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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历史语境下的国家建构与帝国|斯蒂芬·哈尔西

斯蒂芬·哈尔西 勿食我黍 2021-12-24


作者|斯蒂芬·哈尔西(Stephen R. Halsey)
美国迈阿密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芝加哥大学博士,曾留学台湾大学和北京大学。研究领域是中国近代史,也研究环境史、经济史、比较殖民主义和全球史。



1914年为止,欧洲国家的殖民范围已占全世界陆地面积的84.4%以上,但是直到近代,中国都一直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发展轨迹为何与被欧洲掌控的全球格局大相径庭?它的命运是因其广袤的国土而生,还是在与强大对手的角逐中造就,或者另有他解?如果一般性的讨论仅能给出片面的解释,那么历史学家该如何寻找一个更恰当的答案?上述问题为什么亟待解决?

在1500年的时候,几乎没人能预见到有一天西方会主宰世界。因为中国、印度和中东国家的财富、人口以及国家实力在几百年间都凌驾于西方之上,然而,以欧洲人的航海大发现为转机,这种全球范围内的平衡被打破了。尽管欧洲殖民者开疆拓土,占领美洲,但直到18世纪,英、法、葡、西、荷的贸易网还仅能覆盖印度洋和太平洋地区。18世纪中期,英国东印度公司(EEIC)控制了孟加拉,随后开始在南亚建立统治,情况由此发生了变化。之后150年间,在西方的军事、政治和经济压力下,亚非许多弱小的国家土崩瓦解。1880年后,欧洲各国的高层发动了蓄谋已久的侵略,这些国家纷纷俯首称臣。凭借工业革命带来的先进科技,到19世纪末,全球各地几乎尽在欧洲列强的掌握之中。

欧洲列强在这一时期的成长壮大终结了亚洲数百年的优势地位,并在当地引发了社会结构的重大转变。与美洲和澳洲(Australasia,又译澳大拉西亚,一个不明确的地理名词,泛指大洋洲和太平洋岛屿)相比,刚果、越南等地区气候炎热,人口稠密,瘟疫横行,对欧洲移民构成了严峻挑战。西方势力并未将亚非地区变为居留地,而是对当地人进行殖民统治。此外,多地的殖民政权无视当地的实际情况,重划边界线,挑起种族冲突。在19—20世纪出台的经济政策,频繁对各殖民地的生产、销售和分配系统进行调整,但要想以此在亚非各殖民地谋得暴利近乎天方夜谭。1800年以后,旧有的各人类文明中心对全球经济的贡献无足轻重,直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它们才重振其影响力。此外,欧洲当局在亚非地区建立起教育系统,以巩固对亚非地区当地人的统治。在许多地方,这些新机构服务于殖民政权,培养基层官员中的中坚力量,但由此造成的混合性文化身份认同,也为殖民带来很多问题。简而言之,殖民主义成为全球近代史的一大主题,对所有的个人、阶层或地域的影响几乎无所不及。

19世纪和20世纪的西方帝国主义在中国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组织形态。与印度、越南、莫桑比克等国家不同,中国在欧洲势力的鼎盛时期保持了独立自主。在两次鸦片战争(1839—1842,1858—1860)中,清朝(1644—1911)战败,在英法强迫下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主权受到种种限制。其他列强也很快与中国缔结条约,几十年后,日本也开始加入缔约活动中。这些外交协定规定了低关税,确立了最惠国,并保证西方人有在中国内地游历的权利。这些条约还开放了许多通商口岸,所谓的“治外法权”使外国人享有不受中国法律约束的权利。在19世纪中期,这些特权在中国创造出一个“非正式帝国”(informal empire)体系,西方各国通过军事、外交和法律三管齐下,对北京方面施压以造成影响。


然而,清朝以及后继的民国时期(1911—1949)正处于人类历史上殖民竞争最为激烈的时期。与加尔各答、孟买或巴达维亚之类的贸易据点不同,中国的贸易口岸从未发展出巨大的殖民帝国。相反,欧洲列强只是管辖着上海租界或中国南部的香港等一些小块飞地。中国在19世纪和20世纪永久丧失的领土只有外蒙古和西北以及东北的一些偏远地区。尽管列强在1895年以后获得了某些地区的租赁权,但这些地区在一定期限后还会重归中国管辖。不平等条约虽然侵犯了中国主权,西方却难以靠它们把新的经济体制或文化身份认同强加给中国人。这些政策需要外国官僚来直接进行行政监管,在南亚和非洲等地区取得的成效一般来说也甚为有限。在近代,中国是仅存的六个非西方的独立国家之一,尽管边疆地区的领土略有损失,但仍保持着政治和领土上的基本完整。

