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法教义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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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鉴定式与判例法下的案例分析方法 ——基于比较视角下的研究

法学鉴定式与判例法下的案例分析方法——基于比较视角下的研究苏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随着国内对德国法学研究之兴盛和德国法学教育之传入,其案例分析教学和鉴定式报告的书写技能愈发获得学界的关注。近年来,这一关注逐渐演化为教学实践,其典型代表或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之“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的常态化教学改革,或如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所举办的暑期培训班教学模式。笔者有幸参加本校之培训班,亦感受益匪浅。然而,案例式教学并非大陆法系国家所独有;以“判例”为“法”的法域当然更关注案例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也毫无疑问有其独特的案例分析方法与书写技巧。因此,一个有意思且值得探究的问题是:适用判例法的国家(地区,或“领域”)是以何种态度对待案例分析方法与分析报告之书写的?他们的方法与德国法上的法学鉴定式及其变体有何差异,如何近似,又有能对我们有何启发?从上述问题出发,本文选取英美法学院中所流行的“IRAC”分析方式并结合笔者的自身经验,通过对一个国际刑法案例之分析以进行与法学鉴定式更清晰的对照,以此,在比较视角下辨析二者本质上是“泾渭分明”,抑或可相互借鉴的“殊途同归”。一、案例分析方法概述(一)本文所涉之“判例法”在进入判例法下的案例分析方法之具体介绍前,我们不妨限定本文所涉之论域。依经典的表述,所谓“判例”,或称“先例”(precedent),是指1.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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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官的人均结案数

但是,以上数据并不能反映真实的办案情况。它存在的问题在于,法院的工作范围并不局限于前述案件,其中的一部分法官负责的是未在上述表格中被统计的案件,主要是非讼案件(非讼裁判权,freiwillige
2017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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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德国法案例分析国际课程”招生简章(2017)

国际课程招收全国著名法学院校2014、2015级法学专业、有意报考中德法学院的本科生。学员不需要德语基础。每门课程招生50名,其中包括本校学生30人,外校学生20人,原则上外校学生须参加全部课程。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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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案例分析暑期培训班” 招生简章

学生须参加全部课程,并须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开课前认真阅读课程参考书,阅读课程辅助材料,开课后积极组织、参与小组的案例讨论,完成作业,提交课程总结。这是培训班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才能学有所获哦!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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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基于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案例练习报告 ——对于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适用(下)

葛云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票据法、非营利组织法本文发表于《北大法律评论》2015年第2期为方便阅览,微信端略去脚注,特此说明。感谢作者授权转载!叁、丙对乙的请求权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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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基于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案例练习报告 ——对于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适用(上)

葛云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票据法、非营利组织法本文发表于《北大法律评论》2015年第2期为方便阅览,微信端略去脚注,特此说明。感谢作者授权转载!摘要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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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基于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案例练习报告 ——对于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适用(中)

葛云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票据法、非营利组织法本文发表于《北大法律评论》2015年第2期为方便阅览,微信端略去脚注,特此说明。感谢作者授权转载!贰、丙对甲的请求权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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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好否”还是“有无”?—香港高等法院“邓光裕堂案”述评

1918年11月7日,梁漱溟的父亲梁济正准备出门,遇到漱溟,二人谈起关于欧战的一则新闻。“世界会好吗?”梁济问道。漱溟回答:“我相信世界是一天一天往好里去的。”“能好就好啊!”梁济说罢就离开了家。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