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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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办“点单送教”基层行·河东站培训

“点单送教”基层行·河东站培训现场巍巍蒙山高,亲亲沂水长。6月12日至14日,在盛夏的沂河东岸,省检察院组织的第六次“点单送教”基层行正在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举行,受邀参加的高校教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省检察院业务骨干以及基层院检察长登台授课,临沂市检察院及其他基层检察院相关人员同步参加线上培训。◆履职办案中,基层一线检察人员有哪些需求和困惑?◆如何高质效履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怎样结合本地实际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省检察院根据基层检察干警“点单”,精准设计课程,努力满足基层所需。专题讲解
6月20日 上午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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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漫】让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海有望、归来无碍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编辑:闫现令
202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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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仙境”——烟台生态检察答卷

海面波光潋滟绿树簇拥成景水鸟游弋嬉戏处处皆可入画的烟台正在续写她的“仙境”故事这也正是烟台检察机关日夜奔走交上的生态答卷!来源: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编辑:韩雨
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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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漫】“检察蓝”守护鸟儿飞

来源:淄川检察编辑:田悦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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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法治护航 助力海洋强国建设

中国海警局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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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中国海警局印发《办理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典型案例》

关于印发《办理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各分局、直属局,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警局: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用砂需求不断增大,砂石价格大幅上涨,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从事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活动,形成采、运、销的黑色产业链。海砂在我国分布广泛,是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的重要海洋矿产资源。非法开采海砂不仅严重破坏国家矿产资源,还会影响海岸带和海洋地质构造,破坏海洋生物多样性。海砂的氯离子含量超标,未经处理用作建筑材料会给建设工程质量带来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机关、海警机构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厉打击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警示社会,保护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选编了“王某明等4人非法采矿案”等5件案例作为办理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参考借鉴。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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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检察蓝”一直在路上

当绿水青山黯然失色,当多样物种日益减少,当美味食物不敢入口,当未来希望受到侵害,有谁,能守护我们身边的美好?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捍卫英烈名誉、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个人信息、支持反垄断,东营检察人用法律撑起保护屏障,用责任彰显新担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求极致”的精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来源:东营检察编辑:祝令方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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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带您解锁美丽生态的多种打开方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近年来,威海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两山”理论,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从古树名木保护、水资源保护,到植绿复绿、山体修复,再到增殖放流、种植海草等海洋生态资源修复新模式,持续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守护城市“后花园”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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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检察案件——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首场新闻发布会侧记

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这是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的首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以“线下发布+线上直播”方式进行,内容十分丰富,不仅通报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发布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18-2022)》(下称《白皮书》),还发布了10件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受到广泛关注。构建生态检察一体化保护新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丰富和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凸显。”发布会伊始,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表示。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是如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中担起重要责任的?仔细翻阅最高检发布的这份《白皮书》,记者注意到,《白皮书》第一部分在介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总体情况时,分别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个方面作了详细介绍。正如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会上所指出的,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位国家治理全局,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白皮书》第二、三、四、五部分的标题分别为:服务大局“强办案”,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力度;深化共识“强协作”,构建生态检察一体化保护新格局;聚焦源头“强治理”,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强能力”,促进生态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这四个部分,也是此次新闻发布会主发布内容的四个层面,分别概括了五年来检察机关在助力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中的履职侧重点。以深化共识“强协作”为例,近年来,检察机关是如何着力构建生态检察一体化保护新格局的?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最高检组织开展环境资源领域各类专项行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重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直接立案办理,形成上级检察院牵头推进、区域分类实施、各地因城施策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设立服务保障长江、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务实深化流域检察协作,携手保护母亲河。主动衔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900余件,助推督察整改落到实处等。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打击合力近年来,环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是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该类案件查处难度大,需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紧密配合、有效衔接,形成打击合力。检察机关是如何通过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措施,强化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的?“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注重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始终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依法从严惩治高压态势。”据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最高检目前正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制发《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总结梳理办案过程中常见的补充侦查事项,围绕重点问题逐项列明证据收集标准、取证要求,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办案标准。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自5月20日起,最高检、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整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启动此次专项行动是基于何种考虑?“此次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重要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苗生明表示,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对砂石的大量需求,盗采海砂犯罪案件快速增长。据统计,2018年至2022年,沿海11个省市检察机关对盗采海砂犯罪案件提起公诉680余件1800余人,其中2022年提起公诉197件488人,件数和人数比2018年分别上升258%和190%。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盗采海砂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形成由“采运销”一体化向采运分离、“采运销”专业化演变的发展态势,危害十分严重。因此,必须从严打击、依法整治。此次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海警部门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苗生明从加大依法惩治涉海砂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充分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三方面分别作了具体介绍。“另外,刑事检察部门还要加强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移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时积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通过‘刑事+公益+行政’多种手段,推动海洋生态环境的修复。”苗生明表示。创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发布会上,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有何特点?“贯彻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要求,依法保护生态系统固碳功能;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检察履职,推动治理非法排放温室气体问题;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适用认购碳汇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助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从四个方面分别作了介绍。他表示,全国检察机关正积极稳妥开展涉碳领域办案工作,为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最初确立的“四个法定领域”之一。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0余万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总数的52%,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的一支重要新生力量。”胡卫列表示,从实践情况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无疑是公益诉讼检察最重要的领域,办案数量最多、案件类型最丰富、覆盖面最广、社会影响最大,制度价值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同。近年来,检察机关是如何创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的?记者了解到,最高检出台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会同最高法制定公益诉讼和海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推广建设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探索异地管辖制度。推动建立全国重要江河湖泊跨区划管辖协作机制,长江流域21个省界断面全部会签协作机制。深化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建设,空天卫星遥感技术在办理大江大河流域治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的运用,走在生态环境国际司法前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部署,为今后检察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面临哪些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办案质效仍有待提升;内外部协作配合机制仍有待健全;法律适用等司法实务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办案素质能力仍有待加强。”《白皮书》作出客观分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如何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正确认识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深刻内涵,积极推进生态检察理论创新、制度机制创新和实践创新?对此,《白皮书》也给出了清晰路径:——深化开展专项行动,以最严密法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组织开展打击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专项行动,对一些行业系统、重点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像“外科手术”一样予以清除。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最高检联合公安部等部门挂牌督办,加强对下指导,严格把关案件质量。——提高办案质效,以创新型履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向大数据借力,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数字检察模型;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治罪与治理并重,对每一起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开展修复必要性审查,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等方式,丰富恢复性司法方式方法,确保赔偿到位、修复到位。——强化协作配合,以实质化运行确保行刑衔接机制落地落实。促进联动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优势互补,做好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办案工作,特别是注重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重点解决案件信息不对称、移送周期长、立案监督工作开展较为滞后等突出问题。——内外兼修,以专业化标准夯实生态检察工作基层基础。继续探索生态检察专业化发展模式;进一步健全公检法司等部门同堂培训机制;联合最高法出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量刑指导意见,明确相关罪名的量刑标准,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推动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办案指导意见,为基层一线提供办案指引;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以优秀案事例“点”的选拔带动生态检察工作“面”的提升等。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据悉,从6月5日起至11日,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将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开展为期一周的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此次宣传周活动的首场新闻发布会圆满结束,深入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检察案件的步伐却并未停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作者:史兆琨编辑:王丽雪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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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用法治力量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到实处——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答记者问近年来,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公益诉讼依法参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用法治力量保障环保督察整改落到实处,助推污染防治向更深问题层次、更广领域、更高要求发展。为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增进全社会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0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相关负责人就此回答记者提问。记者:检察机关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定位是什么?目前总体成效如何?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2022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对督察移送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职责。最高检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向最高检移送案件材料已成为常态化工作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参与环保督察整改,目的就是发挥支持补位作用,用法治力量保障环保督察整改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这也是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助推污染防治向更深问题层次、更广领域、更高要求发展的务实举措。最高检高度重视,先后三次召开视频督导会,专门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交办督办工作办法,统筹调度各地办案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聚焦重点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截至2022年12月,共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982件,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一是坚持因案施策,助推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修复。针对行政机关履职后仍难以恢复公益的情形,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0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约8亿元,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问题。针对跨区域协调难度大、多部门监管职责交叉以及有关部门对问题不够重视导致整改进度滞后或者逾期未整改的情形,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90件,推动问题得以加速整改。针对违法主体未履行修复、赔偿责任,或者有修复、赔偿意愿的,加强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督促提醒其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或诉讼。各级检察机关共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84件,达成赔偿协议金额共计13亿余元。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检察机关主动排查发现督察关联性问题,依法办理一批衍生性案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问题整改,助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保护。同时,结合案件办理,深度分析治理短板漏洞,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推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区域治理机制。广东省检察院办案时发现珠江出海水道内非法采砂洗泥监管责任不明、执法依据缺失等问题,建议省河长办推动相关部门出台了洗砂管理办法,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坚持在办案中服务,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既不折不扣落实严的主基调,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也注重推动企业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比如,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注重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积极听取行政机关、企业的意见,从法律政策层面提供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记者:请问发布这批典型案例的主要考虑是什么?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本次专题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环境保护治理体系中一支新生的重要力量,在参与督察整改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不断探索创新办案方法及工作机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发布典型案例既是对办案经验做法的总结,也是对检察公益诉讼参与督察整改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二是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具有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特点,聚焦的大多都是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反映的都是“硬骨头”和“老大难”问题,督察整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水平提出了极高要求,需要准确把握办案条件、办案时机、办案方式以及相关法律政策界限。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比较好,充分体现了检察担当,对各级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具有规范指引作用。三是发挥以案释法作用。一方面,发挥警示震慑、普法教育作用,使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损害担责、系统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关注度、认同度、参与度,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什么特点?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本次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共10件,涉及危险废物、工业废水、大气、重金属等污染整治,农用地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非法采矿治理,城镇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等问题,体现了检察机关助力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担当作为。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凸显民事公益诉讼在督察整改中的独特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检察机关针对大型企业环境违法,督察问题虽然已经整改,但环境损害责任无人承担的问题,严格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要求,优先适用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本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中,民事公益诉讼有6件。比如,广西检察机关针对某央企多个下属企业稀土项目污染环境问题,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推动修复受损公益,促使企业主动赔付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1213万余元。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检察院针对某煤气化公司长期违法排污造成大气污染问题,除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外,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促使该公司赔付环境损害赔偿金和鉴定费共计397万余元。贵州省贵阳市检察院针对某大型央企非法占地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在企业自身采取部分修复措施的情况下,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调查评估费用共计487万余元,获得法院判决支持。二是准确把握行政公益诉讼履职时机和立案条件。总体上,地方党委政府对督察整改责任都压得很实,行政机关的职责一般已初步履行或正在履行。检察机关坚持行政机关自行整改优先原则,审慎把握行政公益诉讼启动时机和立案条件,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涉案问题整改。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针对龙港市新城围垦区垃圾堆放点污染环境问题,在发现行政机关开始启动整改工作时,暂缓立案并跟进监督,当发现行政机关整改不及时、长时间整改不到位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多部门协同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清运处置28万余吨垃圾,消除了垃圾堆放点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针对小昆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污染环境问题,在了解到相关部门整改进度缓慢、整治工作尚未实质性推动后,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助推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整治工作,实现了对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的有效保护。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注重融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作用,打好维护公益的“组合拳”。江西省宜春市检察院针对村民长期非法采砂造成部分河堤被损毁问题,发挥“公益+刑事”横向一体化优势,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针对某公司非法占地、非法采矿导致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统筹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有效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通过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共计2500余万元。注重内外配合,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条件的,督促提醒行政机关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或诉讼,并提供法律支持。海南省三亚市检察院针对某公司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后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在行政机关未能就赔偿事宜与该公司磋商达成一致,亦未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情况下,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该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3200余万元,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四是注重标本兼治,深度融入社会治理。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融入地方党政督察整改统一部署,推动检察办案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湖南检察机关针对督察反映的某公司锰矿污染问题,根据湖南省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门办案组,全面摸排起底、调查核实,监督支持州级政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促使该公司自愿签署3890余万元赔偿协议。办案中湖南检察机关还针对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行业监管、溯源治理等问题向州政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源头上有效推进解决矿业污染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针对某央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问题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促使企业对1.32万吨大修渣处置后废渣混合物依法处置,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技改提升;同时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电解铝行业专项整治,解决相关环境污染问题14个。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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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10个典型案例 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0个典型案例,涉及危险废物、工业废水、大气、重金属等污染整治,农用地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非法采矿治理,城镇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等问题。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安排。《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对督察移送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检察机关可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聚焦督察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支持补位作用,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法治力量保障督察整改落到实处。据悉,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聚焦重点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截至2022年12月,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982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0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约8亿元;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90件,助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各级检察机关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84件,达成赔偿协议金额达13亿余元。关于印发《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安排。中办、国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对督察移送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检察机关可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聚焦督察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支持补位作用,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法治力量保障督察整改落到实处。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诉包头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0件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印发你们,供参考借鉴。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5月29日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1.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诉包头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2.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诉某公司稀土项目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系列案3.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诉三亚某公司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4.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诉贵州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案5.山西省晋中市检察机关诉某煤气化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6.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诉某石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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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底种“草” 检察公益诉讼微创新里的大作为

