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付廷祥案 | 付廷祥案件概况
一:引 言
当前,中央正在大力宣传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营商化境,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付廷祥却被打成“黑社会”,在看守所羁押近四年。在重庆,薄王欲孽尚存、遗毒未除,还有一小撮不法分子公然对抗党中央,迫害民营企业家,应当立即整顿。
付廷祥案祸起竞争对手恶意举报,公安异地用警,以“扫黑除恶”高规格介入侦查,按照从严标准把控,完全不是常规案件办案模式。
二:2019年涪陵区公安侦查
2019年6月,重庆市公安局指定涪陵区公安局办理丰都县付廷祥等人涉嫌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案件。自6月13日至11月,付廷祥亲属以及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先后有30余人被传唤、被拘留、被逮捕。付廷祥70余岁目不识丁的老母亲刘福梅,也曾被关进看守所。老父亲付朝树被吓致心脏病复发,住进医院ICU,算是躲过一劫。付廷祥等人被倒查20年,早已案结事了的纠纷,被重新翻出来过筛子。
2019年12月20日,涪陵区公安局以付廷祥等人恶势力团伙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付廷祥涉嫌非法采矿、寻衅滋事、虚开发票,其中被追诉的寻衅滋事是在2011年-2013年采砂期间发生的纠纷,未有肢体冲突、无人员受伤。
案件经两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历经近6个月,涪陵区检察院于2020年5月12日对付廷祥等人案件提起公诉。
三:2019年-2020年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付廷祥等人不涉恶,更不涉黑,起诉指控曙光公司非法采矿罪,江都公司、品信公司虚开发票罪,付廷祥作为三个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指控涉嫌单位犯罪,需对非法采矿、虚开发票罪负刑事责任。检察院去掉了公安移送付廷祥的寻衅滋事罪,将其中一起寻衅滋事作为付廷祥弟弟付廷祥的涉嫌犯罪,另案指控,同时对公安移送的多人,检察院作了不起诉决定。
涪陵区公安局对涪陵区检察院“去恶、去罪名、去人员(不起诉和另案诉)”的审查结论,未复议、未复核,认可该审查结果。
四:2020年涪陵区法院审判
2020年9月24日,涪陵区法院判决认定曙光公司构成非法采矿罪,江都、品信公司构成虚开发票罪。付廷祥、林剑(曙光公司经理)等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付廷祥被以非法采矿、虚开发票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林剑被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其他涉案人员均被判缓刑,三公司被判罚金。
另案起诉的付廷伟,被以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三公司以及付廷祥、林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涪陵区检察院未抗诉,认可涪陵区法院一审判决。
五:涪陵区三中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期间重庆市扫黑办表彰涪陵区政法委
2021年2月22日,三中院以“江都公司举示新的证据,致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显然,这是对江都公司以及付廷祥等人有利的裁定。
付廷祥案二审期间,2021年1月14日,重庆市扫黑办公示表彰了涪陵区政法委,其中提到了付廷祥案,表彰政法委协调推进有力。该公示文稿表明,重庆市扫黑办肯定了“在涪陵区政法委协调下,涪陵区公检法办理的付廷祥案结果,经层层把关、实事求是,客观追诉案件,付廷祥案不涉黑、不涉恶”。
六:涪陵区法院重审、公诉机关关键证据缺失
发回重审期间,2021年5月30日,涪陵区检察院第一次变更起诉,追诉指控江都公司涉嫌非法采矿。
2021年6月24-25日,涪陵区法院对付廷祥案重一审开庭。庭审中,法庭根据辩护人的申请请求,要求公诉机关三日内移送辩护人申请调取的一项关键证据(一个用于认定非法采砂量和犯罪金额的电子数据载体U盘),涪陵区公局出具说明,该U盘未能找到。
付廷祥案重一审庭审结束,根据现有证据,合议庭应尽快评议,依法判决。
七:付廷祥案再次“回锅”,拔高两级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涪陵区公检全盘推翻之前的侦查和审查结果
然而,2021年7月,风云突变,涪陵区公安局对付廷祥等人案件重启侦查,又陆续抓捕数十人。其中包括2019年曾刑拘但未批捕的人、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人;也包括2020年不起诉的人;还包括原一审判处缓刑取保或刑满释放的人,另外还有2019年侦查时,未涉案的人。
2021年8月12日,重庆市公安局“611”专案组、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公开征集付廷祥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2021年12月2日,涪陵区公安局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对付廷祥等16人移送审查起诉。其中付廷祥,变成了10个罪名,除“黑社会”罪名外,其他罪名和事实都曾是涪陵区公安在2019年侦查过的案件,只是当年,涪陵公安相对客观,认为大部分与付廷祥无关,仅移送了付廷祥三个罪名(非法采矿、寻衅滋事、虚开发票)。经检察院三轮审查(两次退补,公安三次移送审查),认为寻衅滋事也与付廷祥无关,将付廷伟另案起诉。本次为指控付廷祥等人涉黑,公安、检察院不择手段,公然推翻之前的侦查和审查结论,将上一轮侦查、审查起诉拿掉的罪名和事实,又全盘扣在了付廷祥头上。
2022年5月30日,涪陵区检察院第二次变更起诉,指控付廷祥、付廷伟(付廷祥弟弟)、吴海燕(付廷祥妻子)、吴德名(付廷祥岳父,已故)、刘福新(付廷伟舅舅)、林剑(曙光公司经理、职业经理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其中,付廷祥除涉黑以及之前非法采矿、虚开发票外,2019年公安不认的“故意毁坏财物、抢劫、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三罪,和检察院不认的寻衅滋事罪,4罪又全部加在了付廷祥身上,总共指控付廷祥7个罪名。
2022年12月21日,涪陵区检察院第三次变更起诉,将最初起诉的违法所得1.4亿元变更为6.62亿元,建议法院判决追缴、没收冻结的1.2亿现金,以及查封扣押的数亿资产,并没收“涉黑成员”的个人全部财产。
按照涪陵区公检法的这轮节奏,付廷祥面临起步20年的刑罚,三家公司资产以及“涉黑成员”个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抵扣起诉追缴、没收的6.62亿违法所得。
八:简要总结
为便于公众了解付廷祥案,以上仅仅是呈现付廷祥案过程和指控内容,针对每一起荒唐指控,我们会根据庭审进展,逐一详细披露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和意见。
我们相信,没有人能只手遮天,像付廷祥这种“严重颠覆上诉不加刑制度,程序严重错乱”的案件,他们造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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