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分享 | 有失智继承人,巧用遗产分割协议公证解决继承难题
为失智继承人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办理继承权公证+遗产分割协议公证
继承人可以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一致,并签署《遗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是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之间对其共同继承的遗产如何分割协商一致而订立的协议,对所有继承人均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涉及不动产等不宜分割的遗产,经继承人协商一致在处理时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即继承人中一人或数人共有不动产产权,给与其他继承人折价、适当补偿方式继承。小家庭以外的继承人按份共有不动产通常不利于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最大化发挥不动产价值,未来仍会面临进一步析产的问题,无法案结事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在办理继承公证的过程中,当事人之间达成的遗产分割协议,如甲、乙同意由丙继承房产,丙支付甲乙各五十万的补偿款,这属于典型的不动产补偿分割。
这种表述看似放弃遗产,实则法律上不等同于放弃继承,因此即使有继承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也可以代其签署遗产分割协议,协议内容可以自由发挥、尊重意思自治。
根据继承人各式各样的需求,律师提供建议并设计继承方案,寻求合作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遗产分割协议公证,大大提高了遗产继承办理的效率,令各继承人能够和睦共处、互谅互让、定分止争,避免了纠纷,减少了讼累,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ND
往/期/回/顾
直系血亲间继承房产的方式和税费承担,与买卖、赠与房产差异辨析
再婚家庭法定继承,如何确定继承人、查清遗产范围?作者:黄宇璐律师
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firm
中国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99号尚嘉中心22层
手机号(预约咨询) | +86-159 0040 2898
邮箱 | hyl@guantao.com
语录说法
敬/请/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