蓝天下,碧波中,价值100余万元的海草幼苗在山东荣成天鹅湖移植入水。日前,荣成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到实际执行环节,破坏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被告人将应当承担的海洋生态资源修复责任全部落实到位。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荣成市检察院以实际行动助力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唤起公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还海洋以美丽。时间回到2022年5月,张某等10人违反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良鱼、刀鱼等1万余公斤,价值约人民币29.38万元。后经专家鉴定,张某等人的非法捕捞行为严重损害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需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0余万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荣成市检察院赴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农业大学、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实地考察发现,海草种植对比传统增殖放流具有更长期稳定性的生态服务价值和渔业价值。荣成海洋渔业资源品种丰富,同时又是大天鹅的越冬栖息地,海草可以为多种海洋生物提供天然食物,对海洋生态系统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论证海草种植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的可行性,荣成市检察院先以线上形式组织召开了“海草床生态修复项目”专家咨询会听取专家意见,后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及海洋发展局的特邀检察官助理作为听证员,对张某等人采用鳗草种植的方式修复海洋渔业资源进行公开听证。最终,确定以生态环境损害价值100余万为基数计算鳗草种植数量,采用植株移植方法进行海草床修复。2023年4月18日,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荣成市检察院关于张某等10人采用增殖放流或海草种植的方法进行海洋渔业资源修复,并在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10名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的被告人后续与鳗草种植试点单位荣成马山集团签订了在荣成市天鹅湖进行鳗草种植的委托协议。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保护好海洋环境对于促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构建人海和谐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以检察元素、荣成特色促进涉海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荣成市检察院在海洋生态环境修复环节创新引入海草种植的修复方式,新意背后蕴藏深意。一次践行国家“双碳”战略的检察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同时也提出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荣成地处山东半岛最东端,三面环海,海岸线长500公里,拥有50余万亩可养殖的海域和300多种海洋经济生物物种,发展蓝碳的优势明显。着眼“双碳”战略与海洋保护司法需求的有效衔接,荣成市检察院紧盯海洋生态保护的突出问题,建立“公益诉讼+蓝碳”办案模式。文章开头提到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中,采用海草种植的方式修复受损海洋生态,正是荣成市检察院强化海洋碳汇领域司法保护、能动履职的一次全新尝试和探索。随波舞动的海草在大海中扎根生长、繁衍成片,形成的海草床不仅是渔业资源的食物供给地和栖息地,同时也是全球蓝色碳汇的重要贡献者。有研究表明,海底1万亩面积的海草床,能够中和20余万辆汽车一年的尾气碳排放量。通过在海底种“草”,为海洋生物提供栖息、产卵和育幼场所,发挥海草固碳释氧能力和资源养护优势,荣成市检察院的创新之举不仅为海洋生态保护提供了检察保障,更彰显出检察机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主动作为。当下,海洋碳汇愈加受到瞩目,其价值正在从理论走进现实。办好个案仅是荣成市检察机关开展海洋碳汇领域交流合作与创新探索的第一步。今年2月,由荣成市检察院联合山东海洋资源环境司法鉴定中心、荣成马山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的海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天鹅湖实践基地正式揭牌。从海草床的修复选址、种植、过程监测,到效果评估、生态功能价值、碳汇价值、修复成本、交易方式等标准制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海洋资源环境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印萍及其团队全程参与海草种植的流程设计、论证分析以及后期修复实效验收,为这一创新性的修复手段提供“外脑”支持。该基地的创建意味着荣成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深入探索蓝碳司法保护工作迈出更为坚实的步伐。以典型个案促创新机制建设,荣成市检察院围绕生态养护多样性进行的有益尝试将为检察机关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破解海洋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途径、资金渠道、评估标准难题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一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担当相较于陆地环境治理,海洋环境保护面临的情况更复杂,难度也更大,这既需要从中央到地方逐渐形成强有力的综合监管体系,更需要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因地制宜,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充分发挥统筹公益保护、建设长效机制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效用。荣成沿海是我国北方的海草主要分布区,但数十年来海草床的大面积消失使海底呈现明显的“荒漠化”,随之而来的是海草床栖息海洋生物量也大幅减少。今年年初,荣成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暨2023年工作动员大会提出,奋力建设“深蓝、零碳、精致、幸福”现代化新荣成。海草床是海岸带“蓝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荣成市探索蓝碳经济的根基。以服务大局为己任,荣成市检察院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与政府部门、涉海企业对接,在海洋生态环境修复环节协同推进海草种植项目,发挥好海草对海洋生物食物链条的基础保障作用,真正做到了将生态修复成果实实在在留在地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事关党的全面领导的落实,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这一重大而光荣的政治责任。保护海洋生态,服务发展大局,荣成市检察院并不只有海洋碳汇这一创新探索。一方面,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荣成市检察院与海洋发展、海事、生态环境等部门会签《加强海洋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协作配合意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会议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机制,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公益诉讼与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机制,引导侵害人在诉前主动选择采取养鱼治污、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措施,修复被损害的生态。以检察能动履职呵护蓝色疆土,不断提升当地居民临海而居、择海而憩的获得感、幸福感,荣成市检察院全力构建海洋生态公益诉讼协作保护长效机制,让海洋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成为实现“深蓝、零碳、精致、幸福”发展目标的有益补充,为荣成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检察动能。一场助推法治教育走新走心的检察行动海洋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是呵护碧海的一把利剑。近年来,在处理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中,荣成市检察院进行了诸多尝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动代偿……多元化生态补偿路径,实现了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机衔接,形成保障海域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2022年5月20日,荣成市检察院联合荣成市海洋发展局,在靖海湾附近码头海域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当日将1774余万尾中国对虾放归大海。助力修复生态,守护荣成碧海,荣成市检察院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力打击海洋资源破坏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去年以来开展的8次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放流价值达1200余万元。无论是栽植海草,遏制海草床退化,还是放流鱼虾,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荣成市检察院让违法者由海洋环境的“破坏者”转换为“修复者”的做法,既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也向社会大众传达了海洋环境资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信号,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办案质效。为全面展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工作成效,专题展示检察公益诉讼荣成特色,真正实现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荣成市检察院在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海洋公益诉讼警示教育基地。基地覆盖涉海涉渔案件线索摸排、预防、打击、保护、宣传、教育、展示观摩全链条,以生态文明、海洋保护为主题,普及公益诉讼职能,宣传湿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知识,全面展现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合力保护海洋工作成效。建立海洋保护专项制度,以最少司法资源、最低时间成本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强化检研企交流协作,注重借助外脑,推动海洋环境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向专业化发展;创新检察办案模式,源头预防溯源治理……一系列聚焦助力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利用的举措落地落实,持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探索完善生态修复机制提供了有效的司法借鉴。作为东部沿海大省,山东拥有全国六分之一的海岸线,守护海洋任重道远。从荣成市检察院的创新实践中,亦可窥见山东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助力“海洋强省”建设的久久为功。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5月,山东省检察机关在沿海7地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发现涉海洋领域案件线索189件,督促清理沿海滩涂固体废物、垃圾6万吨,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亿元,增殖放流各种鱼类7400余万尾。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办案的价值取向和重要目标,亦是对司法活动进行评价的重要标准。从此处再出发,推进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纵深发展,无疑是荣成市检察院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背后更深的意义所在。来源:齐鲁网作者:刘科春、张艺凡编辑:王丽雪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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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1、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运输槽车非法排放气化天然气行政公益诉讼案2、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印刷企业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督促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行政公益诉讼案4、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污泥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5、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向海湿地行政公益诉讼案6、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对某新材料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7、贵州省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诉黔东南州某水投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8、四川省雅安市某索道公司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9、江苏省苏州市江某子、盛某宾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0、山东省荣成市张某等1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运输槽车非法排放气化天然气行政公益诉讼案【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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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在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聚焦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指导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优势,共同推进美丽山东建设。本批典型案例共7件,涵盖危险废物整治、矿产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农用地保护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领域。案例突出惩治与修复并重,既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又着眼于对源头治理的监督推动;既有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的实践,又有通过异地补植复绿等替代性方式修复受损公益的探索;既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也涉及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全方位展示了山东省检察机关助力建设美丽山东的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成效。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突出问题,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质量环境司法服务,为保障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山东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一、宁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危险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关键词】行政诉前检察建议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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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保护生态环境 “检察蓝”在行动