为什么中国在19世纪走上了不同于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发展道路?许多学者认为,是中国的经济体量或列强在亚洲的势力均衡导致中国发展出一条不同的历史轨迹。然而,将这些假设置于比较语境中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它们缺乏说服力。在南亚,英国吞并了之前莫卧儿帝国的领土,接管了2亿人和超过180万平方英里(约466万平方千米)的土地。1880年以前,瘟疫的肆虐使欧洲人在非洲大部分地区的殖民活动举步维艰,但他们在随后掀起的“瓜分”非洲狂潮中,用不到30年的时间就占领了几乎占世界总面积五分之一的地区。如果到1914年,全球84.4%的土地都在欧洲人统治之下,中国能仅凭巨大的体量就免于被西方征服吗?

1895—1914年,各殖民势力之间的竞争,尤其是英国在这一时期对正式瓜分中国领土的反对,可能是中国幸存的原因之一。但是历史在亚洲其他地方的发展表明了这一理论的局限性。19世纪,奥斯曼帝国的实力和凝聚力持续下降,引来邻近的哈布斯堡王朝和罗曼诺夫王朝的侵略。这一前景给那些希望保持大陆势力均衡的英国战略家们敲响了警钟。伦敦因为害怕沙俄帝国将影响扩展到地中海东部,通常会在政治和军事上支援伊斯坦布尔。伦敦的政客们致力于维持欧洲东北部的领土现状,1853年在俄国威胁要消灭“欧洲病夫”时向俄宣战。尽管有英国的援助,奥斯曼帝国的领土仍然被蚕食,到1919年,只剩下位于安纳托利亚半岛的核心地区。如果外部因素不能说明中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幸存的原因,能否从国家自身内部寻找答案呢?

大多数研究中华帝国晚期政治史的史家都认为,中国政府无力应对来自近代世界的挑战,让这个问题显得更尖锐了。根据这些记述,统治的虚弱必然导致国家领土被各殖民势力瓜分。在19世纪至20世纪早期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在西方的压迫下,弱国会很快灭亡,它们或沦为蓄谋已久的侵略的牺牲品,或自然瓦解。尽管中国主权严重受限,但清朝及后继的民国时期仍然在行政执法,征收税款,宣战和谈,并统治着4.5亿人口。1850年后,官员们是否找到了一条重建中国之路,使国力可以在最低限度上维持一国的独立自主?

近代中国的主权与成功的国家建构

1850年后,欧洲帝国主义的威胁为中国的国家建构时代拉开了序幕,这是7世纪早期以来最具革命性的时代。虽然晚清被描述成一段衰败不堪、积贫积弱、王朝末路的时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来自列强持续的战争威胁下,近代中国却成了一个军事—财政国家。这种政治形态将财富、官僚体制与枪炮以崭新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确保中国在恶劣的国际环境中能屹立不倒。19世纪中期以后,政府通过新增商业税扩大了税收来源,用这些资金来满足其巨大的国防支出。新的财政机构使国家能够榨取额外的资源,与此同时,在20世纪早期,近代警察的行政管辖范围得到扩展,强制力也得到提升。在19世纪晚期,当权者们还创建了一支由20艘铁甲舰组成的海军舰队,以增强军事力量,并发展出近代兵器工业。到19世纪70年代,他们还开始认识到财富和国家实力之间的联系,建立起国有轮船制造和电报企业。这些努力改善了中国的交通运输和通信基础,并将少数近代部门引入中国的经济结构中。总而言之,在帝制时代晚期,中国在追寻富强之路上奋力前行,免于沦为殖民地,还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治国之道是一种管理公共事务的本领,包括观念、制度和实践。中国人对有关治国的问题已经思考了两千多年,到1859年时,发展出一套顺应自己准则的“经世”政治传统。例如,官员们试图建立全国通行的稳定的土地所有制秩序,并尽可能地运用公共政策改善“民生”。在帝国晚期,他们还鼓励商业发展,但只把这视为对农业、桑蚕业等主要产业的补充。与南亚很多地区相比,中国税负较轻,在19世纪早期,政府四分之三的税收来自农业。最后,朝廷凭借规模很小的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管理着4.5亿人口,地方事务靠士绅精英和商人行会等充当中间人,协助进行管理。

