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对税负异常的纳税人,抽查比例不低于10%
【访问大型税务稽查案例库请点文末“阅读原文”进入】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2-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根据运城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见附件。
运城市税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x
运城市税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抽查比例 及频次 |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 抽查检查 起止时间 |
1 | 对税负存在异常纳税人的双随机抽查 | 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纳税、代扣代缴情况开展抽查 | 本辖区省、市列明企业、其他企业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 对列入异常对象名录库且属于持续经营状态的抽查对象加大抽查力度 | 2023.02--2023.11 |
往期文章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