制作:田悦编辑:王丽雪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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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环翠:开展普法宣讲 护航企业发展

为更好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近日,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分别以“基于检察院视角下企业合规释析”“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合规构建中的作用”为题开展两场讲座,旨在促进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推动第三方机制规范有序运行,更好助力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检察官围绕涉案企业合规的基本理念、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依据和现实必要性、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中检察机关职能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讲解,为现场人员带来满满“干货”。下一步,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将深入总结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继续监督强化合规体系建设,真正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和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编辑:祝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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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特辑】王富顺:23年替战友尽孝

王富顺是蒙阴县检察院法警大队的一名司法警察,1983年10月光荣参军入伍,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3月参加对越防御作战任务,1999年9月转业回地方工作。八一建军节前夕,王富顺如约来到孟良崮烈士陵园,在对越防御作战中牺牲的9位战友墓碑前,倾诉对战友的思念。每年的清明节、建军节,王富顺都会雷打不动的前来看望曾经的战友。每次回想起那段为国冲锋的战斗岁月,王富顺都会心潮澎湃,激动不已。而一说起牺牲的战友,他则难掩悲伤。1985年,在参加对越防御作战时,和王富顺一同参战的蒙阴籍军人中,有9名战士血洒疆场,为国捐躯,把年轻的生命留在了那片血与火的热土上,这段生离死别的经历也在王富顺心中留下了刻骨铭心的痛。王富顺经常说:“人只有经历生死,才懂得珍惜当下。”战友牺牲前对父母、对家人的牵挂一直萦绕在他耳畔,从老山前线下来后,他就萌生了替牺牲战友尽孝,帮助他们照顾家人的想法,而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转业到蒙阴县检察院工作后,王富顺第一时间走访了9位牺牲战友的家人。“从今儿起,您就把我当自己的儿子看,我们就是一家人!”面对失去儿子的老人,王富顺当场许下诺言,决心照顾好战友的家人。从那时候起,每年的中秋节、春节、重阳节,他都亲自上门看望9位牺牲战友的父母家人,他们遇到困难,王富顺总会想尽一切办法,不遗余力提供帮助。多年来走访看望,他与9位牺牲战友的家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之间不是父子情同父子,不是母子情同母子,不是一家人却胜似一家人。烈士崔传平的父亲已有百岁高龄,但每次王富顺临走前,老人总是坚持拄着拐杖把他送到巷子尽头,像极了父母目送孩子离家的情景;得知王富顺要来,烈士王忠的父母会早早地家门口等待;烈士公彦进的父亲会把他爱吃的猪头肉准备好;还有烈士高洪祥父母家的核桃、烈士来现忠父母家的石榴、烈士刘法来父母家的花生都会给他留着……这一切无不体现着父爱如山,母爱如海的真情,让王富顺既感动,又坚定了坚持下去的信心。蒙阴是全国双拥模范县,拥军爱军氛围浓厚,为了集聚全社会关爱烈士家人的正能量,多年来,王富顺积极宣传烈士光荣事迹,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推动形成了“党委政府支持、爱心人士帮助、慈善机构支援”的关爱合力,使烈士家人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2016年中秋节,王富顺在看望烈士父母的时候,有的烈士亲属提议,烈士骨灰一直放在烈士陵园的架子上,可否让他们入土为安。带着烈士亲属的愿望,王富顺和战友刘庆祥到民政局进行咨询,得知需要征求烈士亲属的意见,他们就一家一家上门征求意见,最终,9位烈士亲属全部签字同意。2017年清明节前夕,在蒙阴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县民政局在孟良崮烈士陵园隆重举行了9位烈士骨灰的安葬仪式,王富顺和140多名烈士生前的战友共同参与了仪式,了却了烈士亲属的心愿。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9位烈士的父母现在仅剩7人,都是90岁以上的老人,烈士崔传平的父亲已是百岁寿星。而白发也在不知不觉间爬上了王富顺的双鬓,但岁月变迁没有改变他的决心,“我会照顾好烈士的家人,也会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王富顺说。英雄已逝,精神长存。23年来,战友们英勇杀敌、为国捐躯的大无畏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始终激励着王富顺。在照顾好烈士家人的同时,他把对党对人民无限的热爱书写到了检察工作中,面对工作,他都能冲锋在前、敢于动真碰硬,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展现了一名军人的优秀品质。(注:文中照片皆由王富顺同志友情提供,部分图片为旧照片翻拍)来源:蒙阴县人民检察院编辑: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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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实现精准打击,守护“养老钱”

【基本案情】辽宁沈阳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于2013年8月由金某甲(2021年7月12日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发起成立,2016年12月又收购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公司成立后,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张某2016年6月入职商贸公司后,负责公司门店铺设及发展经营。2016年下半年,张某伙同陈某在山东省阳谷县先后成立一店、二店,招聘陈某、刘某等人为员工,以“消费养老”名义承诺高额返利引诱老年人注册购买1280元至2.56万元不等的会员卡,非法吸收122名老年人存款1028万余元,造成损失552万余元。2017年12月,因商贸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兑现返利,张某又以投资公司的名义,委派崔某为店长,引诱原商贸公司会员继续投资,非法吸收61名老年人存款86万余元,造成损失52万余元。张某、陈某、刘某等7名被告人参与吸收的存款均以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按照公司要求转入公司账户及金某甲、金某乙等相关责任人的银行账户。7名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共退赃25万元。2020年6月12日,阳谷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张某、陈某、刘某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检察履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18年7月17日,阳谷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阳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向公安机关发出《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发布公告,告知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及时报案,对涉案人员的银行账户进行调取分析,为以后准确打击做好基础。能动履职,追捕漏犯。阳谷县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公司财务人员金某乙涉嫌共同犯罪,遂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对金某乙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对金某乙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今年5月,金某乙向公安机关投案,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准确定性,提起公诉。2018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以张某、陈某等7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审查起诉。阳谷县检察院从犯罪嫌疑人主观目的、赃款去向等方面自行补充收集相关证据。该院经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证实各犯罪嫌疑人将收取的会员费全部转到商贸公司、投资公司的账户,公司支付给他们工资和提成作为报酬,且报酬没有明显超过合理范围,不能证明他们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符合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2019年6月10日,阳谷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张某等7人提起公诉。制发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2020年9月4日,阳谷县检察院针对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被告人依托个体工商户从事吸收老年人存款的问题,向当地金融服务等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市场监管,对个体工商户存在的违法经营进行专项整治。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治和落实,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持续发力,追赃挽损。审判过程中,该院与法院密切配合,督促引导各被告人积极退赃25万元。案件判决生效后,该院与公安机关、法院持续追赃挽损。公安机关发现投资公司及金某甲的账户资金被其他法院执行退赔后,尚有部分余款。该院认为因上述账户中涵盖了本地非法吸收的存款,属于涉案财物,所以本案事实、证据在一审裁判生效后发生了变化。为了纠正这一问题,同时使扣押款项退赔到投资人手中,2020年11月4日,该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2020年12月3日,法院采纳检察院的建议,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于12月24日作出判决,维持各被告人刑事部分判决情况,同时判决公安机关冻结的执行过付余款200万元按比例返还122名集资参与人。目前,资产处置工作已进行完毕。【典型意义】第一,注重审查非法集资款的实际去向及行为人获利合理性,准确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两种典型的集资类犯罪,二者之间存在诸多共同点,但二者量刑相差很大。一是实施的客观手段不同,集资诈骗罪要求“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无需这一要件;二是对于集资款的主观心态不同,集资诈骗罪要求对集资款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无此要求。办理这类案件中,如遇主犯潜逃、无法取得其有效供述的情况,应全面重点审查涉案账户流水,确定集资款项的实际去向,同时结合在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确定其获取报酬的方式和数额,判断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从而对在案非法集资行为人进行准确定性。第二,注重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案施策,灵活运用强制措施,结合诉讼进度,把追赃挽损融入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促使非法集资行为人积极退赃。同时,根据新事实、新情况,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加强协作配合,启动再审程序,多渠道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将案件办理的成效惠及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第三,加强监督、能动履职,做到对非法集资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涉及养老诈骗的非法集资犯罪往往是共同犯罪,检察机关应结合共同犯罪中集资参与人的犯罪地位,对主从犯、自首、犯罪数额进行准确的认定、结合违法所得的退赔等情况进行量刑,做到精准打击、不枉不纵。对于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尚未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果断进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追诉,实现全链条打击。第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制发检察建议强化市场监管,进行法治宣传做到“防范为主”。检察机关对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和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同时联合相关部门走上街头、走进社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提醒老年人提升防骗意识,守护“养老钱”。来源:《检察日报》第9952期第07版作者:匡雪、贾伟编辑: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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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密:“云端”听证解心结

“幸好有检察官帮我解开心结,把我拉回正路上,我差点又走歪了……”近日,在高密市检察院举办的一起刑事申诉案远程视频听证会上,申诉人张某(化名)激动地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并当场表示息诉罢访。今年5月上旬,张某以法院判决中部分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向高密市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案件受理后,鉴于该案为当事人首次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的刑事案件,高密市检察院决定由分管控申工作的专职检委包案办理。承办检察官认真听取了申诉人的意见,调取了原案侦查及审判卷宗,并与原案各个办案环节承办人进行沟通交流。调查发现,申诉人张某系原案被告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2021年初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法院判决作出后,张某未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经审查认为,原案认定张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申诉人张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时过境迁,当初不上诉的张某为何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提出申诉呢?带着疑惑,承办检察官与申诉人进行多次推心置腹的谈话,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不久前,张某遇到了一直“在逃”的非法拘禁案同案犯孙某某,谈话中得知孙某某(化名)因犯其它罪被判处刑罚后在省内某市监狱服刑完毕刚出狱,而孙某某的非法拘禁行为尚未受到刑事追究。思来想去,张某感觉自己似乎吃了亏,于是试图通过申诉,不承认自己之前的非法拘禁犯罪行为,为自己翻案。为彻底打开张某的心结,高密市检察院决定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考虑到申诉人张某工作特殊经常往返各地不方便请假以及疫情防控需要,高密市检察院创新采用线上远程视频方式召开简易听证,并邀请专职律师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参与听证。听证会上,针对张某存在心结的“同案不同待遇”问题,承办检察官逐份出示了认定其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证据材料,与两名听证员律师一起耐心释法说理。在有力证据面前,张某无话可说,真诚认罪悔罪,同时,对检察机关重视其反映的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启动相关程序追究孙某某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做法表示认可。此次远程视频听证是高密市检察院能动履职,找准案件症结和申诉人心理需求突破口,深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促国家治理,把矛盾化解在信访人家门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高密市检察院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深化检察听证工作,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检察公信力。来源:高密检察编辑: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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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一文化品牌进入第二届(2022)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品牌选树活动网上展示环节!

