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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词条: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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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称
指称关系是存在于表达式和说话者用表达式所谈论的对象之间的一种联系。当我断言“乔治•w•布什是一名共和党人”时,我使用专名“乔治•w•布什”去指称一个特定的个体,这个个体是我所言说的对象。虽然是否所有语词都能指称是有疑问的,但是有些类型的词(包括专名)大致上(arguably)被说成是有所指称的词。这就是我们以下要谈论的。关于指称关系理论的中心问题是:语词如何指称?换句话说,什么是形成指称关系的“机制”?次要的问题是指称关系和意义之间的关系,以及指称关系和真之间的关系。有些哲学家认为指称关系的本质是能让形而上学或认知论上的重点清晰明确。而一些哲学家却并不那么乐观。实际上,有些哲学家否认指称关系是一个值得做哲学深入研究的真实关系。
Putnam(1975)将克里普克的专名理论扩展为所谓的自然种属词理论(natual kind terms)。这个理论认为有些词(足够自然地)指称指称存在于自然界的东西。正在讨论的“种(kinds)”是被科学家,不管是生物学家、化学家或物理学家所研究的一类群体。因为潜在的结构,不同个体形成为一个种:结构是能意图解释种的更为表面的特性。这样,类似“老虎(tiger) “、“金子(gold)”和“H2O”都是是自然种属词(natural kind terms)。“风骚的兔女郎(Dust bunny)”和“牛仔(cow patty)”却不是—不管这些词能指称(宽松地讲)在自然界发现的一类东西这一事实。传统的观点认为这些词在内容上是摹状词,而这描述内容决定他们的指称关系。借助于这些词“满足”由与这些词相联系的描述内容所表达的属性,这就是这些词能成功指称的原因。提出自然种属词的动机有两方面。第一、自然种属词理论提供了对一些例子直观的分析,而意义的纯粹的指称解释并不直观;;第二、和后者解释不同,自然种属词理论的描述解释提供了对指称关系的解释。描述的观点的直观性被提出,通过认识自然种属词如何解释自然种属词的纯粹的指称解释有问题的例子,显示出描述观点的直观性来。比如说,考察以下几个句子:
9.Furze是gorse;
10.底地守护神是神秘的生物;
11.独角兽不存在;
12.弗雷德相信:flberts,不是hazelnuts,是甜的。
句子9有认知意义,句子10有意义,句子11有意义且为真,句子12似乎将连续的信念(consistent beliefs)赋予给弗雷德。根据自然种属词的意义仅仅是其自身所承载的内容的观点,一个纯粹的意义的指称解释会预言句子9是同语反复,而句子10和句子11是毫无意义的,以及句子12将不协调的信念赋予给弗雷德。相反,假设我们采纳意义的摹状词理论解释,那么同一指称的名词可以有不同的描述内容,而空名也可以有描述内容,那么我们就能解释句子9的认知意义,句子11和句子12的意义性,以及句子12并没有认为弗雷德的信念是不协调的事实。(这里的解释和对句子2到句子5的描述的解释是类似的。)但是根据普特南(1975)的观点,假设自然种属词通过位于说话者“头脑中的描述内容”而指称,这是错误的。我还是可以用“furze(gorse)和filberts(hazelnuts)”来指称furze(gorse)和filberts(hazelnuts),即使这些事物并不能“独一无二的满足”正在谈论的表达式相联系的描述内容,而实际上即使正在谈论的内容是满足Walnuts或Cashews。(这就是知识欠缺和犯错问题。)Putnam通过众多的思想实验来解释这一点。如此,当我用“elm”这个名词时,我指称榆树,当我用“beech”时,我指称落叶松。但是我用来联系这些词的描述内容可能是一样的—都是一类落叶树之类的事物。这样,在我脑海中的东西不能决定我所指称的。考虑下著名的“双胞胎地球”思想实验。Oscar和孪生Oscar当他们用名词“water”时指称两个不同的物质(H2O和XYZ)—虽然他们的心理状态是一样的,更特别的是,和这个名词所联系的描述内容(清洁度、气味、无色液体,从天下跌落而在湖中、河流中和大洋中汇聚起来)完全一样。这个思想实验的教训是:自然种属词的指称关系不能由使用这个词的说话者的“脑中”的东西所决定。所以,如果意义是指称关系的决定者,那么这个意义并不在头脑中。(如果他们是在使用者的头脑中的,那么他们就不是指称决定者)
