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浩丨论认同冲突的化解:一种人本主义的实践方法
全球思想史研究
论认同冲突的化解:一种人本主义的实践方法
文 / 熊浩
摘 要
认同冲突的频繁发生具有明显的现代性意义。然而,对认同冲突的政论阐述,无法为冲突之有效化解提供具有操作意义的具体方法。通过对认同冲突发生机制的细致辨析可以发现,认同冲突的化解机制与传统的建制化纠纷解决方法存在着明显区别,对认同冲突的处置需要在不同人、不同人群之间进行深度的对话而达致理解。在认同冲突的化解过程中,对话和理解不是抽象的理念或号召,而是一个从概念语词进入经验现场,从经验现场拓展结构意识,从结构意识实现人际同理的具体过程。该理论可以为认同冲突之化解提供步骤指引与方法依据,最终将认同冲突管理妥当。
关 键 词
认同冲突;发生机制;人本主义;化解路径
作 者 简 介
熊浩,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目
录
一 引 论
二 认同冲突的发生机制
三 认同冲突化解的人本路径
四 结 语
一 引 论
认同冲突已经成为一种显著的全球征候。在美国、欧洲、中东、亚洲,基于国家、族群、性别、阶层、职业、地域、文化与亚文化,以及蛰伏在这些身份标记后面的深层价值关怀与意识形态,几乎所有体制与文化意义上的,可辨识与不可辨识的人际差异,在今天都可以成为冲突的诱因,都可能经由群体动员,制造出激烈的人群对抗,形成撕裂社会共识的深重创伤。
理解大的全球征候,需要拥有一个具有理论纵深的宏观视角。事实上个体被群性动员从而奔涌向具有非理性特征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认同摩擦,这是一个极为古老的社会现象。然而,基于认同的社会冲突如此密集地迸发则是一个与现代性相伴相生的现象。由于机械化分工、效能至上的现代化生产方式使人的意义感遭受异化,加之那些曾经将广大人群凝聚在一起的宏大叙事在“祛魅”的现代性过程中被一步步稀释,最终催生出了现代人普遍的精神孤独。然而群性,毕竟是人类最基本的心理需求之一。除了维持人能够存活的物质条件,例如对水源、衣服、住所的需求,人类还有归属、亲密、被认可、被信赖等炽烈的群性需求。当现代性的结果,一个个站立在现代工业化背景里的孤独个体,遭遇群性、归属、相处、社会性存在这些核心需求的匮乏时,他们将不可避免地去寻觅连接。用沃尔泽的话说,去寻觅一种更具流动性的“自愿型社群”,以用圈层的归属感来抵抗时代的孤独感。而在这一过程中,移动互联网及社交媒体的全面普及,则使得各种各样人际连接的建构更为便捷。因此,当代社会认同的碎片化、多元化是人的生产性焦灼,也是前现代宏大叙事的认同召唤减弱后,群性需求在科技赋能下的重要产物。
虽然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多元认同状态可以在现代法治与伦理的基本框架下各行其道,相安无事,但是,当这种“认同的部落”被一个一个建立起来并形成“部落主义”,他们之间就具有了发生认同冲突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这样疆域广大、社会发展情况复杂的大国,认同问题有着多重的维度。正如史密斯所言,“个体主体性和身份构成不再依赖或者说取决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如今个体身份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关系构成这些关系。”近几年一些搅动舆论场的大规模社会争议,例如2019年蔡徐坤与周杰伦的微博打榜之争,2020年肖战“大团结”网络事件,2021年“打工人”“干饭人”、内卷成为一种表达不满的情绪话语,从而呈现出阿尔君·阿帕杜莱所谓的“流离公共领域多样化”。