2022年4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检察日报社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文化工作处、方圆杂志社承办的“第二届(2022)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品牌选树活动”正式启动。选树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展示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成就,推动检察工作、检察文化、检察新闻宣传高质量发展,以求极致精神抓实“质量建设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选树活动自启动以来,各省级检察院按照活动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筹划,截至5月10日,共收到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报送参选的检察文化品牌72个,每个检察文化品牌包括品牌名称、品牌内涵、品牌事(实)迹、品牌社会影响力等,并分别以一张海报和一部形象宣传片的形式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亮点进行提炼打造。经过初选和复选评委的认真审看、严格筛选,共评选出20个检察文化品牌进入“第二届(2022)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品牌选树活动”网上展示和投票环节。其中,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山海益心”品牌进入网上展示环节。“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检察工作是木之根,流之源,而检察文化和检察宣传就是强根固本的有效手段。我们通过严格的甄选和展示环节,把优秀的检察文化品牌推选出来,就是此次活动的深远意义所在。“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这20个检察文化品牌都是无比鲜活的检察文化产品。让我们一起去体会和领略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山海益心”品牌的深刻内涵和动人故事。(扫描二维码,观看宣传视频)品牌名称山海益心上报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品牌内涵:“山海益心”体现了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决心。品牌实现了检察机关以个案办理助推社会治理的路径创新,通过建议提案的双向衔接转化,最大程度上实现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协同,同步解决检察监督的专业辅助问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程参与案件办理中的同步监督问题。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编辑:田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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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特辑】不忘军人真本色 立足岗位谋新篇

曾经他们身着戎装保卫祖国一方安定如今他们换上检服维护公平守卫正义光阴流转坚定的理想信念不变身份变换爱国爱民的初心不变……转业到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的退役军人已逐渐成长为坊子检察的中坚力量。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他们,聆听转业军人的“检察”故事。董加伦,1986年参军入伍,1997年荣立三等功一次,2006年获“预防犯罪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7年先后被上级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现任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董加伦同志十八岁当兵,在部队历练了21年,2007年转业到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他表示,部队生活是他非常难忘的青春记忆,在部队这个大熔炉里历练成长,让自己收获了自信、诚实、果敢和勇于进取的精神。离开部队投身检察工作,董加伦也将部队的优良作风、责任意识带到工作中去,虽然已经退役,但军人本色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张广志,2008年转业到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2008年以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被任命为三级检察官,2015年被任命为检委会委员,2018年入选员额检察官,2022年获得“坊子区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称号。现任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峡山检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广志同志自从2008年转业以来,不管身处哪个岗位,他始终不忘初心,时刻保持军人本色,忠诚、踏实、担当、进取,多次受到上级表彰。2021年,他起草人代会工作报告等综合性材料50余篇、十余万字;撰写的《俺村戏台那儿来了“检察官”》通讯报道被多家媒体刊发;深耕坊检法律服务团职能拓展,加大原创相声、小品、三句半的创作力度,推出具有坊子检察特色的精品节目,组织到全区各个层面演出,精准助力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他转业后能始终如一,坚持从大局、全局出发考虑问题。组织人员参加全区党史知识竞赛、统筹协调服务企业专员工作等,均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任务;抗疫期间冲在前面,疫情最严重的那段时间,他把办公室当成了家,24小时待命,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喊出“关键时刻党员靠前、负责人靠前,我曾是军人,我第一个上”;他在业余时间原创了抗疫歌曲《我要一朵小红花》,被多家媒体转发,阅读量近3万,获得一致好评。刘建勇,1987年10月参加工作,2008年被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三等功一次,2013年被坊子区委政法委表彰为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2021年被坊子区总工会评为坊子区劳动模范,同年7月被编入坊子区劳模影像志。先后任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控审科科长、政治部副主任。刘建勇同志在任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期间,对群众信访工作做到“三及时”“四到位”,即对收到的信访案件及时分流、及时办理、及时答复,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教育到位,对违反法律的处置到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行化解信访矛盾消气、交心、疏导、息诉工作法,文明、高效、优质服务,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做到进门有应声、坐下有水喝、听诉有耐心、解决问题有诚意。积极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将有限的司法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深入调查了解被害人的家庭状况,进行精准救助,共深入调查不捕、不诉刑事案件56件,并通过刑事被害人精准救助,化解信访矛盾68件。汤云龙,2005年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一次,先后被表彰为优秀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并多次获得嘉奖。2021年退出现役,后转业到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汤云龙同志作为一名部队转业干部,多年接受部队这所大学的教育和培养,他养成了听党指挥、服务人民、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转业转岗后,他始终保持军人本色,将这些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新岗位上延续,时刻以一名党员干部的标准自警自励,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虽然身上的制服从“天空蓝”变成了“检察蓝”,但不变的是肩头的责任和担当,他将继续保持军人时期的硬核作风,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展现新时代检察干警的风采。来源: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编辑:田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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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岚山:羁押是否有必要?公开听证来审查

为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精准适用羁押强制措施,近日,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对一起提起公诉的诈骗案件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居委会代表参加会议。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前期所做的工作,参与听证的人员围绕被告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充分发表意见。根据案件事实,结合听证会评议意见,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所有损失,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最终建议审判机关对被告人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保障人权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听证会的召开,在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实现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来源: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编辑:王丽雪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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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潍城:致敬人民英雄 凝聚检察力量

近日,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召开“致敬人民英雄,凝聚检察力量”红色经典分享会,用红色经典鼓舞发展信心,以昂扬的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分享会主要以“两人谈”和“三人谈”的方式进行。活动中,青年干警们结合红色经典故事《陈树湘:铁血后卫垂青史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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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政法英模】李丹娜:以人民的名义,誓如当初不忘初心

她是一名新时代刑事检察战线上的人民检察官。面对刑事案件,她从不畏惧,从不退缩,用专业专精的素养啃下一个个“硬骨头”;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型犯罪,她刻苦钻研,用舍我其谁的勇气战胜一次次艰难挑战;面对黑恶势力犯罪,她从容不迫,用精益精致的要求办成一件件铁案;面对不断更新的检察新理念,她与时俱进,在自我升华中完成一次次整装重行。她就是,滨州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李丹娜。从检十八年来,她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初心,历任公诉处副处长、民行处处长、公诉处处长和第一检察部主任。先后获得“齐鲁政法英模”“山东省十佳公诉人”“滨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滨州市杰出青年卫士”“滨州市担当作为好干部”等称号,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先后6次被记二等功、三等功。荣誉或许仅是岁月长河中的一瞬,但默默奉献的日子见证了她脚踏实地的每一个足迹。面对疑难复杂案件她查微析疑,锲而不舍多年来,李丹娜先后主办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各类重大复杂案件500余件,面对每一起案件,她都从细处入手,谨慎对待每一笔事实、每一份证据,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李丹娜至今记忆犹新的是她曾经主办的一起“零口供”故意杀人案。面对善于察言观色又满嘴谎话的被告人,李丹娜多次翻阅卷宗,寻找被告人的人格特点和处事习惯,对两次提审犯罪嫌疑人提出的不同辩解,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夯实证据体系。庭审时在被告人的辩解和公诉人的举证、答辩中重现了案件事实。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这次案件的成功办理,为“零口供”案件起诉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坚定了大家的办案信心,大家深切体会到,让证据说话才是办案的硬道理。面对新型犯罪她知难而进、技高一筹李丹娜带领办案团队积极钻研新型案件办理技巧,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李丹娜主办的一件网络赌球案,参赌人员多达30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1亿余元,波及10余个省市。面对陌生的网络赌球领域和电子证据审查难题,李丹娜迎难而上,凭借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白天审查案卷,晚上上网查资料、翻阅书籍、请教专业人士,经过几十个日日夜夜的摸索,形成了2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他们将全案证据科学分组,制定了多媒体示证方案,向法庭客观全面展示整个案件过程。在现场的观摩人员对检察官出庭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该案先后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成为一起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成功案例。面对黑恶势力犯罪她嫉恶如仇,敢于亮剑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李丹娜作为滨州市检察机关扫黑办负责人,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牵头起草关于涉黑恶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遵循;组建全市涉黑恶犯罪案件专家人才库,整合全市力量,重拳出击;带领办案团队审查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390人,提起公诉491人,始终保持了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保障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面对不断更新的检察理念她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作为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李丹娜还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更新检察理念,在诉讼监督上勤耕不辍,取得明显成效。追诉的宋某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全国优秀诉讼监督案件”;抗诉的张某、李某贪污案获评“全国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她全面履职,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枢纽性作用,有力推动全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深度适用,为化解社会矛盾、提升诉讼效率、促进治理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她注重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过滤作用,指导制定全市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切实提高了公诉办案质效,该做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她致力于完善“智慧公诉”建设,利用电子卷宗,以示证式审查报告为载体,实现了从“听”证据到“看”证据的转变,庭审更为高效便捷。面对弱势群体她寓情于法、情暖民心“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子,而是一个人的人生,我们肩负的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是社会责任。”这句话,李丹娜经常挂在嘴边。在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证人进行复核时,李丹娜了解到案发后被害人的孩子多次殴打被告人的孩子,两个孩子出现了一个无心学习、一个不敢上学的状况。十几岁的孩子不上学怎么行?为此,她多次来到被害人妻子的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被害人的妻子表示一定要管束好孩子,不再让下一代互相伤害,促使两个孩子重返校园。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轰轰烈烈的伟业,在李丹娜热爱并为之奋斗的工作岗位上,她仍在默默地奉献、无悔地追求着,她用执著、坚韧、踏实和进取,创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凭着一份热血丹心和执着匠心,继续书写着对检察工作的忠诚与挚爱!供稿:滨州市人民检察院编辑:王丽雪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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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党建统领 能动履职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今年以来,潍坊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争一等、争第一”工作目标,能动履职,快干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上半年检察业务核心数据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抓党的建设更加自觉主动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自觉把党的建设作为基础工程、系统工程、灵魂工程来抓,党建活动场所“硬设施”与党建文化“软实力”齐抓共促,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引导全体干警自觉把“党性、全局、规矩、责任、团结”放在心上,各基层检察院全部创建党建特色品牌。潍坊市检察院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首批“党群工作示范点”,“潍检党旗红”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抓服务大局更加能动有为潍坊两级检察院服从指挥调度,下沉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做好检察环节安保维稳工作,在信访局设立检察官接访室,组织上门听证、简易听证、公开听证603件次,办理群众信访2184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发挥了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参与打击涉养老诈骗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司法救助362人。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潍坊两级检察院全面建立第三方管理机制,已办理相关案件17件。探索推进村域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设,相关做法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创新项目,被写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抓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加强检察一体化建设,制定一体化实施意见,创新建立21项一体化制度,促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加强外向性机制建设,潍坊两级检察院全部在当地公安机关挂牌设立专门办公室,会签制度文件,派员常驻办公;潍坊市检察院与潍坊市中级法院召开协商座谈会,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检协作配合的意见》;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立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件4人。加强典型案例培育,不断完善典型案例办理、推介、激励制度,目前已有8起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2件法律文书被最高检评为“2022年度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抓队伍建设更加用心用力突出基层检察院建设,开展先进检察院与薄弱检察院结对帮扶,组织潍坊两级检察院“双向挂职”,召开基层检察院建设现场观摩推进会。从严监督管理,制定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创新工作3个考核办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监督,建立日常监督执纪、重要事项报告、联合审查调查等11项制度,细化接受监督的13项报告清单,确保检察工作置于严格监督之下。注重青年干警培养,大力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每月确定1个主题,将“集体讨论学”与“人人上台讲”相结合,促进青年干警“学进去、讲出来、干起来”,相关经验做法被潍坊市委政法委转发,3名青年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能手称号。强化大数据赋能,搭建大数据分析模型,相关成果代表山东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来源:潍坊检察编辑:张小南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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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品牌展播】菏泽:“检心菏护”