上诉思想实验将我们带入指称关系的普特南/克里普克因果论观点。这一观点和克里普克对象征性指称关系的解释有些类似;实际上,这种观点或多或少是克里普克解释的扩展而已。指称关系起初或通过感知或某一特别的自然种属的样本描述而固定下来。此时,指称关系建立在内在结构与样本的结构相同的任何事物与样本之间(The reference is then to whatever has an internal structure identical to that of the samples.)。在水的例子中,指称关系可能建立在他们都有H2O的化学结构上。进行同步配音的说话者在交流中,借出他们的指称关系,而另外人又能将这个指称关系同样借出给其他人。对不了解正在谈论中的种的属性的说话者依然能使用自然种属词去指称这个种中的成员,因为形成他们对自然种属词使用的是历史因果链条,这个链条伸展回指称关系固定的那一刻。
普特南认为对自然种属词的因果解释能够扩展到人工种属词(artifactual kind terms)。这些词用来指称人工物:铅笔、时钟、电话等等。普特南通过直觉考虑,或思想实验,激发了其人工种属词的因果解释。假设我们发现铅笔不是人工物,而是生命体,我们依然可以称他们为“铅笔”,而且这样做也是正确。这就表明这些表达式的指称关系不能通过人工制品形式的某一说明其功能的摹状词而得到固定••••
这是可能的,但是这只是表明(在很大程度上)正在谈论的摹状词(描述内容)并没有其独一无二的形式。可能是形式的一个相关的描述是:它有如此这般的功能。这里没必要提及“人工物”的概念。实际上,根据名词的指称关系是由一个具体功能的摹状词所决定,那么摹状词观点就是直觉上可理解的。为什么?可能是因为人工物并不是因为某些“隐藏”的东西而成为个体,而是因为某些透明的东西—他们的功能。因为功能是透明的,假设指称关系是由正在讨论中的说明功能的描述内容所决定,这一点就不是不能理解。那这是否意味着为了指称正在讨论的种,我们必须知道固定指称的描述内容(摹状词)?不必要,只有非专家人物才会遵从那些专家,这些专家确实知道(但不是要解释)固定指称关系的相关描述内容(摹状词)。
3.2索引词
什么是索引词?索引词是指称关系的表达式,我们在上下文中使用索引词,其本身依靠上下文,而“上下文”可以解释成为包含(除了其他事物之外)说话者、听者、时间和地点的集合。索引词包括:“我”、“这儿”、“那个”、“他”、“她”、“现在”和“宾格我(me)”等。传统的观点(如弗雷格和罗素)认为索引词的指称关系是由说话者将某一描述内容和表达式相联系而固定下来,并且固定指称关系的描述内容就是意义,是表达式的命题成分。如此观点的目的非常直观。这些表达式确实看起来具有某种意义,而且这种意义看起来和表达式如何指称有某种联系。比如说,“I”的意义大致(arguably)就是说那句话的人,指称那个个人。“now”的意义是说这句话的时刻,指称那个时间。林林种种。卡普兰(Kaplan 1989)对这个观点提出了些问题。这个理论的中心问题(根据Kaplan)是决定指称关系的摹状词(描述内容)组成了一个表达式的命题语境。正如卡普兰指出,这样的观点违背了我们关于“什么被言说”的直觉。考察下这个断言句子:
13:他(指明)真高。(He[pointing]is tall.)
假设在谈话中,弗雷德被指明;现在假设我们及时回去,并假设在谈话中,比尔也被指明。直觉上讲,不同的对象可能被言说,但不是根据指称关系和索引词语境的描述解释,而是根据在两个例子中客体词是同一个事物—类似显示为男性的东西。根据“符号(character)”在语境中决定指称关系,这个导向了索引词的卡普兰(Kaplan)的“直接指称关系”论。在语境中,指称关系就是“语境”,即是说指称关系是表达式对“什么被言说”的贡献。符号比指称关系更有语言学上的意义,并且可以被认为(根据卡普兰)是对认知意义的解释。表达式的符号提供了其正确应用的规则。这样,“I”的符号能成为一个具体规则,作为一个表达式来指称说话者,在上下文中。而“you”的符号又是一个具体规则,指称对话中的听者。其他也是如此。
虽然这个观点被广泛接受,但是有些人表达了对Kaplan的索引词直接指称关系解释的疑虑。卢佩格(Nunberg 1993)认为索引词也有摹状词用法:这个用法有语义学意义,和被言说的内容相关。为了明白这个观点,可以考察下面两个句子:
14.我认为你是我妈妈。(I thought you were my mother.)