面对认同冲突日益频发的当代现实,我国对认同冲突的研究却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现有研究多从政治的宏观脉络展开。在理论上,这些研究多以“文明冲突论”为主要批判对象,主张多元认同融融与共的现实可能与价值可欲。在政策上,现有研究多以次国家区域的国家认同或其他族群(或群体)关系为中心,认为统一的认同构建乃是凝聚共识、保证多元一体的关键。但是,无论是将“文明冲突”、次国家区域,还是将其他关系作为研究的基本出发点,现有研究都较少关注化解认同冲突的微观方法与实践过程,从而致使我们对当代社会由于多元认同引发的认同冲突缺乏现实处置能力。换言之,如果多样的认同问题就在眼前发生,冲突双方已经站在我们面前,我们化解冲突的方法已经足够或者说充分具备了吗?那种和谐、多元、均衡、动态、文化本位的应然叙事,或立基于一定维度的宏观政策主张能直接介入冲突现场,并定纷止争吗?对这些认同冲突问题的研究,也许需要迎来柯林斯所倡导的,将冲突理解成一个“面对面的人际互动过程”,这使得我们不能满足对冲突问题一种宏大的结构性勾勒,而应该建立一个以具体的人为中心的、具有微观过程意义的说明性的理论。
本文以“认同冲突的化解”作为研究中心,试图回答在冲突化解的现场,认同冲突应该怎样通过基于人本主义的步骤与技艺予以处置。在文章的第二部分,笔者将首先对认同冲突的发生机制进行剖析,然后基于对认同冲突发生发展的理论认知以及笔者化解认同冲突的实践经验,系统提出基于人本导向的认同冲突化解路径,完整建构从“概念语词到经验现场”、“从经验现场到结构意识”、“从结构意识到人际理解”这一旨在“实现人的深度理解”的认同冲突之人本主义化解路径,以期为认同冲突之处置提供具有实践性意义与方法性指引的操作指南。
二 认同冲突的发生机制
想要为现实存在的认同冲突化解提供流程性方法,就需要对认同冲突之发生机制有深入的理解。就认同冲突的发生而言,其核心便是要建构敌我,形成人际之间分裂的、具有对抗性的边界意识。那这种自我与他者、内群与外群的划分又是如何导向冲突的呢?泰弗尔(Tajfel)与特纳(Turner)的经典研究揭示了认同差异与冲突发生的理论机理。两位学者指出,“人类在本性上是一种依靠模式来认知外部世界的物种,这即是人类会将此物区分于彼物,将此情景区分于彼情景,将此行为区分于彼行为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必然的功能性认知过程。”在区分之后,人类为了尽量维持一个积极的社会认同,便会在比较中认为自己比“他者”更优从而维持自尊。而为了维持这种高水平的自尊,群体成员会倾向于偏爱(袒)组织内部的成员,而对组织以外的群体滋生轻蔑、歧见与敌意,这种心理状态会提高冲突的概率。这样一种状态并不是理论与逻辑上的假说,而是被实验研究证明的结论。心理学实验发现,如果我们告知一个人他归属于某一个特定组织,冲突的概率就会上升。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在罗伯斯山洞州立公园对12岁男孩分组强化认同后,他们组间相互敌视与冲突性显著提高的实验。泰弗尔与特纳两位学者的理论后来被称为“社会认同理论”,这种理论的重要性在于它揭示了除了客观资源的争夺会导致群体冲突,主观认同的差异也会,这就为认同冲突的发生奠定了一个机制性的解释框架。
