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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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2024年第5期出刊

2024年3月(司法实务版)正式出版!《中国检察官》2024年3月(司法实务版)目录聚焦:检察权的规范运行徐光岩:检察官刑事自由裁量权规制问题探析纪养文
3月22日 下午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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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案精解 | 涉虚拟货币洗钱行为的司法认定

涉虚拟货币洗钱行为的司法认定刘
2月24日 下午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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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及司法处置

编者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追赃挽损工作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办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困扰司法实践的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本期特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责任认定与追赃挽损路径”主题,围绕虚拟货币属性及涉案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电信网络诈骗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与共犯责任分配、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人员的刑民责任衔接约稿组稿,以期不断满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期待,助力电信网络诈骗追赃挽损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及司法处置任素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摘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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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 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

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吴春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李长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王星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三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摘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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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中国犯罪学学会首次发布研究课题

中国犯罪学学会2022年研究课题申报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繁荣中国犯罪学研究,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值此成立30周年之际,学会围绕当前中国犯罪学前沿理论与实践热点问题,特面向社会发布一批研究课题,欢迎广大犯罪学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积极申报。一、指导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服务法治实践。二、项目类型及资助经费1.中国犯罪学学会科研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2.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课题立项后支付1/3的资助经费,剩余经费在课题成果通过结项评审后一次性支付。自筹经费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主持人自行筹集。三、申报人资格1.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2.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或属于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应在35岁以下(即在1987年1月1日后出生)。3.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5.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最高检、最高法、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门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的前述各类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出版、发表的成果申请。立项后发现主持人存在以上情况的,撤销立项并追缴资助经费。6.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四、申报程序1.申报人需根据课题指南选取一个研究主题,填写《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论证活页》。为便于公平公正开展匿名评审,《项目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直接申请自筹经费项目的,申请人既可以根据课题指南选取一个研究主题,也可以在本课题指南之外,围绕当前中国犯罪学前沿理论和实践热点问题,自拟题目。2.为方便申请人申报,申请时暂不需要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经评审拟立项的,由拟立项课题的负责人按照我会的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及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如与申请书填写情况不符(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除外),或不符合本公告对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经查证属实,不予立项。五、评审程序我会将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论证与课题指南中的具体题目是否契合、论证内容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等。初审不合格的将不予送审。全部申请根据选题分类,由多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每一选题按照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序,评审结果提交定评会。会长主持召开定评会,以专家评分为基础,综合考虑选题的重要性,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六、结项要求与成果转化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请结项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在学会确认的知名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2)公开出版专著1部;(3)成果要报获中央领导批示肯定。2.其他资助经费项目申请结项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在学会确认的知名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2)公开出版专著1部;(3)成果要报获中央领导批示肯定。关于学会确认的知名期刊,后期将在学会网站挂出。3.符合上述条件申请结项的课题,应将最终成果以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报送我会。申请人提交结项报告,须同时提交学术不端查重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会有权抽查申请人提交的学术不端查重报告。项目成果通过专家匿名评审后,由会长办公会确定结项。4.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或转化课程时,应以适当形式注明“系中国犯罪学学会2022年研究课题成果”。鼓励在研究过程中针对重要问题或观点以决策咨询报告的形式提交阶段性成果。5.项目一般应于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可于两年内完成。6.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进度、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等。其他项目实行中期督促制度,寄发书面通知,督促按期完成。7.课题立项公示后,主持人应在结项前向我会提交成果要报,每份3500字左右,选取成果中最具有决策咨询性的部分,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刑事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从犯罪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强调思想性战略性,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文风朴实,语言精炼。具有重要价值的,将作为中国犯罪学学会《要报》报中央有关部门。8.对于优秀的科研课题成果,我会将集结出版。七、其他事项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2.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登陆中国犯罪学学会网站下载《中国犯罪学学会2022年度科研项目申请书》及《项目论证活页》,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请书》及《项目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及邮件请按“课题指南序号+申报人+申报单位+申报题目”的方式命名,例如“A1+张三+北京大学法学院+犯罪学的基本范畴”。受工作进度安排,逾期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初雁南18810392558/(010)61719528邮箱:zgfzxxh@163.com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中国犯罪学学会秘书处邮政编码:102206中国犯罪学学会2022年5月9日附件:1.中国犯罪学学会2022年研究课题指南2.中国犯罪学学会2022年研究课题申请书3.中国犯罪学学会2022年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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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适用研究 | 网络侵财犯罪数额的认定

网络侵财犯罪数额的认定*姚万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挂职),法学博士王东海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经济职务犯罪检察部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摘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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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杂志投稿须知

《中国检察官》杂志投稿须知感谢您对《中国检察官》杂志的关注!即日起,我社启用统一并且是惟一的投稿审稿平台,请您注册投稿。使用稿件处理系统的有关注意事项如下:1、投稿平台的网址:http://zgjcg.ijournals.net.cn/zgjcg/home2、作者使用该系统投稿时,请首先点击进入“作者投稿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以作者身份登录,按照页面上给出的提示投稿。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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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2021年第9期出刊

