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一起识破诡辩(六十一)——直觉思维谬误
让我们一起识破诡辩(六十一)——直觉思维谬误
在情景喜剧《武林外传》中出现过一位“天下第一女捕头”展红绫。她常用的一种探案手段就是“女人的直觉”。这是因为她其实本身并没有什么实际的能力,能她成为“天下第一女捕头”主要是靠白展堂帮助她写的一本《缉盗指南》。靠着这本《缉盗指南》,展红绫成功进入了六扇门,并且成为了第一女捕头。但是实际上她加入六扇门之后并没有办成过案子,如果一旦被人怀疑,她就说是女人的直觉,用这样故弄玄虚的方法才保住了第一女捕头的位置。因此,“女人的直觉”成为了她的口头禅,也让自己周围很多人深信不疑。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直觉是名词,意思为未经充分逻辑推理的感性认识。
对于“直觉”来说一般可以分成两大类。
一类直觉是以已经获得的知识和积累的经验为依据的,但又没有经过严谨的逻辑判断、论证、推理而得出结论。这类直觉往往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另一类直觉则根本不依靠实践、不依靠意识、更不依靠逻辑活动而得出结论。这类直觉往往可信度非常低,非常具有“玄幻”色彩。但也正是因为这种“玄幻”色彩,使得这类直觉更加吸引人,让人迷而信之。
总的来说直觉思维,就是对一个问题,没有经过逐步分析,仅仅根据内在的感知迅速做出判断、猜想、设想,或者在疑难、迷糊的时候,忽然对问题的一种顿悟,甚至对某件事物的结果有预感等情况。我们从逻辑学上来讲,直觉思维是无法作为证据来证明某个观点,因为它没有真正的可信度与说服力。当我们用直觉支撑一个观点时,我们依靠的是内在的感觉或常识,这是一个个性化的东西,其他人没有办法去判断它的可信度。况且,直觉本身也是不确定的东西,根据直觉得出的结论本身有待考察,如果想用直觉做证据,先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直觉是可信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们却经常用直觉来进行判断,并且往往会更加注意一些所谓的“细节事实”,并用这些“细节事实”不断去“印证”自己的直觉,不断在头脑中不断巩固自己这个直觉,恶性循环,最终对自己直觉得来的结论深信不疑。
比如,一个妻子发现丈夫最近总是偷偷摸摸地接听电话,神色紧张,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于是妻子直觉怀疑丈夫有了外遇。再加上丈夫以前都是准时下班,最近这些天都要到深夜才回来;突然丈夫还把银行卡的密码修改了,且事先没有告诉妻子……这些一系列异常的表现,妻子都作为直觉判断的论据。有了这些论据,直觉才变得有说服力,从而妻子更加“确定”丈夫有了外遇,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妻子对此深信不疑。
对于逻辑判断来说,是要讲事实、摆道理的,任何直觉的结论都不能放在逻辑判断的过程当中。因为在逻辑闭环里面,一但出现不确定的结论,其结果就是不确定的。直觉不可以作为直接的证据,只有经过证明的直觉,才能作为论据,这是逻辑判断的基本原则。
在我们身边有不少人却在逻辑判断中注入大量的直觉判断来进行讨论、甚至是进行诡辩。在彼此观点的碰撞中,诡辩者往往用非直接证据来进行直觉的直接结论,并以此作为论据进行自己的论述。很多弟兄姊妹经常如此,在辩论中随意的就“蹦经文、跳金句”,他们根本不管自己引用的对不对、也并不在意经文本身的解释,只要是他们直觉上认为能用,他们就拿出来。还有的弟兄姊妹更加“玄幻”,不断用自我的感觉、自我的理解来进行论述,并冠以“天启”的名义让其具有权威性。如动不动就说自己被感动了,动不动就说自己被启示了等等。殊不知,这些论述、诡辩都不是建立在真正的释经逻辑上,而是建立在自我感觉良好的直觉判断上。在这一过程中,这种结论是非常值得怀疑的。
我们再看那些反对信仰者的观点,那些支持无神进化论者的观点,那些绝对唯物主义者的观点。如果仔细逻辑推敲,我们就会发现里面也大量充斥着“直觉判断”,并没有严谨的闭环逻辑在其中。比如进化论中就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很多结论都是根据一些所谓的“事实”而下的直觉判断。
反对信仰者对于主也一样,很多都是根据一些外在特征、自我直觉去认识主,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所以保罗才劝勉我们说:“我们从今以后,不凭着外貌(原文是肉体;本节同)认人了。虽然凭着外貌认过主,如今却不再这样认他了。”
弟兄姊妹们,不管你自己相信不相信直觉。我们始终要注意,直觉再准,也不能得出确实的结果。用结果反过来去验证自己的直觉,并且以此论证自己以后的直觉都准,这是非常危险的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