15.他不情愿的认为他走丢了。(He who hesitates is lost.)
假设这传来声敲门声,而你认为这是你妈妈,这也是你所期望的。这时,你打开门,看到拜访者X是你的朋友,然后你说出“我还以为你是我妈妈”。通过这个句子,你很大程度上意味着类似“我想那个敲门的人是我母亲”的事物。但是在极端情况下,你意味着你认为X,你的朋友,是你的母亲,这一点是不可思议的。你不可能一个接着一个犯错误。类似句子15,“He”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任何一个人。只要上下文没有特别指出是哪位男性,X,你就不能意指任何如此这般的人。有许多回应是针对直接指称学者所作出的。比如说,直接指称学者可能声称假设索引词的描述使用有语义学意义相当于混淆了语义学使用;也可能将纯粹交流的内容错当成为实际所说的内容。这个问题也被罗素主义者用来回应限定摹状词有语义学意义上的指称的使用的争辩。
3.3 限定摹状词
限定摹状词是具有一定语法形式的表达式:即,F。限定摹状词主要问题是否有摹状词的限定理论—特别是罗素的限定摹状词理论—都能恰当处理唐纳兰所谓的摹状词的“指称使用”。
罗素(1905)很著名地反对梅农(1904)和弗雷格(1892),认为限定摹状词不是真正意义的指称表达式,它们不是“逻辑意义上的专名”。换句话说,限定摹状词的命题作用不是(简单的或全部)他的指称功能。罗素的论证求助于关于真值和意义的直觉(他毫无置疑的称为“事实”)。考察下面几句话:
16.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The King of France is blad.)
14.当今英国女王有时那个儿子。(The Queen of England has three sons.)
根据罗素的观点,虽然句子16明显不为真—“完全为假”,但句子16是有意义的。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认为句子16有意义但为假,这个句子表达了一个错误的命题,即当今存在一个法国国王且不管谁是国王,他就是秃子。而句子17应该可以做类似句子16的分析,这与弗雷格不同,它也不是在说这个词的指称物:英国女王。实际上,这个句子什么也没有说:因为限定摹状词并不是具有指称的名词,而是存在限定词。更具体的说,通过形式为F is G的句子的断言陈述所表达的“命题”是说明这样个结果:有且仅有一个F,不管F是什么,F is G。斯特劳森(Strawson 1950)认为罗素的理论是无疑忽视了基本的区分,包括意义和指称的区分。考虑这些区分,你能发现限定摹状词实际上是指称表达式,而不是存在量词。这也不认为他们是逻辑专名;只有说话者使用摹状词去表达特定的对象和个体,而不是断定对象是否存在。现在,考察下下面几句话:
18.当今法兰西国王是明智的。
根据斯特劳森,这样的陈述非真也非假—因为不指称任何东西。实际上,也没有断言(或陈述或述说)什么东西。(根据罗素的观点,这个陈述是错误的,因为他声称存在一位独一无二的法国国王。)根据斯特劳森的观点,摹状词的意义是由规则给出的:大意为摹状词在存在(在语境中)一个独一无二的法国国王并指称法国国王的例子中被使用。唐纳兰(Donnellan 1966)认为限定摹状词有“歧义”是因为有两个不同的用法,他认为这些用法和所言说的内容有关,和所作的“陈述”有关。这些用法的其中一个是摹状词的“归属使用”—是由罗素的理论而非斯特劳森理论所占领;另一个用法是“指称的使用”—由斯特劳森理论而非罗素理论所占领。或者唐纳兰也是如此认为。这样,假设史密斯无情得被谋杀,那么可以做如下断言(由于这个罪犯如此残忍):
19.杀害斯密斯的凶手是疯狂的。(The Murderer of Smith is insane.)