我们必须意识到,认为只要认同存在差异冲突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认同的对峙是认同冲突得以发生的基础前提之一,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旦认同的对立状态已经在社群维度出现,并且叠加“导火索事件”,并经由群体规范、利益刺激和情绪动员,我们便会目睹一个链式反应般的极化过程。也就是说认同冲突机制会在极化社群中快速互促、加剧升级,即使冲突的结果是对冲突各方都有害的,双方还是会投入更大的资源使得冲突不断恶化。这种特殊的加剧状况主要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认同冲突内容的特殊性。由于认同冲突是人际矛盾在深层维度的对峙,是“自我”间的冲突,所以任何妥协或退让都不仅仅意味着利益的让渡,更是对个体尊严的直接打击。这种伤害会直接指向深度人格,这使得冲突各方都更为痛苦,从而让反抗更为坚决,使得理性的对话困难重重。第二,认同冲突过程的特殊性。认同冲突的运行机制会使得暴力、极端行为的介入正当化,从而使得冲突持续加剧。在认同冲突中,对峙群体往往会用刚性和炙热的“类型化”(Categorization,又译为范畴化)标签粗暴地将“他者”标记出来,这种类型化标记会清晰地指向人,指向对方“这种”人,而不是具体事件。在话语的战场,对方会被仅仅标注为“邪恶”“狠毒”“肮脏”“败类”“垃圾”这样一些极为空泛的语词。这一过程会产生心理学家班杜拉所谓的“去人性化”(Dehumanization)后果。换言之,如果这些类型化的概念在认同冲突中被广泛使用,冲突发生的具体脉络、现实场景、语境特征、主体角色便会被全部抽空,事件之具体的丰富性被狭窄化。冲突各方对“人”的具身感知随之封闭,各方对彼此差异程度的理解被急剧放大。因此,“我们”对“他们”的打击,便不再是一群人攻击另一群人,而是可以被理解为与邪恶斗争、捍卫正义的道义过程,从而使得极端行为被正当化、道德化。丹尼尔·夏皮罗说,在这样的氛围中“冲突可能会吸引你进入神话时代。当你在不知不觉中承担起的一个神话英雄或烈士的角色,你会把自己的心理现实传送到神话本身缘起的那个时代。”由是,“认同”便在这样一个具体讯息被全部抽空的过程中赋予了对抗过程的抽象神性,从而使得妥协与协商不再必要,或很难进行。
三 认同冲突化解的人本路径
既然认同冲突的机制核心是通过“聚焦”将对立的他者“非人化”,并通过这种非人化的策略激发激烈冲突,用冲突进一步强化认同的对立,那认同冲突的化解在整体上就应该是一个与之相逆的过程,其目标是重新实现人的相互理解。在这里,三个关键词都非常重要,“人”“相互”和“理解”。在化解认同冲突的沟通方法、传播机理、技术介入或程序安排中,这三个关键词恰好构成了一个具有操作意义的流程结构。从“理解”走向“相互”,从“相互”最终再抵达真正的“人”。这样一个方法笔者近十年不断实践,通过“实验辩论”这一公益活动将具有不同价值观、甚至价值观严重对立的人们放置到一个对话性场域中,通过认同冲突化解的理论与结构性方法实现对峙人群之间的深度理解与冲突化解。因此,这样一个基于理论与实践过程所提炼的认同冲突化解路径可以在社区工作坊、冲突焦点团体对话、价值冲突的调解过程,或其他认同冲突化解的现实实践中被运用。这一路径无论是对化解个体矛盾、群体纷争,还是调和族群之间的重大分歧,都具有方法论意义,都能提供有效的、步骤化的具体指引。
(一) 从概念语词到经验现场
按照“实现人的相互理解”这一顺序设定,认同冲突的化解乃是从实现“理解”开始的。但理解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除了冲突中的激烈情绪会极大地妨害双方的对话效能,人们对概念的使用,特别是宏大的、在认同冲突中经常被调动的非人化“大词”,会让具体的人成为这一系列大词的奴仆,而对话过程则异化为当事人之间对抗性的概念战争。必须承认,所有人际沟通,都需要依赖概念,概念是一套化约的命名系统。但在理解认同冲突中的话语时,我们应该看到因为概念高度的化约,个别、生动、具有现实质地的语境脉络和主体性便在概念覆盖下变得非常模糊。例如在性别冲突场景中,阿文说:
大家好,我是阿文,作为一个反对乱“打拳”的人,我也觉得那种看似理中客的观点,才是最值得我们警惕的!
