对职务发明的界定。修订《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一步明确发明人在成果转化中的利益分配问题。三是构建复合型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既要保护常规的知识产权,又要保护超常型知识产权。把人的天赋、灵感、兴趣、探索、创意等特征也纳入保护并上升到权利层面的保护,让天赋权、灵感权、兴趣权、创意权的合法性得到充分的保护。面向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实施知识产权预警、专利导航工程,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推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平台建设。
(三)增强文化自信,通过优化知识配置、强化知识应用提升科技策源力。一是建立超常型隐性知识为主导的新型知识认识模式。改变对常规型知识认识模式,打破对常规性知识的遵循,这是创新策源成功的文化前提。要充分尊重个体知识,加强对新创意、新理论、新思想的快速研判和吸纳能力,让社会各领域的“科技创富”与“科技共富”相结合,通过创新驱动做好共同富裕的大蛋糕。二是营造尊重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氛围。建议参考美国斯坦福大学将学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产业三者捆绑一起的做法,将浙江大学严谨求是的学风与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策源地建设紧密结合,孕育出我省特有的创新策源精神,逐步营造出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三是倡导新时代浙商精神,坚定不移走创新发展之路。老一辈浙商创造了诸多全国第一,乃至世界之最。既要传承老浙商“四千精神”,也要大力弘扬“新浙商精神”,即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用新技术新业态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牢牢依靠创新赢市场、赢未来。
(四)强化科技攻关,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技术研发创新体制机制。一是鼓励国有企业把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整合优势资源,形成资源共享、集中技术攻关、优势互补,增强国有企业发展动力引擎,承担起与其占有资源相匹配的科研责任。建议将知识产权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发挥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作用。二是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克中发挥民营企业的先锋作用,通过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协同创新,实现科创平台能级的提升。发挥科技服务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进一步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圈,完善我省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分享科技创新资源的最优方案,并加快形成制度性经验,加快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开展科技创新的浙江路径。
作 者:王嘉珏
作者单位:中国计量大学
课题名称:2021 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对策类课题(21NDYD003YB)。
学术贡献:本文系统梳理科技创新制度上的顶层设计,通过深化我省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全省新型创新体系,加快我省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围绕科技创新在“两个先行”实践中如何发挥引领支撑作用,提出了具体对策建议:(1)明确创新主体,在教育、人事、金融等方面改革,营造创新策源的最佳环境。(2)加强公共服务,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3)增强文化自信,通过优化知识配置、强化知识应用提升科技策源力。(4)强化科技攻关,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技术研发创新体制机制。
王嘉珏,浙江省重点培育智库“一带一路”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中国计量大学组织部(人才办)副部长(副主任)、统战部副部长(挂职),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浙江省向上向善好青年,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研究所所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长期从事创新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和管理工作,擅长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战略咨询。主持完成省级课题6项,厅局级课题2项,研究报告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16件次,中央机关录用2件次,对策建议被多个省直机关和县市区采纳录用。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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