假设说话者不知道凶手是谁。这是这个摹状词(the murderer of Smith)是作为归属的使用——去说杀害史密斯任一(独一无二的)凶手的事——罗素理论分析适用于此。也就是,这个陈述是正确的,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一个独一无二杀害史密斯的凶手,不管谁杀害史密斯都是疯狂的。但是现在我们假设琼斯(Jones)被控告杀害斯密斯,而且说话者也相信琼斯是凶手。为了尝试说一些关于凶手的事情,说话者表达了句子19的陈述.这时,摹状词作为指称的使用,仅仅是指出琼斯以便说些有关他的事情,而这个陈述为真在于琼斯是疯狂的—即使他是无辜的而真正的凶手(Robinson)是正常的。根据唐纳兰的观点,罗素的理论不能提供摹状词的指称的使用,充其量说这个理论是不完备的。克里普克(1977)的回应是唐纳兰错误地将实用的事实当作了语义学事实,将说话者指称关系为语词的指称关系。克里普克认为限定摹状词的指称使用是名副其实而且很有趣,但是不是语义学上的,也不和罗素的理论有关。正如克里普克说的“20.在角落喝着香槟的男子今晚很高兴”的真值是由是否有一个站在角落的男子喝着香槟很高兴所决定。即使说话者意指其他人,站在角落的男人看起来在喝香槟——但实际在喝活力水,也是如此。在这一个例子中,这个说话者可能说一些他所意指的个体的一些为真(或为假)的事。虽然如此,句子本身的真值并不依靠说话者所指称的对象的属性决定,而是由语义学的指称对象的属性所决定:摹状词的本意(denotation)。这样,根据克里普克观点,虽然可能有这个问题,但罗素的摹状词理并不能被摹状词的指称性使用所摧毁。虽然许多人至少接受克里普克对唐纳兰的回应要点,但是对摹状词的指称的使用的争论——争论是否这回摧毁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将继续激烈。
3.4 非指称表达式
很明显,有些表达式是有指称对象的。但是否所有(有意义)的表达式都有指称呢?至少直觉上说,也有很多表达式——特别是有意义的表达式——是没有指称的对象,或者不是被用来指称对象哦。考察下面的5个句子:
21.没有人跑得比我快;(Nobody runs faster than me.)
22.弗雷德真高;(Fred is tall.)
23.为了孩子,你就从了吧;(Do it for the sake of the children.)
24.是的,我为你和孩子骄傲;(Yes,I am very pround of you and the children.)
25.她跳的很高兴。(She skipped happily.)
考虑下每个句子下划线的词语,然后问下自己这些词被用来指称什么对象。“Nobody”确定不是指称任何人;“Fred”指称弗雷德,但“tall”指称什么呢?一种属性?但是什么是属性,在某种意义上,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允许其成为指称关系的对象吗?这是充满的争论的。那“sake”又是关于什么东西(包括什么“behalf”和“dint”这些名词)?还有什么是“yes”、“very”“of”和“and”?还有像副词“happily”指称什么?是某一行为的方式吗?还有,假说在能使其成为指称关系的对象这个意义上,这些东西存在是可理解的吗?这并不明显。很简单:一些有意义的表达式看起来并不是指称表达式,而用表达式如何指称,他们的指称关系如何和句子的真或意义相联系的理论来理解,这是毫不相干的。假设这些表达式不在指称关系而在其他中获取他们的意义,这看起来更能理解(至少更为直观)。接下来,设计出理解表达式的指称关系的理论是非常罕见的,虽然经常听到这些理论。弗雷格(1952)有一个指称关系的高度系统化的概念,认为指称关系指派给句子的每个组成部分,而这关系到句子的真值。(比如说,限定词被说成指称二阶概念。)更晚近些的,Montague(1960)构造了语义理论,认为正在谈论的表达是有指称物的。但是公平的说,对于表达式能够去指称某物的理解并不直观,这种理解应该是高度技术性和高度理论的。
3.Other Issues: Reference, Reality, and Knowledge
指称是语言哲学的中心思想,和意义以及真思想紧密相联。但是有人可能好奇指称关系是否是个有意义的哲学问题,而超越了恰当的语言哲学。许多人认为指称关系思想确实如此,而且这些哲学家中的大多数看出来指称关系和实在之间的联系—这就是形而上学客观实体的本质。一个最古老的形而上学问题—所谓的非存在问题—牵涉到指称关系概念。其他人也看出来知识和指称关系之间的关系—这是认知哲学的客观问题。一个最新的认知问题—通过普特南的非常著名的“缸中脑”思想实验而表现—也牵涉到指称关系的观念。相比较而言,有些相信指称关系的哲学家—提供了语言和世界的潜在关系来解释指称关系—认为指称理论并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的哲学问题。许多反对指称关系的理由相继提出,包括:(1)指称关系内在的不固定(奎因,1960);(2)指称关系思想没有理论价值(戴维斯Davidson,1984);以及(3)所有关于指称关系的说法大多是类似图式的例子,像『a』指称a。在简略的考察这些反对观点之前,让我们看看指称和实在的可能联系。
4.1 指称关系和实在
考虑下面一句话:
26.飞马不存在。(Pegasus does not exist.)