期课程,通过学习强国、微信等平台向全市160余万中小学生推广,打破法治教育“时空”限制,让精品法治课程走“云端”、进“万户”。4部作品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精品网课,2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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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河:“家门口听证”把矛盾“就地解决”

“没想到你们大老远还跑到俺家门口帮忙化解矛盾,这下,俺终于明白这个案子为啥这样判了,俺认可这个结果,法院判决没有问题,俺以后会按照法律程序解决赔偿问题。”王先生紧紧握着商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因邻里纠纷,王先生与本村的一名村民产生肢体冲突,导致右臂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法院判决后,被告人一直未对王先生进行相应赔偿。王先生认为原案判决量刑过轻,因此,来到检察机关申诉。出乎他的意料,诉求反映很快得到了回应。检察机关考虑到其为残疾人、行动不便的情况,迅速启动了简易公开听证程序,来到其所在村进行“家门口听证”,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逐渐解开了他的心结。同时,鉴于王先生家庭生活的困难状况,检察机关还主动帮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其生活困境。一场简易的公开听证,既发挥了检察机关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又使申诉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检察温度。“虽然称为简易公开听证,但‘简易’并不简单,简的是‘程序’,不减的是‘质量’。”商河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张玉杰是本次简易公开听证的承办人,她全程参与了此前的每一次简易公开听证。她说,通过与申诉人面对面交流,释法说理,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商河县检察院以自我“加压”为群众“减压”,以“看得见”“辨得明”的方式,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有效化解心结,促进“事心双解”。今年以来,商河县检察院将创新完善能动多元简易公开听证模式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的重要抓手,通过理论研究、实务论证等方式,对简易公开听证的启动及办理流程进行不断细化,对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探索完善了适合基层检察工作的标准,明确开展听证的案件范畴、不宜开展听证的案件范围、其他部门与控申检察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听证人员组成、听证场所的确定等内容,有效改变了以往听证程序复杂、邀请听证员手续繁琐、听证适用案件范围较小等问题,充分凸显了简易公开听证的高效、灵活、便捷性,增强了听证的效果。同时,针对听证时群众存在的心结和疑惑,商河县检察院还探索完善了事前精准了解矛盾点、事中精准提出解决方案、事后精准跟踪问效的工作方法,在为群众简化听证程序的同时,坚决杜绝因为“简易”而降低工作标准的情况,实现“简易不简单”的效果。截至目前,商河县检察院已开展简易公开听证10件,其中2件由检察长包案化解,从中发现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3件,息诉率达到100%。“开展简易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诉源治理促国家治理的具体实践,也鲜明体现了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属性。”商河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吴永刚表示,商河县检察院在不断健全完善简易公开听证机制的基础上,积极适应疫情防控新常态,下一步将重点在完善网上“云听证”的方式上下功夫,通过数字化赋能有效打破地域限制,“线对线”实现群众“面对面”的息诉效果,既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应听证即听证”,又减少人员聚集,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来源:商河县人民检察院编辑:王丽雪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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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唐:上门公开听证,解开群众心结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发挥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能,自觉接受监督,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控告人张某某因不服公安机关撤案决定,到高唐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经审查,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低保户,并且涉及经济赔偿问题,高唐县检察院“暖阳”检察工作团队承办此案,多次到公安部门调取卷宗材料,向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证人等核实相关证据,最终认定该案属正当防卫,不予支持控告人的监督申请。但是单纯地告知控告人审查结论,达不到案结事了,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才是结案的最佳标准。为此,高唐县检察院携手该院新聘请的两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一名县政协委员赶赴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同时邀请侦查人员、网格员、村委会干部等参加听证活动。听证会上,控告人张某某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证据状况、调查核实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逐一论述,进行释法说理。同时,根据双方当事人均系低保户,控告人儿子因住院治疗花费较大,致使家庭经济困难的状况,高唐县检察院决定对控告人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特邀检察官助理张君燕、梁书磊作为听证员全程参与了案件公开听证,现场就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向检察官、侦查人员、控告人提问,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解读,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认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用公开听证形式讲事实、说道理、明法律,让当事人能够全面听取各方面的声音,不仅有利于矛盾化解,还能提升案件处理效果。”与会的县政协委员郭兰兴对检察机关通过听证会形式公开办案给予高度评价。“检察院这样办理,事情处理得太圆满了,我代表全村村民表示感谢!”该村村支部书记穆守峰说道,同时表示高唐县检察院设身处地考虑双方当事人都是残疾人的情况,上门公开听证,现场办案,也给村干部们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近年来,高唐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以群众“看得见”“听得见”的形式,将公开听证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困惑,在司法案件中努力把法律要求的公平正义和检察机关追求的公平正义转化为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来源:高唐县检察院编辑:祝令方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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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品牌展播】东营:黄河口e站

编者按今年4月至5月,山东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五年看变化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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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打“假官司”反被骗走公司,不得已他举报了自己

