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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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硕:客观解释将成为最终的解释立场

作者简介黄硕(1980-),男,贵州石阡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调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法理学、刑法学、检察学。【内容摘要】刑法适用中选择主观解释还是客观解释,这需要对两者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比较认识,以决定最终选择适用。在基本认识上,要了解为何解释中需要持有立场,两者如何产生及其对基本概念的比较认识。在对立关系上,要了解两者起始于不同立场、追求目标不同、哲学基础不同。在发生动因上,要深知立法技术、学术研究及其国际交流、人权保护、社会治理的需求等有助于推动刑法解释立场的改进。在功能上,客观解释立场较主观解释立场在立法原意的续补、严织惩治犯罪的法网、补正法律的漏洞、弥补立法的滞后、适应社会治理的客观需要等更具有优势。因此,客观解释将成为最终的解释立场。【关键词】立场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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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权教授近期论文概览

刑法教义学的实践导向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摘要:刑法教义学的实践性越强,其可验证性及可信度就会越高,但我国刑法学解决实践难题的能力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实践导向的刑法教义学与可感性、可视性、可接受性直接挂钩。刑法教义学必须将客观上可把握的事实作为观察对象,直面真实案例和实践问题,顾及社会发展状况,注重对实务难题的具体解决,才能增强其判断基础的可感性;刑法教义学必须建构可以多层次、多角度检验的体系,展示犯罪判断过程,明确反对“以刑制罪”,才能增强其思考过程的可视性;刑法教义学易于为司法实务人员所理解,裁判结果符合一般人的社会生活经验、获得公众认同,才能展示其结论的可接受性。为满足可感性、可视性、可接受性的要求,刑法教义学就不能仅对概念、抽象原理进行罗列。刑法学者在从个案中获得丰富素材之后,将问题的解决置于体系性思考框架中妥当地进行处理,就是为建构具有实践导向、符合功能主义要求的刑法教义学作贡献。顾及事实是刑法教义学的基础,解决难题则是其归宿,纯理论的刑法教义学的存在意义有限,不宜将刑法教义学的科学性与实践性对立。《中国法律评论》2022年第4期我国应当坚持统一刑法典立法模式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摘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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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良教授近期论文概览

不纯正的不作为共犯《法学》2022年第6期共犯关系的脱离及其与共犯中止的区分作者简介:陈兴良,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摘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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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教授近期论文概览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口袋罪的限缩及其意义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内容提要:口袋罪的最大特点是法条的文字表述上包含诸多异质的、不同类型的行为,因而形成了类推解释的契机,导致对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或者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也误用口袋罪的规定。口袋罪的形成虽然源于刑事立法的缺陷,但主要原因是司法实践的滥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妨害安全驾驶、高空抛物、妨害药品管理、催收非法债务等罪,明显限缩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经营与寻衅滋事三个口袋罪的适用,而且新增犯罪的法定刑明显轻于对应的口袋罪。司法机关应当领会《刑法修正案(十一)》限缩口袋罪的立法精神与指导意义。刑事司法应当坚决贯彻罪刑法定主义,限制乃至拒绝适用不明确的刑法条文;应当摒弃重刑观念,力求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应当正确对待公共法益,通过判断个人法益是否受到侵犯来判断行为是否侵犯了公共法益,避免以保护公共法益为由侵害个人自由;最高司法机关应当慎重制定司法解释,尽量规定对值得处罚的犯罪行为适用明确的分则条文,而非适用口袋罪的规定。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十一)》;口袋罪;罪刑法定;重刑主义;司法解释《当代法学》2022年第4期犯罪的成立范围与处罚范围的分离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内容摘要:刑事立法论上的积极刑法观与消极刑法观,虽然就犯罪的成立范围表现出明显的对立,但对犯罪的刑罚处罚范围不一定存在实质分歧;不管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违法必究”与“有罪不罚”并存是十分正常的现象;对于行为构成犯罪但不给予刑罚处罚的普遍做法,不必用也难以用“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分离”来解释,不应得出“某种行为根据行为规范构成犯罪但根据裁判规范不构成犯罪”的结论;在刑事立法的活跃化不可避免的当今时代,刑事司法应当摒弃“有罪必罚”的观念,积极推进“犯罪的成立范围与处罚范围的分离”;对于大量情节较轻的犯罪只需认定犯罪的成立(可以同时给予非刑罚处罚),不必科处刑罚,这是最大限度实现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实现预防犯罪目的)与自由保障机能的最佳路径。关键词:犯罪的成立范围
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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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刑事司法需要适当扩大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范围

https://m.weibo.cn/status/4778811567376273?wm=3333_2001&from=10C5393010&sourcetype=weixin目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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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刚:青年刑法学者要有跟上时代步伐的激情和责任——20年来网络犯罪理论研究反思

【作者】于志刚,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来源】《法商研究》2017年第6期,“转型期青年刑法学者的刑法观”笔谈。一、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更新与突破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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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否取消寻衅滋事罪?

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呼吁下,198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该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流氓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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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刑法学研究重点回顾

2020年刑法学研究重点回顾孔忠愿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