很明显这句是正确的。更精确的讲,这个断定句表达了一个真命题。毕竟,我们都知道飞马只是一个纯粹的神话产物。然而,句子26的真在某种意义上能推出飞马是:某种存在的东西。然而,我们如何能指称一个神话虚构的马,并正确地说出它不存在呢?如此,飞马—和其他并不存在的东西一样—存在(are),因为他们有存在的属性;否则,我们不能连贯地(和正确地)怀疑他们的存在。要么就像梅农(Meinong 1904)所声称一样。然而我们如何能回避奎因非常著名的将梅农的观点称为“膨胀的宇宙”的评论?另一个解决方案(奎因所提)严格区分意义和指称关系,然后声称“飞马”没有指称,但有意义。特别的是,“飞马”的意义是由摹状词所给予的,至少罗素(1905)这样解释。这样,句子26可以做如下分析:
27.不存在一匹独一无二的有翅膀的马。
或更精确的说:
28.存在一匹独一无二的有翅膀的马,这句话是错误的。
这个句子一定为真—我们可以说这个句子为真而不用强迫对飞马的存在做评论。实际上,这个解决方案认为特定的表达式看起来像名字,其实在逻辑意义上不是名字:他们的意义(如果有)并不是他们的指称关系。这些表达式是罗素理论的摹状词的缩写。这些摹状词单独的没有意义—实际上,他们并不意味他们所指谓的东西—而且他们实际上也没有指谓什么。然而,他们有意义当且仅当他们出现在一个句子中,有所断定的句子表达了一个复杂的存在命题,即存在一个独一无二的F,不管F是什么,F是G。然而,这种理论并不是唯一一个摆脱梅农非存在物的宇宙的一种方法。一些哲学家论证虚拟的和神话生物的名字是指称对象的—是一个抽象的存在物。Nathan Salmon(1998)最近拥护这种普遍的观点。Salmon认为“飞马”这类东西指称一个存在物—一个抽象的实体,或人造的实体。根据这种观点,句子26事实上为假。飞马,一个人造艺术品,是实实在在存在着,并且可以被指称的。通过说话者意义和句子意义的结合,这个和直觉相反的理论得到解释,说话者意义可能表示这样一个命题,即飞马作为一个物理客体是不存在的。这种看待非存在的问题的方法允许Salmon拯救穆勒主义:这个观点认为专名的意义就是他的指称关系。
4.2 指称关系和知识
现在我们来关注下知识和指称问题,我们需要详细考察下普特南的“缸中大脑”思想实验。普特南似乎声称达成一个真实的结论,即借助于有关指称关系的本质的一个特别理论——因果理论得出我们不是缸中的大脑。基本的论证是:如果你是一颗在缸中的大脑,但你不会认为你是如此;但是你能认为你是一颗在缸中的大脑;所以你不可能是一颗在缸中的大脑。这个论证的原因是认为你是一颗在缸中的大脑需要和实际不存在的事(如果你是一颗在缸中的大脑)存在因果联系。在思想和实在中间存在很多因果联系,以至于能让你一开始认为可能你是一颗在缸中的大脑。如果这些思想是正确的,所以你不可能有这样的想法。但你实际上有这样的思想,所以这些思想一定不正确。
对普特南论证的论文回应有许许多多。有些回应他的人将他的论证解释为怀疑论的反驳;其他回应者将这解释为一个更有合理性的(形而上学的)结论:即我不是缸中大脑。鉴于这个更为合理的结论,对普特南论证最有影响的回应是是由Tony Brueckner(1986)提出的。Brueckner认为普特南的论证是不能推出其结论—我不是一颗缸中大脑,但是可以产生我使用“我不是一颗缸中大脑”这句话为真的唯一重要的不同的结论。随后,有些文章是探讨“disquotation步骤”的合法性,这能从普特南所承诺给予我们的地方获得。对普特南的论证另一个有影响的批评是由Peter Smith(1984)提出的。Smith认为普特南的论证对“缸中大脑”的假设是不起作用的。但是Smith的批评,他所最有兴趣的,是仅仅回应普特南的论证是一种怀疑论的反驳。毕竟,怀疑论仅需要一个连贯的怀疑假设来触发他的观点。