这一段描述中包含有一系列复杂概念——“反对、乱打拳、看似、理中客、警惕”——这些语词可以让我们感受到表达者的情绪态度,但这些概念对于我们触达“阿文”这个具在的生命主体不具有任何实质意义。通过这些抽象的概念,我们只能获得一系列对“阿文”僵硬、刻板的标识。这些抽象概念的使用,事实上构成了抽象对个人具在、鲜活、差异之生命状态的压制与支配,使得个体完整的叙事过程被概念隔挡而无法和盘托出。“事实上这些一个个排开的概念所能提供给我们的,绝不是实在的真实图像,而只不过是一种对于对象的人为拟构。”
对概念之困的批判是在提醒我们概念在处理“人”之问题时的局限性。我们需要去反抗那些被概念缩减成认知标签,从而丧失质感纵深的人际沟通状态。因此,概念需要被悬置,从而使得我们能够穿过“概念之墙”,实现对质感生命和问题本身的触达。所以冲突解决专家在介入认同冲突的对话时,需要保持对当事人所用“概念”的好奇,需要帮助对话各方建立这种好奇,让他们走到概念内部去,从而将概念标识还原为经验叙事,那种高度在场的经验叙事。所以在这个阶段,回归叙事是对话最重要的目标。
在技术维度上,对话是否能导向叙事有赖于冲突解决专家的提问方法。例如,冲突解决专家会邀请当事人进行“自我介绍”,但“自我介绍”这个用语就很容易导向概念,即让说话者去选择用什么“概念”来标记“自我”。如果冲突解决专家邀请当事人分享一下“是什么让‘我’成为了‘我’”——这个问题就具有了走向叙事的意味,使得当事人将自己作为一系列经验历程的结果,从而撑开了观点背后的历时性语境,而不被概念标签凝固为一个简单化的断点。美国旧金山写作社出版的《642件可写的事》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多穿过概念化约,还原真实经验的叙事性问题范本:“描述一件你曾经特别渴望、到手后却从未用过的东西”,“高中时期发生什么样的事,会改变你的人生轨迹”,“别人对你说过的最刻薄的话”,“描述自己最恐惧的时刻—双膝战栗,心跳加速,整个人魂不守舍”,“当你明白自己不再是孩子的那一刻”。这些都是极好的帮助我们脱离概念控制从而走向生命叙事的问题。具有叙事可能性的问题会引导着当事人重新走回到具体的时空情景内部,从而让“人”的存在变得立体,变得可以触及。在叙事过程中,冲突当事人得以在某种存在主义的氛围中流露、展示和显现自我,让自己重新成为自由的叙述主体,那种人和人其实完全不同的高度个性化、具有人本意义的主体性风貌便在这个过程中被重新揭开。
强调对人叙事性经验的抵达绝不是老生常谈,这是因为冲突解决的主流理论框架是一套由哈佛大学谈判项目整合建构的结构性知识。这套被称为“原则谈判”的理论框架要求冲突解决的介入者应该清晰地“将人和问题区分开”,从而将冲突解决的焦点聚合到利益分歧中,避免双方的不友善对话产生“对人不对事”的无效内容。“原则谈判”是建构在实用主义的基座之上的,增进关系、控制损失、理解分歧、高效对话是其方法论的内在目标。在这个以“问题”为中心的思考体系中,人的情绪、历史、偏好,以及最核心的认同,会妨碍这些功利目标的有效达成。虽然“原则谈判”也有一系列技术操作去处理和安顿人,但人不是这套主流冲突解决理论的关切重点,甚至在一定意义上,由于“对事不对人”的价值取向,人甚至是冲突解决中需要悬置的问题。这与我们强调的实现人之相互理解的认同冲突化解过程有着明显的不同。“人的相互理解”携带着明显人本主义价值取向,会强调认同问题是人的自我结构中最为内在的一层,是一个不能被利益或需求简单置换或调配的核心部位。对人的经验历程的触达,是对人之深层存在部位的逼近。在这个过程中,人的情绪、阅历、偏好都是我们触达这一隐秘的深层结构的路径或钥匙,不用也不应该和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区分开。当然,这种新的话语方式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适应,我们在真实的认同冲突化解的实践中经常发现刚刚开始对话时,当事人连说话都会显得尴尬,似乎不使用“概念”将无法言说自己。没有关系,如果言说者愿意分享自己的尴尬和不习惯,他即可对此进行叙事表达——即从自身的角度去阐述,为什么对概念的使用被“停止”后,自己的言说会遭遇困难。这种不自主的状态,是非常好的重返对方经验现场的契机——“是什么经历或遭遇,让你无法直接而具体地表达自己的状态与感受呢”——冲突解决专家可以把这个困难状态本身作为交谈的材料来处理,从而创造一个有意义的,通往对方生命经验现场的具体追问和互动过程。