19世纪,在国内,中国人口日益增多,在国际上,东亚的环境风云变幻,在由此造成的愈来愈大的压力下,这种统治框架应运而生。领导人们与时俱进,形成治国的新理念,主张追寻富强对捍卫中国主权具有重要意义。如同军事—财政国家本身一样,这些新理念是经过数十年才发展成形的。即使上述转变最终对中国产生了变革性的影响,这种转变过程也是循序渐进的。


“主权”的概念是作为近代中国人治国之道的基石出现的,但1900年以前,这一术语的内涵一直在改变。1863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illiam A. P. Martin)在他编订的《万国公法》(The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里,用一个四字成语(“自主之权”)把这个词首次翻译成中文。随后几年,京师同文馆面向帝国全体官员刊行此书,丁韪良早期的中文译著,查尔斯·马顿斯(Karl von Martens)的《星轺指掌》(Manuel diplomatique)和布伦知理(Johann Bluntschli)的《公法会通》(Das Moderne Völkerrecht)也随后问世。在接下来的20年间,一些名臣开始用“主权”的概念来描述战略问题,概括政治决策,表述中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目标。19世纪70年代早期,一些人的官方往来文书中开始经常出现这个词,比如曾任洋务大臣的李鸿章,直至1895年失势之前就是如此。中国人有时会把主权解释为一种对领土、人民或财产无条件的控制,而非对国家事务的最后或终极决定权。决策者们往往将中国与列强之间的关系看作零和博弈,这种独特的定义可能是由他们对外交事务的理解发展而来的。例如,中国的官员们认为,在不平等条约下,中国因丧失关税自主权而付出的代价,与英法等国获得的经济收益成正比。而当欧洲人、美国人以及后来的日本人获得治外法权时,中国的合法主权就相应地受到了损害。但在1895年后,这个词的定义开始变得更为通俗和具体,到1911年,已经接近于欧洲、美国和日本的一般用法。

19世纪70—80年代,政商界精英也开始要求在中国境内独享经济利益。例如,“利权”不再作为一个合成词被逐字解释为“对利益的控制权”,而是用于形容一国“对利益享有的主权”。到19世纪90年代,一些杰出的思想家甚至开始呼吁与帝国主义列强进行商战,在欧洲近代早期,许多国家都曾采用这种重商主义策略。中国人及时认识到,主权应该因资源、法律、领土或人民而呈现多种不同形态。19世纪下半叶,他们还在官方文书中普遍使用“独立”“权利”“自由”等术语来讨论帝国的政治问题。丁韪良一系列有关国际法和外交实践的译本成为这些概念的源头,中国官员们在19世纪发展出了一套对世界秩序的新认识。

然而,治国之道的定义不仅包括各种概念,还包括实践以及用来管理社会的制度。国家高层将追求军事、政治和经济的强大视为让中国主权免受进一步侵犯并使其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一种手段。因此,他们不再实行跨省援助帝国西部边陲地区的政策,而是从这些地区筹款支持本地的军工事业。另外,之前清朝皇帝为表明对治下臣民实行仁政,曾承诺永不加赋,当局抛弃了这个承诺,转而在富庶且最易受到西方入侵的沿海各省施行政策改革,这些项目开销由一系列新的商业税来负担。对抗外国侵略需要进行国防建设,导致军事开支飙升。李鸿章等知名大臣也不再向兴修大运河和黄河等传统水利工程项目投入资金,而是向推进交通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此外,新的官僚机构扩展了它对国家的行政管辖范围,这能够使它对地方社会的控制程度更高。19世纪,某些政府机构仍要依赖士绅精英的协作,机构中既有非正式的雇员,也有吃公粮的官员。不管进行了多少改革,新的治国之道与中国未来的联系至关重要,与中国过去的联系同样不可小觑。

