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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2024年第9期《劳动保护》杂志“《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解读”专栏,作者闪淳昌,系原国务院参事,原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原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原国务院参事,原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原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闪淳昌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二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本文对此次修订的背景、重点内容和如何贯彻实施进行了深入解读。顺应应急管理工作新态势新格局《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8月30日首次颁布以来,为我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框架,对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2007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形势和任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呈现新态势、新格局。一是国泰民安成为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平安成为人民群众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通过修法,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障人权,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应急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特别是2019年11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应急管理工作进行集体学习,强调“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应急管理体系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措施等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需要通过修法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是需要对近十几年来应对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特别是应对新冠感染疫情的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并使之法制化。实践告诉我们,健全法规提升标准的推动力往往来自惨痛的教训。抗击非典的伟大斗争推动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订和出台,应对新冠感染疫情的伟大实践加快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和公布。通过修法可以进一步有效应对新形势下的重大风险挑战,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提高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四是根据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加强优化统筹国家应急能力建设为重点,从中央到地方都组建了应急管理部门,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施改制等,需要通过修法对其法定职责进行明确。把握“一条主线”“两大亮点”和“三个重点”修法的“一条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是修法的一条主线。同时,保持了该法在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定位,保持了原有法名和法律框架。但是,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原来的七章修订为八章,增加了管理与指挥体制专章,由70条增加到106条,对绝大多数法条进行了修改(只有10条没有修改),可以说是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修订。修法的“两个亮点”亮点一:强调党的领导,新增“管理与指挥体制”专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