好友各怀心思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打“假官司”后一方借机“吞下”对方公司另一方直言“宁可自损一千,也要伤他八百”于是,充满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山东省泗水县检察院检察官郭记华至今记得两年前受理的一起颇具戏剧性的虚假诉讼监督案。受案当事人举报自己打“假官司”“这里有一名举报人,要举报一起虚假诉讼的案子,您过来看看,是否符合受理标准。”2020年7月的一天下午,郭记华接到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打来的电话。放下电话,郭记华赶忙来到接访大厅。“他不让我好过,他也别想活得痛快!”举报人申某眉头紧锁,坐立不安,手里还抱着厚厚的一摞材料。还没等郭记华坐下,申某就气呼呼地说。接着,申某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与朋友周某合谋打“假官司”,没想到自己被周某骗了,公司也被周某霸占。“我把他当朋友,他却坑我。他霸占我的公司后,租给别人违法经营,结果公司被查封,还欠了不少债。”说起这些,申某气得直拍桌子。讲述过程中,他不停地说“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讨一个说法”。为了要回自己的公司,申某先后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但是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申某抱着“宁可自损一千,也要伤他八百”的决心来到检察院,举报自己和别人打“假官司”。调查取证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这个案子涉及三家企业,同时存在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抵押担保等多重法律关系,案情十分复杂,涉嫌虚假诉讼的可能性较大。”接访结束后,郭记华提请分管院领导同意,立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经研究,该院决定受理此案。鉴于案情复杂,该院同时决定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的办案组办理此案。办案检察官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制定了周密的调查取证方案,并依法开展调查,力争尽快固定虚假诉讼有关证据。为查明三家案涉企业的关系,办案检察官先后多次到企业登记机关调取企业登记信息、股东变更情况等资料;为查明企业贷款及担保情况,他们屡次奔赴银行,调取相关公司资金往来流水等资料;为查明借款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他们多方联系,查找知情人员,共调取、形成有关证据材料近80份,案件办理取得重大进展。当办案检察官觉得信心满满,准备迎接“胜利的曙光”时,调查取证工作却遇到了阻力。“在调查核实后期,被举报人周某极不配合,不愿与我们见面。给他打电话,他也是直接挂断。”调查工作陷入困境后,办案检察官决定从周某身边的人入手寻找突破口。“在得知我们的来意后,他们极力闪躲,都声称自己不了解情况。”郭记华回忆说,有的人隐晦地向检察官表示,周某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他们即使了解情况也不敢说。就这样,虽经多番努力,但办案组对周某的调查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破局从调查关联案件入手办案组原本以为通过实地调查能够找到扎实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来查实虚假诉讼,却没想到在调查后期,案件办理陷入僵局。还可以从哪方面着手调查?怎样才能取得周某对案件真相的陈述?办案检察官感觉“压力山大”,遂向济宁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汇报案件调查情况。“建议从调查案涉公司的关联案件入手,寻找蛛丝马迹,看看能否有所突破。”在仔细查看案卷、听取汇报后,济宁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郑晓东提出了调查取证的新思路。“这个想法给了我们启发,并最终帮我们走出了‘死胡同’。”郭记华说。随后,办案组开始着手调查案涉公司的关联案件。在法院的配合下,办案组顺利调取到关联卷宗20余册。为了不错过关键信息,检察官对这些卷宗采用“一查—二查—再查”三级审查模式,由“书记员—承办检察官—分管院领导”分别看卷,从中查找有用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仔细审查,办案组终于发现了端倪:在一次庭审笔录中,有关于借款资金并未实际交付的记载,而这一信息对后续的调查起到了关键作用。“周某和申某打的是民间借贷的官司,同时,周某又承认,没实际交付资金,就相当于他变相承认了虚假诉讼的事实。”郭记华认为,“有了这个证据,案件的突破近在眼前。”真相耍“小聪明”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检察机关再次对周某展开调查。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在事实和关键证据面前,周某的思想防线崩塌,认可了全部举报事实,并将双方如何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如何打“假官司”的事实和盘托出。至此,一份虚假借款合同背后的交易浮出水面——申某开办了甲、乙两家公司。2014年10月,因经营需要,甲公司想向银行贷款300万元。申某找到了好朋友周某,希望由周某的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周某答应为申某提供担保,但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周某提出,申某要以其实际控制的乙公司的股权和资产作反担保。为了获得贷款,申某同意了。双方约定,如果周某因承担担保责任被法院执行,则乙公司的股权和资产就归周某所有。为了确保申某和其经营的乙公司以后能够实际履行上述协议,二人耍起了“小聪明”,合谋由申某代表乙公司与周某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随后,周某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请求判令乙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65万元。申某作为乙公司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认可了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周某的全部诉求。殊不知,在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时,周某就心怀不轨,想着趁机将申某的公司据为己有。凭着法院的生效判决,周某找准时机占有了乙公司的厂房,并出租给他人违法生产有毒物品,导致该公司被有关部门查封。周某的这一番操作让申某慌了神。与周某多次交涉未果后,申某无奈之下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泗水县检察院提请济宁市检察院抗诉。得益于前期扎实的调查取证工作,该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济宁市检察院仅用15天就向济宁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法院经再审,认定该案为虚假诉讼,判决撤销原判,驳回周某的诉讼请求。至此,申某终于要回了自己的公司。建议“碰瓷”法律必受应有惩罚虚假诉讼得到纠正,办案检察官松了一口气。不过,对检察机关来说,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该案发生在虚假诉讼罪设立之前,按照规定,无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逍遥法外。‘碰瓷’国家法律者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郭记华介绍说,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为有效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2019年,山东省检察院等4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指出,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同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参与人给予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上述规定,为检察机关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了依据。”办案检察官一致认为,针对此案,法院应对当事人恶意串通提起虚假诉讼、浪费司法资源、无视法律尊严的行为作出制裁,否则不能体现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为此,泗水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人作出处罚。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作出对周某罚款3万元、对乙公司罚款6万元的决定。“再也不敢了,耍小聪明吃大亏啊!”对于自己的行为,申某悔不当初。他说,自己无视法律法规,耍小聪明,不仅给企业发展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而且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司法权威,自己甘愿接受法律的惩处。检察官说法主动运用调查核实权深层次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要健全抗诉、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调查核实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履行民事检察职责的重要手段。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运用调查核实权,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全面客观听取当事人陈述,查明经济往来账目、工商登记证明等信息,夯实证据基础,最终查清了虚假诉讼事实。本案发生在虚假诉讼罪设立之前,但是,这并不必然影响对当事人行为的评价。只要查明的证据足以证明原民事判决中存在因当事人虚假陈述、提交虚假证据而造成法院错误裁判情形的,检察机关就可以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及时监督纠正错误判决。在办理本案时,检察机关通过提出抗诉,依法纠正了错误判决。但是,在虚假诉讼的错误判决得到纠正后,检察机关的工作并未止步于此,而是依职权进一步延伸监督,制发检察建议,促使法院对虚假诉讼当事人进行司法处罚,实现了深层次的精准监督,增强了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山东省泗水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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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品牌展播】德州平原:检竹社

全员“激励”。除设立检竹之星评选外,还建立了检竹之星荐书制度和年轻干警积分制管理办法,将参加“检竹社”、获评检竹之星、办理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等分别赋予一定分值,全年积分前2名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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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七一 • 喜迎二十大】几代检察人深情对党说

为更好地庆祝党的生日,展现检察队伍风采,凝聚“在知爱建”价值理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警落实“走在前、开新局”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七一前夕,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喜迎党的二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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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检察一体化开启脱薄争先“快车道”

一年时间,菏泽市鄄城县检察院补齐17个薄弱项,86项考评指标逆袭进全市前三,优质案件数量攀升全市第一,一个昔日全国相对薄弱院迎来“逆风翻盘”。“从‘全市垫底’到‘奋起直追’再到‘突围领跑’,检察一体化发展模式为相对薄弱院‘换道超车’提供了绝佳机会。”菏泽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介绍说,鄄城县检察院的“洼地崛起”,其实是菏泽市检察机关践行检察一体化发展理念、推进脱薄争先工作的一个缩影。曾几何时,底子薄、基础差、起步晚是同样位于菏泽,又同样被列入相对薄弱院的鄄城、郓城、成武三县检察院共同面临的“成长的烦恼”。承认落后,但不甘落后,菏泽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抓住山东省检察院提出的基层院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有利契机,推动三家相对薄弱院实现“撑杆跳”。抓党建“扶志”提振“脱薄”心气班子结构老化、队伍精气神差、业务本领不强,是薄弱院的“通病”。“班子、队伍、业务的问题,根源都出在政治建设上,不能从根子上解决,就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文娟一语道破其中关键。自宋文娟联系帮扶鄄城县检察院以来,多次到菏泽调研指导。在她看来,“薄弱院”想要大改观,必须打牢党建“基础桩”。思路决定出路。菏泽市检察院创新提出以党建一体化促脱薄争先的路径,在全市开展以党员为主的“共产党员先锋岗”和以优秀党务干部为主的“党建之星”创建活动;持续举办“星光课堂”,将政治学习、案例分析、业务会商融为一体抓实。“在党建这个‘火车头’的引领下,干警心气儿提振起来了,工作局面也随之打开了。”鄄城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磊说。“河水变清了,熏人的臭味也没了,大家伙又可以聚在这乘凉唠嗑了。”日前,鄄城县郑营镇居民郑某向回访的检察官张东生说道,这一变化源于鄄城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2021年,鄄城县检察院以“党建红、检察蓝、黄河清、鄄检行”党建品牌为抓手,探索“党建+公益诉讼”双融双促模式,对县域内水环境治理开展专项监督。检察官摸排发现郑营镇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附近生活污水直排金堤总干渠,而该渠最终流入南四湖,源头治理迫在眉睫。该院立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镇及时建设污水管网、清理污染水域,并对全县14个镇街污水处理厂进行排查。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目前金堤总干渠水质达到四类水质标准,鄄城县污水处理厂全部正常运转。该案也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带队伍“扶智”激发“脱薄”士气“事靠人为,业由人兴。抓住人才队伍这个重点,往往就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王新建说,菏泽市检察院通过人才队伍一体化建设,激发出了基层队伍的最大潜能。据了解,菏泽市检察院探索“职业理想调查”“琢玉工程”等人才甄选培养模式,按照“轮岗交流一批、提拔选用一批、下派任职一批”的思路,下派业务过硬、实战经验丰富的4名80后年轻干部到相对薄弱院任“一把手”或“二把手”,选派3名85后中层骨干挂职相对薄弱院副检察长,交流调整3个相对薄弱院的班子成员21名,推动相对薄弱院班子优化。科班出身的成云,初入成武县检察院被分配到了案管部门,虽然工作出色,但内心始终向往着公诉席。一场自上而下的“职业理想调查”,让包括她在内的45位干警实现了个人意愿与岗位需求的最佳契合。近日,成云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练得硬桥硬马,方能稳扎稳打。为了弥补人才断档,菏泽市检察院指导基层院向内挖潜,推出“雄鹰人才”计划、“师徒结对”“AB岗锻炼”等人才赋能举措,相对薄弱院青年干警到市检察院、结对帮扶院拜师学艺,跟班学习……“这套‘组合拳’,实实在在帮助我们培养了尖兵、磨练了新兵。”郓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化珍说。激活干部队伍“一池春水”,泛起检察工作“无数涟漪”。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办案团队、全省“勇于创新奖”先进集体、全省“攻坚克难示范院”,19名全国、全省业务标兵、能手……每一项荣誉,都写满了菏泽检察机关践行一体化发展的累累硕果。强业务“扶质”增添“脱薄”底气说一千道一万,“脱薄争先”最终要靠业务说话。为解决相对薄弱院司法理念落后、办案质效不高的问题,菏泽市检察院依托山东省检察院领导带头“包”、先进基层院精准“帮”、业务部门对口“带”的一体攻坚机制,从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入手,组织贯穿全年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竞赛”活动,常态化开展“样板案”“样本卷”工程、“案例研习所”等精品案例培育机制。组建覆盖“四大检察”及网络、金融等领域的21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形成“专案类办、难案联办、大案精办”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撞上这个套路贷团伙,还款晚一秒就是逾期。”“被害人死后,手机还不断地收到辱骂信息。”……“3·08”案是全国相对薄弱院成武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具有恶势力犯罪性质的特大网络套路贷案,涉案资金4000余万元、涉案人员60余人、被害人多达7万余人。面对“新型犯罪无先例”“证据材料纷繁复杂”等难题,市县一体化重罪检察办案团队攻坚克难、创新工作方法,依法追捕10人,实现了在最短时间内办结该市最大套路贷案件。为从根子上改变相对薄弱院被动司法、机械办案的旧习,菏泽市检察院依托业务监督管理一体化机制,每季度召开业务核心数据讲评会,逐院制发业务弱项清单,逐条线发送重点任务提醒单;每季度组织案件质量评查,评出优质案件树立标杆,选出瑕疵案件标出红线,全市检察机关44人被通报约谈,1名检察官因连续办出瑕疵案件,被责令退额……通过正向激励给活力、反向倒逼给压力,制约相对薄弱院发展的“梗阻”问题一道道被破解,3个相对薄弱院提速成效显著。鄄城县检察院不捕率是2021年同期的2.7倍,不诉率是2021年同期的5.06倍,居全市第一;郓城县检察院的64项业务工作评价指标中,有51项位居全市前三;成武县检察院业务的提升,带动了实干“突围”,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实现“零突破”。“菏泽的‘脱薄’经验,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成效的真实缩影。我们将继续巩固完善‘省院主导、市院主抓、基层院主体’的工作格局,对制约基层院发展、尚未破解到位的难题不遗余力、一抓到底,进一步夯实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说。来源:《检察日报》第9923期第02版作者:卢金增、王鹏、晁岑编辑: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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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七一 • 喜迎二十大】聊城莘县:“七个一”庆建党

