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丨黄书元:利用“文化+”模式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黄书元(全国政协委员、人民出版社社长)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月25日颁布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是落实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推进我国各项文化事业加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非常全面地提出了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各项内容与任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表了一系列讲话,多次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增强文化自信。《意见》中也指出“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统文化,这需要全社会多方面的参与,可以概括为“文化+”方式。“文化+”以“文化”为主体,使之主动与社会各领域相结合。“文化”借助于多种途径得到传承、创新与发展,也赋予各领域以文化属性与内涵。这不仅有助于增强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更有助于社会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两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文化+”是多方面的,包括社会、经济、科技、互联网+、文化产业等诸多内容,将成为各行业发展的新模式。可以催生新创意,形成新业态,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健康发展;“文化+”“互联网+”,可以借助“云计算”使文化产品延伸到互联网的各个角落,等等。
同时,“文化+”为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传统文化进行“系统的梳理”,使之“活起来”。这就要求“文化+”不断进行自我整合,使之充满活力。关于这一点,《意见》中已经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举措,最终是为了将传统文化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相结合。我们不仅要以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更应当致力于保护和恢复承载着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种题材,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整理。《意见》中指出“规划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识”,就是为了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我们可以将这些代表传统文化特色的遗产和题材进行再现,使之能够更加集中、有效地展示丰富多彩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人们拥有切身的传统文化体验。
当然,将优秀传统文化的“落地”的做法,是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程,需要多个环节紧密结合。需要党和国家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保证,需要与传统文化相关的专家学者的参与,需要文化产业的综合协调,也需要“文化+N”模式的合理利用。目前,我国已有很多类似的文化主题公园,但大多没有形成良好的产业形态。需要借鉴“迪士尼”等国际知名项目的经验,更应该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点,形成我们自己的发展模式。
就建设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型载体项目,我在去年“两会”期间递交了《关于鼓励海外华侨和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投资建设“中华历史文化大观园”》的提案。目前,这一项目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已取得了较大进展,也总结出一套项目运作经验。该项目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集中展示、研究、体验、运作,符合“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理念,符合社会发展需求,是“文化+”模式的实践者。
以“中华历史文化大观园”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指导意义,能够实现较强的社会效益,具有较突出的社会公益性和高度的可持续发展性。这种项目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因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就工程所涉项目规划、土地供应、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尽快编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真正把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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