本书将帝国晚期的国家构建置于两种不同的比较情境中展开论述,其学科关注点超出了中国研究的范畴。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军事—财政国家出现在欧洲近代早期至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署之间。这一外交协定使世俗国家的主权得到确认,一种国际秩序也由此产生,它意味着肆无忌惮的竞争、结盟,以及频繁的军事冲突。在17世纪晚期和18世纪,因战争所需,英法建立了新型的行政和财政组织。英国陆军和海军规模在1680—1780年扩大了3倍,美国独立战争时期(1775—1783),在从宾夕法尼亚到本地治里(Pondicherry)的各战区,英国共拥有19万人的武装力量。每当硝烟再起,国防开支就随之增长,因此,财政大臣放弃征收直接性的土地税,转向间接性的商业税和公共借款。在重商主义原则指导下,近代早期的英国编制了新的国际海关税则表。与此同时,对销售的啤酒、烈性酒、葡萄酒、苹果酒、麦酒、啤酒花、盐、皮革、肥皂、蜡烛、电线、纸货、淀粉征收国内消费税,由此带来巨额收入。此外,在斯图亚特和汉诺威统治时期,官僚结构的日益扩大化和复杂化,对他们为战争进行的多次举国动员起到了促进作用。到18世纪80年代,英国仅税务部门就扩大了3倍,雇员总计达8300人。军事—财政国家的这种发展进程在18世纪的英国得到了充分体现,而处于严酷的政治环境之中的法国、普鲁士等竞争对手们,则是在为保持独立而进行斗争的同时经历了类似的转变。

19世纪,西方列强将他们弱肉强食的国际秩序移植到东亚,与此同时,在中国,战争、税收和官僚体制的发展三者之间也开始以类似方式相互关联起来。要确保一国在恶劣的地缘政治形势中屹立不倒,能采取的策略屈指可数,中华帝国晚期的策略就是有意模仿和自己不断摸索尝试,并借鉴欧洲国家的某些特点。从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早期,官员们用西方的军事技术装备起新型陆军,戍卫本国富庶的沿海地区。他们还建起一支铁甲舰队,在中国沿海水域和主要河道上巡逻。1842—1911年,为跟上国防开支的步伐,去除通货膨胀因素,政府税收增长了3倍,而且在税收收入上,间接贸易税捐的重要性开始超过土地税。19世纪50—60年代,新体制中官员的职能也有了新的发展,他们有了举全国之力的能力。19世纪中期,在英美的帮助下,清朝创立了大清帝国海关。与此同时,行政机关开始对中国内地市场上商品的运输和销售征收一种较为低效的通过费(厘金)。这些新的财政机构的出现扩大了帝国晚期的政府规模,而在20世纪早期实行的新政却通过创建现代警政、学校,以及政府部门的中央集权化,更为迅速地扩大了政府规模。一连串的变革都是在清朝统治的最后50年中生根发芽的,但直到20世纪50年代早期中国崛起时才开花结果。

欧洲的军事—财政国家和中国分别代表着全球化这一共同主题之下各不相同的变化形式,由于历史进程中一次偶然的交会,它们的政治结构在某种程度上结合在了一起。如果不是列强在东亚的殖民竞争,1850—1949年中国的发展轨迹就可能会有所不同。然而,国际环境的共享尚且没有使西欧内部的制度安排整齐划一,更不用说东亚了。在借鉴模仿英国的宪法、政治文化以及法制传统上,中国并不比德国、法国或俄国逊色。例如,与欧洲诸国不同,在20世纪以前的中国,公共借款并未成为管理国家的重要手段。但是,在不同的地域、时间和文化背景下塑造近代国家的进程中,似乎唯有战争扮演过的角色才是举足轻重的。

本书还将18世纪和19世纪欧洲各帝国在亚非的发展与中国自始至终的政治独立进行对比。粗粗翻阅史料的记载,我们会认为西方国家本该已经把中国变成殖民地了,但实际上这并没有发生。全球化叙事会凸显存在于中国的“非正式帝国”的特质,还会强调对南亚等地区殖民扩张起促进作用的那些条件。本书重在分析脆弱无力的国家结构和漏洞百出的经济制度这两个因素,而无意于对近代欧洲的帝国主义做全面的解释。即便如此,了解中国屹立不倒的原因,也可以帮助我们解释为何在亚洲和非洲很多当地的族群没能维系住国家的独立。