倾情贺“七一”,检心永向党。近日,莘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独具特色的“七个一”系列党建活动,手把言传的教诲坚定了理想信念,丰富多彩的节目激发了爱党之情,创新有益的活动加固了党民纽带。随着献礼“七一”活动的推进,党员干警更加坚定了对党忠诚、为民执法的初心和使命。一部红色影片“一部红色影片”把英雄烈士的牺牲精神铭刻在党员干警心中。真人图书馆中,检察干警正在凝神观看抗日电影《绝地防线》。影片真实还原了发生在莘县的一场惊心动魄的抗日阻击战,八路军战士为保护群众、掩护党组织,经过一天浴血奋战成功阻击了十倍于己日寇的侵袭,126名年轻的战士壮烈牺牲。影片震撼人心,许多年轻的干警都湿润了眼眶。他们动情地表示,无论何时都不能忘记为国为民捐躯的英雄先烈,要给他们献上无上的敬意,更要传承他们的奋斗牺牲精神,沿着他们的坚定步伐,在检察事业中奉献自己青春力量。一份庄重仪式“一份庄重仪式”把关怀送到党员手中,把传承铺就发展道路。近日,莘县人民检察院走进退休老检察干警家中,把“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佩戴在为党奉献半个世纪、为检察事业奋斗数十载的老党员胸前,同时向他们表示敬意,希望老党员们能把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发扬光大,传递给年轻一代检察干警,激励他们为党奉献、为民服务。纪念章的颁发代表着党的关怀和初心,老党员激动不已,进一步坚定了他们为党奉献余热的决心和信心。一场宣讲比赛“一场宣讲比赛”激发了年轻干警对党的热爱,展现了年轻检察人的风采。莘县会堂内,两名检察干警正在倾情演讲,铿锵有力的语言抒发着对党的热爱和忠诚。莘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加县委举办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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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七一 • 喜迎二十大】在灿烂的阳光下,我想对您说……

101年信仰不移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一代代检察人奋楫争先砥砺前行将红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把人民至上植入履职全程在薪火相传中赋能高质量发展在法律监督中践行使命与忠诚初心检心同频共振党徽检徽交相辉映为大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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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品牌展播】日照岚山:向前一步解决问题

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大篇幅报道;日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深入开展“向前一步解决问题”理念教育活动,并将理念写入中共日照市委全委会公报;先后获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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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七一 • 喜迎二十大】向“他们”致敬——党建微视频《追光的我》

微视频《追光的我》在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有这样一种精神,跨越时间,穿越空间。有这样一种力量,铿锵有力,催人奋进。有这样一群干警,勇于担当,砥砺前行!他们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对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以业务专精践行新时期共产党员标准,以工作实绩赓续东检精神的红色血脉,以苦干实干汇聚成检察新征程上的磅礴力量!他们执着、敬业,为钟爱的事业付出个人无悔的追求,一句誓言,一生作答,诠释了“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真正含义,在建党101周年来临之际,让我们向他们致敬!人生万事需自为,跬步江山即寥廓。走在攀登的阶梯,我们有信心成长为“他们”!不忘入党初心,不负从检誓言,心中有梦,眼中有光,脚下有路,未来可期!来源:东港检察视频:王蕾、焦光明、裴明磊编辑:杨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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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品牌展播】泰安:泰山“企业家驿站”

在今年2月召开的泰安市“两会”会场上,一本“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法律守护者”的小册子受到参会代表的广泛点赞。市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法文静说:“‘企业帮’App小程序向我们民营企业提供的项目非常实用。”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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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制度的司法红利惠及更多民营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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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省检察院一人荣获“齐鲁最美禁毒人”称号

6月26日,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由省禁毒办会同省委宣传部、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组织开展的全省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主题报告会暨首届“齐鲁最美禁毒人”发布仪式在山东广播电视台举行。来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刘少杰获得“齐鲁最美禁毒人”荣誉称号。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近刘少杰,去了解他的办案经历吧~刘少杰省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助理负责全省检察院系统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和禁毒检察工作指导参与办理毒品案件22件84人其中二审上诉案件19件68人二审抗诉案件2件10人发回重审案件1件6人刘少杰严把审查关口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职责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让老百姓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案件在协助办理傅某等人贩卖毒品二审上诉案件中原审被告人拒不认罪刘少杰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详细核算每笔犯罪事实最终二审法院采纳省检察院出庭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名被告被判处死刑在协助办理某市院提请抗诉的两起毒品案件中依法支持抗诉两起案件均获改判刘少杰先后参与组织全省公、检、法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培训班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座谈会组织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编制《山东省毒品犯罪检察工作白皮书(2019-2021)》参与全省《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研究制定推动解决办理全省检察机关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刘少杰不枉不纵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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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大峰山“追寻红色记忆 传承革命精神”

,为深入进行爱国主题教育,追寻红色记忆,传承革命精神,缅怀先烈伟绩,营造“喜迎二十大”的浓厚氛围,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党支部、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党支部共赴济南大峰山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大峰山革命根据地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坚强战斗堡垒,是山东联系延安秘密交通线上的重要中转站,是培养党政军干部的红色摇篮,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熔铸了“信仰如山,一心为民,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峰山精神,被誉为“泰西的延安”。在初心广场,全体党员面对庄严的党旗重温入党誓词,用激昂的声音许下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誓言。在烈士陵园,全体党员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肃立默哀,随后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鲜花,来寄托对烈士们的无限哀思之情。此次主题党日活动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课,让广大党员更加明确了肩负的光荣使命。大家纷纷表示,将以先烈为榜样,弘扬革命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奋发进取的精神投入到工作生活中去。供稿:省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编辑:窦静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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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智勇:在办案中磨砺

从检25年来,洪智勇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检评为2021年度优秀办案检察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经济犯罪呈现上升趋势。这对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线办案检察官来说是不小的挑战。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洪智勇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洪智勇1997年进入青岛市检察院,从检25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因工作成绩突出,他被最高检评为2021年度优秀办案检察官。洪智勇在法庭上发表公诉意见斩断1000余吨冻品走私链条2020年初,一起走私猪蹄、牛排等冻品案由青岛海警局移送青岛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国家税收是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石,青岛作为港口城市,走私冻品案时有发生。逃避税收监管的冻品既破坏了正常经济秩序,也威胁着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当洪智勇接到承办这起案件的任务时,办案经验丰富的他也感到有些棘手。走私的冻品多达1000余吨,走私团伙的反侦查意识强,海警侦查人员仅查获到运输冻品的外籍船舶和外籍船员,货主身份不明,国内负责接货、运输的主要涉案人员均在逃,走私冻品的证据链条缺失较多。当时正处在疫情防控期间,既不能直接提审犯罪嫌疑人,也不能与侦查人员当面交流,而冻品走私本身也很可能成为防疫的破口。只有快速斩断走私链条,才能保证各项安全,但是审查批捕的时间只有7天。为此,洪智勇一头扎进案件材料中,反复阅卷、审查证据。围绕在案人员的证据完善、在逃人员身份确认及取证方向等主要问题,洪智勇完成了1万余字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海警侦查人员及时补充侦查取证和抓捕在逃人员。最终,案件材料完善后,犯罪嫌疑人的数量从3名增至7名。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顺利审结并提起公诉,7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破解39亿余元非法集资案办理难题洪智勇在青岛市反诈中心解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洪智勇常说,经济犯罪不只是纷繁复杂的账目数据,更多的是关系经济秩序的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一针一线。2019年,洪智勇办理了青岛市集资参与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集资诈骗案。1.2万余人先后参与其中,非法集资数额高达39亿余元,8000多人损失11亿余元。一面是众多集资参与人多次上访要求追赃挽损,其中有不少六七十岁的老年人向检察官哭诉投入的毕生积蓄血本无归;一面是案件被告人大多认为自己无罪,既不应退赔,更不该被逮捕。彼时,作为主办检察官的洪智勇感到压力很大,青岛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同事给了他巨大的支持。办案团队在洪智勇带领下,耐心做好接访工作,在安抚集资参与人情绪的同时,找准办案切入点,结合该案以公司模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特点,从各被告人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的职责和责任分担、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的巨大损失及社会危害性出发,多次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释法说理和沟通交流。最终,20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赔违法所得。法院宣判后,所有被告人均认罪服法。依法能动履职救治犯小错的新兴企业洪智勇(左二)与办案团队成员到外地办案途中就餐。“陈某说自己拖累了公司,公司已经准备停业了。”2020年的一天,洪智勇在听取某跨境电商平台参与走私案汇报时,办案检察官这样说道。原来,2018年初,青岛某公司利用国家给予跨境电商企业的进口关税优惠政策,联系某跨境电商公司副总经理陈某,伪造国内个人用户从电商公司购买化妆品订单和发货记录,以虚假跨境电商销售形式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通过这种手段,该公司走私6票案值160万元的进口化妆品,涉嫌偷逃应缴税款22万余元。案发后,青岛某公司和陈某被海关缉私局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跨境电商公司在得知陈某涉嫌走私犯罪被起诉后,准备停止电商业务。洪智勇审查后发现,电商公司因管理机制不健全才让陈某钻了空子,陈某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不能因其个人行为拖垮一家企业。跨境电商业务是我国的新型产业,这类企业更有经济生命力。随后,洪智勇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到该电商公司座谈了解经营情况,并在建议该公司完善内部监管流程的同时,充分展现司法关怀,鼓励其继续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坚决防止办完一起案件、垮掉一家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并不是办案的终点。在办理电商平台案的基础上,洪智勇还组织部门人员总结提炼出民营企业涉嫌轻微犯罪评估后相对不起诉的“1+N”办案机制(涉案公司经营情况+人民监督员+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并积极在办理的多起涉民营企业案件中探索实施,取得良好办案效果。一个个新型案件,一次次重大考验,让洪智勇得到长足的发展。但他深知独木难成林,只有建立优秀办案团队才能真正实现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办案目标。于是,他在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专业化办案要求,努力提升部门人员整体办案能力。他2017年牵头组建的金融证券办案团队在历经多起重大金融、证券案件的锤炼后,2020年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经济犯罪检察条线优秀办案团队,其中1名成员入选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2名成员入选全省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来源:《检察日报》9913期第8版作者:郭树合、白树文编辑:樊锦悦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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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品牌展播】潍坊:潍检党旗红