(二) 从经验现场到结构意识
将概念导向叙事,甚至对这种言说方式的不适应展开叙事性探讨,这是第一阶段的目标。在这个阶段的目标基本实现后,除了在一般冲突管理中需要处理的问题,例如建立对话规则、澄清对话目标、处理团体动能、安抚情绪状况等等,冲突解决专家还需要进一步将经验叙事导向当事人对彼此结构的觉知,这使得认同冲突从“理解”阶段进入到“相互”阶段。结构理论是上世纪最重要的社会理论之一,结构理论强调外部存在对人的制约、影响和形塑。“结构主义者倾向于认为,基本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决定着人们的行动和思想……强形式是具有深远后果的哲学陈述。它不只是说结构具有约束力,而且还说明其约束力所到达的程度,排除了个人能动作用的可能性。”
在认同冲突的对话中会出现两种结构,一种是“在场的结构”,另一种是“不在场的结构”。那些可以被参与者体验到的对话、语词、衣着、座次、环境、温度、规则、眼神、对话中的人际互动方式等等,都是属于冲突化解现场的结构性因素,他们也会对冲突化解的人际互动产生影响。而当事人的教育背景、专业阅历、地域、家庭、阶层、信仰、个人情感经历、创伤的历史,这些在更为深刻的层面上建构参与者认知、塑造参与者感受、催动参与者情绪、使得参与者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自我的不在现场的力量,便是“不在场的结构”。“不在场的结构”也被弗莱雷表达为对话参与者的“社会性特征”:
为了理解对话的实践意义,我们不得不抛开把对话简单地理解为纯粹是一种技巧的想法。对话并不表示某种我想精心构建且需借助另一个人的才智才能实现的虚假途径。相反,对话的特征表现为认识论关系。因此,在此意义上,对话是一种认识途径,并且绝不应该被看作是一种让学生投入到某项具体任务之中的纯粹的策略。我们必须把这一点弄得很清楚。我进行对话,并不一定是因为我喜欢另一个人。我进行对话,是因为我知道认识过程的社会性特征,而不仅仅是其个体性特征。
例如在冲突化解的对话中,参与者表示:
我非常不能接受,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简直匪夷所思!都什么年代了,你还会认为女性只能在家带孩子?!
这是一段情绪浓度非常高的表达。而如果对话中,对方做出了一个同样情绪化的反馈:
你激动什么?女人在家怎么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大家不是在讨论问题吗?我说说我的想法有什么不可以的,你有必要对我这样攻击吗?难道只能你说话,我不能说话?
注意,这种以情绪对抗情绪的互动方式在传统解纷过程,例如司法诉讼中,会被认为是没有意义的。在司法程序中,当事人“不是具体的、鲜活的生命个体,而是机械化的法律程式与庭审过程的一个结构要素。在诉讼的解纷过程中,当事人成为国家法律规范普遍的、理性的适用客体。”情绪被认为会干扰司法的过程,影响法官的裁判。因此,司法程序会用一套权力构造与制度安排将当事人的情绪表达抑制或排除。但在化解认同冲突的对话场域,即使是剧烈的情绪,也是冲突解决专家分析和理解当事人“不在场结构”的有益素材。情绪是开启结构的钥匙,情绪是察觉存在的门孔。对情绪高度尊重的、具有开放性意义的发问,可以使得认同冲突中的人们进入那个和情绪连接的认同构造内部。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这时的冲突才是最有价值的,是最值得珍惜的主体性暴露。这是因为个体的一些幽深的价值观,在情绪中被真实地激活了。如果人们进入了认同冲突的对话场域,议题的讨论对他们没有情绪的卷入,那么“自我”,那个潜伏在意识深处,携带着偏见、意见、情绪能量与好恶的自我便不会“显灵”。如果没有意义感,没有爱与恨,没有眷恋与愧疚,又何必让情绪如此直接地暴露出来?如果当事人真实的情绪在对话中被激发,那么当事人就不会仅仅是利益的求取者,或者问题的旁观者,而是这个问题真实的主人。这种“主体性显灵”彰显了当事人真诚的“在”,使得对话具有了张力与活性。这种情绪,虽然并不容易处理,但却正好构成了我们逼近“不在场的冲突”的具体路径。