在近代早期,庞大的多民族帝国控制了亚欧大陆的中心区域。从印度洋和太平洋到沿海贸易据点,西方势力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受制于莫卧儿等强大王朝。在18世纪这些王朝衰落后,政治—军事的平衡发生了改变,这些欧洲闯入者从中获益,如同在南亚等地所做的那样,他们开始攻城略地。17世纪晚期,英国东印度公司惨败于莫卧儿王朝之手,但是1750年后,继莫卧儿之后统治这一地区的国家则屈服在西方的武力和外交手腕下。东南亚、中东和非洲的各个国家越发羸弱不堪,更加无力抵抗欧洲列强的侵略,特别是在工业革命后殖民势力的力量变得越发强大。中国直到20世纪中期才获得与西方各国平起平坐的国际地位,但中国1850年后的改革政策,还是缩小了与西方政府在“国家能力”(state capacity)上的差距。

政治经济体制的重大差异也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中国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落入征服者和殖民者之手。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的代理人滥用他们的贸易特许权,从事盐之类的商品走私,并且和掌控着该国财政的银行家族相勾结。久而久之,这些活动动摇了孟加拉本地统治者(或称行政长官)的财政地位。为了还以颜色,他在1756年攻打了加尔各答的贸易据点,这一举动使该地陷入骚乱、战争状态,并最终被英国吞并。相比之下,在1900年以前的中国,密集的商业网络则限制了欧洲对华经济渗透的程度。本地产品的质量和中国人捉襟见肘的购买力限制了西方商品的销路,中国掮客在各环节控制着茶、丝、烟土和棉纺织品的贸易。另外,各省官府建立了本地商行来和各通商口岸的欧洲公司竞争。19世纪,为收回中国的部分“利权”,中国轮船招商局等一些公司开始同西方轮船公司展开激烈竞争。1850年后,中国的对外贸易非但没有扰乱经济,还给国家建设工程提供了额外收入,巩固了政府的地位。

反思近代中国

大多数论述都采用了一种元叙事(metanarrative),但我认为,中华帝国晚期的历史不仅仅是政治羸弱、衰败不堪、分崩离析的历史。令人吃惊的是,西方的评论者们对现代以前中国史书所使用的语言辞令和分析范畴照单全收,特别是在使用朝代循环范式时更是如此。这个概念认为王朝统治就像生物一样,盛极而衰。《二十四史》记录着中国各王朝的兴衰更替,但著述者的目的不太像要去解释经年累月中的变迁。历朝历代都会让当朝的杰出学者负责编撰前朝历史,以确保能依统治者自身的意志来决定如何叙事。这些文本还扮演了教化的角色,通过臧否特定的历史人物,对读者进行道德教化。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往往把政治羸弱、军事失利和自然灾害当成统治者或朝廷失德的结果。专业学者们虽然不认同这些解释,但他们笔下的中国政治史仍是用传统中国世界观中的基本要素构建起来的。一些有名的著述者提到,清朝在19世纪中期的命运是一种必然的转变,好像历史变迁总会遵循周期轮回,是可以预见的一样。总而言之,这些说法可能是为中华帝国晚期政治精英的需要服务的,但汉学家在探究历史时则应该对现代化模式的适用性持怀疑态度。

除中国古代史书外,人们对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早期的习惯性理解还有两个重要源头。许多中国历史学家带着民族主义感情,认为1850年到1949年这段时间是在西方列强魔掌下的“屈辱的世纪”。这些中国知识分子对19世纪晚期那些力求革新的官员态度暧昧。一方面,他们承认李鸿章等有识之士的成就,称颂他们为保卫中国免遭外国帝国主义者的蹂躏而做出的努力;另一方面,清朝统治者是满族而非汉族出身,这些学者因此还指责改革者效忠清朝。这种对中国近代史的复述认为,中国是在民族主义影响下于1949年后猛然醒悟的,并不认为中国在此前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的国家建构过程。

很多学者对中日历史进行了粗略对比,他们有关中华帝国晚期的结论就是在这种误导下形成的。1894—1895年,中日两国为争夺朝鲜半岛的控制权短兵相接,清朝军队大败。在他们看来,这一结果证明日本明治政府推行的改革“成功”了,而中国为自强而付出的努力则“失败”了。这种论点是在现代化理论的影响下形成的,然而,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果只是表明了19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的实力处于上风,很难由此洞悉两国国家构建的长期成果。