以上观点如何和指称的因果联系相联系?认知论者的意见是存在一些外部的语义学形成了因果理论,这可能不够强大支持怀疑论的反驳。这样,假设我们接受一个理性观点,即一个表达式或思想的内容不是完全由我们大脑中所想的所决定。假设思想的内容至少有部分是由自然中东西所决定,这两者有因果关系。这是,我们没有条件作出怀疑论是错误,这是并不清楚,即使我们根据先验条件支持我们并不是缸中大脑这一形而上学结论。(更多的针对这一观点请阅读DeRose2000)
4.指称关系的负面观点
到目前为止,这篇文章大致讲了所谓的指称关系的“正面”观点。指称关系被解释为一点点语言和一点点实在之间的联系,这一假设是睿智的,真实的,值得做哲学审查的关系。不管是摹状词解释、因果论解释还是混合理论解释说明什么组成了这个联系。然而,有些哲学家相信(正如上面所提及的)指称理论对形而上学和认知论的难题有重要的意义。但不是所有哲学家对指称的理论重要性或可能性都持乐观态度。文章结束,我要简单的讨论下指称的负面观点。Quine(1960)认为指称是内在未限定或不可理解的。奎因(1960)作出论证得出,指称关系是内在的不固定或“不可理解的”。根据这个论证,奎因认为并不存在我们的词所指称的东西。不是我们的词能指称东西也不是我们没有能力去决定词到底指称什么东西,而是我们的词根本不指称任何东西。然而,奎因并没有认为在任何情况下词都不能 指称事物。奎因对不可理解性的论证包括理论的一个应用,即理论被证明自身的证据而证明不完善。根据经验证据,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理解关于既定语言的说话者,也存在很有认为词语有指称的竞争理论。这些理论在经验上是对等的:平等地和经验数据一致。一个理论认为正在谈论的语言“gavagai”指称兔子;另一个理论会说正在谈论的指称为拆分的兔子部分;第三个理论会认为这个词是指称兔子时间片段。奎因关于说明不足现象的观点可以用于任何一门语言。这个结果是有效的证据再也不强迫说话者去通过“兔子”得出他意指兔子,也不强迫说话者通过“兔子”去得出他意指的是兔子的一部分或兔子的时间片段。如果说话者在用“兔子”时观察自己,他所积累的证据将同样支持上述三个理论,和其他理论一样。所以,对奎因而言,任何经验证据的部分,很多竞争性理论都会把他当成是语词使用者的指称物。而在各种理论之间并没有裁断谁对谁错的标准。
戴维斯的关于指称的乐器使用者的观点比奎因的都激进。戴维斯(1984)认为指称关系是一个理论上毫无意义的观点:在语义学理论,这毫无用处。他之所以这么认为的证据是对于指称关系的潜在解释尝试都失败了。问题是这些解释都是用非语言意义上的理论所给出的,但没有理论能这样给出。正如他所提出的:如果“kilimanjaro”指称Kilimanjaro(乞力马扎罗山),毫无疑问,在英语说话者、语词和山之间有某种联系。但是没有用到一句话中的词的作用去解释词、说话者和山之间的关系是不可信的。而且即使如此,用非语言的观点解释指称也是没有道理的。
然而,这也不意味着对语义学而言毫无希望。相反,根据戴维斯的观点,关于语言的真的塔斯基真值理论是和语言的意义理论同一时期提出的。不同之处在于认为戴维斯的意义理论无法解释指称观点。
在精神上与戴维斯有些类似的观点是通货膨胀理论者的观点。这些学者认为指称观点比那种认为“a”来指称a的例子没有更多的内容。如此图标说明了“Frege”指称弗雷格。这些观点同样伴随着真值的膨胀理论,因为这些观点断言陈述为真就是断定陈述本身。
不管是指称的负面观点,语言和实在之间联系的本质将继续成为最有人谈论的问题,在语言哲学界将生气勃勃的被谈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