上面的对话示例中提到的——“都什么年代了,你还会认为女性只能在家带孩子?!”——这一情绪化的发言完全可以通往一场有意义的对话。冲突解决专家应该引导双方袒露自己的成长脉络——“你为什么会这样想”,“什么样的经历让你会这样想”——类似这样的问题是在试图寻找到底是什么结构性力量,例如家庭、教育、学科、亲密关系、社会阶层塑造了“我”,塑造了“我”如此这般的认知。而对方的反击———“你有必要对我人身攻击吗?难道只能你说话,我不能说话?”——同理,这句话也具有情绪能量,也可以被看成是自我心灵的窗口来进一步分析。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女性在家带孩子”会有不同的认知,从而会呈现出次第变化的态度光谱。“女人在家带孩子”这个观念是值得喝彩的?赞同的?欣赏的?理解的?同情的?允许的?反对的?批判的?罪恶的?消灭的?这些不同的态度,其实正在更为精微地反映着人们不同的意识造型,反映着不在场的结构对对话者的深刻影响,反映着人际差异的个别性。为什么你会欣赏,而他只是理解?为什么你是允许,而他是批判?是什么造成了你们认知的差异?经由对这些情绪差异的辨析,我们便可以触达一个对当事人“不在场结构”或“社会性特征”的讨论。从结构理论的角度说,“远在观察到的现象表层之下有一个比较深层的实在层。基本的结构不是从属于它们的人们直接看得见的,也不是观察者可以直接看到的。”所以,在对话过程中冲突解决专家需要引导各方逐渐获得这种结构意识,即不把正在发生的人际互动狭窄地理解为此时发生的一个互动切片,而是将之延长到“不在场”的个体历史中。经由情绪的导引,帮助当事人在个人的历史经验中去回忆,回忆自己的人生脉络,寻找“我之为我”的理由,并把这些经验历程对我的“塑造”袒露出来,发现个体历史的“不在场的结构”影响着行为者在这个具体时空中的行为。由此,对话者才会进入真实而深刻的“相互理解”。
(三) 从结构意识到人际理解
当对话触碰到了“不在场的结构”,对话便具有了纵深,这种纵深可以使对话者生命维度的丰富性、多样性、鲜活性得以显现出来。当我们恢复了具体人的“社会背景”的丰富性,发现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联系与归属,并基于此建设性地、动态地理解一个人多元的身份认同问题,那种单一认同的幻想和理解他人的“片段性逻辑”就可以被摆脱,我们将更容易实现对他者的理解。㊵从结构意识到人际理解的过程,在理论上构成了一个阐释学意义上的语境还原过程。
“不在场结构”的暴露,使得我们在一个更大的语境下实现对一个人的理解,或者这么说,一个更大的语境使得更为丰盛的理解成为可能。在由“范畴化”的概念所构成的标记中,我们对人的理解是高度简化的、切片的、浓缩的。但当语境得到了呈现,认同冲突中的个体便能看到形塑对方认知的先结构。这种对先结构差异的感受与体认构成了同理这些差异的自然理由。所以,虽然先结构是产生“成见”的原因,但也是使得“成见”获得理解可能的原因(如果不是接受的话)。这一点构成了认同冲突化解与司法裁判过程的又一重大区别:司法裁判是一个理性化的过程,成见在理解过程中是应该被排除的,成见会影响司法判断的质量。而在人本维度上处理的认同冲突,成见高度合理,成见极为重要。成见是在漫长的、被具体的时空存在浸润的不在场的结构中灌注于人的历史意识,它构成了鲜活个体的“在”。不处理成见,就没有处理人。所以后现代的理论家们,例如伽达默尔,就认为在处理理解问题时需要积极地理解成见。伽达默尔具有洞见性地指出“不是我们的判断,而是我们的成见构成了我们的在”。
一个心理学的例子——虽然太细腻并且也不是在对话中展开的,但依然可以为我们提供这种理解状态发生的示例:
前几天,我自己就有一个失败的帮助经历。这看起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我的一位九十五岁的邻居,她的收入相当有限,她一直在人工服务油泵购买汽油。有一次我开车送她,我认为我可以向她说明用自助油泵加油是多么方便并且可以每加仑油省20美分。“玛莎你看,这很容易的。”我一边说,一边小心地缓慢地向她示范如何做使她能完全明白这个过程。但是玛莎还是在更贵的油泵加油。后来,我分析自己的错误时意识到,我没有站在玛莎的角度考虑问题,没有理解她不想让自己出丑的心情,我只想到当我热心地向她示范并帮她省钱时,我自己感觉如何良好,而未注意我热心地向她示范并帮她省钱这个过程,让玛莎看起来更像个傻瓜。
由于对对方(玛莎)不在场的结构性的细腻觉察,也就是某种对方所嵌入的真实社会语境的体认,被概念所装订起来的生命重新恢复了人的丰富性,这一过程在使得理解更为可能的同时,还可以触发具有同理意义的反身性状态。这种将心比心的状态引领着冲突中的个体把对方视为一个与我一样的具有可比性,乃至平等的主体。对于对话者而言,触达经验现场与不在场结构的对话会是一场时间与际遇的交换,从而实现阐释意义上的视域融合。这种对生命处境的描述越具体、越真切、越具有生命触感,便越建立起一种穿透到立场后面具有主体间性意义“人”的情景性理解与反身性状态。事实上不同的学者已经在用不同的语词对这种状态进行过刻画,例如儒家学者会在观念层面将这一过程称之为“恕道”。而对哈贝马斯而言,这一过程可以被“沟通理性”(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理想交谈情景”(Ideal Speech Situation)这些范畴描述,以突出这种互涉的主体性沟通过程。而同样是对于这一过程,冲突解决学者则称之为“创造性内省”——“你一直看不上那位傲慢的谈判对手,直到你了解了他的贫困童年、生理上受到的虐待以及对社会尊重的渴望。了解对方的叙事有利于弥合讲述者与听众之间的鸿沟。”无论我们用何种语词描述这种状态,一旦在走向人际理解的过程中通过对“不在场结构”的触达,即理解了对方的观念脉络、具体处境、经验历程,见到了那个鲜活的主体性在场,这会让另一个主体,即自己,开始思考之前使用的那个“类型化”的简单标签是不是太偏执了、太凶厉了、太狭隘了、太冲动了,这种内省关切的激活会削弱冲突的对立,会使得冲突双方站在深度理解的、将对方视为同样具有尊严的“人”的维度上,理解彼此的摩擦,并为冲突之化解做好了人性意义上的准备。这一过程的关键是让当事人能够对话,可以对话,也在对话过程中理解分歧、分享故事、体验共情,最终将对话的能量内化,重新成为鲜活的人。而作为结果,认同冲突的双方在这样的深度理解中,实际上可以建构一种关于“人”的新的认知,一种共情性的“人”的“新身份”,通过人际互动建构的这种新的总体身份,可以使得认同冲突从“理解”走向“化解”。而基于这一新的“总体身份”在冲突化解过程中的发生,我们便可以发现认同其实不是僵化、固定的,认同是可以在生动而深入的人际互动过程中被开拓和创造的。从“理解”到“化解”的过程,事实上是建构了一种更为健康的新的认同,一种超越对峙双方的“第三认同”。
上述认同冲突的化解机制其实可以被更为精炼地概括为“概念还原——结构理解——共情唤醒——实现化解”。虽然研究的问题、场景不同,但这样一种机制在其他研究中也可以被看到。例如,在对理解与同理心的社会科学研究与实践中,研究者发现小说的阅读,由于作品对人物社会性特征更为细腻而整全的语境性还原,可以促进成人同理心的发展,从而帮助人们发展对差异观念和被排斥群体更为深层的理解。基于类似的机理,相关研究也发现观看电影可以帮助医学院学生延展理解语境从而建构更为深切的情绪共鸣,最终让观看者发展出更为积极的同理心与利他主义。(而在更为直接的冲突化解领域,当处理文化冲突时,学者们建议让“冲突双方近距离的接触,往往能够增进彼此之间的熟悉、喜爱、理解、欣赏和信任”。总而言之,人的暴露,不仅仅是对自我标签的认领,更是对具体生命历程与结构状况的具有叙事意义的暴露,可以使得个体被放置在一个更为开阔的语境中,从而使得同理与更深的理解成为可能,使得新的认同创造成为可能。