机关依法充分履职为标准、以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导向评价检察官工作的客观统一尺度,有利于激励、约束、督促、引导检察官做高效司法的奉献者、廉洁司法的守护者、公正司法的践行者、为民司法的合格答卷人,进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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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2021年第5期出刊

姚理:互联网金融机构涉互联网洗钱共同犯罪的认定周芬:新型网络犯罪技术行为的司法认定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与上海大学法学院联合课题组:检察机关行使自侦权的现实难题及纾解民事检察吴世东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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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检察 | 应对“网络爬虫”刑事犯罪的新路径探索

个月,缓刑2年,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梁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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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2021年第4期出刊

张艳:派驻公安法制部门检察室实践探索公益案鉴匡凌: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应遵循的原则——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例第50号指导性案例为视角汤丽娟: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诉讼请求探究季刚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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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2021年第2期出刊

要:扒窃行为主要通过“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两个条件来认定。在界定刑法意义上“公共场所”的范围时,要赋予司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必须将时间、空间、场所、人员密集程度等特征结合起来,从人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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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网络爬虫的刑法应对

它的主要功能是从互联网中搜集网页、采集信息,并下载到本地,形成一个互联网资源的备份镜像。这些备份镜像可以用于为搜索引擎建立索引提供支持,而备份镜像文件的数据量决定着整个引擎系统的可用性,
2020年10月24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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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公告 | 2020乌镇·互联网检察论坛“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主题

2020乌镇·互联网检察论坛“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主题征文公告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民法典的精神内涵,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理念跟进更新,要以民法典颁布为契机,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品质。近年来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网络犯罪数量大幅上升,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侵犯个人信息、网络“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同时还应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拟于2020年11月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共同主办“2020乌镇·互联网检察论坛”。现向全国法学理论界、检察系统、司法实务界及互联网行业征文。研讨主题本次论坛围绕“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为主题展开,具体议题如下:1.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设计及其实践价值2.互联网时代涉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的特征与治理难点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其立法完善4.民事检察视野中的个人信息保护5.行政检察与个人信息保护6.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7.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8.侵犯个人信息典型案例评析论文要求1.参会论文应围绕主题撰写论文,题目自拟,立论正确、主题鲜明、逻辑严谨、富有新意,投稿研讨的案例应为做出有效判决的案例。2.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格式参见《中国检察官》杂志注释规范。3.论坛强调以文参会,论坛主办者将根据提交论文质量确定与会和发言的代表,并发出正式邀请函。4.论文应于2020年10月15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本次论坛专用邮箱:wzhlwjclt@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字样,并请注明作者姓名、简介及联系方式。5.此次论坛的参会论文原则上要求未公开发表,组委会对论文进行评审后,将择优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杂志发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中国检察官》杂志社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8月15日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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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公告 | 2020乌镇·互联网检察论坛“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主题

2020乌镇·互联网检察论坛“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主题征文公告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民法典的精神内涵,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理念跟进更新,要以民法典颁布为契机,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品质。近年来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网络犯罪数量大幅上升,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侵犯个人信息、网络“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同时还应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拟于2020年11月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共同主办“2020乌镇·互联网检察论坛”。现向全国法学理论界、检察系统、司法实务界及互联网行业征文。研讨主题本次论坛围绕“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为主题展开,具体议题如下:1.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设计及其实践价值2.互联网时代涉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的特征与治理难点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其立法完善4.民事检察视野中的个人信息保护5.行政检察与个人信息保护6.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7.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8.侵犯个人信息典型案例评析论文要求1.参会论文应围绕主题撰写论文,题目自拟,立论正确、主题鲜明、逻辑严谨、富有新意,投稿研讨的案例应为做出有效判决的案例。2.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格式参见《中国检察官》杂志注释规范。3.论坛强调以文参会,论坛主办者将根据提交论文质量确定与会和发言的代表,并发出正式邀请函。4.论文应于2020年10月15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本次论坛专用邮箱:wzhlwjclt@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字样,并请注明作者姓名、简介及联系方式。5.此次论坛的参会论文原则上要求未公开发表,组委会对论文进行评审后,将择优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杂志发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中国检察官》杂志社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8月15日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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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论坛> | 梁莉:奋力开创生态检察工作新局面

做好生态环境治理领域涉嫌刑事犯罪或违法执法案件的线索移送。三是积极参与生态功能区建设,跟踪监督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修复工作,加大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专项调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履职或起诉。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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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赵鹏:“非典型检察官”成长记

在我成为助理检察员,独立办案之前,当了4年书记员。在那段时光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是和我当时的处长办理的一起在当年轰动整个北京的轮奸杀人案。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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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之实证考察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继续羁押之必要进行审查,并建议有关机关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对象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一项制度。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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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司法化转型的实践困境反思

[2]参见郭晶:《逮捕制度改革的两条道路及其反思—以逮捕功能异化现象为立论基点》,载《时代法学》2014年第4期。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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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制

《侦查阶段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制》———专题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