西方在19世纪50年代将一系列类似的不平等条约强加给日本,1868年以后,明治政府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军队,并对行政机构进行改组。这些政策使日本能在短短50年内就跻身强国之列。1904—1905年,日本在中国东北地区与俄国这个欧洲“白人”国家开战,取得决定性胜利,举世为之震惊。相比之下,军事—财政国家在中国的发展历时百年,并且在1850—1949年很少有巨大成功。直到中国在朝鲜半岛(1950—1953)与超级大国美国开战,双方战成平手,1964年中国又拥有了核武器之后,外国的观察家们才开始认识到这种转变有多重要。比较分析能够增进我们对近代东亚政治变迁的了解,但下一步的研究必须以一个世纪而不是几十年的时间跨度来评价中日国家构建事业所取得的成果。

本书对中国政治史的全新阐释是建立在彭慕兰、王国斌、孔飞力等知名学者近来的学术成果上的。彭慕兰和王国斌证明了对整个亚欧大陆国家建构、经济增长和社会转变模式进行比较的重要性。他们的著述与我的研究一样,在对上述问题做出评价时所采取的方法和视角不仅跨越了政治边界,也跨越了传统的时空边界。他们摒弃了源自西欧的历史目的论思想,但对将一国的历史独立于全球背景进行研究的汉学家们,也持批评态度。通过探讨政治、经济或社会演变的一些重大时刻,学者们无须遵循任何标准模式,就能将欧洲和亚洲置于世界历史的时间维度之中。我在本书中采用了他们颇具创新性的方法,来呈现全球史视角下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早期中国的历史。本研究与彭慕兰、王国斌两人的著述一样,对欧洲各国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并将中国置于帝国主义扩张等一些世界历史的主导性潮流之中。但是在我看来,在19世纪,两个地区间的政治上的隔绝并没有那么重要,我反而认为,这些地区的国家构造在一定程度上是趋同的。比起20世纪之后的任何时候,1500—1750年,中国和与之对应的欧洲国家间的差异更为明显。

彭慕兰的早期研究对1853—1937年外国帝国主义对中国北方内陆地区的影响做了细致的考察,认为改革的倡议在地方精英的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功。在20世纪的最初几十年中,中国当局将更多的物资输送到易受侵略的沿海地区,大运河沿线较早期的商业中心随之衰落。在战略要地,国家也开始通过一系列新式行政机构来对日常生活施加更大影响。与此同时,全面抗日战争(1937—1945)爆发之前,中国北部平原某些地区的工农业增长都很可观。上述论断引出一个问题,那就是19世纪下半叶的改革努力成效究竟如何。此外,彭慕兰的观点促使我去中国东南部寻找支出和物资分配模式的类似变化。历史上有各种证据表明,全中国的政治决策开始在新的治国原则的指导下进行,这种假设是成立的。

孔飞力的著述追溯了19世纪以来中国历史的潜在连续性,指出历届政权都在努力应对层出不穷的政治、经济和行政问题。帝王、官员、思想家以及改革者们,都曾为调和国家权力与参政议政,为在地方财政需求和中央政府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为使政治角逐符合整体公共利益的理念而奋斗。早在西方入侵以前,上述问题就已经在根本性议程(constitutional agenda)中居于重要位置,然而在过去的两个多世纪中,中国人还在不断用近代政治话语对这些讨论进行重新表述。与孔飞力的学术研究相比,本研究同样强调现在与过去之间的联系,但是在论及近代中国的形塑过程时,赋予了国际秩序一个更为重要的角色。

孔飞力较早出版的著作细致考察了19世纪中期爆发的内乱对中国的影响,指出政治权力开始由朝廷下放给各省的汉族官员。清朝虽然继续统治着24个省的4.5亿人,但满族统治者为情势所迫,只得将更多权力与汉人分享。学者们在对帝国晚期的中国进行了分门别类、条分缕析的分析研究后发现,变化的主要动力与其说是来自北京方面,不如说是来自地方上的当权者。将“国家”与爱新觉罗统治家族乃至军机处等中央政府机构混为一谈,这会掩盖这一时期巨大的政治创造性。在部分政权下放的情况下,改革却颇见成效,这一命题有违常理,因而大多数评论者将晚清时期简单地看成政治、军事和外交上溃败连连的时期。相反,本书将晚期帝国的国家构建描述为一段成功的历程,将其视为迈向20世纪中期成熟的军事—财政国家的重要起步阶段。