也是基于这样的机制和原理,在各种处理认同冲突的实践中,“学习圈”(Study Circle)的对谈形式被普遍使用。“学习圈”是一个互动式的对谈小组,但它不以社交为目的,而是研讨某一特定的学习议题。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拥有平等的发言和被聆听的机会,“学习圈”团体工作的开展需要引导员(Facilitator)的介入,从而保障其学习目标的清晰和学习动力的持续。这样一种平等的自我学习方式被很多认同冲突化解组织借鉴。例如,位于加州的共情圈(Empathy Circle),他们通过这种开放自我经验,具有同理心的平等对谈,期待用结构性对话和相互积极聆听的方法,来促进人们的交谈从表面走向深入,让具有完全不同认知和意识形态的人实现深度的相互理解。此外,1995年在以色列成立的“家长圈-家庭论坛”(The Parents Circle – Families Forum)项目也是这种方法的典型代表。这个组织由失去亲密家庭成员的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组成,他们严重的心灵创伤是该地区长期冲突的后果,他们的意识形态中包含有宗教、政治、民族主义与现实伤痛等高度复杂、深刻的认同分立。但他们实现认同冲突化解的方法依然并不花哨,一种最为常见的活动形式是他们的“对话会议”(Dialogue Meeting)。在“对话会议”中,活动组织方会邀请两位组织成员,一位是以色列人,一位是巴勒斯坦人,分别讲述自己丧亲的具体经历,以及阐述自己为什么没有用报复来处理这一重大冲突的心路历程。在这种对生命故事、社会性结构的深度对话中,促进认同严重对峙的各方通过叙事走向吐露,从吐露走向更具开放性的语境,从更具开放性的语境走向共情,从共情实现理解,从理解孕育和解。“家长圈-家庭论坛”迄今为止已经举办了7000多次“对话会议”活动,有超过20万人参与其中。这些实践证明了世界上一些最为坚硬、深刻而痛苦的认同冲突,是可以通过人本方法来化解的。
四 结 语
认同冲突的凸显是现代性的重要后果,是互联网发生发展的重要后果。基于这一理论认知,我们可以预测在未来的世界,认同冲突问题会变得越来越突出,这使得认同冲突化解的研究与实践越来越重要。处理和化解认同冲突,需要我们理解认同冲突的发生机制。对认同冲突的处置需要在不同人、不同人群之间进行深度的对话而达致理解,这个过程需要训练有素的冲突解决专家的帮助。在认同冲突的化解过程中,对话和理解不是一种抽象的理念或号召,而是一种技术过程和行动范畴,这需要我们在对话中,实现从概念语词进入经验现场,从经验现场拓展结构意识,从结构意识实现人际理解的具体进步。这三个具体步骤或行动坐标,是和传统的以利益或问题为中心的冲突解决方法论有明显区别的,这样一个认同冲突的化解步骤可以帮助我们理清和判断认同冲突对话的进展情况和具体方位,让我们提升“沟通理性”和“反身而诚”的能力,在精神性成长的过程中,拓宽认知,充实崭新的人际视域,最终将认同冲突管理妥当。
基于对认同冲突发生与化解机制的理解,我们要强调,认同冲突之化解有一个核心精神,那就是去掉非人化的标签,建构具有反思能力与沟通理性的开放性人格。而我们上述讨论的认同冲突的具体化解方法,既可以用在化解认同冲突的对话现场,例如非诉讼纠纷解决(ADR)处理个体、团体乃至社会冲突的实践过程中,也可以用在发生认同冲突的社会文宣中,创造具有对话能力的外部结构与和解氛围,让被对立标定为“非人”的群体展示出人格造型与人性深度;甚至可以放大到充满变动的当代世界,成为我们思考建基在东方悠久文明基础上的中国,如何向西方世界伸张中国声音,传递中国故事,建构中国话语,最终扩大世界对中国认同的共鸣、体认与理解时的行动指针——正如周晓虹教授所言,也许在传递中国的世界影响力时,“中国体验”比“中国模式”重要。总而言之,在这个认同高度多元、分裂的时代,认同冲突之化解方法对于所有通往相互理解的人际互动过程,都具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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