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八宗并弘之律宗与贤首宗——中国佛教史略之唐代佛教(五)
律宗
从南北朝以来,由于国家对佛教僧徒的管理逐渐严密,教内也需要统一实行戒律的作法来加强自己的组织。这就有了一群讲求律学的律师。
其中道宣(596—667)继承北朝慧光(468—537)到智首(567—635)的系统,专事《四分律》的宏扬。他做了《四分律戒本疏》、《羯磨疏》、《行事钞》等大部著作,在理论上吸收了玄奘译传的新义,较旧说为长。因为道宣后来居住在终南山丰德寺,所以一般称呼他一系传承的律学宗派为南山宗。
同时还有法砺(569—635)的相部宗、怀素(625—689)的东塔宗,对于《四分律》的运用和解释,各有不同的见解,也各成一派。他们的声势虽不及南山宗之盛,但流行经过了较长时期,彼此存着分歧,不得统一。大历十三年(778),由国家发动来调和异议,也未见效,不过最后还是南山畅行,余宗逐渐衰落了。
另外,义净(635—713)一家也锐意讲求律学。他曾费了二十五年的时间,历三十余国,留心关于实行戒律的各种作法,写成记录,从南海地方寄回国内,即《南海寄归传》。他回国之后,又大量翻译根本说一切有部的广律和十七事等,很想原封不动地将印度有部制度移植过来。但这一制度在中国基础薄弱,显然和习惯相违,只徒有理想,留下了丰富的文献而已。
贤首宗
此宗是推尊《华严经》为佛说的最高阶段,要用它来统摄一切教义的。最初由法顺(即杜顺,557—640)创立了法界观门,从《华严》所说各种法相归纳条理,作为逐步观察宇宙万法达到圆融无碍境地的法门。
接着有智俨(602—668)著述《搜玄记》、《孔目章》等,对《华严经》文作了纲要性的解释。
到了法藏(643—712),因为参加了《华严》的新译,理解经文更为透彻,他还吸收玄奘新译的一些理论,这样完成了教判,并充实了观法,而建成了宗派。后人即以他的法号贤首作为宗名。
他的理论曾一度为其弟子慧苑所修改,以致未能很好地传播,但不久澄观(738—838)即纠正了慧苑之说而加以发扬。其后宗密(780—841)融会禅教两方面,贯彻了华严圆融的精神。向后此宗即沿着这样的趋向而开展。
另外,法藏门下有新罗学人义湘(625—702),他归国后即在海东开创了华严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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