读者们可能会问,革命党人在1911年推翻了清朝的统治,我所持的这个修正性的观点如何能自圆其说。许多评论者认为,因为“国家”在20世纪早期垮台,政治、军事、经济和法律改革就已经失败了。这种推断又犯了之前所说的逻辑错误,想当然地将一个庞大的国家等同于爱新觉罗家族或中央政府的行政部门。从曾国藩、李鸿章等有识之士所处的19世纪中期开始,权力就已经开始从满族人向汉族人转移了,1911年的革命标志着这种转移的最终完成。基层民众的普遍不满可能促成了清朝的颠覆,但更为重要的是,朝廷丧失了对中国各省议会和新军的控制权。20世纪早期,在作为改革计划内的一部分而出现的各种机构中,汉族人很快成了其中的首脑。19世纪,各省精英、高官以及军事统帅们还效忠于朝廷的统治,他们在强国之路上往往身先士卒。辛亥革命后,这些群体往往是初衷未改,但已不再对清朝尽忠。简而言之,他们继续为保卫国家制定出许多种方针。如果帝国晚期的统治者像康熙那样强有力,当时的国家建构可能会取得更大的成功。但是当时没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因此绝大多数历史学家就得出了中华帝国晚期衰败不堪、穷途末路、积贫积弱的结论。

本书中涉及比较研究的章节,利用了多种有关各欧洲国家以及各殖民帝国在亚洲、非洲和美洲历史二手文献汇编中的丰富资料。约翰·布鲁尔和P. K. 奥布赖恩在讨论近代早期的英国时,发展了军事—财政国家的概念,将这种新型的政治组织形式与英法之间持续的冲突关联起来。比起欧洲大陆的许多对手,英国较晚才开始增强它的战争能力,这使它有机会去复制荷兰精密复杂的信贷制度。1688年“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后,议会的至高无上确保了税收的施行要征得英国国民的同意,对皇室权力的这些限制增强了国家权力,并使之合法化。

社会学家查尔斯·蒂利虽然提出从中世纪开始对欧洲政体进行分门别类,但是也强调战争在国家的形成中处于中心地位,在这点上他与布鲁尔和奥布赖恩的研究相呼应。他坚信,一国的政治和行政结构往往反映在该国首都的内部空间分布上。如果资源分散在广阔的区域里,则该国政权往往采取强制手段征税。如果财富高度集中,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政治和商业精英在政府中很有发言权。中国等农业帝国凭借一套专制的官僚体制强行征税纳贡,而英法等中等体量的国家则适当平衡了强制施行与协商一致之间的关系。布鲁尔、奥布赖恩和蒂利的著述为这一研究课题提供了一个主要的分析概念,促使我去研究战争、税收和官僚体制的发展壮大之间类似的关联。本书拓展了他们的研究范畴,超越欧洲的界限,对军事—财政国家进行“全球化”的探讨。

我对在亚非的殖民扩张的处理借鉴了一大批已有的学术研究成果,而在其中有关印度史的著作至关重要。C. A. 贝利认为,17世纪晚期到18世纪之间,部落之间的冲突在整个亚欧大陆的突然爆发加速了莫卧儿、奥斯曼和萨法维三个王朝的衰落。他坚持认为,在这一时期,王权的传统观念逐渐让位于日益兴起的商业化的政权观念。在他看来,英国军队之所以能在印度大获全胜,是因为印度本地四分五裂,而不是因为近代化的英国占据了组织和技术优势。他对欧洲各帝国以及与之相对的亚洲各国的分析自成一派,这种书写风格得到彭慕兰和王国斌的支持。此外,贝利还诚邀诸位研究者进一步拓展他对东亚的分析框架。本研究接受了他的挑战,同时还接受了世界史研究的分类方法,将军事—财政国家这一概念应用在不同的大陆、文化和时间段上。

P. J. 马歇尔和贝利一样,也在探究英国在印度的统治的根源,但是他的早期著作聚焦在孟加拉这一特定区域。他强调本地政权的羸弱不堪以及对外商贸的破坏性作用,将英国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性企业转变为印度东北部的地方统治者的时间定在1756年以后。马歇尔的观点引出一个问题,即洋行是在中国内陆地区发挥了类似的影响力,还是没能成功占领中国国内市场。受其启发,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以南亚的加尔各答、马德拉斯(Madras)和孟买作为“源头”(seeds),发展出了实际拥有领土的帝国,而中国的通商口岸却从未扮演过这种角色?总而言之,本书利用有关帝国主义的文献勾勒出了欧洲列强全球征服扩张的轨迹,特别突出了存在于中国的“非正式帝国”所独有的特征。