模范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创建”“青春驿站”等主题的党建文化阵地,一楼一主题、一楼一特色,让学习教育时时在身旁、文化感染处处在心间。“潍检党旗红”文化品牌引领全市检察机关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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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品牌展播】青岛李沧:检润民和

编者按今年4月至5月,山东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五年看变化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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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品牌展播】青岛崂山:山海益心

护青山碧海“这么有意义的事,要让更多的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加入进来。大家的利益,要一起来保护!”在协助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完成滨海湿地属性确认并推动生态修复初步实现后,全国人大代表、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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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231家企业齐听检察官讲安全生产

“绷紧安全生产弦,算清政治、经济、人生账。”6月10日,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的会议室内,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伟正在为片区内231家企业进行普法讲座。此次讲座是青岛市检察机关全面完成“八号检察建议”书送达后的第一次大型普法宣讲,也标志着青岛市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正式启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集现代海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现代金融、先进制造等众多产业为一体的重点发展区域,生产安全一直都是自贸区发展的生命线,也是青岛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服务自贸的一个工作重点。为打通护航自贸“最后一公里”,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在推介“两微一端”“智检推送”法律服务平台基础上,创设了检察服务“云驿站”,吸纳自贸主管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服务专班进入微信工作群,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预警维权、监督履职、警示教育等服务功能,进一步畅通了“信、访、网、电”线上检察服务网络,实现了24小时检察服务全覆盖。今年6月正值“安全生产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黄岛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贸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了此次宣讲活动。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发生在青岛的真实案例,从涉及安全生产案件总体形势与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相关精神、安全生产的罪名及其解释、检察机关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渎职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企业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宣讲。此次宣讲除邀请部分企业现场听课之外,还借助互联网技术,依托“检察云驿站”微信群、腾讯会议进行了线上直播。线下13家企业,线上218家企业,来自自贸片区的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等安全管理人员、各建设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共460人次,收听收看了此次宣讲活动。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前期与市应急管理局等建立的《青岛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参加了第一次全市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对相关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形成处理意见。目前,全市十个区(市)院已经全部完成“八号检察建议”书送达工作,多个基层院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开展了燃气安全、地铁运营、自建房领域等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引领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实现以监督办案促进诉源治理。下一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青岛检察机关还将结合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送法进企业,推动与应急管理局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设。来源:青岛晚报作者:刘卓毅、白树文编辑:李婧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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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检察官助理上岗记

“这片湿地能不能纳入生态健康城一体保护?”近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晓望河滨海河口湿地勘查现场,崂山区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曹鹏连连向湿地专家叶思源、何磊请教。据了解,崂山区检察院积极推行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通过“一身两责”的方式,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辟了一条新路径。曹鹏是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刚刚被崂山区检察院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会上,曹鹏特意提到,崂山区湿地存在面积小、数量少的特点,极易在经济发展中因各种原因而灭失。围绕如何更好保护湿地,崂山区检察院决定邀请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湿地专家叶思源、何磊与曹鹏一起,开展一次湿地保护职能联动巡查活动。这是崂山区检察院首次启动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湿地巡查的第一站是晓望河滨海河口湿地。“因为泄洪需要,河道湿地一般不会被侵占。但入海口的河口湿地,要采取措施,维持现状,尽量减少人为干预。”叶思源作为曾协助检察机关办理了两起湿地保护案的专家,仔细考察湿地整体环境,并提出保护意见。“周边下一步要建生态健康城,这片湿地能不能纳入生态健康城一体保护?”曹鹏就保护措施请专家继续提供建议。“保护与建设并不排斥。”何磊表示,“如果周边建设生态健康城,可以在遵循湿地保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比如水系要形成循环、生态要能荒则荒、不搞公园化开发等等,这样的建设是有利于湿地保护的。”经过一上午的巡查,曹鹏很是感慨:“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我要推动湿地保护;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我要落实湿地保护;而专家的建议,让我明白了应该如何更好地落实湿地保护。”“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太好了!”叶思源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连连点赞,“相当于‘一身两责’,检察监督与行政整改一次性完成!”来源:《检察日报》第9900期头版作者:郭树合、陈晓编辑:杨玉莹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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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之畔新城兴

大河之畔新城兴山东济南: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到山东考察】2021年10月20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22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济南市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科学分析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形势,把握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咬定目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久久为功,确保“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而不懈奋斗。初夏时节,万物峥嵘。黄河沿岸,处处“百般红紫斗芳菲”,时见“一行白鹭上青天”。万里黄河穿城而过,玉带绕廓,一路浩荡来到入海前的最后一个省会和沿黄中心城市——山东省济南市。往事越千年,古城焕新颜。2021年4月,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下称“起步区”)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复,这是继雄安新区起步区之后,我国第二个起步区,赋予济南为全国新旧动能转换“当引领”的重大责任,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作示范”的重大使命。一年多来,济南市检察机关以护航保障起步区建设作为服务黄河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坚持能动司法精准服务,打好司法保障“组合拳”,助力“泉水叮咚”融入大河滔滔,在“黄河大合唱”中奏响了强有力的“检察音符”。精准服务现代新城站在起步区的望岳丘上远眺,一旁的黄河奔涌不息,远处的泰山依稀浮现,黄河凤凰大桥上车流如织,处处塔吊高耸,建设热火朝天。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京东智能电商运营中心等百余个高端项目落地,已签约入驻法国电力等世界500强企业项目22个,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等产业纷纷在此布局,新动能推动现代新城快速崛起。2021年4月,国务院批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动能新、生态美、城市拓的现代绿色智慧新城,打造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样板。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发布,提出“支持济南建设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项目和企业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济南市检察院为此专门建立服务保障起步区建设的机构与机制,积极探索既适应起步区建设要求,又符合司法规律的工作模式,构建信息直通、需求调研、法律服务等多个平台,提供“一站式”“组团式”检察服务百余次,努力实现检察职能与起步区建设需求的有机融合。2021年6月,济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鲍峰带队来到起步区调研,全面精准掌握法治建设需求。记者了解到,2021年,针对起步区和自贸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众多的特点,济南市检察院及时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三合一”的检察监督机制,整合办案力量,有力保障企业发展。立足营造更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济南市检察院秉承“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探索推出“法治会诊”新路子,经常性组织检察业务骨干或邀请法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以及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业务专家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活动,针对企业法治需求,共同“号诊把脉”,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定制化法律服务,广受企业好评。目前,检察干警已深入100余家企业开展活动,现场解答企业涉法需求100余项,解决重大难题30余个。今年3月17日,鲍峰带领检察干警走进民营企业(商会)开展企业涉法问题宣讲,就民营企业涉法问题进行探讨交流,推动“法治会诊”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守护新城生态“黄河是起步区建设和居民生活的重要水源地,从用水安全上来讲,容不得半点儿污染。”绿色是起步区的底色。建设一座现代化新城区,会不会增加黄河生态环境负担?从起步区建设开局之始,济南市检察机关就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重要位置。“这输油管道拆除了,我们终于可以放心用水了。”2021年6月以前,一条长达1000余米的废弃输油管道,一直威胁着临近起步区的济南市济阳区沟杨村的居民用水安全。检察官在巡查中发现,这段输油管道沉于黄河河床内,在达到使用年限报废后未被及时拆除。如遇洪水或者误挖,可能引起管道破裂进而污染黄河水质。济阳区检察院随即向监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消除了这一隐患。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济阳区曲堤街道仁风镇四合滩清违现场查看河道内违章建筑清理情况。“30年前,我在黄河边曾见过红旗招展、热火朝天的管道铺设场面,那时是抓生产搞建设。现在来看,生态环境同样重要。”《中国石油报》一位资深记者在拆除现场的今昔对比中见证了黄河生态保护的持续发力。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凤凰路黄河大桥,检查汛前渡汛措施准备情况及施工河道内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在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监督下,相关部门正在组织背侧管道开挖并清除管道内油污。据悉,济阳区检察院联合当地河长制办公室、河务、公安、法院、街道等对黄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建立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对各类监督线索发现在一线、解决在当地,不仅有力提升了监督质量效率,也形成了“大保护、大治理”的工作格局。科技赋能让监督更便利在服务保障起步区建设过程中,济南市检察机关注重推动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通过自行研发以及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的“乘法效应”,使得服务辖区企业更加广泛便捷、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更容易、调查监督更便利。“我们有什么法律诉求和问题反映,现在通过手机就能操作,太方便了。”近年来,一款App成为民营企业家的谈论热点。2019年3月,济南市检察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搭建起全省首个专门服务非公经济的“检察护航”App平台,及时发布涉企典型案例、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打造全时高效的服务企业“掌中宝”,并入选全国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今年,济南市检察机关建成全省首家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大数据平台,正逐步连接相关部门的黄河河道监控系统以及国土方面高精度卫星影像图,推动实现实时监测、跨时空对比、智能排查等功能,在线索收集、证据固定、辅助办案等方面取得突破。依托该平台,济南市检察院技术和办案部门创新绘制出“黄河公益诉讼地图”,将辖区沿黄河全部企业和村庄的排污情况纳入监测范围,在全市划定了19处重点监督区域,标注重点监控地点486处,及时向协作单位提供有关监控数据和预警信息,有力提升了起步区内生态环境监督效率和精准性。在此基础上,济南市检察院目前正与公证部门着手建立证据固定协作机制,合作开发固定侵权证据的“公证随手拍”App,发动群众自行使用手机对存在侵害黄河生态环境的情况及时进行线上公证保全或保管,让侵害行为或事实的证据有了法定公信力。如今,漫步在起步区的黄河大堤上,带状公园杨柳依依,花香阵阵,水天一色,群鸟蹁跹……一副生态美丽又生机勃勃的画卷徐徐展开,济南市检察机关正奋力起笔铺展。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作者:卢金增、丁洪亮编辑:杨玉莹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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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品牌展播】济南历城:鹊华检韵

编者按今年4月至5月,山东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五年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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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少年的你”优秀未检短视频展播】⑭青少年网络犯罪预防专题:不能使用“外挂”的人生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山东省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立足办案,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实落地。今年“六一”儿童节恰逢新修订的“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全省检察机关拍摄了一批优秀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短视频。每一部短视频都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促推未成年人保护“1+5>6=实”的实践缩影,都是用心用情用法“保护少年的你”的心声。5月11日,鲁检新媒体推出“保护少年的你”优秀未检短视频系列展播,展示各地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实际成效。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菏泽曹县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沙画短视频《青少年网络犯罪预防专题:不能使用“外挂”的人生》。来源: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菏泽曹县检察编辑:窦静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