本书主要靠两种方法来对中华帝国晚期的国家建构提出修正性的解释。本书的设想、结构以及内容受到了跨国研究路径的影响。然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少有研究者将中国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我虽然也是着重讨论特定区域改革政策的实施情况,但是也会常常涉及中国其他地方的相关事件、动态和模式。自19世纪晚期以来,上海是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最重要的城市,我在第四章至最后的结语部分对这一区域进行了个案研究。

最晚从12世纪开始,这一地区就已经在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中国人称之为“江南”的这一地区是由河水冲积而成,土壤肥沃,吸引着来自人口稠密的中国北部平原的移民。温暖的气候适宜水稻种植,因而,在棉花代替大米成为这一地区的最主要作物之前,长江三角洲一直都是中国的粮仓。清朝时期,那里的农民纷纷弃农从商,到18世纪,江南又成了中国的纺织业中心。这一地区河网和水路遍布,纵横交错,对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大有助益。久而久之,这一地区的人民日益富裕,人口密度日渐增大,苏州、杭州、南京等城市也开始蓬勃发展起来。数个世纪之后,上海这个通商口岸已经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都会之一。在19世纪,上海的重要性让临近的中心城市难以望其项背。在帝国晚期,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学术、文学和艺术百花齐放,涌现出的学者和官员数不胜数。一位19世纪的评论者对这种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指出:“在东南地区,江南省的税负最重,水利是当地的头等大事,当地的乡绅最为活跃。”
在数百年的岁月里,中国的经济、文化和人口重心从中国北部平原转移到江南。因此,首都北京的清朝统治者对这一地区一直高度警惕。清朝统治者之所以对此地提高警惕,是因为在19世纪中期,大批欧洲人和美国人来到上海经商,日本人也紧随其后。此外,统治者还认识到,这一地区可由海路抵达,因此易受外国侵略。他们一直对英国的炮舰抢占长江下游,切断中国南北交通,并结束了第一次鸦片战争记忆犹新。1900年以前,与除京畿之外的中国其他任何地方相比,江南所面临的威胁都更为严峻,欧洲人觊觎中国领土,这里可能会沦为牺牲品,国家高层为此感到忧心忡忡。为对抗西方对中国主权的挑战,大批资源被投入到了中国东南部的国家建设工程中。这一地区资源丰富,基础雄厚,因此在1850年后的几十年间,也被私下作为政治改革的一个试点。在一个富饶的、和国际联系紧密的地区积蓄关键力量,比在穷困的北部和西部开展活动,成功的可能性更大。长江三角洲所具有的这些政治、经济和地域特征,使它很适合作为个案来研究中华帝国晚期的国家建构。但是,读者们不应该就此认为江南可以代表整个中国的历史发展趋势,这一地区只能说是在战略上意义重大而已。相对而言,清朝对用于内陆省份,特别是西部边疆一带的某些物资开销,则不闻不问。

历史著作往往要么考察新主题,填补空白,要么另辟蹊径,老话新谈。本书基本属于后者。我在研究过程中,曾赴上海市档案馆、上海图书馆古籍部和近代文献部、台北“中研院”、台北“故宫博物院”、芝加哥大学图书馆等搜集史料。我利用定量数据来证明1850年后政府收入的增长,而原始的文本资料则为我的观点提供了主要依据。李鸿章等各省官员的往来信函不仅述及各项重要的改革政策,还体现了他们政治纲领背后的根本目标。地方志记载了长江下游地区当地的重大事件和情况,展现了中国东南部地区基层社会的历史变迁。策论文章特别清晰地表明了统治观念的变迁,而皇帝的谕令则为北京中央政府的活动、计划和意图提供了文献佐证。之前有关晚清时期的论著是建立在一个假设上的,即晚清王朝已是穷途末路,但我认为这不全面,我对上文述及的原始材料进行重新解读。

本书展现的是全球史视角下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早期中国的历史。一般认为,中华帝国晚期在政治上衰败无能,但我认为这并不全面,我将对军事—财政国家在欧洲和中国的发展做出评价,并详细论述亚非许多地区沦为殖民地的诸多诱因。

—End—

本文选编自《追寻富强:中国现代国家的建构,1850—1949》,注释从略,题目为编者所拟。推荐购买此书阅读完整內容。该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任何赢利组织运营的公众号如转载此篇,请务必向原出版机构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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